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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3年度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人事部办公厅
国人厅发6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 根据2003年度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数据的统计分析,经与建设部协商,现将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科目名称 试卷满分 合格标准 工程建设合同管理 110 66 工程建设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160 96 工程建设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 110 66 工程建设监理案例分析 120 72 二、请各地在检查验收工作的基础上,按照上述标准对各科目考试成绩进行复核,并与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核对数据,确认无误后,将统计结果按附表要求逐项填写,于12月20日前送我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备案,备案数据将作为发放专业执业资格证书的依据。 三、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公布考试成绩、合格标准和发放证书等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附表:2003年度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情况统计表 人事部办公厅 二○○三年十二月三日 附表: 2003年度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情况统计表 报考科目数量 报考人数 合格人数 合格率% 历年合格人数 四科 二科 合计 注:“合格人数”栏目应统计本年度应取得执业资格证书的人数。“历年合格人数”栏目应统计自本专业开始考试以来,包括本年度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的累计人数。 填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表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 填表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66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96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66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72
一般说来是一个考试,大家说全称的话就是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如果简单的说就是监理工程师考试通过了这个执业资格考试,你就有了监理工程师的这个资格,然后再需要注册,你才能以监理工程师的名义进行一系列...
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1)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
关于2004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根据2004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数据统计分析,经与建设部有关部门协商,现将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国家人事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公布2002年度价格鉴证师、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人事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公布2002年度价格鉴证师、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2004年度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人事部
国人厅发〔2004〕5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部分副省级市人事局:
根据2004年度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数据统计分析,经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部门同意,现将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工程咨询概论、宏观经济政策与发展规划、工程项目组织与管理、项目决策分析与评价和现代咨询方法与实务5个科目均为78分(试卷满分均为130分)。
二、请各地在完成检查验收工作后,与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核对相关数据,对核准后的数据,按附表要求逐项填写,于6月25日前送我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备案,备案数据作为发放执业资格证书的依据。
三、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尽快向社会公布考试人员成绩,并抓紧做好资格证书发放及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二○○四年六月二十一日
2004年度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
执业资格考试情况统计表
报考科
目数量报考人数合格人数合格率%备注五科二科合计
注:“合格人数”栏目应为本年度应取得资格证书的人数。
填表人:负责人:
填表单位(盖章):填表日期:主题词: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标准通知
人社厅发〔2010〕5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劳动保障局:
根据2010年度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数据统计分析,经商发展改革委有关部门,现将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工程咨询概论、宏观经济政策与发展规划、工程项目组织与管理、项目决策分析与评价、现代咨询方法与实务5个科目的合格标准均为78分(试卷满分均为130分)。
二、请各地按上述合格标准对考试人员成绩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后,与我部人事考试中心核对相关数据,并按附表要求逐项填写,于7月10日前送我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备案,备案数据作为发放资格证书的依据。
三、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请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并抓紧做好资格证书发放及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二○一○年六月十日
关于2005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人事部办公厅
国人厅发6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
根据2005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数据的统计分析,经与国家环保总局、建设部有关部门协商,现将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专业名称 科目名称 试卷满分 合格标准
环境
影响
评价
工程
师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150 9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150 9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150 90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120 72
监
理
工
程
师工程建设合同管理110 66
工程建设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 110 66
工程建设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160 96
工程建设监理案例分析 120 72
二、请按照上述合格标准对相应专业考试有关数据进行复核,经与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进行数据核对后,按附表要求逐项填写,于7月20日前送我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备案,备案数据为发放资格证书的依据。
三、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人员成绩及合格标准,并抓紧做好相应专业资格证书发放及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附件:2005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情况统计表
人事部办公厅
二○○五年七月八日
附件:
2005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情况统计表
专业名称 报考科目数量 报考人数 合格人数 合格率% 历年合格人数
环境影响
评价工程师 四科 ——
二科 ——
合计 ——
监理工程师 四科
二科
合计
注:“合格人数”栏目应填写本年度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数量。“历年合格人数”栏目应统计自本专业考试开始滚动以来到本年累计合格的人员数量。
填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表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 填表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