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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对国土资源调查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国土资源大调查上作
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我们制定了《国土资源
调查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国土资源调查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国土资源大调查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土资源调查专项资金是中央财政为支持国家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国土资源综合调查评价工作,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而设立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
国土资源调查专项资金实行项目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截留和挪用。
第四条
国土资源调查专项资金的管理必须做到公平、公开、公正,坚持集中资源、突出重点、合理安排、讲求效益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
财政部负责国土资源调查专项资金预算管理,具体职责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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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国土资源部负责组织和管理国土资源大调查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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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国土资源部所属有关事业单位为国土资源大调查组织实施单位(以下简称组织实施单位),负责国土资源大调查计划的组织实施及项目日常管理。具体职责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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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项目承担单位负责国土资源大调查项目的具体实施。具体职责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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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组织实施单位及其直属单位直接承担的项目,由国土资源部负责管理。
第三章 项目预算管理
第十条
国土资源部根据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国土资源的需求以及国土资源大调查规划,会同财政部在确定年度项目预算安排的原则和重点基础上,制定并发布年度项目立项指南。
第十一条
根据年度项目立项指南确定的范围和要求,各项目申报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报告"para" label-module="para">
项目申报单位隶属于地方的,应将项目可行性报告送所在地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和财政部门签署意见后再报送组织实施单位。
第十二条
组织实施单位组织由技术和经济专家组成的专家委员会对项目可行性报告进行论证、评估或评审。
组织实施单位及其直属单位承担的项目,由国土资源部会同财政部组织专家对项目可行性报告进行审查论证。
对符合招投标条件的项目,由国土资源部或组织实施单位组织招投标确定项目承担单位。
第十三条
组织实施单位组织审查的项目,由组织实施单位根据项目立项论证及项目招标结果,编制年度国土资源大调查项目计划及项目经费预算建议报送国土资源部。
国土资源部对组织实施单位报送的项目计划及项目经费预算建议审核后,连同经审定的组织实施单位及其直属单位承担的项目计划及项目经费预算汇总编制年度国土资源大调查项目计划,提出年度项目预算建议报送财政部。
组织实施费预算由组织实施单位编报并经国土资源部审定后,由国土资源部单独向财政部报送。
第十四条
财政部对国土资源部报送的各项用国土资源调查专项资金安排的项目进行审核后,按项目承担单位预算管理渠道批复下达项目预算。
国土资源大调查项目经费预算一经下达,原则上不得调整。如确需调整的,必须按照规定程序报财政部批复后执行。
第十五条
项目预算中需要进行政府采购的支出,应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纳入本单位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并按有关规定组织采购。
第十六条
国土资源调查专项资金的拨付按照财政预算资金拨付的有关要求执行。
第十七条
根据财政部下达的年度国土资源大调查项目经费预算,以及国土资源部下达的年度国土资源大调查计划,组织实施单位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合同或协议。
第十八条
财政部会同国土资源部研究发布国土资源调查预算标准,规范预算编制和财务管理。
第十九条
国土资源大调查项目立项指南,项目及承担单位,项目经费预算以及提交的项目成果,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均应向社会公开。
第四章 财务管理
第二十条
国土资源调查专项资金包括项目费和组织实施费,按项目核算成本费用。
第二十一条
项目费是指开展国土资源大调查项目所发生的所有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主要包括:人员费、专用仪器设备费、能源材料费、外协费、用地补偿费、差旅费、会议费、管理费和其他相关费用。
人员费,指直接从事项目工作人员的工资性费用。项目组成员所在单位有财政事业费拨款的,由所在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事业费中足额支付给项目组成员,并按规定在项目预算的相关科目中列示,不得在项目经费中重复列支。
专用仪器设备费,指项目实施所必须的专用仪器、设备、野外应急装备等购置费。已由其他资金安排购置或现有仪器设备已能满足项目工作需要的,不得在项目经费中重复列支。用国土资源调查专项资金购置的专用仪器设备,必须登记入账,纳入单位固定资产管理。
能源材料费,指项目实施直接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及动力、专用管材、低值易耗品等费用。
外协费,指项目实施所必须的外协测试、施工、加工、软件研制以及租赁费用。
用地补偿费,指因项目实施过程中占用土地需支付的临时性设施拆建费、临时性土地占用费、青苗树木赔偿费等。
差旅费,指为项目实施而进行的国内调研考察、出野外工作等所发生的交通、住宿等费用。
会议费,指项目实施过程中组织召开的与项目实施有关的专题研究、学术会议的费用。
管理费,指项目承担单位为组织管理项目而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现有仪器设备和房屋使用费或折旧、直接管理人员费用和其他相关管理支出。管理费不得超过项目经费总预算的5%。
其他相关费用,指除上述费用之外与项目实施有关的其他费用。此项费用应严格控制在与项目实施有关的支出范围,在编制预算时应细化到具体内容。
以上各项费用,国家有开支标准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组织实施费,指组织实施单位为了组织项目,开展项目评审、评估或招标,对项目进行监督检查,项目验收及对项目进行绩效考评等工作所发生的费用。
第二十三条
国土资源大调查项目经费支出应严格控制在预算核定的额度内,按规定的费用开支范围和标准对项目进行成本核算,不得虚列、多提、多摊费用;不得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不得用于弥补单位事业费不足;不得建立各种基金。
第二十四条
下列费用不得列入国土资源大调查项目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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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项目工作结束后,应当按照要求进行项目验收。在项目验收时,项目承担单位除提供成果验收报告外,还需提供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的总结报告。项目验收委员会成员中应包括财务专家。
项目验收结果应及时报国土资源部和财政部备案。
第二十六条
项目的年度结余经费应按财政部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七条
财政部、国土资源部负责组织对国土资源调查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逐步建立项目经费支出绩效评价制度。
第二十八条
组织实施单位应建立健全经费使用管理的监督约束机制,建立项目跟踪反馈制度,及时处理和纠正项目经费使用中的问题。重大事项要及时向财政部和国土资源部报告。
第二十九条
项目承担单位应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严格遵守有关财务会计制度,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组织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条
项目组织实施单位及专家委员会等有关人员在项目论证、评估、评审、招标、管理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玩忽职守和泄露机密的,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三十一条
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将根据情况采取通报批评、停止拨款、调整项目预算、终止项目、收回已拨项目经费等措施予以相应的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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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违反财务会计制度和本办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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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会同国土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2004年8月1日起实施。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土
资源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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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类--集成电路产业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集成电路产业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财政部 信息产业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 《集成电路产业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建 [2005]132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信息产业厅(局)、发展改革委: 为鼓励集成电路企业加强研究与开发活动,国家设立了集成电路产业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现 将《集成电路产业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印发你们,请予公告,并采取有效方式让本 地区相关企业周知。 附件:集成电路产业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财政部 信息产业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二○○五年三月二十三日 附 件: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申报条件 第三章 申报及管理程序 第四章 资助标准及资金使用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六章 附 则 集成电路产业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支持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规范集成电路产业
内容简介
国土资源调查预算标准(地质调查部分),ISBN:9787500597902,作者:2100433B
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危机矿山接替资源找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建〔2006〕367号
中央有关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土资源厅(局):
为加强和规范危机矿山接替资源找矿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们制定了《危机矿山接替资源找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危机矿山接替资源找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
二○○六年七月二十五日
危机矿山接替资源找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本项目由国土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委托研究,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具体承担。项目组针对""十五""期间国土资源大调查项目管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结合""十一五""规划关于加强项目实施管理目标,自2007年开始,确立开展从项目申报论证到重大项目跟踪评估全过程的《国土资源调查项目管理跟踪调查与项目评估》管理研究。该项目属于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调查组织实施费专项工作的组成部分。开展项目管理跟踪调查;开展项目论证标准、预算编制方法、验收标准、中评估和计划执行整体效益评价指标方法研究;完善项目计划编制系统和预算编报系统;开展重大项目评估。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