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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加强工业计量工作。强化企业计量基础工作,指导企业加大投入,在生产加工、工艺控制、产品检验等关键过程合理配置合格的计量器具,提高计量检测能力。积极推进大中型企业和重点用能单位按照国际标准建立计量测量管理体系,帮助小型企业落实国家规定的计量检测规范要求,全面提升企业计量管理水平,促进节能增效、提升质量、创建品牌。大力扶持我省具有产业优势的计量仪器仪表行业的发展,积极争取更多计量器具产品获得国际法制计量组织评价互认,做大做强我省计量器具制造产业。加快建设我省重点工程项目和节能减排工作急需的大容量、大质量、大流量等计量检定(校准)项目,进一步优化我省投资技术环境。
(二)切实抓好能源计量。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加强能源计量基础工作,认真落实供(用)能单位依法配备使用能源计量器具的规定。建立全省能源计量数据采集、监测和管理制度,对煤、油、水、电、气等主要能源及能耗计量数据进行科学采集、综合分析和有效应用。要把准确的计量数据作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实施能源能耗统计监测及节能减排目标考核评价的依据,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监管,督促整改,有效促进节能减排目标的落实。组织制订和修订一批急需的能源计量技术法规和产品能耗限额标准,加强能源计量、能耗标准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查处计量违法行为。强化能源计量技术服务,积极为企业开展高耗能特种设备的检测和能效测试,树立一批能源计量示范单位,争创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全国先进。
(三)加快计量技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以建设国家级计量检测中心为重点,建立一批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重点实验室。加大经济和社会发展急需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力度,完善量值传递和溯源体系,扩展测量范围和服务领域。大力培育和发展计量校准市场,充分利用高校、科研单位、省级行业技术开发基地等资源,并依托各行业的大型企业建立一批面向中小企业的计量校准中心,满足我省中小企业计量校准需求。加强与国内外计量科研机构的合作,组织计量技术机构参与国内外计量标准量值比对和实验室互认工作。强化对各类计量检定(校准)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计量检测校准行为,创建一批优秀计量实验室,提升全省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计量标准水平和检测校准能力。
(四)大力实施“关注民生、计量惠民”工程。加强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行政执法、产品质量检验等关系国计民生的计量器具的定期检定和监督管理,强化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计量器具和定量包装商品的监督抽查,有效提高强制检定覆盖率和抽检合格率。加大计量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短斤少两等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违法行为。深入开展以服务民生为主题的计量惠民系列活动,把提高乡村(社区)医疗服务和市场公平交易的计量保障能力作为各级政府的重要惠民工程,每年两次对全省乡村卫生院(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常用医疗器具和集贸市场的衡器实行免费检定,使计量工作更加深入基层、方便群众、造福百姓。
(五)加强诚信计量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生产经营者自律、行政部门监管、社会各界监督”的工作机制,加快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充分发挥相关行业协会、商会的作用,积极引导生产经营者遵守诚信计量准则,自觉规范计量行为。加强检定(校准)机构的公信力建设,确保计量行为合法、规范,计量检测校准数据公正、准确。强化诚信计量监督,把诚信计量情况纳入企业的征信范围,建立健全企业守信情况公开、社会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制度,不断拓宽社会参与诚信计量监督的渠道。加大对守法经营、诚信计量单位的宣传,树立一批具有行业性或区域性示范作用的诚信计量典型,努力构建公平、诚信、和谐的计量环境。
(六)促进海峡两岸计量交流合作。充分发挥闽台之间交流交往密切的优势,通过学(协)会、同业公会等行业组织开展讲学、互访、学术研讨等活动,加强闽台在计量检测技术和方法研究、计量标准装置技术改造、高层次计量专业人才培养、科研项目成果推广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积极为我省台资企业提供计量技术服务,扶持台资企业健康发展。推进闽台计量检测校准证书互认,拓展合作的广度和深度,促进闽台计量事业的共同发展。
(一)加大计量工作经费投入。根据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对计量工作的要求,省级财政预算安排质监专项资金应加大对计量工作经费的投入,重点保障我省急需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国家级计量检测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等计量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所需经费。各级政府也应加大资金投入,为计量事业发展和服务民生提供支持与保障。
(二)推进国家级计量检测中心建设。对国家级计量检测中心建设给予政策优惠和重点扶持。成立福建省能源计量技术委员会,加快建设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福建),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实施能源能耗统计与监测、制定城市能源规划、落实节能减排管理措施等,提供权威、准确、统一的计量数据和技术保障。
(三)支持计量科研创新。鼓励计量科研、技术发明和管理创新。制定计量检定规程、技术规范,研制计量标准装置、计量器具新产品等,可按科技计划项目管理规定申报省科技计划重点项目。
(四)加强计量人才队伍建设。建立福建省计量专家库。将紧缺急需的高层次计量专业人才列入我省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加快引进和培养一批高层次计量技术和管理人才。大力加强企业专兼职计量管理人员的培训,为提高企业计量管理水平提供人才保证。充分利用计量学(协)会、社会公正计量行(站)等行业和中介服务组织的人力资源,壮大计量服务人才队伍。
计量是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重要技术基础,是提高企业综合竞争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重要技术手段,也是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技术保障。为进一步提升我省计量工作水平,充分发挥计量工作推动科学发展、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基础保障作用,加快推进海峡西岸“两个先行区”建设。
建议上安阳市人民政府http://www.anyang.gov.cn/的网站,去找找!
洪湖好吗?当地政府部门都不上网吗?他们都是在家里上班吗?不要出门的吗?看不到洪湖南滨大楼出了这么多骗子公司吗?耳朵也听不到吗?还是每天都在哪里和他们一起吃饭喝酒?洪湖政府办公室是不是木有人上班了?我都...
杭州市莫干山路1325号....1: 从文星桥出发,乘坐403路/K403路(焦家村公交中心站-三墩),抵达祥符桥. 约0.83公里 2.从文星桥出发,乘坐333路(武林门北-三墩),抵达祥符桥. 约...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以计量综合水平进入全国前列为总体目标,不断夯实计量基础,建立和完善适应海峡西岸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需求的计量监督管理和技术支撑体系,大力提升计量技术保障能力。到2012年,基本建立全省能源计量数据监测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大型企业及省级以上重点耗能单位基本建立计量测量管理体系;全省关系国计民生的在用计量器具受检率达到95%以上,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抽检合格率达到90%以上;建立完善涵盖全省各行业的计量检测校准公共服务平台,建成10个以上国家级计量检测中心和国际互认的计量检测校准实验室,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满足社会90%的量值传递(溯源)需求,其中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省级计量标准达10项以上。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加强对计量工作的领导, 把计量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完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政府计量工作责任制,把计量工作纳入各级政府节能减排等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强化责任落实,大力推进计量工作。建立“福建省计量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计量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省发展改革、经贸、科技、财政、建设、交通、卫生、环保、统计、物价、工商、质监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省质监局为联席会议牵头单位。各市、县(区)也要建立相应的制度,协调和落实本地区的计量工作。
(二)加强协作配合。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全省计量工作。各级质监部门要加强对计量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努力提升计量工作水平。省直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计量工作,在资金扶持和奖励政策上予以落实。经贸、建设、交通、卫生、环保等部门要做好本行业的计量管理工作。
(三)加强计量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大力宣传计量法律法规,普及计量科学技术知识,推广使用法定计量单位,宣传计量工作先进典型。结合“世界计量日”等活动,开展计量工作主题宣传,提高全社会计量意识,营造政府重视、企业关注、百姓关心的良好氛围。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
当前位置 :中国福建 > 政府公报 > 2011年第 25期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 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 闽政〔 2011〕70号 字体显示: 大 中 小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 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 2010〕33号,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 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省人民政府第 7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我省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 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建立领导干部学法长效机制。政府常务会议、政府部门厅(局、委、办)务会议必须建立学法制度。县级 以上人民政府每年要举办 2 期以上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研讨班。各级行政学院和公务员培训机构举办的公务 员培训班,要将依法行政知识纳入教学内容。要定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通用法律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省政府近日出台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六条措施,以进一步明确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执法监督力度。
【发布文号】闽政文〔2007〕360号
【生效日期】2007-10-08
【失效日期】
【文件来源】福建省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标准和标准化工作的若干意见
(闽政文〔2007〕360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标准是技术积累的结晶和市场商品流通的基础,标准化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技术支撑。构建标准化体系,有助于实现技术、专利和标准的有机结合,对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提高质量和安全水平、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发展对外经贸工作都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为提高我省标准化水平,进一步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现就加强我省标准和标准化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建立适应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和发展需要的标准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十一五”期间,在我省具有竞争优势的领域参与制定若干项国际标准,新制修订200项国家标准、200项行业标准、400项地方标准,新承担约30个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秘书处和分技术委员会(SC)秘书处及工作组(WG)的工作,相关联的重点产品采标率达80%以上,新增25个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新批准立项建设省级以上农业标准化示范区200个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推动重点领域强化标准工作。以我省主导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为重点领域,以自主核心技术为基础,支持我省企业和单位参与制定若干项国际标准和一批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鼓励重点领域企业形成技术标准联盟,加大自主知识产权标准研制力度,形成产业技术标准优势,以标准的提升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二)提高标准研制水平。以产业集聚为基础,企业技术中心为骨干,强化企业的标准研发工作,建立原创科技(专利)向技术标准转化、标准研究促进科技创新、标准应用实现科技成果产业化的运行机制。推动技术标准研究创新与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的研究开发、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再创新紧密结合,努力实现科技研发与标准研发同步,科技成果转化与标准制定实施同步。充分发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检测机构的专业优势,鼓励产学研合作,重点支持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标准的创新研究和检测方法标准研究,提高标准研制水平。
(三)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企业在标准化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加强企业标准化组织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大标准化工作的资金投入,建立和完善企业标准体系。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支持一批重点企业积极承担或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实质性参与国际和国家标准化活动,承担国际和国家标准化组织的TC、SC和WG工作。
(四)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编制发布《福建省重点工业产品与农产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指南》,把主导产业、高新技术产业、传统优势产业和农业作为采标工作的重点。大中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进出口企业要按照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和管理。在新建项目、技术改造和新产品开发时,企业要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鼓励和推动企业在节能降耗、环境保护、公共安全、职业安全与健康、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实施采标。
(五)建设国家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示范区。加快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示范区”的建设步伐,建立示范区标准创新奖励制度,争取示范区内重点企业承担国际、国家标准化组织TC、SC和WG以及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的工作取得突破,承担若干项国家、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一批重点企业实现研发与标准化基本同步,相关联重点产品按照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
(六)加快农业标准化发展步伐。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为重点,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的,建立和完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相配套,技术先进,结构合理的农业标准体系。要按标准净化农产品产地环境,严格农业投入品管理。要以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为抓手,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推动农业标准化与农业产业化的有机结合,加快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名牌农产品。积极实施“良好农业规范(GAP)”,扩大优质农产品出口。
(七)建立地理标志产品标准体系。组织制定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我省地理标志产品国家标准,建立地理标志产品标准体系。进一步加大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力度,充分挖掘具有地域特色、质量特色以及传统工艺特色的产品,制定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办法,强化地理标志产品产地环境保护,确保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品位与质量。
(八)积极推进服务标准化工作。重点选择旅游、交通运输业、物业管理、餐饮、美容美发等开展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扩大服务标准覆盖范围,加快推进服务标准体系建设,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
(九)建设标准服务平台。依托福建省标准化研究所加强标准情报信息中心平台建设,设立国家标准馆福建分馆和台湾标准研究中心。广泛收集国内外各行业标准信息,建立涵盖我省主导产业、高新技术产业、传统优势产业的标准数据库,构建覆盖全省的标准信息服务平台。加强两岸标准化工作交流与合作,重点跟踪、收集、研究台湾标准,健全台湾标准数据库及检索系统。
(十)强化技术性贸易壁垒应对工作。建立我省“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数据库,重点收集美国、日本、欧盟标准、技术法规与合格评定程序,及时、准确、有效地向社会提供相关信息。加强对我省主要贸易伙伴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前瞻性研究和评议工作,及时向相关部门和出口企业通报研究和评议情况,针对性地面向企业开展专业培训,增强我省出口企业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的能力。
三、扶持措施
(一)设立标准化工作专项经费。各级政府要加大资金投入,保障标准化建设所需经费。省级设立标准化工作专项资金,对承担或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单位,承担筹建国际、全国及福建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工作组)的单位,承担国家和省级标准化重点科研项目的单位,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单位,国家级和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单位,服务标准化试点单位,国家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试点企业,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企业给予资助;用于支持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申报、“福建省标准贡献奖”奖励资金等。具体资金管理办法,由省质监局、财政厅研究制定,报省政府批准后实施。
(二)加快标准服务平台建设。国家标准馆福建分馆和台湾标准研究中心的建设以及我省“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数据库和标准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一并纳入“金质工程”加快建设。
(三)设立福建省标准贡献奖。省政府设立福建省标准贡献奖,用于奖励在标准制定和标准实施推广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具体评定管理办法由省质监局牵头制定,报省政府批准后实施。
(四)支持标准科研工作。对有助于形成我省经济与社会发展急需的重要公益性技术标准、有助于形成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重要技术标准、有助于形成显著提高我省产业竞争力的重要技术标准、有助于形成技术性贸易措施的重要技术标准的科技计划项目,按照科技计划管理办法,在立项时予以优先支持。
(五)鼓励标准制定和研究成果申报省科学技术奖。鼓励我省为主承担或参与制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以及重要技术标准的研制成果申报省科学技术奖。标准文本正式批准发布实施后,视同同级刊物发表的学术论文。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标准化工作的领导,切实把标准化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措施,建立健全标准化工作责任制,全力推进标准化工作。设立“福建省标准化工作联席会议”,省发展改革、经贸、财政、科技、人事、教育、信息产业、外经贸、农业、林业、海洋与渔业、质监、环保、旅游、食品药品监管、检验检疫等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省质监局为联席会议牵头召集单位。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作,及时研究解决标准化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各市、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认真组织协调和落实本地区的标准化工作。
(二)加强协调合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全省标准化工作。质监部门要加强对标准化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发展改革、财政、科技部门要落实标准化工作的发展规划、资金支持和奖励措施;经贸、农业、林业、海洋与渔业、旅游、外经贸、环保、卫生等部门要做好本行业标准化的组织实施工作。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探索建立标准化工程师资格制度。培养一批标准化人才,建立我省标准化专家人才库。实行标准化学术带头人制度,重视引进和培养从事标准化研究工作的复合型人才。有关高等院校要积极探索标准化在校教育,设置标准化课程,条件具备的,可设立标准化专业。要培育标准化中介服务组织,发挥标准化中介组织的作用,加强基层技术人员的标准化知识培训。
(四)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应用各种宣传媒介,广泛宣传标准和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意义,普及标准化知识。适时表彰标准和标准化工作的先进企业、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结合“世界标准日”、“科普日”、“科技周”等重大宣传活动,组织以标准化为主题的宣传推广,在全社会营造“学标准、讲标准、用标准”的良好氛围。
福建省人民政府
二○○七年十月八日
计量工作是全面质量管理的重要基础工作之一。基础计量管理工作包括计量标准的贯彻、精密测量技术的推广、理化试验鉴定和技术分析等工作。
基础计量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是:严格保持测量手段的量值的统一、准确和一致,并符合国家标准;保证测量仪器和工具质量可靠、稳定以及配套;定期对全部量具进行检定和维护,禁止不合格量具投入使用;完善测量技术、测量手段的技术改造和技术培训工作;逐步实现计量工作的科学化与现代化。对于不能定量的质量特征,如外观、形态、色、香、味、包装及内部缺陷等,要逐步改进评价指标及评价方法,使之更完善、更科学化。 2100433B
2013年12月3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征地交地工作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