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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
2术语、符号
2.1 术语
2.2 符号
3 古建筑结构的容许振动标准
3.1 一般规定
3.2 容许振动标准
4 工业振动对古建筑结构影响的评估
4.1 一般规定
4.2 评估步骤和方法
4.3 评估意见
5 工业振源地面振动的传播
5.1 地面振动速度
5.2 地面振动频率
6 古建筑结构动力特性和响应的计算
6.1 一般规定
6.2 古建筑砖石结构
6.3 古建筑木结构
7 古建筑结构动力特性和响应的测试
7.1 一般规定
7.2 测试方法
7.3 数据处理
8 仿振措施
8.1 一般规定
8.2 防振距离
8.3 振源减振
附录a 弹性波传播速度的测试
附录b 地面振动传播和衰减的计算
本规范用词说明
附:条文说明 2100433B
根据建设部《1999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建标[1999]308号)的要求编制本规范。 本规范在编制前,开展了《工业环境振动对文物古迹的影响及相应规范》课题的研究,对主要的工业振源、全国有代表性的古建筑结构及古建筑材料等进行了现场测试和室内实验,取得了大量可供分析的原始数据;对古建筑结构的振动控制标准、结构的动力特性和响应等方面进行了理论研究和实际验证,为制订规范提供了科学的、可靠的依据。 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以上述科研成果为依据、实践经验为基础,对规范的主要内容和问题,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征求有关单位和专家、学者的意见,反复讨论、修改,完成规范的送审稿和报批稿,经全国审查会定稿。 本规范分8章、2个附录。
古建筑木结构维护与加固技术规范古建筑的防护
第五章 古建筑的防护 第一节木材的防腐和防虫 第条 为防止古建筑木结构受潮腐朽或遭受虫蛀,维修时应采取下列措施: 一、从构造上改善通风防潮条件,使木结构经常保持干燥; 二、对易受潮腐朽或遭虫蛀的木结构用防腐防虫药剂进行处理。 第条 古建筑木结构使用的防腐防虫药剂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应能防腐又能杀虫,或对害虫有驱避作用且药效高而持久; 二、对人畜无害、不污染环境; 三、对木材无助燃起霜或腐蚀作用; 四、无色或浅色,并对油漆彩画无影响。 第条 古建筑木结构的防腐防虫药剂,宜按表选用,也可采用其他低毒高效药剂。 若用桐油作隔潮防腐剂,宜添加 5%的五氯酚钠或菊酯。 古建筑木结构的防腐防虫药剂表 表 药剂名 称 代号 主要成分组成 (%) 剂型 有效成分用量 (按单位木材计 ) 药剂特点 及适用范围 二硼合 剂 BB 硼酸 40、硼砂 40、 重铬酸钠 20 5%~10% 水溶液 或高含量浆
2020年9月29日,《古建筑砖石结构维修与加固技术规范》发布。
2020年9月29日,《古建筑砖石结构维修与加固技术规范》实施。
2015年12月10日,《纺织工业防火防爆管道安全装置技术规范》发布。
2017年1月1日,《纺织工业防火防爆管道安全装置技术规范》实施。
本规范分总则、基本规定、工程勘查要求、结构可靠性鉴定与抗震鉴定、古建筑的防护、木结构的维修、相关工程的维修、工程验收等八章及三个附录。本规范的施行应与国家现行有关标准配合使用。
《古建筑木结构维护与加固技术规范》《古建筑木结构维护与加固技术规范》
《古建筑木结构维护与加固技术规范》是经多位专家遴选编纂而成,不仅权威,规范,科学,而且全面,系统,简洁,实用.符合国情,《古建筑木结构维护与加固技术规范》具有一定前瞻性,《古建筑木结构维护与加固技术规范》使广大企业尽快与国际化企业全面接轨,并迅速提高企业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