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特殊符号

选择搜索类型

热门搜索

首页 > 百科 > 装饰百科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是福建省主管国家税收工作的行政机构,由国家税务总局实行垂直管理。全省国税系统设置9个设区市局,87个市(县、区)局,下辖366个税务分局(副科级)和10个税务所(正股级)。省局机关内设13个处室和1个机关党委办公室,1个直属机构稽查局和5个事业单位。
2018年6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正式挂牌成立,标志着原福建省国税局、原福建省地税局完成合并。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基本信息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机构设置

办公室

拟订本系统年度工作计划及长远发展规划、有关工作制度;组织起草和审核省局重要文稿;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会务、档案、督办、信访、保密、密码、系统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机关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办网站运行和维护工作;制定机关行政事务和办公规章制度;管理机关财务和其他行政事务;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有关事项;负责督查重要事项的落实工作。

政策法规处

拟订并组织实施本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税工作方案;组织协调涉及多税种、综合性税收政策的落实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并定期进行清理、评估和反馈;承办局外涉及多税种、综合性税收政策文件会办工作;牵头重大税收案件审查及规范税务行政审批工作;承办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备查工作;办理行政复议、赔偿案件及行政诉讼案件;组织反补贴案件的应对工作;研究税收改革和完善税收管理体制的有关问题;承担税收业务的协调和法律事务;指导和检查本系统税收建设工作。

货物和劳务税处

组织实施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对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等办法;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参与有关税种的日常稽核、日常检查及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

所得税处

组织实施全省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等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对所得税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所得税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税基管理、汇算清缴等办法;负责有关减免税、税前列支的审核、审批管理工作;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

收入规划核算处

牵头编制年度税收收入计划、出口退(免)税计划,分配下达年度税收收入和免抵调库计划;监督检查税款缴、退库情况;组织开展税收收入分析预测、税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点税源监控、企业税收资料调查工作;组织落实税收会计核算、统计核算、税收票证管理等相关制度;承担税收收入数据的综合管理应用工作,对外发布税收收入数据。

纳税服务处

组织、协调和指导本系统各部门、各税种、各环节的纳税服务工作;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组织落实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组织协调、实施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受理纳税人投诉;组织实施税收信用体系建设;指导税收争议的调解;组织实施面向纳税人的税法宣传;安排纳税服务工作专项经费使用;协调本系统注册税务师行业政策的贯彻实施;促进和引导中介组织参与纳税服务工作。

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组织实施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定具体操作办法;研究提出专业化税收征收管理和税收征管规程完善的建议;组织实施税收征管数据管理和应用办法、综合性纳税评估办法,承办征管质量考核和风险管理工作;承担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普通发票管理、税控器具推广应用等工作;组织实施个体和集贸市场税收征管、税收管理员制度。组织落实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规划、方案、制度;组织本系统信息技术体系建设和监督、验收;承担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项目立项、技术标准、业务需求、资金使用等方面的管理工作;承担税收管理信息化制度建设和监督检查。

财务管理处

拟订财务管理、基本建设管理等办法;审核汇编部门预算、决算;组织实施会计核算、会计基础规范工作,分析考核征税成本;组织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工作,办理具体支付事项;组织实施本系统资产的购置、占有、使用、处置、清理等工作;承担着装管理工作。

组织落实政府采购规章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和操作规程;拟订年度采购计划,办理具体采购事项;规范本系统政府采购业务管理,防范和化解采购风险。

督察内审处

组织实施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实施财务管理、基本建设项目、大宗物品采购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组织实施税收执法责任制制度、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及税收执法质量考核工作;督察落实税收执法检查结论和各类审计结论。

人事处

组织落实干部人事制度及税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拟订具体实施方案;承担人事、机构编制和公务员管理工作;承担工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等工作;负责本系统领导班子建设;承担下一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的管理、考核及监督等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出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要求;管理机关和系统外事工作;办理出国政审事项; 监督检查本系统执行干部人事规章制度情况;组织实施系统党建工作。

巡视工作办公室

组织落实巡视工作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拟订年度巡视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巡视工作;监督检查下一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群众工作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情况;落实、协调、督办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议定、决定事项。

教育处

(思想政治工作办公室)

拟订并组织实施干部培训、学历教育管理制度、工作规划、年度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培训质量考核与评估;承担教育培训经费管理和培训机构业务管理工作;指导、检查本系统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制定全省国税系统思想政治工作规划、方案和实施意见;对全省国税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进行部署、检查、考核;负责抓好全系统各类创建活动的规划、组织、实施、检查和表彰工作;指导基层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负责指导全省系统开展税务文化建设和基层建设;承担面向社会的税收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

监察室

组织落实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制度,拟订有关制度、实施办法;监督检查本系统各级机关及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遵守法律、法规情况;监督检查本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维护党的纪律、贯彻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贯彻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并组织开展廉政谈话、诫勉谈话等;协助党组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加强对“两权”监督制约和开展执法监察、纠风等工作;受理对本系统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及有关申诉;查处本系统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

大企业税收管理处

承担对大型企业提供纳税服务工作;承担对大型企业的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和日常检查工作;组织实施汇总(合并)纳税企业税收日常检查工作。

国际税务管理处

指导、协调、检查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和国家(地区)间税收协议、协定(安排)的执行;组织落实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征管制度,处理国家(地区)间的有关税务事项;牵头组织实施特别纳税调整工作,解释和处理具体业务问题。

进出口税收管理处

组织实施进出口贸易税收管理工作,拟定税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参与编制年度出口退(免)税计划,分配下达年度内退税计划;组织实施出口退税管理工作;监督检查进出口税收政策的执行情况。

机关党委办公室

负责省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建、工会、青年、妇女工作;承担省局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和人员思想政治工作、效能建设及岗位责任制考核工作;承担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考察工作及发展党员工作;承担省局机关统战工作。

离退休干部处

承担机关离退休干部的服务和管理工作;督促、检查、指导本系统离退休干部工作;组织离退休干部工作经验交流,协调本系统离退休干部活动。

稽查局

组织贯彻税务稽查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组织、协调、督办税收违法案件的查处;受理税收违法案件的举报以及大、要案的收集、整理、上报和督查工作,办理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的立案和调查的有关事项并提出审理意见;牵头组织实施税收专项检查和税收专项整治工作;指导、协调本系统的稽查工作;制定税务检查计划并组织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管理和发放税务检查证;协调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处理税务稽查有关工作;指导、协调税务稽查工作;受理税务违法案件的举报并负责举报奖励基金的管理与使用;负责金税工程发票协查工作。

信息中心

承担本系统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服务、技术支持和技术保障工作;参与拟订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参与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项目立项、技术标准、业务需求、资金使用等工作;建立、管理和维护计算机应用系统、网络和综合数据库;参与组织应用软件开发;负责组织信息化技术培训;参与本系统工程类技术职称资格审查和评定工作;组织本系统信息安全管理与实施。

机关服务中心

承担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安全保卫和服务工作,拟订具体工作制度;参与机关后勤体制改革工作;承担机关节约能源管理工作。

税收科学研究所

承担税收基础理论、应用理论和专题研究等工作;开展税收学术交流,组织、指导、协调本系统的税收科研工作和有关税收调研成果的评选奖励;负责编报税收研究项目经费需求;编辑税务内部期刊。

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

组织贯彻注册税务师行业管理政策及管理制度,承担行业执业资格、资质审核认定及考试、培训工作;监督、检查行业执业情况。

福建省税务干部学校

承担税务系统教育培训的实施工作。

查看详情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造价信息

  • 市场价
  • 信息价
  • 询价

福建633

  • 100厚x100x150
  • 13%
  • 佛山市大卫雕塑有限公司
  • 2022-12-07
查看价格

福建633

  • 100厚x100x150
  • m2
  • 13%
  • 佛山市大卫雕塑集团有限公司
  • 2022-12-07
查看价格

福建

  • 烧面,光面混拼(各一半)
  • 13%
  • 深圳市腾宇石材有限公司
  • 2022-12-07
查看价格

福建

  • 3cm
  • 13%
  • 佛山市大卫雕塑有限公司
  • 2022-12-07
查看价格

福建

  • 3cm
  • 13%
  • 福建金源石材厂保定批发部
  • 2022-12-07
查看价格

福建

  • 板厚17~20mm
  • 云浮市郁南县2022年3季度信息价
  • 建筑工程
查看价格

福建

  • 板厚17~20mm
  • 云浮市郁南县2022年1季度信息价
  • 建筑工程
查看价格

福建

  • 板厚17~20mm
  • 云浮市郁南县2021年4季度信息价
  • 建筑工程
查看价格

福建

  • 板厚17~20mm
  • 云浮市郁南县2020年3季度信息价
  • 建筑工程
查看价格

福建

  • 板厚17~20mm
  • 云浮市郁南县2019年4季度信息价
  • 建筑工程
查看价格

国家药典

  • 册数开本:全3册,16开出版社:中医古籍出版社
  • 1本
  • 1
  • 国产
  • 中高档
  • 不含税费 | 含运费
  • 2021-08-12
查看价格

  • DN125
  • 2台
  • 1
  • 中档
  • 含税费 | 含运费
  • 2015-08-01
查看价格

国家医保平台接口

  • 1.名称:国家医保平台接口2.支持门诊、住院医保接口(含异地)管理,数据传输(按医保要求开发).
  • 1套
  • 3
  • 高档
  • 含税费 | 含运费
  • 2022-11-03
查看价格

终端型组合式箱变(阳江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地方税务局200KVA变压器安装工程)

  • S11-200KVa
  • 1台
  • 1
  • 中档
  • 含税费 | 含运费
  • 2016-05-06
查看价格

"-站"直传软件

  • 满足广东"-站"直传要求
  • 1套
  • 3
  • 国内高档
  • 高档
  • 含税费 | 不含运费
  • 2021-11-04
查看价格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主要职责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福建省国家税务局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9〕34号)精神,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二)贯彻执行税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征收管理改革。

(三)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本系统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本地区中央税、共享税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的征收管理、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反避税和稽查工作,力争税款应收尽收;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

(五)监督检查本系统的税收执法活动和内部行政管理活动;负责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讼工作。

(六)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本系统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和监督执行本系统纳税服务管理制度;贯彻执行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监督实施注册税务师管理制度。

(七)组织实施对纳税人进行分类管理和专业化服务,组织实施对大型企业的纳税服务和税源管理。

(八)编制、分配和下达本系统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的税收会计、统计核算工作。

(九)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制定本系统税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承担本系统金税工程的推广和应用工作。

(十)负责本地区进出口税收和国际税收管理工作。

(十一)组织开展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及行风建设。

(十二)垂直管理本系统的机构、编制、人员和经费等工作。

(十三)承办国家税务总局和福建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查看详情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征管范围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税收征管范围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6〕004号)的规定,福建省国家税务局负责福建省境内征收管理的税种和范围是:(一)增值税:凡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依照条例应当缴纳增值税的单位和个人。(二)消费税:凡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三)企业所得税:1.中央各部门、各总公司、各行业协会、总会、社团组织、基金会所属的企事业单位以及上述企事业单位兴办的预算内、外的国有企业(包括境内、境外所得)的所得税。2.金融保险企业的所得税。(四)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凡个人直接从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办理储蓄业务的机构以及邮政企业依法办理储蓄业务的机构取得的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应按照规定缴纳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五)出口免抵退税。(六)车辆购置税。

查看详情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常见问题

查看详情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税收状况

“十五”期间全省国税总收入相继突破300亿元、400亿元、500亿元大关,累计完成2217.4亿元,是“九五”期间的2.46倍,年均增长17.4%,年均增收65.4亿元。2008年全省国税总收入首次突破千亿元,达到1022.8亿元;2009年全省国税总收入达到1127亿元,同比增收104.3亿元,增长10.2%,其中国税部门组织的税收收入完成914.9亿元,增收95.5亿元,增长11.7%,继上年突破800亿元大关后,又迈上900亿元新台阶,国税组织收入规模在全国的排位从成立之初的第16位跃居第10位,首次进入全国前十名。宏观税负从1994年5.8%,上升到2009的约9.43%,呈现出与宏观经济同向、同步发展的和谐态势。同时,国税部门服务地方经济和财政收入发展的能力不断增强,2009年扣除海关、车购税,全省国税部门组织的税收收入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约52%。税收优惠政策及时兑现到位,对地方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加大。国税成立以来,全省累计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约2104亿元,还共办理各类减免税近466亿元。

查看详情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人员编制

臧耀民(党组书记、局长)

连开光(巡视员)

刘孟全(党组成员、副局长)

邱大南(党组成员、副局长)

于海春(党组成员、副局长)

曾光辉(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

雷致青(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慕斌(党组成员、总会计师)

查看详情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获得荣誉

2018年5月28日,入选中共福建省委文明办“第十三届福建省文明单位”候选名单,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查看详情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文献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建福水泥厂产品移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建福水泥厂产品移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建福水泥厂产品移

格式:pdf

大小:16KB

页数: 1页

1 / 1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建福水泥 厂产品移送计税价格确定方式的批复 【法规类别】 税收征管综合规定建材企业财会税费 【发文字号】 闽国税函 [2003]627 号 【发布部门】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发布日期】 2003.12.24 【实施日期】 2003.12.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XP11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建福水泥厂产品移送计税价格确定方式的批复 (闽国税函 [2003]627 号 2003 年 12月 24日) 三明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请求调整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建福水泥厂征税方式的请示》 (明国税发 [2003]113 号 )收悉。关于请求调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国家税务局个体工商户建帐管理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国家税务局个体工商户建帐管理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国家税务局个体工商户建帐管理

格式:pdf

大小:16KB

页数: 4页

乐税智库文档 财税法规 策划 乐税网 乐税网( http://www.leshui365.com/ )邮箱: Jiufu@leshui365.com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国家税务局个体工商户建帐 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标 签】个体工商户建帐 【颁布单位】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文 号】津国税所﹝ 2000﹞51号 【发文日期】 2000-05-15 【实施时间】 2000-05-15 【 有效性 】全文废止 【税 种】征收管理 注释:全文废止。参见:《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的通知》,津国税法﹝ 2007﹞2号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   为了加强对个体零散税收的征收管理,规范征收管理手续、制度,经过广泛征求意见, 市局制定了《天津市国家税务局个体工商户建帐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 行。贯彻执行中出现的情

泉州市国家税务局机构设置

(一)所属机构

泉州市国家税务局所属县(市、区)国家税务局12个,即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国家税务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国家税务局、福建省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国家税务局、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国家税务局、福建省石狮市国家税务局、福建省晋江市国家税务局、福建省南安市国家税务局、福建省惠安县国家税务局、福建省安溪县国家税务局、福建省永春县国家税务局、福建省德化县国家税务局等12个国家税务局。12个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均为全职能局,均按照行政区划设置。级别均为正科级。

(二)内设机构

12个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内设机构数量为7个。名称参照当地同级政府部门内设机构统一称“科”,内设机构均为正股级。

全市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均设7个科:办公室、综合业务科、征收管理科、计划征收科、人事教育科、监察室、办税服务厅(暂不设立)。

各部门的职责是:

1.办公室

制定局机关和本系统的年度工作计划及长远发展规划;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和报告;负责综合性会议组织、秘书事务、文电处理、文书档案、文印、信访、保密、调研、政务信息、税收宣传和外事工作;负责组织税收科研、学术交流和科研成果的鉴定、评选、推广及奖励工作;制定办公规章制度;管理财务、基本建设等后勤保障及机关行政事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本系统目标管理考核及督查督办工作;组织实施综合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协助领导对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综合业务科

负责流转税、所得税等税种的税政业务;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负责金税工程流转税业务的管理、推广应用及认证报税、数据采集、稽核管理工作;负责增值税等税种的纳税评估、日常稽核和日常管理性检查工作;负责税收协定执行、反避税实施、外国居民税收监管、情报交换、国际税务管理合作等;负责涉税法律事务;负责组织对税收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管理性监督检查;承办重大税收案件的审理和行政处罚、听证工作;负责税务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等事项;负责对出口企业退免税申报的审核和确认,组织落实本地出口货源征税情况并负责对外复函,负责本地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及分割单开具的检查及指导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3.征收管理科

负责组织实施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处理执行税收征管法规、条例中的有关事项;负责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和税收资料等的管理;牵头组织对征管质量的综合考核;负责组织征管软件的推广和应用;牵头负责纳税评估的组织实施和指导、协调、管理工作;负责纳税服务的组织、管理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4.人事教育科

研究和执行人事管理制度;负责机构、编制、任免、考核、调配、交流、辞职辞退、工资福利、专业技术职务等人事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及提前离岗人员的管理和服务;负责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建设;负责教育培训管理工作;负责党建、工会、共青团和妇联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5.监察室

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及税收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和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负责信访举报、违法违纪案件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6.计划征收科

负责税收计划管理、税收会计、统计等信息数据的统计和分析工作;负责编制和分配税收计划、指导组织收入工作,进行税收预测分析,负责税款征收信息的集中处理和会计核算工作,组织并检查税款征收、解库、提退等制度的执行;负责税源资料的调查和测算,监控重点税源;负责税收票证的管理;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7.办税服务厅(暂不设立)

(三)直属机构

12个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均设置1个稽查局。级别均为正股级。

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对年度计划确定的重点税源企业和税务违法案件的查处、审理、执行、协查工作;组织贯彻税务稽查规章制度,拟定具体实施办法;负责税收案件举报的受理、转办;负责与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协调税务稽查中的司法工作;负责金税工程发票协查工作;负责牵头组织税收专项检查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事业单位

12个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均设置1个信息中心。级别均为正股级。

其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税收管理、综合行政管理等信息系统建设;执行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建立、管理和维护计算机网络与涉税信息等综合数据库;参与组织应用软件开发和税控器具的推广、应用及技术培训;根据工作需要,对征管数据进行质量审核、加工处理、综合分析等;负责网络及系统安全管理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泉州市国家税务局设置信息中心、机关服务中心和票证中心(暂不设立),级别为正科级。

(一)信息中心

组织税收管理、综合行政管理等信息系统建设;执行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建立、管理和维护计算机网络与涉税信息等综合数据库;参与组织应用软件开发和税控器具的推广、应用及技术培训工作;负责计算机设备的维修、维护、调配管理。

(二)机关服务中心

拟定局机关后勤服务和行政事务的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后勤服务的组织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办公物品的采购、保管、分配和维修工作;负责局机关房产管理、安全保卫、医疗保健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装备管理。

(三)票证中心 (暂不设立)

(五)派驻机构

税务分局是县(市、区)国家税务局的派出机构。按行政区划或经济区划设置。具体为:较大县的城区、管辖5个以上乡镇(街道)或大企业所在地税源较大的设置税务分局,级别为副科级。全市共设置66个税务分局(见附件)。名称均冠以地名。

税务分局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对所辖税源的监控管理工作,对辖区内纳税人实行分类管理和有效服务。具体负责所辖纳税户税务登记及纳税申报的调查核实、进行税收预测和分析、税收宣传、纳税辅导、税收调研、纳税服务、日常检查、户籍管理、政策送达、税源调查、定额核定、催报催缴、数据采集分析、组织实施纳税评估、处理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和零星税款的征收等,承办上级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泉州市鲤城区国家税务局机构设置一览表

序号 机构名称 机构属性 机构级别 驻地及地址 管辖乡镇名称 备注

1 办公室 内设行政机构 股级 泉州市新华南路3号

2 综合业务科 内设行政机构 股级 泉州市新华南路3号

3 计划征收科 内设行政机构 股级 泉州市新华南路3号

4 征收管理科 内设行政机构 股级 泉州市新华南路3号

5 人事教育科 内设行政机构 股级 泉州市新华南路3号

6 监察室 内设行政机构 股级 泉州市新华南路3号

7 办税服务厅 内设行政机构 股级 泉州市新华南路3号

8 稽查局 直属机构 股级 泉州市新华南路3号

9 信息中心 事业单位 股级 泉州市新华南路3号

10 海滨税务分局 税务分局 副科级 泉州市新华中路24号 海滨、临江城区所在地

11 鲤中税务分局 税务分局 副科级 泉州市新华中路24号 鲤中、开元 大企业所在地

12 浮桥税务分局 税务分局 副科级 泉州市浮桥镇山墩路13号 浮桥 大企业所在地

13 江南税务分局 税务分局 副科级 泉州市浮桥镇山墩路13号 江南 大企业所在地

泉州市丰泽区国家税务局机构设置一览表

序号 机构名称 机构属性 机构级别 驻地及地址 管辖乡镇名称

1 办公室 内设行政机构 股级 泉州市丰泽区刺桐东路国税大楼

2 综合业务科 内设行政机构 股级 泉州市丰泽区刺桐东路国税大楼

3 计划征收科 内设行政机构 股级 泉州市丰泽区刺桐东路国税大楼

4 征收管理科 内设行政机构 股级 泉州市丰泽区刺桐东路国税大楼

5 人事教育科 内设行政机构 股级 泉州市丰泽区刺桐东路国税大楼

6 监察室 内设行政机构 股级 泉州市丰泽区刺桐东路国税大楼

7 办税服务厅 内设行政机构 股级 泉州市丰泽区刺桐东路国税大楼

8 稽查局 直属机构 股级 泉州市丰泽区刺桐东路国税大楼

9 信息中心 事业单位 股级 泉州市丰泽区刺桐东路国税大楼

10 泉秀税务分局 税务分局 副科级 泉州市丰泽区刺桐东路国税大楼 泉秀.丰泽 城区所在地

11 东湖税务分局 税务分局 副科级 泉州市丰泽区刺桐东路国税大楼 华大,东湖, 城东 大企业所在地

12 北峰税务分局 税务分局 副科级 丰泽区普明社区87号 北峰、清源 大企业所在地

13 东海税务分局 税务分局 副科级 泉州市丰泽区刺桐东路国税大楼 东海 大企业所在地

泉州市洛江区国家税务局机构设置一览表

序号 机构名称 机构属性 机构级别 驻地及地址 管辖乡镇名称

1 办公室 内设行政机构 股级 泉州洛江区安吉路

2 综合业务科 内设行政机构 股级 泉州洛江区安吉路

3 计划征收科 内设行政机构 股级 泉州洛江区安吉路

4 征收管理科 内设行政机构 股级 泉州洛江区安吉路

5 人事教育科 内设行政机构 股级 泉州洛江区安吉路

6 监察室 内设行政机构 股级 泉州洛江区安吉路

7 办税服务厅 内设行政机构 股级 泉州洛江区安吉路

8 稽查局 直属机构 股级 泉州洛江区安吉路

9 信息中心 事业单位 股级 泉州洛江区安吉路

10 万安税务分局 税务分局 副科级 泉州洛江区万荣路万安 城区所在地

11 河市税务分局 税务分局 副科级 泉州洛江区河市镇河市、双阳大企业所在地

12 马甲税务分局 税务分局 副科级 泉州洛江区马甲镇马甲、罗溪、虹山 大企业所在地

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机构设置一览表

序号 机构名称 机构属性 机构级别 驻地及地址 管辖乡镇名称

1 办公室 内设行政机构 股级 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崇仁街

2 综合业务科 内设行政机构 股级 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崇仁街

3 计划征收科 内设行政机构 股级 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崇仁街

4 征收管理科 内设行政机构 股级 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崇仁街

5 人事教育科 内设行政机构 股级 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崇仁街

6 监察室 内设行政机构 股级 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崇仁街

7 办税服务厅 内设行政机构 股级 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崇仁街

8 稽查局 直属机构 股级 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崇仁街

9 信息中心 事业单位 股级 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崇仁街

10 清蒙税务分局 税务分局 副科级 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崇仁街 开发区 城区所在地

石狮市国家税务局机构设置一览表

序号 机构名称 机构属性 机构级别 驻地及地址 管辖乡镇名称

1 办公室 内设行政机构 股级 石狮市八七路国税大楼

2 综合业务科 内设行政机构 股级 石狮市八七路国税大楼

3 计划征收科 内设行政机构 股级 石狮市八七路国税大楼

4 征收管理科 内设行政机构 股级 石狮市八七路国税大楼

5 人事教育科 内设行政机构 股级 石狮市八七路国税大楼

6 监察室 内设行政机构 股级 石狮市八七路国税大楼

7 办税服务厅 内设行政机构 股级 石狮市八七路国税大楼

8 稽查局 直属机构 股级 石狮市八七路国税大楼

9 信息中心 事业单位 股级 石狮市八七路国税大楼

10 狮城税务分局 税务分局 副科级 石狮市八七路国税大楼 凤里办事处 湖滨办事处 城区所在地

11 蚶江税务分局 税务分局 副科级 石狮市蚶江镇石蚶路 蚶江镇 大企业所在地

12 祥芝税务分局 税务分局 副科级 石狮市鸿山镇洪厝村邮电大楼 祥芝镇、鸿山镇、锦尚镇大企业所在地

13 永宁税务分局 税务分局 副科级 石狮市永宁镇永宁居委会 永宁镇 大企业所在地

14 宝盖税务分局 税务分局 副科级 石狮市八七路国税大楼 宝盖镇大企业所在地

15 灵秀税务分局 税务分局 副科级 石狮市八七路国税大楼 灵秀镇大企业所在地

晋江市国家税务局机构设置一览表

序号 机构名称 机构属性 机构级别 驻地及地址 管辖乡镇名称

1 办公室 内设行政机构 股级 晋江市青阳曾井小区国税大楼

2 综合业务科 内设行政机构 股级 晋江市青阳曾井小区国税大楼

3 计划征收科 内设行政机构 股级 晋江市青阳曾井小区国税大楼

4 征收管理科 内设行政机构 股级 晋江市青阳曾井小区国税大楼

5 人事教育科 内设行政机构 股级 晋江市青阳曾井小区国税大楼

6 监察室 内设行政机构 股级 晋江市青阳曾井小区国税大楼

7 办税服务厅 内设行政机构 股级 晋江市青阳曾井小区国税大楼

8 稽查局 直属机构 股级 晋江市青阳曾井小区国税大楼

9 信息中心 事业单位 股级 晋江市青阳曾井小区国税大楼

10 青阳税务分局 税务分局 副科级 晋江市青阳曾井小区国税大楼 青阳 城区所在地

11 陈埭税务分局 税务分局 副科级 晋江市陈埭镇四境大街 陈埭、西滨 大企业所在地

12 安海税务分局 税务分局 副科级 晋江市安海镇桥头工业区49号 安海 大企业所在地

13 磁灶税务分局 税务分局 副科级 晋江市磁灶镇香埔头 磁灶、紫帽 大企业所在地

14 龙湖税务分局 税务分局 副科级 晋江市龙湖镇后宅新兴街43号 龙湖 大企业所在地

15 池店税务分局 税务分局 副科级 晋江市池店镇池店村 池店 大企业所在地

16 东石税务分局 税务分局 副科级 晋江市东石镇仁和东路20号 东石 大企业所在地

17 英林税务分局 税务分局 副科级 晋江市英林镇英林村长存公园对面 英林 大企业所在地

18 金井税务分局 税务分局 副科级 晋江市金井镇中兴北路 金井 大企业所在地

19 罗山税务分局 税务分局 副科级 晋江市罗山镇罗裳村 罗山 大企业所在地

20 深沪税务分局 税务分局 副科级 晋江市深沪镇狮峰居委会对面 深沪 大企业所在地

21 永和税务分局 税务分局 副科级 晋江市永和永和街 永和 大企业所在地

22 内坑税务分局 税务分局 副科级 晋江市内坑龙泉路3号 内坑 大企业所在地

南安市国家税务局机构设置一览表

序号 机构名称 机构属性 机构级别 驻地及地址 管辖乡镇名称

1 办公室 内设行政机构 股级 南安市溪美镇兴安街34号

2 综合业务科 内设行政机构 股级 南安市溪美镇兴安街34号

3 计划征收科 内设行政机构 股级 南安市溪美镇兴安街34号

4 征收管理科 内设行政机构 股级 南安市溪美镇兴安街34号

5 人事教育科 内设行政机构 股级 南安市溪美镇兴安街34号

6 监察室 内设行政机构 股级 南安市溪美镇兴安街34号

7 办税服务厅 内设行政机构 股级 南安市溪美镇兴安街34号

8 稽查局 直属机构 股级 南安市溪美镇兴安街34号

9 信息中心 事业单位 股级 南安市溪美镇兴安街34号

10 柳城税务分局 税务分局 副科级 南安市溪美镇源兴洲成兴小区 溪美、柳城、东田、城区所在地

11 仑苍税务分局 税务分局 副科级 南安市仑仑镇仑苍街188号 仑苍、英都、翔云 大企业所在地

12 洪濑税务分局 税务分局 副科级 南安市洪濑镇集新村 洪濑、康美、洪梅、雪峰 大企业所在地

13 丰州税务分局 税务分局 副科级 南安市丰州镇南门街 丰州、大霞美 大企业所在地

14 梅山税务分局 税务分局 副科级 南安市梅山镇芙蓉西路106号 梅山、罗东、九都、乐峰、向阳 管辖5个以上乡镇

15 诗山税务分局 税务分局 副科级 南安市诗山镇社星路 诗山、金淘、码头、眉山、蓬华 管辖5个以上乡镇

16 官桥税务分局 税务分局 副科级 南安市官桥镇金庄街 官桥 大企业所在地

17 水头税务分局 税务分局 副科级 南安市水头镇厦盛路 水头 大企业所在地

18 石井税务分局 税务分局 副科级 南安市石井镇海滨南路 石井 大企业所在地

19 美林税务分局 税务分局 副科级 南安市美林南美开发区 美林、省新 大企业所在地

惠安县国家税务局机构设置一览表

序号 机构名称 机构属性 机构级别 驻地及地址 管辖乡镇名称

1 办公室 内设行政机构 股级 惠安县螺城镇企塘岭

2 综合业务科 内设行政机构 股级 惠安县螺城镇企塘岭

3 计划征收科 内设行政机构 股级 惠安县螺城镇企塘岭

4 征收管理科 内设行政机构 股级 惠安县螺城镇企塘岭

5 人事教育科 内设行政机构 股级 惠安县螺城镇企塘岭

6 监察室 内设行政机构 股级 惠安县螺城镇企塘岭

7 办税服务厅 内设行政机构 股级 惠安县螺城镇企塘岭

8 稽查局 直属机构 股级 惠安县螺城镇企塘岭

9 信息中心 事业单位 股级 惠安县螺城镇企塘岭

10 螺城税务分局 税务分局 副科级 惠安县螺城镇企塘岭 螺城镇、黄塘镇、紫山镇、辋川镇、涂寨镇城区所在地

11 崇武税务分局 税务分局 副科级 惠安县崇武镇西华街 崇武镇、山霞镇大企业所在地

12 东园税务分局 税务分局 副科级 惠安县东园镇东前自然村14号 东园镇、张坂镇、百崎镇 大企业所在地

13 东岭税务分局 税务分局 副科级 惠安县东岭镇东兴街 东岭镇、东桥镇、净峰镇、小乍镇 大企业所在地

14 洛阳税务分局 税务分局 副科级 惠安县洛阳镇屿头街 洛阳镇 大企业所在地

15 螺阳税务分局 税务分局 副科级 惠安县螺阳镇大红埔 螺阳镇 大企业所在地

安溪县国家税务局机构设置一览表

序号 机构名称 机构属性 机构级别 驻地及地址 管辖乡镇名称

1 办公室 内设行政机构 股级 安溪县河滨北路310号

2 综合业务科 内设行政机构 股级 安溪县河滨北路311号

3 计划征收科 内设行政机构 股级 安溪县河滨北路312号

4 征收管理科 内设行政机构 股级 安溪县河滨北路313号

5 人事教育科 内设行政机构 股级 安溪县河滨北路314号

6 监察室 内设行政机构 股级 安溪县河滨北路315号

7 办税服务厅 内设行政机构 股级 安溪县河滨北路316号

8 稽查局 直属机构 股级 安溪县河滨北路317号

9 信息中心 事业单位 股级 安溪县河滨北路318号

10 茶都税务分局 税务分局 副科级 安溪县河滨北路310号 凤城、城厢、参内、魁斗、蓬莱、金谷 城区所在地

11 湖头税务分局 税务分局 副科级 安溪县安湖路 湖头、湖上、白濑 大企业所在地

12 剑斗税务分局 税务分局 副科级 安溪县剑斗镇旧街 剑斗 大企业所在地

13 感德税务分局 税务分局 副科级 安溪县感德镇尚德路30号 感德、福田、桃舟、长坑、祥华、蓝田管辖5个以上乡镇

14 官桥税务分局 税务分局 副科级 安溪县官桥镇天平路9号 官桥、龙门大企业所在地

15 虎邱税务分局 税务分局 副科级 安溪县虎邱镇金榜大桥边 虎邱、大坪、龙涓大企业所在地

16 西坪税务分局 税务分局 副科级 安溪县西坪镇观音路 西坪、尚卿、芦田 大企业所在地

永春县国家税务局机构设置一览表

序号 机构名称 机构属性 机构级别 驻地及地址 管辖乡镇名称

1 办公室 内设行政机构 股级 永春县城东南街32号

2 综合业务科 内设行政机构 股级 永春县城东南街32号

3 计划征收科 内设行政机构 股级 永春县城东南街32号

4 征收管理科 内设行政机构 股级 永春县城东南街32号

5 人事教育科 内设行政机构 股级 永春县城东南街32号

6 监察室 内设行政机构 股级 永春县城东南街32号

7 办税服务厅 内设行政机构 股级 永春县城东南街32号

8 稽查局 直属机构 股级 永春县城东南街32号

9 信息中心 事业单位 股级 永春县城东南街32号

10 一都税务分局 税务分局 副科级 永春县一都镇仙阳村 一都镇 大企业所在地

11 下洋税务分局 税务分局 副科级 永春县下洋镇下洋新街96号 下洋镇、横口乡大企业所在地

12 蓬壶税务分局 税务分局 副科级 永春县蓬壶镇美中村西美街45-47号 蓬壶镇、苏坑镇、桂洋乡、锦斗镇、呈祥乡管辖5个以上

13 达埔税务分局 税务分局 副科级 永春县达埔镇达玉路 达埔镇、坑仔口镇、玉斗镇大企业所在地

14 桃城税务分局 税务分局 副科级 永春县城东南街32号 桃城镇、五里街镇、 石鼓镇、吾峰镇、岵山镇、介福乡城区所在地

15 东平税务分局 税务分局 副科级 永春东平镇太平街198号 东平镇、湖洋镇、东关镇、外山乡、仙夹乡 管辖5个以上乡镇

德化县国家税务局机构设置一览表

序号 机构名称 机构属性 机构级别 驻地及地址 管辖乡镇名称

1 办公室 内设行政机构 股级 德化县西门街

2 综合业务科 内设行政机构 股级 德化县西门街

3 计划征收科 内设行政机构 股级 德化县西门街

4 征收管理科 内设行政机构 股级 德化县西门街

5 人事教育科 内设行政机构 股级 德化县西门街

6 监察室 内设行政机构 股级 德化县西门街

7 办税服务厅 内设行政机构 股级 德化县西门街

8 稽查局 直属机构 股级 德化县西门街

9 信息中心 事业单位 股级 德化县西门街

10 瓷都税务分局 税务分局 副科级 德化县西门街 龙浔镇、浔中镇、盖德乡、国宝乡、赤水镇城区所在地

11 三班税务分局 税务分局 副科级 德化县三班镇三班镇、龙门滩镇大企业所在地

12 雷峰税务分局 税务分局 副科级 德化县雷峰镇雷峰镇、南埕镇、水口镇、桂阳乡、杨梅乡管辖5个以上乡镇

13 上涌税务分局 税务分局 副科级 德化县上涌镇上涌镇、美湖乡、大铭乡、春美乡、汤头乡、葛坑镇管辖5个以上乡镇

泉州市泉港区国家税务局机构设置一览表

序号 机构名称 机构属性 机构级别 驻地及地址 管辖乡镇名称

1 办公室 内设行政机构 股级 泉州市泉港区南北三路

2 综合业务科 内设行政机构 股级 泉州市泉港区南北三路

3 计划征收科 内设行政机构 股级 泉州市泉港区南北三路

4 征收管理科 内设行政机构 股级 泉州市泉港区南北三路

5 人事教育科 内设行政机构 股级 泉州市泉港区南北三路

6 监察室 内设行政机构 股级 泉州市泉港区南北三路

7 办税服务厅 内设行政机构 股级 泉州市泉港区南北三路

8 稽查局 直属机构 股级 泉州市泉港区南北三路

9 信息中心 事业单位 股级 泉州市泉港区南北三路

10 油城税务分局 税务分局 副科级 泉州市泉港区南北三路 后龙、峰尾、南埔、山腰、前黄5个镇。 城区所在地

11 涂岭税务分局 税务分局 副科级 泉州市泉港区涂岭镇涂岭街 涂岭、界山2个镇 大企业所在地。国家税务局2100433B

查看详情

福州市国家税务局区县机构

一、机构设置

根据《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福州市国家税务局系统机构改革方案的批复》(闽国税发[2009]79号),我市国税系统各县局机构设置如下:

(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国家税务局

内设机构: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税政科、收入核算科、纳税服务科(办税服务厅)、征收管理科、人事教育科、监察室,暂时保留财务科;内设机构为正股级;

直属机构:稽查局,为副科级;

派出机构:东街税务分局、鼓西税务分局、华大税务分局、洪山税务分局、温泉税务分局、安泰税务分局,均为副科级;

事业单位:信息中心,为正股级。

(二)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国家税务局

内设机构: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税政科、收入核算科、纳税服务科(办税服务厅)、征收管理科、人事教育科、监察室;暂时保留财务科;内设机构为正股级;

直属机构:稽查局,为副科级;

派出机构:吉祥税务分局、亚峰税务分局、荷泽税务分局、南公税务分局、三保税务分局、建海税务分局,均为副科级;

事业单位:信息中心,为正股级。

(三)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国家税务局

内设机构: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税政科、收入核算科、纳税服务科(办税服务厅)、征收管理科、人事教育科、监察室;暂时保留财务科;内设机构为正股级;

直属机构:稽查局,为副科级;

派出机构:三叉街税务分局、临江税务分局、对湖税务分局、城门税务分局、盖山税务分局、金山税务分局,均为副科级;

事业单位:信息中心,为正股级。

(四)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国家税务局

内设机构: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税政科、收入核算科、纳税服务科(办税服务厅)、征收管理科、人事教育科、监察室;暂时保留财务科;内设机构为正股级;

直属机构:稽查局,为副科级;

派出机构:茶园税务分局、王庄税务分局、象园税务分局、新店税务分局、岳峰税务分局、鼓山税务分局,均为副科级;

事业单位:信息中心,为正股级。

(五)福建省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

内设机构: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税政科、收入核算科、纳税服务科(办税服务厅)、征收管理科、人事教育科、监察室,暂时保留财务科,另设机关党委办公室,内设机构为副科级;

直属机构:稽查局,为正科级;

派出机构:马尾科技园区税务分局、马江园区税务分局、长安投资区税务分局、保税区税务分局,除保税区税务分局为正科级外,其他3个税务分局均为副科级;

事业单位:信息中心,为副科级。

(六)福州市琅岐经济区国家税务局

内设机构:办公室、税政科、收入核算科、纳税服务科(办税服务厅)、税源管理科,内设机构为正股级;

直属机构:稽查局,为副科级;

派出机构:无;

事业单位:无。

(七)福建省福清市国家税务局

内设机构: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税政科、收入核算科、纳税服务科(办税服务厅)、征收管理科、人事教育科、监察室、税源管理科,暂时保留财务科,另设机关党委办公室。内设机构均为正股级;

直属机构:稽查局,为副科级;

派出机构:融城税务分局、融侨税务分局、东张税务分局、宏路税务分局、渔溪税务分局、江阴工业区税务分局、城头税务分局、龙田税务分局、三山税务分局、高山税务分局,均为副科级;

事业单位:信息中心,为正股级。

(八)福建省长乐市国家税务局

内设机构: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税政科、收入核算科、纳税服务科(办税服务厅)、征收管理科、人事教育科、监察室、税源管理科,暂时保留财务科。内设机构均为正股级;

直属机构:稽查局,为副科级;

派出机构:吴航税务分局、江田税务分局、漳港税务分局、潭头税务分局、梅花税务分局、古槐税务分局、金峰税务分局、鹤上税务分局,均为副科级;

事业单位:信息中心,为正股级。

(九)福建省闽侯县国家税务局

内设机构: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税政科、收入核算科、纳税服务科(办税服务厅)、征收管理科、人事教育科、监察室、税源管理科,暂时保留财务科。内设机构均为正股级;

直属机构:稽查局,为副科级;

派出机构:甘蔗税务分局、祥谦税务分局、白沙税务分局、上街税务分局、南屿税务分局、青口税务分局、荆溪税务分局,均为副科级;

事业单位:信息中心,为正股级。

(十)福建省闽清县国家税务局

内设机构: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税政科、收入核算科、纳税服务科(办税服务厅)、征收管理科、人事教育科、监察室,暂时保留财务科。内设机构为正股级;

直属机构:稽查局,为副科级;

派出机构:梅城税务分局、塔庄税务分局、坂东税务分局、池园税务分局、白中税务分局、白樟税务分局,均为副科级;

事业单位:信息中心,为正股级。

(十一)福建省连江县国家税务局

内设机构: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税政科、收入核算科、纳税服务科(办税服务厅)、征收管理科、人事教育科、监察室,暂时保留财务科。内设机构为正股级;

直属机构:稽查局,为副科级;

派出机构:凤城税务分局、筱埕税务分局、马鼻税务分局、黄岐税务分局、"para" label-module="para">

事业单位:信息中心,为正股级。

(十二)福建省罗源县国家税务局

内设机构: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税政科、收入核算科、纳税服务科(办税服务厅)、征收管理科、人事教育科、监察室,暂时保留财务科,另设机关党委办公室。内设机构为正股级;

直属机构:稽查局,为副科级;

派出机构:凤山税务分局、松山税务分局、起步税务分局、白塔税务分局,均为副科级;

事业单位:信息中心,为正股级。

(十三)福建省平潭县国家税务局

内设机构: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税政科、收入核算科、纳税服务科(办税服务厅)、征收管理科、人事教育科、监察室,暂时保留财务科。内设机构为正股级;

直属机构:稽查局,为副科级;

派出机构:岚城税务分局、平原税务分局、流水税务分局、敖东税务分局,均为副科级;潭东税务所、为正股级;

事业单位:信息中心,为正股级。

(十四)福建省永泰县国家税务局

内设机构: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税政科、收入核算科、纳税服务科(办税服务厅)、征收管理科、人事教育科、监察室;暂时保留财务科。内设机构为正股级;

直属机构:稽查局,为副科级;

派出机构:樟城税务分局、梧桐税务分局、嵩口税务分局、大洋税务分局、葛岭税务分局,均为副科级;

事业单位:信息中心,为正股级。

(十五)福州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福建省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税务局)

内设机构:办公室、税政科、收入核算科、纳税服务科(办税服务厅)、征收管理科、税源管理一科、税源管理二科、税源管理三科。均为正股级;

直属机构:无;

派出机构:无;

事业单位:无。

二、机构职责

(一)办公室

负责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和长远发展规划,制订有关工作制度,起草和审核综合性文稿;负责来信来访、内外的沟通、协调工作;负责保密、机要、档案工作;负责安全、卫生、会务、接待等后勤保障工作;负责税收宣传和信息采编;负责机关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督查督办工作;负责普法和综合治理工作;负责网站运行和维护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有关事项;负责组织税收调研、学术交流;负责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

(二)政策法规科

负责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政策;负责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外部综合性税收政策文件会办工作;负责重大税收案件审理工作;负责行政复议、赔偿案件及行政诉讼案件;负责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税收执法责任制考核、税收执法过错追究、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运行和维护工作;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对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与审计工作。

(三)税政科

负责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车辆购置税、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等的税政管理工作,制定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负责牵头开展各税种的纳税评估工作,规范纳税评估工作流程及文书资料,对纳税评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和交流;负责税源管理、税基管理、汇算清缴等工作;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负责组织汇总(合并)纳税企业税收日常检查的有关工作;负责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和国家(地区)间税收协议、协定(安排)的具体执行工作;负责我国及非居民企业跨国收益税收监管等国际税务事项管理;负责实施特别纳税调整工作,解释和处理具体业务问题。负责进出口贸易税收管理工作,制订税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负责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审核审批;负责进出口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负责开展反骗税工作。

(四)收入核算科

负责编制年度税收计划、出口退(免)税计划,分配下达年度免抵调库计划;负责监督检查税款缴、退库情况;负责税收收入分析预测、税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点税源监控、企业税收资料调查工作;负责税收会计核算、统计核算、税收票证管理等工作;负责税收收入数据的综合管理应用工作。

(五)纳税服务科(办税服务厅)

负责纳税服务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负责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负责组织落实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负责组织协调、实施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受理纳税人投诉;负责指导税收争议的调解;负责12366热线、网站纳税服务栏目、短信系统的运行管理工作;负责税收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税收信用等级评定;负责办税服务厅的管理,指导基层分局涉税窗口纳税服务工作。

(六)征收管理科

负责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制定具体操作办法;负责征管质量考核、风险管理和税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负责税务登记管理、纳税申报管理、普通发票管理、税控器具推广应用等方面的相关工作;负责组织落实个体和集贸市场税收征管、税收管理员制度;负责对税务代理行业的管理指导。

(七)人事教育科

负责组织落实干部人事管理制度;负责机构编制、干部任免、人员调配、工资、人事档案、人员考核、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等人事工作;负责干部人事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负责办理相关外事工作。负责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税务文化建设和基层建设;负责人员培训、学历教育工作;负责计生工作,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工作;负责党建工作;负责老干部管理;负责目标考核工作。

设立机关党办的单位,党群、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由机关党办负责。

(八)监察室

负责组织落实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制度,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负责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受理对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及有关申诉;负责查处违法违纪案件;负责开展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负责效能和两权监督工作;负责本单位的干部廉政教育工作。

(九)财务科

负责财务管理,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负责预算编制、经费的执行、决算和会计核算工作,统筹安排、节约使用各项资金;负责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分析财务活动情况;负责基建和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固定资产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工作,办理具体支付事项;负责分析考核征税成本。

(十)机关党办

负责党群工作;负责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考察工作及发展党员工作。

(十一)税源管理科

负责税源信息的收集、分析、反馈,重点行业的税收调研;负责税源结构、行业税负的分析;负责重点行业税源变化、征管水平、征管质量的评估、分析;建立行业管理预警机制,指导行业管理。

(十二)信息中心

负责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和实施方案落实,执行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负责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支持保障工作;负责税收管理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负责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和实施;负责征管数据管理和加工分析。

各县局稽查局及税务分局、税务所职责保持不变。

三、人员编制

县局行政编制限额为30名。内设机构使用行政编制,不含税源管理机构和办税服务厅。

四、领导职数

各县局配备局长1名,副局长3-4名,纪检组长1名。县局内设机构、直属机构、派出机构及事业单位领导职数按照有关规定核定,不得超职数配备。

五、其他

(一)各单位应根据市局机构改革工作部署,加强机构改革的组织领导,逐级建立由党组统一领导、一把手负总责、人事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

(二)各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在批复的机构范围内决定实际配备科室数量、名称及相应职责,并向市局报备。

(三)福州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福建省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税务局)、福州市琅岐经济区国家税务局应根据批复的机构就各内设机构的工作职责进行合理设置,并向市局报备。

查看详情

六安市国家税务局下辖县区局

六安市金安区国家税务局,六安市裕安区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寿县国家税务局,安徽省霍邱县国家税务局,安徽省舒城县国家税务局,安徽省金寨县国家税务局,安徽省霍山县国家税务局,叶集改革发展试验区国家税务局,六安经济开发区国家税务局。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立即注册
免费服务热线: 400-888-9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