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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承担下列港口与航道工程的施工,包括沿海 5 万吨级和内河 5000 吨级以下码头、水深小于 7 米的防波堤、5 万吨级以下船坞船台和滑道工程、1000 吨级以下船闸和 300 吨级以下升船机工程、沿海 5 万吨级和内河1000 吨级以下航道工程、600 万立方米以下疏浚工程或陆域吹填工程、沿海 28 万平方米或内河 12 万平方米以下堆场工程、1200 米以下围堤护岸工程、6 万立方米以下水下炸礁清礁工程,以及与其相对应的道路与陆域构筑物、筒仓、水下地基及基础、土石方、航标、栈桥、海岸与近海工程、港口装卸设备机电安装、通航建筑设备机电安装、水下开挖与清障等工程。
具有下列 7 项中的 2 项施工机械设备:
(1)架高 60 米以上打桩船;
(2)200 吨以上起重船;
(3)3000 吨级以上半潜驳或 100 立方米/小时以上砼搅拌船;
(4)排宽 40 米以上铺排船;
(5)2000 立方米以上舱容耙吸式挖泥船;
(6)总装机功率 5000 千瓦以上绞吸式挖泥船;
(7)8 立方米以上斗容挖泥船。
具有下列 5 项中的 2 项施工机械设备:
(1)架高 30 米以上打桩船;
(2)80 吨以上起重船;
(3)排宽 20 米以上铺排船;
(4)总装机功率 1600 千瓦以上绞吸式挖泥船;
(5)4 立方米以上斗容挖泥船。
具有下列 4 项中的 2 项施工机械设备:
(1)打桩船;
(2)起重船;
(3)总装机功率 1200 千瓦以上挖泥船;
(4)2 立方米以上斗容挖泥船。 2100433B
可承担各类港口与航道工程的施工,包括码头、防波堤、护岸、围堰、堆场道路和陆域构筑物、筒仓、船坞、船台、滑道、船闸、升船机、水下地基及基础、土石方、海上灯塔、航标、栈桥、人工岛及平台、海上风电、海岸与近海工程、港口装卸设备机电安装、通航建筑设备机电安装、河海航道整治与渠化工程、疏浚与吹填造地、水下开挖与清障、水下炸礁清礁等工程。
一、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 1 中国港湾建设(集团)总公司 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2 中港第三航务工程局 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3 中港第一航务工程局 港口...
不是一回事!EPC是英文Engineering (工程设计)Procurement (采购)Construction (施工)的缩写。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
可承担下列港口与航道工程的施工,包括沿海 1 万吨级和内河 3000 吨级以下码头、水深小于 4 米的防波堤、1 万吨级以下船坞船台和滑道工程、300 吨级以下船闸和 50 吨级以下升船机工程、沿海 2 万吨级和内河500 吨级以下航道工程、300 万立方米以下疏浚工程或陆域吹填工程、沿海 12 万平方米或内河 7 万平方米以下港区堆场工程、800 米以下围堤护岸工程、4 万立方米以下水下炸礁清礁工程,以及与其相对应的道路与陆域构筑物、筒仓。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建筑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特级资质标准 申请特级资质,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资信能力 1)企业注册资本金 3亿元以上。 2)企业净资产 3.6亿元以上。 3)企业近三年上缴建筑业营业税均在 5000万元以上。 4)企业银行授信额度近三年均在 5亿元以上。 2、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要求 1)企业经理具有 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 2)技术负责人具有 15年以上从事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经历, 且具有工 程序列高级职称及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 主持完成 过两项及以上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要求的代表工程的技术工作或甲 级设计资质要求的代表工程或合同额 2亿元以上的工程总承包项目。 3)财务负责人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及注册会计师资格。 4)企业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一级项目经理) 50人以上。 5)企业具有本类别相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特级资质标准: 一、企业资信能力 1、企业注册资本金 3亿元以上。 2、企业净资产 3.6 亿元以上。 3、企业近三年上缴建筑业营业税均在 5000万元以上。 4、企业银行授信额度近三年均在 5亿元以上。 二、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要求 1、企业经理具有 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 2、技术负责人具有 15年以上从事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及一级注册建造 师或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两项及以上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要求的代表工程的技术工作或甲级 设计资质要求的代表工程或合同额 2 亿元以上的工程总承包项目。 3、财务负责人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及注册会计师资格。 4、企业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一级项目经理) 50 人以上。 5、企业具有本类别相关的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标准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科技进步
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1.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1 亿元以上。
1.2 企业主要人员
(1)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5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高级职称;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60 人,其中港口与航道工程、机械、电气等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25人,且质量员、安全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含施工船员)不少于 75 人。
1.3 企业工程业绩
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10 类中的 5 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沿海 5 万吨级或内河 2000 吨级以上码头工程;
(2)5 万吨级以上船坞工程;
(3)水深大于 5 米的防波堤工程 600 米以上;
(4)沿海 5 万吨级或内河 1000 吨级以上航道工程;
(5)1000 吨级以上船闸或 300 吨级以上升船机工程;
(6)500 万立方米以上疏浚工程;
(7)400 万立方米以上吹填造地工程;
(8)沿海 20 万平方米或内河 10 万平方米以上港区堆场工程;
(9)1000 米以上围堤护岸工程;
(10)5 万立方米以上水下炸礁、清礁工程。
1.4 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 7 项中的 2 项施工机械设备:
(1)架高 60 米以上打桩船;
(2)200 吨以上起重船;
(3)3000 吨级以上半潜驳或 100 立方米/小时以上
砼搅拌船;
(4)排宽 40 米以上铺排船;
(5)2000 立方米以上舱容耙吸式挖泥船;
(6)总装机功率 5000 千瓦以上绞吸式挖泥船;
(7)8 立方米以上斗容挖泥船。
2.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4000 万元以上。
2.2 企业主要人员
(1)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8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高级职称或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30 人,其中港口与航道工程、机械、电气等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5人,且质量员、安全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含
施工船员)不少于 50 人。
2.3 企业工程业绩
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10 类中的 5 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沿海 1 万吨级或内河 1000 吨级以上码头工程;
(2)1 万吨级以上船坞工程;
(3)水深大于 3 米的防波堤工程 300 米以上;
(4)沿海 2 万吨级或内河 300 吨级以上航道工程;
(5) 300吨级以上船闸或 50 吨级以上升船机工程;300
(6)200 万立方米以上疏浚工程;
(7)150 万立方米以上吹填造地工程;
(8)沿海 10 万平方米或内河 5 万平方米以上港区堆场工程;
(9)500 米以上围堤护岸工程;
(10)3 万立方米以上水下炸礁、清礁工程。
2.4 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 5 项中的 2 项施工机械设备:
(1)架高 30 米以上打桩船;
(2)80 吨以上起重船;
(3)排宽 20 米以上铺排船;
(4)总装机功率 1600 千瓦以上绞吸式挖泥船;
(5)4 立方米以上斗容挖泥船。
3.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800 万元以上。
3.2 企业主要人员
(1)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5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高级职称或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10 人,其中港口与航道工程、机械、电气等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0人,且质量员、安全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含施工船员)不少于 30 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3.3 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 4 项中的 2 项施工机械设备:
(1)打桩船;
(2)起重船;
(3)总装机功率 1200 千瓦以上挖泥船;
(4)2 立方米以上斗容挖泥船。
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