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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2 术语
3 基本规定
3.1 基本技术原则
3.2 建筑场地分类
3.3 勘察阶段划分原则
4 各勘察阶段任务和要求
4.1 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
4.2 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
4.3 初步设计阶段勘察
4.4 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
5 各类建(构)筑物地段勘察
5.1 主厂房地段
5.2 水工建(构)筑物地段
5.3 电气建(构)筑物地段
5.4 辅助、附属建(构)筑物地段
5.5 地热井口地段
5.6 回灌建(构)筑物地段
6 专门岩土工程勘察
6.1 活动断裂
6.2 地震液化
6.3 滑坡
6.4 边坡
6.5 冻土
6.6 混合土
6.7 软土
7 地下水勘察
7.1 一般规定
7.2 地下水参数
7.3 地下水对工程的影响评价
8 现场检验
9 岩土工程分析评价和成果报告
9.1 岩土工程分析评价的要求
9.2 成果报告的基本要求
本规范用词说明
附:条文说明 2100433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50478-2008):地热电站岩土工程勘察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2006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20061136号)的要求,由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南电力设计院会同有关单位编制而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50478-2008):地热电站岩土工程勘察规范》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总结了国内已建地热电站的勘察成果和工程实践经验,全面考虑了地热电站所在热田区具有区域地质复杂、地震活动性强、活动断裂发育等特点和存在地热流体对岩土的腐蚀、性状变化等方面的岩土工程问题,明确了地热电站各设计阶段岩土工程勘察的要求,根据各类建筑特点制定了相应的勘察标准,经反复讨论、认真修改,最后经审查定稿。
还是没有统一的答案啊。 是这样的,以前做的工程勘察报告取样1/3的都是包括土样、扰动样、岩样。 这次一个工程提交了报告审查意见说取样不够,扰动样不算。 有没有图审机构的大侠、权威来说说是什么情况...
09规范《岩土工程勘察规范》2002-01-10发布 2002-03-01实施但现在用的是2009年修订版的
4 各类工程的勘察基本要求 4.1 房屋建筑和构筑物 4.1.1 房屋建筑和构筑物(以下简称建筑物)的岩土工程勘察,应在搜集建筑物上部荷载、功能特点、结构类型、基础形式、埋置深度和变形限制等方面...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3)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GB 50021 2001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 2 0 0 2 年 3 月 1 日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的通知 建标 [2002]7 号 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 修订计划 (第二批 )的通知》(建标 [1998]244 号) 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 号为 GB50021 2001 ,自 2002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其中 1.0.3 、4.1.11、4.1.17 、4.1.18、4.1.20 、4.8.5、 4.9.1 、5.1.1 、5.2.1 、5.3.1 、5.4.1、5.7.2、5.7.8、5.7.10、7.2.2、14.3.3 为强制性条文 ,必须严格执行。 原《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新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GB 50021 2001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 2 0 0 2 年 3 月 1 日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的通知 建标 [2002]7 号 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 (第二批 )的通 知》 (建标 [1998]244 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岩土工程勘察 规范》,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 GB50021 2001,自 2002 年 3月 1 94 于 2002 年 12 月 31 日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建设部综合勘察研究设计院负 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 [1998]244 号文的要求,对 1994
《地热电站岩土工程勘察规范》由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
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2006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36号)的要求,由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南电力设计院会同有关单位编制而成。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总结了国内已建地热电站的勘察成果和工程实践经验,全面考虑了地热电站所在热田区具有区域地质复杂、地震活动性强、活动断裂发育等特点和存在地热流体对岩土的腐蚀、性状变化等方面的岩土工程问题,明确了地热电站各设计阶段岩土工程勘察的要求,根据各类建筑特点制定了相应的勘察标准,经反复讨论、认真修改,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9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各勘察阶段任务和要求、各类建(构)筑物地段勘察、专门岩土工程勘察、地下水勘察、现场检验、岩土工程分析评价和成果报告等。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负责具体日常管理,由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南电力设计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执行规范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并将意见和建议寄交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南电力设计院国家标准《地热电站岩土工程勘察规范》编写组(地址:成都市东风路18号,邮政编码:610021,E-mail:ytk@swepdi.corn)。2100433B
插图:
6.1.1应采取搜集资料、调查及工程地质测绘等手段,了解拟建地热电站站址及其附近断裂发育情况,应分析断裂的活动性,并应评价活动断裂对地热电站稳定性的影响及应采取的措施。6.1.2断裂的地震工程分类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全新地质时期(一万年)内有过活动或近期正在活动,同时推测在今后可能继续活动的断裂,应为全新活动断裂。
2全新活动断裂中,近期(近500年来)发生过地震震级大于或等于5的断裂,或在未来一百年内,预测可能发生地震震级大于或等于5的断裂,应为发震断裂。
3一万年以来没有发生过任何活动的断裂,应为非全新活动断裂。6.1.3全新活动断裂应根据其活动时间、活动速率及地震强度等因素,按表6.1.3的规定进行分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