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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问题自己查吧,第二个问题简单主要看导轨的油杯有没油,上下坎干净不,电梯运行的声音是否正常,上下限位和极限是否起作用,门锁触点好坏,机房内空制屏内的接触器好坏,线有没有松。反正最重要的是检查安全回...
电梯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一、目的和范围 1、目的 为便于电梯的维护保养,分析电梯故障原因,及时消除电梯事故隐患,了解电梯日常管理的进展情况。 2、范围 规定对电梯所涉有关资料存档、保管、借用等方面的...
美国奥的斯、瑞士迅达、芬兰通力、德国蒂森、日本三菱、日立、东芝、富士达等世界最大的电梯公司均在国内建立料合资或独资企业 电梯整机企业主要有山东百思特、浙江巨人、上海华立、苏州申龙、苏州东南液压电梯、宁...
电梯安全检验标准及要求
一、总则 1 、为了加强电梯安装、维修保养和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防止电梯运行时 发生伤害事故,确保人身安全,根据 GB/T7588-95《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和 GB/T10060《电梯安装验收规范》及其它有关电梯的国家标准要求,使用 电梯 应遵守下列规程。 2 、凡乘客电梯、载货电梯,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实施安全检测: ①新装或更新的电梯在交付使用前。 ②在用电梯,每年一次。 ③重大改造或事故后。 ④年检时,可对在新检后不改变的项目, 不进行检测, 但对于可能变化及部 分安全试验必须检测。 二、电梯安全检测时,应提供的资料和文件(新装检电梯) 1 、制造厂或供应商提供的资料和文件。 (其中① -⑧项验收后移交使用单位) ①产品出厂合格证书。 ②电梯机房、井道平面图。 ③电梯使用维护说明书。 ④电梯的电气原理图及其符号说明。 ⑤电梯电气接线图。 ⑥电梯部件
家用液压电梯安全检验技术探讨
文章从对家用液压电梯安全检验角度出发,针对它的技术原理和安全要求,分析了家用液压电梯相对传统液压电梯在安全检验方面的着重点和应满足的技术要求。阐述家用液压电梯的检测项目与要求,并探讨了家用液压电梯设计与安装的不足及改进建议。
内容介绍
我国建筑业、智能建筑业、房地产业和汽车产业的飞速发展,带动了电梯业、升降机业和机械停车场业的发展,迫切需要一整套与之适应的电梯技术丛书,以供学习和参考,但是,目前国内还没有这样一套相对完整的电梯技术书籍。因此,特策划编写了本套系列书。全套书共八本,具体包括:《电梯选型、配置与量化》、《电梯使用、保养和维修技术》、《电梯施工技术》、《电梯电气设计》、《升降机运行与控制》、《电梯群控技术》、《智能控制电梯工程系统》、《电梯安全技术》。
本书内容丰富,取材直接来自国内外的电梯群控工程系统和技术,有很大的实用性,也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69874026)的应用内容。主要内容有:包括电梯群控模糊控制、电梯群控专家系统、电梯群控神经网络技术、电梯群控计算机网络技术、电梯交通配置CAD、电梯群控中的电子新技术、电梯群控算法的电梯群控技术;包括电梯群控系统结构和功能、电梯群控系统种类的电梯群控工程系统;包括电梯交通动态特性描述的电梯群控基础理论;以及电梯群控工程各种应用实例。
本书适用于设计、生产、安装和维修电梯群控系统的人员,电梯群控系统的控制理论工作者、电气人员和建筑设计人员,智能建筑和高层建筑业工作人员,以及高等院校有关专业师生等。
第一条为了规范农机安全检验工作,减少农业机械事故隐患,提高农业机械安全技术状态,预防和减少农业机械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业机械,是指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机动植保机械、机动脱粒机、饲料粉碎机、插秧机、铡草机以及省级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确定的对人身财产安全可能造成危害的其他农业机械。
本办法所称实地安全检验,是按照有关安全技术标准或检验技术规范,在设立的检验点或农业机械作业现场、停放场所等按规定期限对农业机械进行安全检验的活动。
第三条农业机械实地安全检验应当遵循公开、公正、科学、便民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农业机械实地安全检验工作。
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所属的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业机械实地安全检验的实施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农业机械实地安全检验工作的领导和检查,完善农机安全监理机构体系,落实将安全检验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的规定,保障农业机械免费实地安全检验活动正常开展。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当支持和指导农业机械所有人对农业机械加强安全维护。对依法按时参加安全检验并持续保持安全状态的,在实施国家优惠政策时应当给予优先安排。
第七条 农业机械所有人应当适时维护和保养农业机械,确保其安全技术状况良好,并定期向住所地的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申请安全技术检验。
第八条 农业机械所有人应当确保农业机械的安全警示标志、防护装置等安全设施齐全有效。
第九条 初次申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号牌及行驶证的,应当按规定进行安全检验,取得农机安全监理机构核发的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自注册登记之日起,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每年检验1次。
第十条对检验合格的拖拉机按规定核发检验合格标志,对检验合格的联合收割机签注行驶证。检验合格证明存入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档案。
第十一条 机动植保机械、机动脱粒机、饲料粉碎机、插秧机、铡草机等农业机械在进行第一次安全检验时,其所有人应当提供来历证明、农业机械和个人基本信息。具体定期检验间隔由省级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根据当地机械操作使用的实际需要确定。
第十二条 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在安全检验中发现农业机械存在事故隐患的,应当告知其所有人停止使用并及时排除隐患。
农业机械所有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排除隐患,并及时再次申请检验。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业机械,原检验合格结果失效: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报废的;
(二)擅自改装的;
(三)更换涉及安全性能主要零部件的。
第十四条 农业部负责制定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全国通用性强的农业机械安全检验技术规范。没有全国统一的安全检验技术规范的,省级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当地农业机械安全操作使用实际制定相应的地方安全检验技术规范。
第十五条 农机安全检验人员应当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相关证件后,方可从事安全检验工作。
第十六条 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应当配备满足农业机械实地安全检验要求的设备、仪器和车辆。
第十七条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应当加强农机安全检验人员培训和内部管理,不断提高安全检验服务水平,充分发挥乡镇、村在农机安全检验工作中的作用。
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可以聘请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在职乡村农机技术人员参与检验工作。
第十八条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组织安全检验,应当制定并公告检验方案,明确参加检验农业机械的类型、时间和地点,公告期不少于10日。
第十九条安全检验场地应当符合安全、便民、高效的要求。
第二十条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及其安全检验人员应当严格按照相关的安全检验技术规范进行农业机械实地安全检验,并对检验结果负责。
第二十一条实施实地安全检验的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农业机械实地安全检验档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检验结果和有关技术资料进行保存。
第二十二条 农业机械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投入使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根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2年2月1日起施行。
《图表详解电梯改装》可供进行电梯改装、维修的技术人员,电梯设计专业人员,电梯业主,电梯安检、销售、房改、建筑人员,控制技术工作者使用,也可供高等院校相关专业师生等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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