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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交通运输部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条例》和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着力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机制和标准规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加强政策解读、扩大公众参与,积极回应关切,全面提升公开质量和实效,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助力建设交通强国和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部门。
(一)规范有序做好主动公开。制定印发《2020年省交通运输厅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充分依托现有公开渠道,认真做好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等政府信息常态化公开。聚焦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通过“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项目招投标”“双随机一公开”“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安全与应急”等栏目发布各类政府信息,全面公开政策贯彻执行情况。全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89件、政协委员提案63件,凡无保密要求的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均向社会公开。2020年通过厅政府网站发布各类信息(包括政策文件、会议信息、工作动态、路况信息等)共计16580条,主阵地作用得到充分发挥。积极利用政务新媒体渠道,通过“甘肃交通运输”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331条,“甘肃交通”微博发布信息778条,“甘肃省交通运输厅”今日头条客户端发布信息727条。
(二)依法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一是依照新修订《条例》要求,制定印发《甘肃省交通运输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则》,《甘肃省交通运输厅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规程(试行)》,并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公众获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主要渠道和具体方式。二是不断完善法律顾问咨询机制,与各涉及处室建立答复联动机制,开展跨处室研究会商,优化公开申请登记、受理、办理、答复流程,提升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质效。三是针对实践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各种情形,梳理总结信息公开答复类型,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示范文本》,进一步推动依申请公开答复标准化、规范化。面对公众提出的各类信息公开诉求,积极沟通对接,加强解释说明,做好有关咨询答疑和申请指引工作。2020年,我厅通过依申请公开平台、信函方式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39件,其中34件均已按照新修订《条例》规定进行答复告知和办结,5件正在办理中。
(三)加强政府信息基础管理。一是落实公开属性源头管理。在公文起草过程中,同步确认公文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属性,准确把握工作秘密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确保公开属性审核程序与日常工作运行紧密结合、同步运转。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严格审查把关,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公开,对拟“不予公开”的依法依规说明理由,不断提升政府公文主动公开数量。二是加强信息动态维护更新。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长效运维管理机制,对相关政府信息及时进行动态更新。结合新修订的《条例》规定和工作推进实际,不断优化信息公开栏目设置,调整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同步做好领导信息、内设机构等栏目信息更新。三是强化信息公开结果管控。严格落实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坚持“多级审核、先审后发”原则,从信息收集、编辑、审核、发布各个环节,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保密关,充分发挥第三方监管平台作用,对已发布信息进行“回头看”,确保公开信息内容真实、准确、规范。
(四)强化政策解读回应关切。一是围绕全省交通运输发展重点工作,全面公开、精准解读重要政策措施。对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关心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甘肃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等多项政策文件,深入解读政策制定背景、起草过程、工作目标、主要内容等,提升社会公众对交通运输政策的知晓度。二是积极参与“阳光在线”访谈节目,厅分管领导及业务处室、行业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现场与群众互助,对听众提出的问题,及时协调有关市州交通运输部门逐项解决。三是对社会热点、群众关切,积极通过新闻发布、在线访谈等主动公开社会关切信息;完善厅网站网民留言受理、转办及反馈机制,强化舆情监测、研判、回应,及时解疑释惑。全年参与新闻发布会5次,组织新闻通气会2次,开展厅网站“在线访谈”6期。
(五)完善提升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统一规范名称,聚焦法定公开内容,加强厅网站底部功能区内容设置,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检索、查阅等功能,提升公众获取信息便捷度。二是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持续扩展微信平台信息服务功能,根据行业服务社会的需要,不断创新报道形式,增加短视频、音频、文艺稿等推文,提高推文可读性。2020年“甘肃交通”微博关注量超过24万,“甘肃交通运输”微信公众号关注量达到2.4万,“甘肃省交通运输厅”今日头条号关注量达到1.8万,交通运输新媒体社会影响进一步扩大。“甘肃交通运输”微信公众号在全国交通运输政务微信周排行榜中排名持续靠前。
(六)切实强化组织保障。厅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常态化年度重点任务,融入工作全局协调推进、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安排部署。按照政务公开新任务新要求新职责,调整省交通运输厅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切实发挥统筹指导协调推进职责。对照省政府和交通运输部考核指标,结合工作实际,制定《2020年省交通运输厅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分解表》,各处室、单位明确专人负责,针对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不断强化工作措施,补齐短板,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同时,组织干部职工加强对新修订《条例》的学习,准确理解掌握立法原意,增强主动公开意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上半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2 |
11 |
32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5 |
0 |
83228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44 |
减1 |
131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37 |
0 |
0 |
行政强制 |
1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34 |
42(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8 |
1 |
0 |
0 |
0 |
0 |
39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8 |
1 |
0 |
0 |
0 |
0 |
19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3 |
0 |
0 |
0 |
0 |
0 |
3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8 |
0 |
0 |
0 |
0 |
0 |
8 |
|
(七)总计 |
36 |
1 |
0 |
0 |
0 |
0 |
37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5 |
0 |
0 |
0 |
0 |
0 |
5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2 |
0 |
0 |
2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1 |
1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总体上看,2020年,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实效取得了进一步提升,但对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系列决策部署,对照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新期待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是公开内容形式还需进一步丰富,依申请公开答复内容还需进一步规范。
2021年,我厅将以贯彻落实新修订《条例》为总揽,着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标准化、常态化。加强对依申请公开法规政策的学习和掌握,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机制。创新公开形式,以更加贴近公众、方便群众的形式,大力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广度和深度,狠抓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深化政府信息服务工作,努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是全面落实“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工作机制,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进一步明确公开内容、主体、时限、方式等,实现对交通运输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动态更新,不断提升主动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二是进一步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加强正面宣传,充分利用厅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平台,主动发布重要活动和重大决策部署信息,及时对规范性文件和重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解读,妥善回应公众关切。三是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制度,强化服务意识,规范工作程序,提高依法依规依程序办理工作水平。高度重视因依申请公开告知而产生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做好相关应对工作。 2100433B
主要工作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全省公路、水路、城市交通运输行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并监督执行。(二)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是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8〕23号),设立省交通运输厅,为省政府组成部门,将原省交通厅的职责、原省建设厅的指导城市...
经贵州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查询,其主要职能是:(一)起草交通运输业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业发展规划、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
三台县环境保护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1 - 三台县环境保护局 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三台县环境保护局 2009 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 下简称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以 下简称《条例》 )和三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台县 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及其配套制度的通知》 (三府办发〔 2009〕 144 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等相关规定进行编制。全文包 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政府信 息依申请公开和咨询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4个部 分。年报电子版通过三台政务网网站( http://santai.my.gov.cn/) 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三台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联系(地址: 三台县 潼川镇九 倒拐 79 号;邮编: 621100;联系 电话: 0816-5229121;电子邮箱: scsthb@sina.com)。 一 概
宁波市质监局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08 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以下简称 ?条 例?)自 2008 年 5 月 1 日正式施行以来,我局按照市政府 的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 ?条 例?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 2008 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一)工作整体推进情况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 ?关于做好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信息公开条例 ?准备工作的通知 ?(甬政发, 2007? 115 号)的统一部署,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克服 了人员少、时间紧、任务重等困难,按照文件精神,并结合 质监工作实际,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建立健 全各项工作制度,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制。去年 5月 1日 ?条例?正式施行,我局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 率,提高政府信息透明度,确保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
一、总体情况
(一)制度建设
1.规范主动公开
根据国家、部省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结合我厅工作实际,编制下发了省交通运输厅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要求,完成网站信息公开平台的展现方式及内容改版,实现了“专栏姓专”(政府信息公开),改版后的栏目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交通工程招标投标、江苏交通信用信息。
2.完善内部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内部工作流程,既做到政府信息应公开尽公开,又确保不泄密、敏感信息不泄露,我厅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程序,明确了政府信息对外公开发布工作各部门工作职责,明确了工作要求,细化了工作内容。
3.加强人员培训
组织开展全省交通运输系统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对《条例》及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相关要求进行宣贯和解读,进一步贯彻落实《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具体要求,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专业水平。
(二)信息发布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020年,我厅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共主动发布政府信息431条,主要涉及政策文件及解读、行业管理、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年度重点工作及为民办实事项目季度进展情况、人事任免、交通规划、财政预决算、收费站收费终止公告、通航条件影响评价、重大节假日出行指南、应急预案等。
2.积极发布政务信息
2020年厅网站发布动态类信息12105条,“交通运输部”江苏子站等网站发布信息1200多条。“学习强国”江苏平台发布信息330多篇,江苏交通政务微博发布信息3700条,江苏交通微信公众号发布630条。《现代江苏交通》杂志发行12期。
3.全力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发布
面对突发的新冠疫情,我厅通过网站、广播、微博微信、报纸杂志等及时发布我厅疫情防控和助力复工复产等相关政策,积极发布江苏交通抗疫动态信息。
2月25日,我厅陆永泉厅长参与《黄金时间—改革政策e解读》“抗疫特别节目:夺取疫情防控经济发展双胜利”,并就外地员工返岗如何降低交通风险,回答了网友提问。我厅聚焦疫情交通防控,通过FM101.1江苏交广网应急广播,播出两期“交通在线”抗疫特别访谈直播节目。厅网站发布疫情防控政策和复工复产进展信息13条。
通过中央网站、中央媒体刊播疫情防控稿件160余件;通过厅网站发布交通抗疫动态信息700余条;省主流媒体,动态、不间断报道全行业抗击疫情稿件3000篇以上;江苏交通微信发布交通抗疫故事100余个;江苏交通微博开设“江苏交通防疫进行时”,“江苏交通战疫三个在一线”两个话题,阅读量近6000万;《现代江苏交通》杂志推出战“疫”专题报道。
4.及时发布重点领域信息
一是财政资金信息。加强财政资金预算及使用情况公开发布,确保有关情况公开透明。向社会公开发布2020年度省级部门预算和2019年度省级部门决算;公开纳入省级政府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的专项资金分配情况;公开我厅2019年度预算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交通发展专项绩效评价报告;公开2019年江苏省收费公路统计公报及公报问答、新开通高速公路或新设收费站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及收费站终止收费公告、我省普通公路收费站情况表等。
二是招投标信息。按照有关规定,依法依规、规范有序公开交通建设项目、企业备案等信息。2020年,全省完成交通运输项目招标投标共计3089个标段,标的金额1241.08亿元,其中省管交通运输项目招标投标共计415个标段,标的金额623.86亿元。共发布企业信息变更89964条,首次填报备案企业767条,招标公告3420条,中标公告2717条。
三是交通规划信息。公开发布《盐城滨海港区总体规划(2020-2035年)》《扬州内河港总体规划(2019-2035年)》《宿迁港总体规划(修订)》及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具体事项和量化标准、2019年全省交通运输工作总结、2020年全省交通运输重点工作等,并就《江苏省“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开展网络调查,公开征求公众建议。
四是信用交通信息。通过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开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道路水路运输等重点领域的信用承诺、信用奖惩等重要环节信用管理制度、信用评价和联合奖惩信息及省市交通行业信用工作动态;进一步完善信用审查、信用报告、信用异议和批量查询等服务功能,方便公众查询。2020年,信用交通网站共发布信用类信息935条,其中信用公示53条,红黑名单16条,信用承诺75条,修复公告7条,评价公示95条,联合奖惩135条;提供约600万条信息的一站式查询服务。
2020年4月,开展了从业单位(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2019年度信用评价工作,对2019年度的6863家从业单位进行了信用评价,其中AA级企业60家,A级企业728家,暂定A级企业6040家,B级企业28家,C级企业6家,D级企业1家。2020年对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9家从业单位进行了信用动态降级,并在网上进行了公示和发布。
五是执法信息。2020年,交通综合执法栏目累计更新信息674篇(其中,通告29篇,动态信息645篇),包括超限超载治理、春运“两保一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一路三方”联合演练、严查非法营运、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等。
5.专题专栏信息
开设“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专栏,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及时转载国家、部省各级领导有关重要讲话和批示指示精神和重要评论文章,发布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工作动态,为全省交通运输系统贯彻好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提供支撑保障。
开设“法润交通 与法同行”普法专栏,登载国家和省关于交通运输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解读文件,针对《民法典》进行专题宣传并及时发布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学法普法动态,对我厅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解读。
开设“《信访条例》修订实施15周年江苏交通微视频展播”专栏,通过系列内容丰富、主题鲜明的微视频,宣传交通政策,普及信访工作知识。
修改“安全生产月”专栏为“交通运输安全”,更新完善相关内容,增加警示教育栏目,发布交通安全生产微视频,解读宣传安全生产的重要性。
6.“放管服”改革
积极开展全省交通运输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形成六类行政权力事项552项、公共服务事项21项的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及办理材料标准化建设成果,在省政务服务网交通运输旗舰店进行同步更新。积极推进交通运输证照电子化及场景应用工作,实现了与“苏服码”的对接。在自贸区大力开展交通运输“证照分离”改革;大力推进“互联网 监管”,编制完成我省交通运输行业统一的监管事项基本目录清单、检查实施清单以及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完成省级交通运输“双随机、一公开”平台“一单两库”的建设工作。
(三)政策解读
1.文件解读
今年,我厅共发布交通信用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平安工地建设、交通运输统计、内河船舶优先过闸等管理办法共10个规范性文件,《交通强国江苏方案》等重要政策文件25个,通过文字、图片形式做好交通运输政策的宣传解读,发布相关解读信息52条。
2.在线访谈
2020年,我厅共完成在线访谈3期,分别就《交通强国江苏方案》、深化交通运输“放管服”改革 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江苏“信用交通省”建设,助力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进行深度访谈和详细解读。参与3期江苏公共新闻频道《黄金时间-政策e解读》节目,其中“长三角一体化 江苏在行动”“长江大保护”对我省交通运输开展的行业治理行动进行专题宣传。
3.新闻发布会
2020年,我厅共组织召开(参与)了11场新闻发布会,主要通报《交通强国江苏方案》具体建设内容及我省信用交通建设、信用监管工作开展情况,主动发布2020年春运、五一小长假、中秋国庆长假出行指南;对群众关心的热点及时回应,如强化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沪苏通长江公铁大桥暨沪苏通铁路开通运营、连淮扬镇铁路淮镇段暨五峰山长江大桥开通运营。
(四)互动回应
1.建议提案办理
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46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和省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14〕105号)要求,2020年,省交通运输厅共承办省两会建议提案146件,其中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96件,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委员提案50件,其中50件涉及公众利益的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在厅网站公开发布。。
2.网站信件答复
2020年,省交通运输厅本级共收到信访件478件,其中,收到群众书面来信231件,受理阳光信访平台网上信访247件;厅网上互动平台办理信件25713件(其中领导信箱25264件,在线咨询449件);厅接待群众来访101批411人次,其中集体访55批325人次。
3.交通服务热线
2020年,我省交通服务热线总体运行良好,共受理公众电话63.99万通,接通率达97.7%,加上微信、短信等其他来源,共受理各类事项业务量66.73万件,其中信息咨询41.59万件,接受投诉14.25万件、求助类7.39万件,意见建议1.7万件,表扬4510件,其它1.35万件;即时答复满意率达99%,回访满意率达95%。业务办理高效,按时办结率99.5%。
全力做好疫情防控热线服务保障,全省热线共回复群众疫情相关诉求5万余件,包括:城市公交运营情况2万余件,普通公路和高速公路交通管制信息2万余件,道路客运和道路货运服务8千余件,进出城手续办理等其他领域方面的信息服务1万余件。
4.政风热线
7月27日,我厅梅正荣副厅长、丁军华副厅长走进《政风热线》直播现场,现场解答群众诉求,网络直播关注度达60多万人次,获3万多人次点赞。直播期间,通过电台、电视、网络等多个诉求平台,共收集104件诉求。按照“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的要求, 9月底我厅完成所有群众诉求件的反馈,满意率达9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020年,我厅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依法依规主动公开各项政府信息,主要包括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采购等方面。
(一)规范性文件
2020年,我厅共发布(含修订)规范性文件11个;开展了厅规范性文件清理,共梳理规范性文件66个,发布了厅规范性文件目录(1998-2020年),完成4个规范性文件的废止工作。网站对梳理后仍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更新,至2020年底,网站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共62个。为便于公众使用,我厅网站规范性文件栏目将进行动态更新,废止的文件将及时从网站删除,所有在网站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均为有效文件。
(二)行政许可
2020年交通运输省级许可共办结133874件,其中大件运输130486件,其他3388件。含552项(按业务项计)行政权力事项和21项公共服务事项在内的全省交通运输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依申请事项可全程在线办理(省政务服务网)。
(三)行政处罚、行政强制
我厅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开展交通执法活动,相关行政处罚信息严格按照“双公示”工作要求,自作出决定之日起7日内在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公示,江苏省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相关信用信息公示网址为:
2020年全省处罚案件共150989 件,办理情况均上网公示。
(四)行政事业性收费
依据《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2019年江苏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苏财综〔2020〕34号),我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共两类:车辆通行费(限于政府还贷公路)、船舶过闸费。2020年主动公开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信息共16条。
(五)政府采购
我厅按照《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17〕50号)及《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我省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17〕70号)规定的内容和时限在指定网站公开政府采购信息,2020年我厅委托省级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并公开相关信息共8条,采购总金额1680万元。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1 |
11 |
62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59 |
3 |
25932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6 |
0 |
8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586 |
8 |
150989 |
行政强制 |
27 |
0 |
3349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8 |
1680万元 |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
2020年,我厅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6件(含上年结转3件),其中63件均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要求进行了答复告知,3件结转至2021年办理。办结的申请中,予以公开28件,部分公开1件,不予公开0件,无法提供27件,不予处理2件,5件其他处理(申请人撤销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53 |
0 |
10 |
0 |
0 |
0 |
66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2 |
0 |
6 |
0 |
0 |
0 |
28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2 |
0 |
2 |
0 |
0 |
0 |
24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2 |
0 |
0 |
0 |
0 |
0 |
2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3 |
0 |
2 |
0 |
0 |
0 |
5 |
|
(七)总计 |
53 |
0 |
10 |
0 |
0 |
0 |
63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3 |
0 |
0 |
0 |
0 |
0 |
3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我厅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被提起行政复议2件,后因申请人申请撤回而终止;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被提起行政诉讼1件,因原告撤诉,未开庭。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0 |
0 |
2 |
0 |
2 |
0 |
0 |
1 |
0 |
1 |
0 |
0 |
0 |
0 |
0 |
五、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情况
2020年,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按照国家、部省要求全面落实好各项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政策要求,按要求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规范化建设工作,重新梳理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动态调整信息公开目录,不断增加信息公开内容,开展政务公开培训,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与社会公众对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的期盼相比,仍存在一定的差距。下一步,我们根据国家、省委省政府和交通运输部的统一部署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制订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内部工作流程,加强政策解读质效,加大公开力度,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增强公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是制订信息公开收费工作流程。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制订我厅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内部工作流程。
二是提升政策解读质效。根据国家、部省政务公开相关要求,进一步提升政策解读效果,增加多媒体形式的解读比例,给公众传达简洁易懂的交通运输政策,增强政策的易懂性,便于公众理解。
三是加强人员队伍建设。继续组织开展全省交通运输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加强《条例》解读、深入学习相关政策文件要求,逐步提升交通运输系统政务公开人员工作水平和业务素质。
四是做好多渠道发布工作。利用厅网站、江苏交通政务微博、江苏交通政务微信、《交通在线》节目、《现代江苏交通》杂志、各新闻媒体等,全方位开展政府信息发布和政策宣传。 2100433B
一、总体情况
2020年,省水利厅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有关精神,按照中办、国办、省委省政府及水利部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加强政策解读与回应,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体制机制,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积极推进主动公开。加强基础信息主动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积极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不断健全公文公开属性审查环节,确保主动公开文件全部及时上网,保证公开文件的实效性。狠抓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社会公众关切的水利问题,扎实做好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水利行政审批、部门预算决算、农村饮水安全、河湖监管治理等水利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部门预算决算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加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公开力度。全年通过甘肃水利网站发布各类动态信息10310条,通过“甘肃水利”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323条。
(二)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社会关切。
一是主动解读政策。以甘肃水利网站为政策解读第一平台,开设政策法规和政策解读专栏,及时发布国办、水利部、省委省政府和省水利厅相关政策法规和政策解读。对规范性文件和解读方案、解读材料、起草说明等做到同步发布、同步审签。针对农村饮水安全、河湖长制、节约用水、水利规划等重点工作,2020年共解读政策文件6项,发布各类解读文件12条。在文字解读的基础上,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新媒体等途径,综合运用视频、音频、图表等形式进行政策解读,重要工作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采访、主流媒体宣传报道等形式,深入开展政策解读,切实提升政策解读工作实效。3月,厅党组书记朱建海参加《今日聚焦》节目,就如何做到节水优先,建设幸福河湖进行了深度解析。8月,联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甘肃省节约用水条例》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11月,参加2020年全省贫困县摘帽退出新闻发布会,通报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相关情况。12月,分管负责同志接受《今日聚焦》节目专访,围绕守护“生态河”打造“幸福河”进行了深度解析。
二是积极回应关切。7月6日至8日,厅长霍卫平带领厅机关主要业务处室和厅属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2020年“阳光在线”直播节目,倾听群众意见,受理听众投诉,耐心解答群众反映问题,共办理51件热线问题。4月,设立省水利厅总值班室,分别开设河湖和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两部投诉专线电话,并在汛期开设防汛信息省级专线电话,进一步畅通群众反映问题渠道,积极回应百姓关切,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稳妥处置突发政务舆情。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对互联网出现的甘肃水利舆情进行实时监测,特别是加强了农村饮水安全、河湖四乱、农民工工资、工程建设管理等重点、敏感工作的舆情监测,全年编发《甘肃水利舆情周报》52期,按业务归口进行核实、研判、处置。重大水利舆情以舆情参阅的形式呈送厅领导分析研判,及时作出舆情引导回应方案。
四是增强网站政民互动效果。进一步优化规范我厅网站网民留言功能,依法依规按时办理留言129条,公开25条。
(三)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指南,畅通网上申请渠道,结合工作实际,优化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在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环节严格把关,建立协调会商机制,确保程序合法合规,答复时限和内容依法依规。及时梳理、汇总、转办依申请公开事项,建立工作台账,对承办处室及时提醒、限时办结、定时督办。2020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19件,均已按时答复告知和办结。
(四)规范“互联网 政务服务”事项。水利“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水利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紧紧依托甘肃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对20项政务服务事项逐项完善材料要素,实现了所有办事指南要素齐全、流程规范。按照“应压尽压、能减即减”的原则,对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在原有承诺时限基础上再压缩,总体压缩119个工作日,压缩比例由原有的21.2%提高至50.2%。两次印发梳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的通知,按时间节点完成水利工程质量监测单位乙级资质认定承诺告知事项。印发《甘肃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做好“互联网 监管”系统运行工作的通知》,编制12项监管事项实施清单。全面完成政务窗口工作人员轮换选派培训工作。截至目前,水利厅窗口共受理253件,办结250件,办结率为98.81%,无超期件,群众满意率近达100%。
(五)完善平台建设。按照《政府网站发展指引》要求,对厅网站进行改版优化,结合国开办通知及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页面布局和栏目设置,新增“甘肃省河湖长制”等八个专题专栏,网站总访问量达191万人次。截至目前,已积极配合完成甘肃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网站迁移工作,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良好基础。积极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的协同联动、融合发展,优化建设形成以“甘肃水利”微信公众号为核心,厅属单位等五个微信公众号为辅的甘肃水利新媒体矩阵,共计关注人数达20.58万人。优化甘肃省河湖长制信息管理平台,截止2020年12月31日,平台总计28974用户,移动APP下载安装次数为171663次,开发河湖长信息二维码,已在河湖公示牌上推广应用1100多个,方便公众获取河湖长实时信息。按照水利部要求,我省全面宣传推广应用水利12314监督举报服务平台,通过水利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加挂二维码连接积极宣传,制作安装带有水利部二维码和电话的河湖公示牌10908个,与甘肃省通信管理局及移动、联通、电信三大运营商沟通对接,签订合作协议,通过手机短信方式,向全省所有手机用户全覆盖宣传,共发送手机短信2341万余条,通过推广宣传,极大的畅通了群众反映涉水问题的渠道,提升了对涉水问题的关注度。省水利厅结合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监督电话,将“甘肃农村饮水”微信公众号、甘肃省农村饮水安全信息管理系统做为农村饮水安全数据采集、业务办理、投诉建议、信息查询的统一平台,截止2020年12月31日,仅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达12.97万人,进一步畅通了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反馈渠道。
(六)加强监督保障。省水利厅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召开会议,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等相关文件,分析面临的形势任务,通报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相关工作。我厅所有信息公开发布严格按照《甘肃省水利厅网站管理办法》要求,实行“三审”制度。根据新要求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为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调整了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厅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政务公开的副厅长任常务副组长,厅属单位和厅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与具有政府网站监测资质的公司签订第三方监测服务,实时监控我厅网站及7家子网站的首页更新和断链、错链、死链等问题,每两月出具一份监测深度报告,开展全面自查,根据报告责令相关单位按期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6 |
6 |
6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20 |
0 |
128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52 |
0 |
0 |
行政强制 |
1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878项 |
5384.7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9 |
0 |
0 |
0 |
0 |
0 |
19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0 |
0 |
0 |
0 |
0 |
0 |
10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7 |
0 |
0 |
0 |
0 |
0 |
7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9 |
0 |
0 |
0 |
0 |
0 |
19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积极成效,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为: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意识还不够强,主动公开广度和深度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要求愈加严格,办理流程还需进一步细化和完善;三是厅网站平台相关功能还需进一步优化。
2021年,我厅将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实效性,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制度,大力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提升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透明度,坚决维护和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持续做好“主动公开”属性文件公开工作,按照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全面、准确、及时地向社会公开。继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将公众普遍关心、重点关注的信息予以公开,切实拓展主动公开深度。
二是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时限进行答复,依法履行职责,更好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加强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力度;高度重视因依申请公开告知而产生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做好相关应对工作。
三是进一步加强公开平台建设。继续做好网站信息内容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厅政府网站作为公开“第一平台”的信息搜索、办事服务等功能,优化栏目设置,方便公众浏览、访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甘肃水利发展总体情况: 2020年,甘肃水利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紧紧围绕“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统筹疫情防控和水利工作,推动水利改革发展再上新台阶。
水利投资计划超额完成。省水利厅把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作为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重要抓手,超前谋划、精准发力、细化措施,全力推进水利重大项目建设,截止2020年12月底,全省共完成水利固定资产投资160亿元,占年度计划目标任务100亿元的160%。引洮供水二期、甘肃中部生态移民扶贫开发供水、古浪县生态移民暨扶贫开发黄花滩调蓄供水等重点水利工程进展顺利,白龙江引水、引哈济党等项目前期工作积极推进。
农村饮水安全圆满收官。省水利厅始终把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挂牌督战全力攻坚,全省86个县市区全部建立了县级农村饮水安全专管机构。目前,全省集中供水率达93%、自来水普及率达90%,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形成了以集中供水工程为主、分散供水工程为辅的农村供水体系,全省供水工程体系更趋完备,供水保障能力明显提升,历史性解决了甘肃农村饮水安全问题。
黄河流域治理保护规划体系基本建立。省水利厅紧抓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机遇,强化上游意识、担好上游责任,水利“先一步”组织专班,初步建立了包括1个水利规划报告、6个专项规划、6个专题研究、4个数据库、1个黄河流域涉水底数图的“1 6 6 4 1”规划体系,谋划项目18项,规划投资1146亿元。
河湖治理管护持续发力。省委、省政府高位推动河湖长制工作,召开全省河湖工作会议、全省河湖治理与生态保护工作现场推进会,签发省总河长令,全面安排部署相关工作。省水利厅建立了厅系统联系包抓、工作通报、“1 N”保障、有奖举报等制度,推广洮河流域“河长 警长”经验,保驾护航河湖长制工作。与省纪委监委衔接,对党政领导干部在河湖治理保护上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行为进行追究;与省委组织部沟通,把履行河湖长制工作职责情况纳入干部考核;与省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动,解决河湖疑难问题。探索推行“政府主导、国企运营”“企业 贫困户”“采砂 治理”河道采砂管理新模式。
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有力落实。结合省情实际,提请省人大出台《甘肃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修订《甘肃省节约用水条例》《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编制《甘肃省“十四五”节水行动规划》,《甘肃省深度节水极限节水指导意见》,积极配合中国农工党中央召开第二届中国节水论坛。
水旱灾害防御成效显著。认真履行防汛监测预警、水工程调度和技术支撑“三项”职能,加强与应急、气象等部门对接协调,建立灾害性天气会商机制,联合开展山洪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开发全省山洪灾害预警信息社会化发布系统。认真开展汛前检查,强化水工程调度和监督管理工作,完善应急抢险现场支撑机制,制定灾后重建方案,加强水利救灾资金申请拨付管理,防洪减灾效益明显。
水利行业监管持续深入。建立健全水利监管制度体系,注重依法行政,制定《甘肃省水利厅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制度。强化水资源监管,所有机井“一井一证一监控”。加强水利工程监管,对已建项目指导督促建立工程良性运行机制;对在建项目全程跟踪督查,适时调度,确保工程建设和质量;对拟建项目,加快前期工作,及早开工建设。严格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在线监管,充分发挥省级信息化平台监管作用。积极整合山洪灾害、水资源管理等各类应用系统,启动智慧水利建设。 2100433B
广元市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特向社会公布广元市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与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本报告统计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全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在推动政府治理能力提升和增强群众获得感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强化政策引领,助力提质增效。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始终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准绳,组织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学深悟透、弄通笃行,以提升工作质效。一是加强学习宣传。在继去年市政府第76次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学习了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后,今年召开了县区政务公开、政府网站暨政务新媒体工作座谈会和全市政务公开、政务信息工作暨培训会,进行了集中学法。在日常工作中,通过QQ工作群、电话等方式,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提出整改措施,并督促落实。
二是强化标准执行。推广执行9项政务公开省级地方标准,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制订了《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审核发布流程》《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操作流程》《新闻宣传稿件审核制度》等制度,印发了《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工作的通知》,对政府文件、政策解读、市政府领导信息、机构信息等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审定、公开流程作了明确规定。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依申请公开流程等内容,并在政府网站公开。三是强化支撑保障。调整完善了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暨政务公开协调小组,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任组长,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目标绩效考核,实行扣分制,最高可扣8分。
(二)紧扣工作重点,积极主动发声。围绕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动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落地见效,切实加大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基本信息共267584条。一是第一时间发声,引导社会舆论。在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及时在全市所有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刊载省“全力以赴 坚决打赢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人民战争”专题,将工作部署、防疫要求及时传达到基层。开设本地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专题,主动、及时公开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决策部署、重要政策,先后转载、公开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信息2741条。把市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新冠肺炎疫情信息发布的第一平台,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公告”首先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指导全市各新闻媒体转载。群众从政府网站能准确了解全国、全省、全市疫情动态,切实发挥网络舆情引领作用。二是推进权力公开,促进依法行政。扎实推进“网上行权”,7个县区、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40个市级部门全部入驻四川政务服务网,网上可办理事项占比达98.7%。各县区、市级部门全部建立“五公开专栏”,对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和行权事项及流程图进行公开,同时根据法律法规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认真落实政府规范性文件在领导审签后3个工作日内公开的要求,今年发布市政府文件165件。三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建立“市领导 市政府办公室 牵头部门 责任单位”联动推进机制,牵头推动市政府门户网站、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县区政府网站开设“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专栏,围绕营商环境提升行动公开相关信息。截至目前,公开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文件 52 条、动态信息296 条。开设“民营经济”“减税降费”等政策服务专题,大力提升公众、企业对于各类政策文件的感知度和查阅便捷度。
(三)胸怀为民情怀,积极回应群众关切。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件的登记、办理、回复工作,做到件件登记、件件按时回复。2020年全市共受理88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其中78件为自然人提交,10件为企业法人提交。已办理答复88件,占总数的100%。已办理答复的88件公开申请中,“同意公开”(含同意部分公开)86件,占总数的97.72%,“不同意公开”2件,占总数的2.3%。
(四)加强标准建设,促进政府信息规范管理。一是全力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清单化,截至9月19日,全市7个县区和所有乡镇(街道)全部完成了26个试点领域标准目录编制并在各自政府网站公开,完成了今年的工作任务。二是年初分解下达2020年省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将每一项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确保件件有人抓落实。三是严格信息“三审”制度,加强上网信息审核把关,没审核的信息一律不上网。
(五)加强平台管理,夯实公开基础。一是加快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全市45个政府网站全部实现了集约化。二是规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全市45个政府网站都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三是建立了政务新媒体矩阵,并将全市政务新媒体录入到全国政务新媒体填报系统。四是全新打造书记市长信箱,实现了信件统计功能。五是按规定做好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新建、关闭工作。六是抓好政府网站分享功能整改工作,全市所有政府网站分享功能整改到位。七是按时编发市政府公报,每季度一期,今年共发行4期,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政府公报电子版。
(六)强化监督保障,提升公开实效。坚持巡网制度,对市政府门户网站采取“人防”与“技防”并重,每天安排人员巡网,购买第三方监测服务,对市政府门户网站严密监测,确保了市政府门户网站长期安全、稳定运行。同时对县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市级部门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进行全覆盖每日监测、周通报与季度通报。委托第三方公司对全市政府网站进行绩效评估,对全市政府网站进行总体评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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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2 |
|
规范性文件 |
27 |
27 |
7151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89 |
1 |
228482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704 |
491 |
669725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4492 |
-223 |
361256 |
|
行政强制 |
183 |
-25 |
2952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4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764 |
38354.247万元 |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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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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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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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78 |
10 |
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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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76 |
10 |
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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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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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2 |
2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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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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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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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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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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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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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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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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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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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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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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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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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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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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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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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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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78 |
10 |
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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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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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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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3 |
2 |
1 |
6 |
3 |
1 |
1 |
5 |
1 |
1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0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一是政策解读形式较单一;二是网站功能还需完善;三是部门公开信息偏少。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扎实抓好政务公开工作。一是继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要求,全面纵深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二是继续贯彻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法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提升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满意度。三是继续管好全市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确保全市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健康运行。四是继续做好保障工作,加强人员培训,加强队伍建设,确保全市政务公开工作高效运转。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