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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名词》第三版。
2020年,经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审定发布。
将燃煤电厂产生的固体废物(粉煤灰、炉渣、脱硫石膏及脱硝的废弃催化剂等),在利用前或永久性储存前进行适当处理的技术和措施。
《固体废物处理与处置》一书主要介绍固体废物污染与防治的基础知识,固体废物处理与处置工程技术的基本原理、设备设施及相关计算方法等,可作为普通高等学校环境类专业的教材,也可供环境类专业的管理者和技术人员,...
《固体废物处理与处置》是教育部高等学校高职高专环保与气象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编写的全国高职高专环境保护类专业规划教材之一,根据高职高专环境类专业教材的基本要求编写而成,内容紧密结合固体废物治理行业...
工业生产过程中排入环境的各种废渣、粉尘及其他废物。可分为一般工业废物(如高炉渣、钢渣、赤泥、有色金属渣、粉煤灰、煤渣、渣、废石膏、盐泥等)和工业有害固体废物控制固体废物对环境污染和对人体健康危害的主要...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 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 (GB15562.2-1995)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贮存、 处置场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及其 功能。 本标准适用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固体废物的监督管理。 2 引用标准 GB2893-82安全色 GB2894-88安全标志 3 术语 3.1 图形符号 以特定图形或图象为主要特征的符号。 3.2 标志 给以人行为指示的符号和(或)说明性文字。 3.3 提示图形符号 本标准所指提示图形符号是用于向人们提供某种环境信息的符 号。 3.4 警告图形符号 本标准所指警告图形符号是用于提醒人们注意废物贮存、处置 过程中可能造成危害的符号。 4 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图形标志 4.1 图形符号类型 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图形符号分为提示图形符号和警告形符 号两种,图形符号及说明见表 1。 表 1 4.2 标志形状及颜色
GB15562.2-1995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
GB15562.2-1995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
《一般工业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1)标准内容:规定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的选址、设计、运行管理、关闭与封场以及污染控制与监测等要求。
2)适用范围: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及已经投产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的建设、运行和监督管理;不适用于危险废物和生物垃圾填埋场;
3)实施时间:2002-07-01
工业固体废物处置量指将固体废物焚烧或者最终置于符合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场所,并不再回取的工业固体废物量(包括当年处置往年的工业固体废物累计贮存量)。处置方法有填埋(其中危险废物应安全填埋)、焚烧、专业贮存场(库)封场处理、深层灌注、回填矿井等。 2100433B
工业固体废物贮存量是指以综合利用或处置为目的,将固体废物暂时贮存或堆存在专设的贮存设施或专设的集中堆存场所内的数量。
专设的固体废物贮存场所或贮存设施必须有防扩散、防流失、防渗漏、防止污染大气、水体的措施。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