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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全面保护大同历史文化名城,市政府决定实施平城街道路拓宽及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现将房屋征收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东至御河西路;南至现平城街北路沿;西至魏都大道(原新建北路);北至平城街北路沿以北约30米(以平城街拓宽规划红线为准)。
二、征收时间:
征收时间为:2012年3月1日至2012年3月31日。
上述征收范围方案公布时间:2012年1月31日至2012年2月29日。
具体征收区域及时间以城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下达的通知书为准。
三、征收方式:
依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大同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若干规定》同政发〔2011〕43号,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被征收人可选择货币补偿,也可选择产权调换。选择产权调换的被征收人,安置时依照搬迁先后顺序,依次选择产权调换房屋。
四、城区人民政府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五、征收范围公告后,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征收范围内的房屋和土地,不得进行下列活动:
(1)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房屋;
(2)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3)租赁房屋。
六、计户依据:被征收人或房屋承租人(使用权人)以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租赁合同(公房、经租房)、有效房证,按房证面积计算。单位产、宗教产等无法定房证的房屋,房屋面积以财政评审中心实际测量为准。
对部分产权无法确认的房屋,由城区政府牵头,会同纪检、评审中心、房管、国资委等相关部门共同组织认定。
七、上述范围内所有无规划许可证、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的建筑物、构筑物和临时建筑一律无偿拆除,市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驻同中央、省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有证建筑按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其他有证建筑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合理补偿。
八、在法定期限内末搬迁的,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九、各单位、个人要顾全大局,服从古城保护的需要,积极主动配合,确保平城街道路拓宽及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顺利实施。
2012年1月30日
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平城街(原雁同路)道路拓宽及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房屋征收的通告
城乡建设
同政发9号
大同市政府
2012-1-30
洪湖好吗?当地政府部门都不上网吗?他们都是在家里上班吗?不要出门的吗?看不到洪湖南滨大楼出了这么多骗子公司吗?耳朵也听不到吗?还是每天都在哪里和他们一起吃饭喝酒?洪湖政府办公室是不是木有人上班了?我都...
根据《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成房发〔2012〕131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对修路占房的征收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补偿费、政策性补偿费、政策性补助费、...
建议上安阳市人民政府http://www.anyang.gov.cn/的网站,去找找!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环城西路环境改造工程拆迁工作的通告
环城西路环境改造工程,是我市城市生态环境及城市容貌改造的重要工程,也是市政府2003年确定的城市建设重点工程之一。这项工程的建成,对改善我市的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古城风貌,促进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为确保环城西路环境改造工程拆迁工作的顺利实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环城西路环境改造工程的范围为环城西路以东,护城河以西(含西门加油站),南至环城南路,北至秦都酒店,全长约2200米,拆迁范围以测量成果为准。
广州市人民政府文件——关于石溪涌综合整治工程建设的通告
石溪涌综合整治工程是广州市市政重点工程项目,北起工业大道,南至珠江后航道,计划于2006年完成。现就工程建设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建设范围按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等有关文件确定。二、用地涉及的征地拆迁安置工作,由广州市道路扩建工程办公室依照国家、省和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提示:
通告
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同市
矿业运输公司(同云路4号)地块
建设工程房屋征收的通告
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市政府决定实施大同市矿业运输公司(同云路4号)地块建设工程房屋征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东邻现状住宅及学校,南邻云冈路,西邻规划路,北邻规划路及现状住宅,该范围内楼房、平房(土楼)及附属、公建。
二、征收时间
征收时间:从2017年10月5日起至2017年11月6日止。
上述征收范围方案公布时间: 2017年9月6日至2017年10月5日。 征收时间按属地政府房屋征收部门下发的通知书为准。
三、征收方式
依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山西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大同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若干规定》(同政发〔2011〕43号)《关于加快城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的指导意见》(同政发[2016]88号)以及市政府和市房管局的相关文件精神,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被征收人可选择货币补偿,也可选择产权调换。
选择政府提供房源进行产权调换的被征收人,依照排号顺序,依次进行安置。
四、城区人民政府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五、征收范围公告后,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征收范围内的房屋和土地,不得进行下列活动:
(1)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房屋;
(2)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3)租赁房屋。
六、计户依据:被征收人或房屋承租人(使用权人)以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租赁合同等有效房证,按房证面积计算。无房屋面积的以财政评审中心实际测量为准。
对部分产权无法确认的房屋,由城区政府牵头,会同纪检、审计、评审中心、房管、国资委等相关部门共同组织认定。
住户持房屋有效证件及房屋有关权利人到房屋征收现场办公地点进行登记。
七、上述范围内所有无规划许可证、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的建筑物、构筑物和临时建筑一律无偿拆除,市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驻同中央、省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有证建筑按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其他有证建筑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合理补偿。
八、在法定期限内未搬迁的,将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九、在法定期限内可对本通告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十、各单位、个人要顾全大局,服从城市建设的需要,积极主动配合,确保大同市矿业运输公司(同云路4号)地块建设工程房屋征收顺利实施。
大同市人民政府
2017年9月6日
新大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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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城墙环境综合整治二期工程(住宅楼房)房屋征收的通告
城乡建设
同政发10号
大同市政府
2012-1-30
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新建古城东内环北段等2条道路征地房屋征收的通告
城乡建设
大同市政府
2012-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