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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会议电视会场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635-2010)》共分5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会议电视会场系统的工程设计、会议电视会场系统的性能指标、会议电视会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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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讲:工业电视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115-2009)标准宣贯工业电视系统工程的施工(ok)
第14讲:工业电视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115-2009)标准宣贯工业电视系统工程的施工(ok)
《工业电视系统工程设计规范》汇总
第一章总则 第 1.0.1条为使工业电视系统的工程设计更好地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 政策 ,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和确保质量 ,特制定本规范。 第 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企业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一般有线传输电视 信号的闭路电视系统。 对于扩建和改建工程 ,应从实际出发 ,注意充分利用原有设施。 第 1.0.3条工业电视系统的设置范围 ,宜遵守下列规定 : 一、生产过程中 ,凡属条件恶劣 (高温、高粉尘、高噪声、强放射性辐射等 ,操作 人员不易直接观察到而为了保证产品质量、提高生产效率、确保设备和人身安全又 必须边观察边操作的生产部位 ,应设生产过程监视电视系统 ; 二、根据生产管理需要 ,可设置企业 (车间生产调度监视电视系统 ; 三、生产过程需要远距离传送化学成份分析结果或其他数据图表时 ,可设置图 象信息传递电视系统 ; 四、根据生产工艺实际需要 ,应设置
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6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函[2006]136号)要求,由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对《工业电视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J 115-87进行修订而成的。
本规范在修订过程中,广泛调查研究并总结工程设计和应用经验,征求了科研、设计等部门和单位的意见.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8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系统设计,设备选择,设备布置,监控室,传输与线路敷设,供电、接地与防雷等。
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有:
1.比原规范增加了术语和监控室两章,增加了平面显示屏图像质量指标,不同环境条件下摄像机防护罩选型和对摄像机采取的防护措施,显示屏选型,图像信息保存以及显示屏安装结构形式等技术要求。
2.修订了系统设计要求,系统设置场所,镜头选型,线缆选型,特殊环境下线路敷设方式以及系统接地等技术要求。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中国冶金建设协会负责日常管理,由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1 总则
2 术语
3 系统设计
4 设备选择
4.1 摄像机、镜头与云台
4.2 摄像机防护
4.3 辅助照明
4.4 显示与控制设备
5 设备布置
5.1 摄像机
5.2 显示与控制设备
6 监控室
7 传输与线路敷设
8 供电、接地与防雷
8.1 供电
8.2 接地与防雷
本规范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附:条文说明2100433B
为了配合现代化城镇信息通信网向数字化方向发展,规范建筑与建筑群的语音、数据、图像及多媒体业务综合网络建设,特制定《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11-200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本规范根据建设部公告第619号文批准发布,编号为GB50311-2007,自2007年10月1日起实施。其中1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T50311-2000同时废止。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