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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文物保护研究院、颐和园管理处、南京博物院。
马涛、白崇斌、甄刚、周萍、马琳燕、阎敏、刘瑗、龚德才。
应该有把
陶瓷餐具看是出了什么问题,估计多半是破碎。陶瓷的现代修复一般都是以树脂胶为主,有一定的毒性,不建议修复后再使用,另外修复的成本远远高于陶瓷餐具的成本,一般来说如果是老东西还算是有修复的价值。
陶瓷餐具看是出了什么问题,估计多半是破碎。陶瓷的现代修复一般都是以树脂胶为主,有一定的毒性,不建议修复后再使用,另外修复的成本远远高于陶瓷餐具的成本,一般来说如果是老东西还算是有修复的价值。
古建筑保护修复技术及加固措施探析
我国历史文化悠久,古宅建筑类型丰富,这些恢宏大气的古建筑,不仅能够记录我国古代的历史文化,而且具有极高的研究价值,所以必须要针对古建筑保护修复技术和加固措施进行探析,这样才能更好地促进古建筑的长期保存。
古为今用 浅谈古建筑的保护修复问题
当今时代,城市建设不仅要注重于现代建筑的创新、建造,还应注重对历史建筑的保护和修复。历经沧桑的历史建筑因为具有独特的造型和风格以及丰富的历史文化内涵,在现代社会中受到人们的瞩目,它们记载了历史的足迹,凝聚了人类的智慧,见证了发展的脉络。
一、《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
我市为了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9号)精神,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湿地保护修复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17〕125号)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和相关要求,大力推进湿地保护修复工作,全面提升湿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本溪市湿地保护修复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思想新战略,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面加强湿地保护修复,完善管理制度,创新管理机制,促进湿地综合效益发挥,增强全社会湿地保护意识,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为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本溪提供保障。
(二)基本原则。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优先的原则,维护湿地生态功能和作用;坚持全面保护、分级管理的原则,将全市所有湿地纳入保护范围,加强重要湿地的保护与修复;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各县区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湿地保护负总责,鼓励社会各界参与湿地保护与修复。 (三)主要目标。到2020年,全市湿地总面积不低于35.9万亩,建立较为完善的湿地保护修复体系,将河流湿地等自然湿地以及具有重要生态价值的人工湿地划入重要保护区域。严格湿地利用监管,确保湿地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发挥湿地生态功能,维护湿地生物多样性,全面提升湿地保护管理水平。
三、《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建立湿地分级管理体系。建立湿地分级体系,依据生态区位、生态系统功能和生物多样性的重要性,将全市湿地划分为重要湿地和一般湿地,列入不同级别湿地名录进行管理加强湿地保护管理体系和湿地保护管理机构能力建设。完善湿地保护管理体系。加强市县两级湿地保护管理体系和保护管理机构能力建设,积极探索设立重要湿地管理公益岗位,建立完善县、乡、村三级管护联动网络。
(二)逐步建立湿地保护责任制。严格湿地面积总量管控,确定全市湿地面积管控目标,划定湿地生态保护红线,采取严格的措施保护纳入生态保护红线范围的湿地。实行“先补后占、占补平衡”的原则,确保湿地面积不减少。提升湿地生态功能,制定湿地生态状况评定标准,完善评价指标体系,提升湿地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陆生、水生动植物栖息地生态环境。建立湿地保护成效奖惩机制。县区政府要将湿地面积、湿地保护率、湿地生态状况等保护成效指标纳入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制度体系,严格执行《辽宁省党政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建立健全奖励机制和终身追责机制。
(三)健全湿地利用监管机制。建立湿地利用管控机制,确定各类湿地功能,实施负面清单管理。完善涉及湿地相关资源的用途管理制度,合理设立湿地相关资源利用的强度和时限。加强湿地保护执法,严惩破坏湿地的行为。强化湿地利用监督,探索建立湿地利用预警机制和约谈机制。
(四)建立退化湿地修复制度。根据“谁破坏,谁修复”的原则,由破坏湿地资源的责任主体承担修复责任。对因历史原因形成的、因公共利益造成生态破坏的、因重大自然灾害而生态受损的湿地,由各级人民政府承担修复责任。实施湿地修复重大工程,对集中连片、破碎化严重、功能退化的自然湿地进行修复和综合整治,实施退耕还湿、退养还滩等工程。完善生态用水机制,根据水资源条件为湿地生态补水配置水量,全力保障生态用水。
(五)健全湿地监测评价体系。建立跨部门湿地监测评价议事协调机制。健全湿地监测评价规程和标准体系,建立健全湿地监测网络,提高监测数据质量和信息化水平,实现监测数据和成果共享。建立生态风险预警机制,防止湿地生态系统特征发生不良变化。
四、《实施方案》的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人民政府要把湿地保护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进一步完善综合协调、分部门实施的管理体制。建立湿地保护修复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落实湿地保护修复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督导检查。
(二)加强法制建设。切实依法保护好湿地资源,各县区要围绕本实施方案提出的目标任务,抓紧编制工作方案,要围绕本实施方案提出的目标任务,抓紧编制工作方案,细化实化目标任务。
(三)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发挥政府投资的主导作用,形成政府投资、社会融资、个人投入等多渠道的湿地保护和修复投入机制。
(四)完善科技支撑体系。开展沼泽、湖泊、河流、滨海等各类湿地保护与修复技术示范和科学研究,在湿地修复关键技术上取得进展。
(五)加强宣传教育。开展广泛的湿地保护宣传,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提高公众对湿地价值和效益的认识,不断增强公众保护湿地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努力形成全社会保护湿地的良好氛围。
本溪市林业和草原局
2019年3月25日2100433B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对新形势下湿地保护修复作出部署安排。
《方案》指出,湿地保护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事关国家生态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事关中华民族子孙后代的生存福祉。要实行湿地面积总量管控,到2020年,全国湿地面积不低于8亿亩,其中,自然湿地面积不低于7亿亩,新增湿地面积300万亩,湿地保护率提高到50%以上。严格湿地用途监管,确保湿地面积不减少,增强湿地生态功能,维护湿地生物多样性,全面提升湿地保护与修复水平。《方案》明确了拟建立完善的一系列湿地保护修复制度。
在完善湿地分级管理体系方面,根据生态区位、生态系统功能和生物多样性,将全国湿地划分为国家重要湿地(含国际重要湿地)、地方重要湿地和一般湿地进行管理,并探索开展湿地管理事权划分。在实行湿地保护目标责任制方面,确定全国和各省(区、市)的湿地面积管控目标,逐级分解落实。合理划定纳入生态保护红线的湿地范围,实施湿地“占补平衡”制度,将湿地面积、湿地保护率、湿地生态状况等保护成效指标纳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等制度体系。在健全湿地用途监管机制方面,按照主体功能定位确定各类湿地功能,实施负面清单管理。完善涉及湿地相关资源的用途管理制度,依法对湿地利用进行监督,严厉查处违法利用湿地的行为。在建立退化湿地修复制度方面,明确湿地修复责任主体,多措并举恢复原有湿地,增加湿地面积。编制湿地保护修复工程规划,实施湿地保护修复工程,对集中连片、破碎化严重、功能退化的自然湿地进行修复和综合整治。在健全湿地监测评价制度方面,明确监测评价主体,完善湿地监测评价规程和标准体系。建立湿地监测数据共享机制和统一的湿地监测评价信息发布制度,加强监测评价信息应用,建立监测评价与监管执法联动机制。
《方案》还提出了湿地保护修复保障机制,明确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综合协调、分部门实施的湿地保护管理体制,形成湿地保护合力。抓紧研究制定系统的湿地保护管理法律法规。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形成多渠道投入机制,探索建立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加强湿地基础和应用科学研究,开展湿地保护与修复技术示范。进一步开展湿地保护公众宣传教育,形成全社会保护湿地的良好氛围。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本溪市湿地保护修复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本钢,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本溪市湿地保护修复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