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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贵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贵州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切实强化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意见》(黔安监煤矿〔2010〕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构建和谐社会大局出发,坚持“安全第一、质量为本、突出重点”原则,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树立典型、稳步推进,全面实施煤矿安全生产规范化和标准化,进一步促进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逐步建设本质安全型矿井,实现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力争到2011年底,全县8对煤矿均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2012—2014年进一步提升达标煤矿标准化建设标准,夯实煤矿生产安全基础,其中2010年完成4对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力争到2011年全县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达标率达100%(附道真自治县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达标目标安排表)。通过实施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实现煤矿百万吨死亡率降到全市平均水平以下,逐步推进煤矿安全状况稳定好转。
三、工作重点
从解决制约煤矿安全生产的主要矛盾、关键环节和系统入手,优先从通风、采掘、防治水等主要项目的安全质量达标着手,切实推进煤矿安全基础工作,然后依次推进,最终实现生产全过程、全方位安全质量标准化。
1.制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制度。加强标准化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制定和完善奖惩办法,形成强有力的约束机制;落实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顺利开展。
2.加强安全质量标准化宣传教育。加强安全质量标准化宣传教育,尤其是开展矿长、班组长、安全检查员、质量验收员和井下特殊工种的教育,切实提高从业人员业务素质、技术素质和安全文化素质,奠定建设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的良好基础。
四、工作步骤
1.制订规划、示范指导阶段(2010年4—6月)。一是督促煤矿企业按照本《方案》组织制订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同时参照《贵州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结合煤矿现有基础条件、管理水平等初步划分类别,示范指导,分类实施,有效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二是选择1个以上积极性较高、基础条件较好的煤矿先行开展煤矿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使之成为全县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矿井”,并优先抓好顶板管理、一通三防和防治水工作的标准化。通过典型引路、政策引导,提高煤矿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的积极性,带动更多煤矿企业开展煤矿质量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实现逐年提高、全面推进的目标。三是初步建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机构和队伍。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建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专门机构,组织指导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并督促煤矿企业建立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管理队伍,配齐工程技术人员和质量验收人员,保障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2.规范标准、全面推进阶段(2010年7—12月)。在第一阶段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矿井”建设的基础上,学习典型,总结经验,规范标准,全面推进,促进全县煤矿企业逐步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确保2011年底全县所有煤矿安全质量达标。
3.建立体系、巩固发展阶段(2011年1月—2014年12月)。将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由生产过程转到矿井生产和管理的全过程,建立健全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体系。即矿井的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防治水等生产环节和相关岗位安全质量工作,不但满足生产系统本身需要,而且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程,使煤矿始终处于安全生产良好状态,切实保障矿工生命安全,实现煤炭工业持续健康和谐发展。
五、工作范围、工作内容及标准
1.工作范围。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适用于本县范围内依法取得各种必备证照的生产矿井及新建、改扩建、技术改造、资源整合矿井。
2.工作内容及标准。严格按照《贵州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所规定的内容及标准进行建设。
六、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全县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樊建明(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周学智(县安监局局长)
成 员:杨孝勇(县人民政府法制办主任)
韩贞利(县经贸局常务副局长)
李开智(县安监局副局长)
万小红(玉溪镇人民政府镇长)
周科芳(上坝乡人民政府乡长)
韩 誉(三江镇人民政府镇长)
杨代勇(隆兴镇人民政府镇长)
周永强(洛龙镇人民政府镇长)
谢忠仁(平模镇人民政府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安监局,由周学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李开智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涉及乡(镇)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本辖区内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
2.建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制度。要建立相应的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组织机构,配备工程技术人员,制订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验收和管理制度,保证标准化建设工作事事有人管,处处有标准,形成一套严密的煤矿质量安全管理体系。
3.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安监部门要把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进一步转变作风,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深入煤矿搞好监督检查,大力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深入查找制约安全生产的关键环节、重大隐患以及突出矛盾,作为煤矿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的立足点和出发点;对存在严重安全质量问题,以及组织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不力、进展缓慢的煤矿,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促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3.加强业务培训。一是积极联系市安监部门建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业务培训班,组织全县安全监管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并邀请市安监部门专家授课,让参训人员吃透精神、熟悉标准、掌握尺度,以便指导煤矿开展工作。二是组织开展煤矿企业业主和管理人员业务培训,使煤矿管理人员明白达标标准,以便制定各矿达标计划并组织实施。三是督促煤矿企业组织力量对班组长及从业人员开展培训,提高从业人员整体素质。
4.强化煤矿企业主体责任。督促煤矿企业建立安全质量标准化体系,成立专门机构、明确分管负责人和业务部门、配备所需专业技术人员、制定达标计划、明确岗位职责;督促煤矿企业完善和落实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质量标准化操作管理制度,组织全员对标准化建设进行学习培训;煤矿企业建立和落实安全质量标准化奖惩制度,严格执行自查自纠制度,全面落实按月、按季、按年自检自评体系,使煤矿各生产系统和环节始终处于安全生产良好状态,实现安全质量标准化由点、线、面达标向全过程、全方位动态达标的提升;督促煤矿企业认真落实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专项资金,保证资金投入到位。
5.突出重点部位和关健环节。以“采、掘、机、运、通”为重点,“一通三防”为核心,突出防治水、顶板管理等关健环节,着力在事故多发点、管理薄弱上下功夫,把安全质量标准化作为实现管理强矿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来抓,认真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6.摸清底数,分类指导。组织力量对全县煤矿进行安全检查和摸底调查,采集各煤矿组织机构、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采、掘、机、运、通”各系统情况、“一通三防”基本情况、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并将这些基础数据上报市安监局录入信息系统,对各煤矿采掘情况和安全状况实时联网监控;建立全县煤矿安全生产数据库,摸清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总体水平,按照达标规划,对不同类型、不同等级的煤矿实施分类管理、分类指导;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对照标准逐矿进行考核评估,找出差距和问题,确定整改达标重点,及时督促整改,最终实现全过程、全方位动态达标。
7.抓好示范典型带动。选择安全质量标准较好,积极性较高的煤矿作为标准化建设试点,率先实现三级标准。通过典型引路、以点带面,引导和带动其它各煤矿企业深入持久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最终实现全县煤矿均达到三级以上标准。
8.建立标准化建设工作长效机制。注重工作实效,把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重点放在现场,充分发挥班组在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中的主导作用;注重过程控制,防止重考评、轻建设,重结果、轻过程,务求取得实效。实行分级检查考评,采取定期考评与动态抽检相结合方式,每季度组织一次全面检查。有关部门和煤矿企业要将安全质量标准化作为日常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每次检查的资料、记录要及时存档,作为年终评级考核的重要依据。对验收达标的矿井,每季度要复检一次,对达标煤矿开展全面检查、复查和评级,巩固已达标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等级,确保煤矿整体安全水平不断提高。
9.实行重大隐患“一票否决”制。对已经达标或正在申请达标评级的煤矿,一旦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对已取得安全质量标准化等级的煤矿取消其评定等级,申请验收评级的煤矿取消其评级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10.切实加强技术指导。成立县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专家咨询组,其成员从有关部门、煤矿企业、中介机构选聘。专家咨询组主要负责对实施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的矿井进行检查,为示范矿井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并参与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验收。每对矿井要明确1名专职人员具体负责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
10.建立激励机制。对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的煤矿,应给予适当的奖励或相应的优惠政策,鞭策后进,不断提升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意识,切实改善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状况。 2100433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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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是煤矿安全整治工作 的继续和深入,是我县煤矿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要求,是提 升煤矿技术水平的有效途径, 是煤矿企业生存和健康发展 的必由之路。根据《贵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贵州煤 矿安全监察局、 贵州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开展煤矿安全质 量标准化工作切实强化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意见》 (黔安 监煤矿〔 2010〕 13 号 )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 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 发展观,从构建和谐社会大局出发,坚持“安全第一、质 量为本、突出重点”原则,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树立典 型、稳步推进,全面实施煤矿安全生产规范化和标准化, 进一步促进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建立安全生 产长效机制,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逐 步建设本质安全型矿井,实现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兰煜煤业有限公司 关于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方案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是煤矿安全生产的基础,是煤 矿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要求,是提升煤矿技术水平的有效 途径,是煤矿企业生存和健康发展的必由之路,为了把我矿 建设成为一流的本质安全型矿井,现特制定安全质量标准化 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质量为本、 加大安全投入、改善安全条件,切实加强煤矿“双基”建设, 加快“安全高效型、本质安全型”矿井建设为目标,努力实 现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化精品工程建设,采取“先抓点、后抓线、点线 结合、重点突破”的方法,全面推进矿井质量标准化建设, 实现矿井环境标准化、工程质量标准化、安全设施标准化、 人的行为标准化目标。 三、组织机构 为保证矿井质量标准化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矿成立安 全质量标准化领导小组。 组 长:史常青 副
(8月6日至8月13日)
1、建立组织领导机构
为加强组织领导和部门协作,县政府决定成立以副县长周权茂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道真自治县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领导小组”(名单附后),以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
2、拟定实施方案,制定工作措施
我县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的基本要求是:强化行政执法,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法制建设,增强依法经营的法制观念和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重点解决好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一是商品房物业管理和售后服务问题,实行“两书”制度,完善商品房售后服务;二是推进房地产有形市场建设,强制实施有形交易。各乡(镇)要结合本地实际,确定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制定相关措施,并于8月13日前将工作计划报县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
3、加大宣传动员工作力度
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等宣传媒体,加大对有关房地产建设、规划等法律法规及本次专项整顿工作内容的宣传力度,形成强大的舆论攻势;由县房管局和相关部门组织召开全县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拆迁企业及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参加的宣传动员大会,就本次专项整顿工作作宣传动员和工作部署;设立专门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由市政府按政府采购确定的承建商负责我县网上行政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
所需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统一解决。各单位内部设施完善和运行维护资金自行解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细化工作措施,注重政策宣传,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工业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2010年3月15日前淘汰关闭冶炼厂。
国家发改委颁布的《2007年应予淘汰落后水泥产能的企业名单》(2007年第93号公告)、《电石、铁合金、焦化行业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的企业名单(第一批)》(2007年第69号公告),《贵州省第一批应予淘汰落后水泥生产能力计划的公示》,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贵州省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作实施方案》,以及《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2010年第一季度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作方案的紧急通知》(遵府办发〔2010〕2号)要求。
(一)2010年1月16日前,组建淘汰关闭工作机构,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启动淘汰关闭工作。
(二)2010年1月18日前,召开冶炼厂业主座谈会,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及引导工作。
(三)2010年1月20日前,吊销冶炼厂生产经营的全部证照。
(四)2010年1月31日前,就地拆除和损毁冶炼厂主要设备。五、工作职责
(一)县经贸局:统筹协调冶炼厂淘汰关闭工作。
(二)县财政局:配合做好淘汰关闭冶炼厂奖励资金的申报、使用和管理工作。
(三)县人劳局:负责淘汰关闭冶炼厂所涉及的人员安置、社会保险关系接续等政策的指导工作。
(四)县国土局:负责指导淘汰关闭冶炼厂所涉及的土地使用权处置和用途变更工作。
(五)县环保局:负责依法吊销《排污许可证》。
(六)县工商局:负责依法做好淘汰关闭冶炼厂的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和吊销营业执照。
(七)县质监督:负责按照有关规定上报注销《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八)县安监局:负责加强安全监管,并按照有关规定上报注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九)县电力公司:负责切断电源并拆除供电设施。
(十)上坝乡人民政府:负责做好当地群众思想工作,并配合做好冶炼厂业主的政策宣传工作。
(十一)其他相关部门配合做好淘汰关闭工作。
(一)统一思想认识。淘汰关闭冶炼厂是实现节能减排目标和优化产业结构的重要手段,也是推动工业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重要举措。相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统一认识,认真履职,密切配合,积极稳妥并按时淘汰关闭冶炼厂。
(二)落实工作责任。相关单位要将淘汰关闭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强化工作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并建立工作责任制和问责制,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三)加强督促指导。相关单位要积极引导、指导淘汰关闭工作,并督促冶炼厂按时淘汰关闭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