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特殊符号
选择搜索类型
请输入搜索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机关行政编制为44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0名(含机关党组织专职副书记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7名。
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6名。
2018年5月28日,入选中共福建省委文明办“第十三届福建省文明单位”候选名单,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2100433B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A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地址: 浣纱路248号杭州平海大厦 B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产权登记 地址: ...
徐州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地址:徐州成华东三环路桂林西路18号,徐州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已按国家规定进行公开,如欲了解详情,如上年度收入,主营收入徐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已开通微博。新闻媒体采访请事先与上级宣...
徐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地址: 坝子街9 途经公交车: 2路/2w路、85路、108路、201路
根据上述职责,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设9个内设机构:
综合协调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落实;负责公务文电、重要会务处理和文稿审核、重要文件起草;负责信息、督查、网站管理及政策调研活动;负责局机关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局机关文书档案管理及机要保密、信访、安全工作;负责局机关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局机关国有资产的管理;负责新闻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起草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及报备工作;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听证工作;负责法制宣传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确认及证件管理等工作。
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财务收支预算,编制局机关财务决算报告;负责直属单位内部财务审计、规范财务管理工作;负责直属单位财务预决算的编制收集、审核、汇总上报工作;指导检查全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财务工作;负责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
拟订全市住房保障政策、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保障性住房信息系统建立与管理工作;负责本市住房保障家庭的准入、退出管理,指导有关部门做好保障性住房建设、配租、销售、回购及保障资格年审等工作;参与对享受保障性住房政策家庭的动态管理;负责指导、监督县(市)区住房保障工作;承担市住房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负责全市住房货币分配管理工作;拟订全市年度住房补贴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对申请住房货币补贴对象的资格审核工作;负责指导城区市直单位及企业住房货币补贴工作。
负责编制全市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全市直管公房和涉外房屋的管理;负责落实房屋政策及房屋纠纷调解工作;监督指导全市房屋安全使用管理;指导全市白蚁防治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危旧房屋改造计划并指导实施;承担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行业归口统计工作。
负责物业行业管理,制定物业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负责物业服务市场监督管理;负责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管理,负责组织物业管理项目达标创优工作;指导、监督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备案和物业管理承接验收;负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监管;指导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运作;会同物价主管部门定期公布物业服务等级及指导性收费标准。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并指导实施,定期分析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房地产市场检查和监管活动;负责商品房预售许可,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和发布房地产开发信息;拟订全市房产交易、房屋权属管理政策,指导全市房屋权属登记工作;负责房产中介管理;参与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工作。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申报等工作;负责计划生育、离退休干部等工作。
2010年政策保障住房建设情况月报表-盐城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其中:年 初 其中:本 年支付 其中:年内 需付 6 11 16 6=2+5 11=7+8+9+10 16=12-14 2 、联系电话: 88348396 88388005 电子信箱: zdjf2008 ﹫126.com; 说明:1、本表请政策性保障住房开发企业于每月 28日前报市住房保障中心; 3 、本表不够填写可另附页。 盐城市 2010年度工程建设项目情况月报表 填报单位(盖章): 2010年 月 序号 小区名称 项目概算 投资情况 资金来源 房款支付情况 至2009年 底累计 投资 本年计 划投资 本月完 成投资 本年1- 月累计完 成投资 小计 自有资 金 银行资 金 5 7 预收款 其它 小计 应付 1 1 2 3 4 8 9 10 12 累计已付 尚欠 单位负责人: 填报人: 报送日期 : 2010 年 月 13 14 1
房产管理局系统收费项目
南京市房产管理局系统收费项目一览表 收费单位 收费项目 计算单位 收费标准 收费范围 收费 对象 批准收费机关及文号 南京市房产管理局 一、物业管理公用部 位设备设施维修养护 费 平方米(建筑面积) 适用于《南京市物 业维修基金管理 办法》实施 宁价房 [1997]58 号 1、新建商品房 (1)多层房屋 建房单位 30元、购房人 15元 (2)高层房屋 建房单位 45元、购房人 15元 2、已投入使用的房屋 物业产权人 (1)多层 30元 (2)高层 40元 二、物业维修基金 宁政发 [2000]8 号 1、已购公有住房 (1)向售房单位收取 按售房款 多层住宅 20% 高层住宅 30% 售房单位 2、购买商品房 购房款 购房人 (1)多层 2% (2)高层和有电梯的 多层房屋 3% 3、拆迁实行产权调换 的私房 按拆迁规定商品房价计 房屋产权人 (1)多层房屋 2% (2)高层房
根据《中共福州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仓山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榕委办[2011]73号)和《中共福州市仓山区委、仓山区人民政府关于仓山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仓委[2012]10号),设立福州市仓山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为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
福州市晋安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是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福州市仓山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行政编制为6名。
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