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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权
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每宗地的土地权属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确权的狭义含义是指在土地登记过程中的权属审核阶段对土地权属的来源、权属性质的确认。根据中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和当前土地管理实践的要求,确权也是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责之一,包括制定和完善确定土地权属方面的法规和政策,处理土地权属争议和办理土地权属的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等。土地权属确定的原则有依法原则、充分考虑历史背景的原则、土地所有权的单向流动原则。
由此可知未确权就没有对土地权属的来源、权属性质确认!
有了房子以后,按照法律的规定需要在规定期限内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权属证书;房屋权属证书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 下面是比较常见的房屋确权方式和办理流程:一手商品房1、买方带着身份证明、...
房产确权书 兹有本居委会居民XX,其自有房产坐落于xx县xx镇xx村xx组,土地面积xx平方米,房屋占地面积xx平方米,三层砖瓦结构,房屋建筑面积约xxx平方米,因房屋刚刚建成,特写房产确权...
房产确权诉状 原告×××,男(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XX市×××路××弄××号××室,邮编:××××××,电话:××××××××。 被告×××,男(女),××××年...
房地产确权纠纷案例
房地产确权纠纷案例 案例分析 1: ××镇与××军团土地权属纠纷 争议土地位于××镇境内, 面积约 13平方公理, 原称“解放军××炮兵靶场” ,是于 1955 年经当时的领导口头同意由××军区组织人员戡定的, 1956 年××军拨款在 8个主要地点修筑 岗楼。五六十年代,××集团军经常在这里举行军事演习。改革开放之后,××集团军就很少 使用这个靶场,只在 1989年举行过一次军事演习。 长期以来,由于没有上级部门的正式通知或 文件,当时也没有签订任何租用或借用协议,××镇的有关村民都认为这块土地是自己的,部 队只是临时用而已,因此照样在该土地上种菜种果,圈养家畜家禽,未曾受到过××集团军的 任何干预。 1990年,××局曾发出通知,统一办理部队在宝安县的用地红线,该“靶场“也没有去办 理过手续, 1992 年,经国土部门批准,××镇与有关单位合作,在这块地上开发建设别墅区, 至 1993
确权项目 确权说明
房产证号 查询房产证号与房屋管理机构登记是否一致
房屋所有权人 查询房屋所有权人与房产证显示是否一致
共有情况 查询该房产有无其他共有人
房屋座落 查询房产登记地址与房产实际地址是否一致
登记时间 查询房屋所有权证登记时间便于确定税费
房屋性质 查询该房屋性质为商品房、成本价或其他
是否央产 查询央产房是否具备上市条件(央产办查询)
规划用途 查询该房产规划用途是住宅、商用或其他
房屋状况 查询该房产层数、面积等基本情况
土地状况 查询该房产土地取得方式及土地使用年限
附记情况 查询该房产有无抵押、查封等其他状况
深圳市公办中小学房产历史遗留问题开始破冰,近日,深圳市规划国土委坪山管理局以坪山中心小学改扩建工程为试点,在全市率先开展了坪山新区公办中小学土地和房产确权研究工作。
据了解,受政府机构业务调整、轻审批重使用等多种因素影响,用地及房产产权不清晰问题成为我市公办中小学普遍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坪山新区共有13所公办学校,大多数存在类似历史遗留问题。为彻底解决此类问题,坪山管理局先行先试,开展坪山新区公办中小学土地和房产确权研究工作,通过深入调研,梳理出辖区内已建中小学校的规划、用地、征转地、报建等情况,分类分析,提出相关解决措施,并以坪山中心小学改扩建工程为先行试点。
坪山中心小学改扩建工程位于坪山新区坪山街道坪环地区东纵路、和平路交汇处,现状用地面积为2万平方米,存在着整宗地未取得用地手续、已建建筑未办理报建以及4000平方米的现状用地未办理征转地手续等问题。对此,市规划国土委坪山管理局本着“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办理产权登记为目标,采取分类推进、分步实施的处理思路,将该学校用地划为空地和已建用地,分别办理手续,逐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一方面,对涉及未征转的学校北侧部分用地予以现状保留,先行办理已建建筑的规划确认,并完善相关用地手续;另一方面,学校南侧的综合楼和操场,以拆除重建的方式展开相关工作后,按照空地办理用地和建筑物的审批手续。最后,在完成上述手续后再对两宗地进行合宗,签订项目用地合同。目前,坪山中心小学的改扩建审批手续已完成,该项目的改扩建工作也在稳步开展。
据悉,公办中小学土地及房产确权工作项目的创新实践,不仅有利于推进完善已建学校的用地历史遗留问题,解决学校改扩建的迫切需求,还有效推动了政府资产的规范管理,为深圳市其他学校土地和房产产权登记提供了经验借鉴。
行政确权是政府机关的一种行政确认行为。
行政确权是行政机关对当事人之间就自然资源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归属发生争议予以确认裁决的行为,属于行政确认的范畴。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