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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和《城乡规划法》既有分工,又相辅相成。《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是“为了加强对城市房地产的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土地管理法》是“为了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城乡规划法》是“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因此,对于城市建设和房地产业来说,《土地管理法》主要是解决土地资源的保护、利用和配置,规范城市建设用地的征收、征用即征收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以及使用国有土地等问题。
《城乡规划法》除规定了城市、镇的发展布局,功能分区,用地布局,综合交通体系,禁止、限制和适宜建设的地域范围,重点是确定规划区范围、规划区内建设用地规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水源地和水系、基本农田和绿化用地、环境保护、自然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以及防灾减灾等内容。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则对如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交易和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物权法》是规范财产关系的民事基本法律,调整因物的归属和利用而产生的民事关系,包括明确国家、集体、私人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以及对物权的保护。《物权法》确定了国家、集体和私人的物权平等保护的原则,确定了物权的种类和内容,不动产登记制度,设立了更正登记、预告登记等。《物权法》的颁布实施,对确认物的归属,明确所有权和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的内容,保障各种市场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依法保护权利人的物权,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将发挥重要的作用。
房地产的部门规章是以国务院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部长令颁布的,主要有:《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城市房屋拆迁单位管理规定》、《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管理办法》、《房产测绘管理办法》、《房屋登记办法》、《城市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办法》、《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城市房屋修缮管理规定》、《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考&试&大《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公有住宅售后维修养护管理暂行办法》、《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暂行办法》、《城市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等。
注:《城市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已修正为《廉租住房保障办法》,自2007年12月1日起施行。2003年12月31日发布的《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建设部、财政部、民政部、国土资源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20号)同时废止。
此外,还有《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城市房地产市场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加强与银行贷款业务相关的房地产抵押和评估管理工作的通知》、《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房地产抵押估价指导意见》等多项规范性文件,以及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规范》、《房产测量规范》等多项技术规范。2100433B
我国房地产的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已取得了显著成绩,该体系的构架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技术规范等构成。
其中,法律主要有《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物权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它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房地产业的发展迈入了法制管理的新时期,这部法律除确立了我国房地产管理的基本原则,还对房地产开发用地、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交易、房地产权属登记等主要管理环节,确立了一系列基本制度。
房地产法是调整房地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其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项: 1、土地、房屋财产关系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房屋的 2、土地利用和管理关系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耕地的特殊保护,土地用途管制,建...
建设:建设,包括内涵和形式的建设。法制建设除了以外,还增加了法制内容,就是要依法治国,加强法制建设。与法治是中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和法治中国建设的目标与基本内容,是实现中国梦的双翼。为法治奠定基础,法治...
目前,中国房地产的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已取得了显著成绩,该体系的构架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技术规范等构成。其中,法律主要有三部,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
房地产的行政法规是以国务院令颁布的,主要有:《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外商投资开发经营成片土地暂行管理办法》、《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等。
注:《外商投资开发经营成片土地暂行管理办法》,该办法已于2008年1月15日废止。
加强法制建设促进天津房地产业发展
加强法制建设促进天津房地产业发展——房地产业是国民经济的主要组成部分,随着天津房地产业的发展,有关法规!规章的不适应问题日益突出市场经济要求房地产业成为规范的法制经济,完善立法!有法可依是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前提和保证;依法行政是加强房...
本志记述威海市房地产市场及房地产交易市场管理处在党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业务管理、操作程序和法制建设等方面的发展历程。
柳经纬、刘智慧编写的《房地产法制专题研究》并不涉及上述房地产法制建设的所有问题,因为这不是本书的任务。本书的任务在于探讨我国当下房地产法制建设中的一些疑难问题,期待通过这种探讨,为解决这些疑难法律问题,提出一种解决的方案或者可供参考的建议。本书选择的五个疑难问题,或为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如不动产征收问题(拆迁问题)、小区物业管理问题;或为我国房地产制度中的“老大难”问题,如划拨土地使用权问题,不动产登记制度的统一问题;或为二者兼而有之,如集体土地使用权制度及“小产权房”问题。
房地产是指土地、建筑物及固着在土地、建筑物上不可分离的部分及其附带的各种权益。房地产由于其自己的特点即位置的固定性和不可移动性,在经济学上又被称为不动产。可以有三种存在形态:即土地、建筑物、房地合一。在房地产拍卖中,其拍卖标的也可以有三种存在形态,即土地(或土地使用权)、建筑物和房地合一状态下的物质实体及其权益。随着个人财产所有权的发展,房地产已经成为商业交易的主要组成部分。购买房地产是一种重要的投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