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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区直及驻区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贺家垅安置小区工程建设,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贺家垅安置小区建设工程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钟好立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王风雷区委常委、宣传部长、区政府党组成员
成员:刘秀荣区政协副主席、财政局局长
刘珑彬区监察局局长
徐宏区城建局局长
张显江区审计局局长
黄正庭区水务局局长
饶新明区林业局局长
王瑞平区房产局局长
陶建文区国土分局局长
丁小林区规划分局局长
吴义国区地税局局长
刘定清区供电公司经理
杨青龙莲花镇镇长
陈尚文区城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陈尚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从相关单位抽调。
关于成立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部各直属单位,部机关各司局: 为了加强对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领导,确保各项任务落实,部党组研究决定成立国土资源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推进实施制造强国战略,加强对有关工作的统筹规划和政策协调,国务院决定成立国家制造强国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统筹协调国家制造强国建设全局性工作,审议推动制造业发展的重大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专项和重要工作安排,加强战略谋划,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开展工作,协调跨地区、跨部门重要事项,加强对重要事项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
二、组成人员
组长:马凯国务院副总理
副组长:苗圩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
肖亚庆国务院副秘书长
林念修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曹健林科技部副部长
刘昆财政部副部长
成员:鲁昕教育部副部长
毛伟明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
汤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
翟青环境保护部副部长
王昌顺交通运输部副部长
钱克明商务部副部长
孙志刚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潘功胜人民银行副行长
黄丹华国资委副主任
张志勇税务总局副局长
刘俊臣工商总局副局长
陈钢质检总局副局长
孙华山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
贺化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陈左宁工程院副院长
周慕冰银监会副主席
刘新华证监会副主席
梁涛保监会主席助理
刘琦能源局副局长
许达哲国防科工局局长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工业和信息化部,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毛伟明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司局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成员。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国务院办公厅
2015年6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江苏省盐城市国家税务局文件
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市局各直属行政、事业单位,市局机关各处室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国税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落实江苏省国税局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决定成立市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同时明确其职责 ,现通知如下:
一、 市国家税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
(一)、领导小组组成
组 长:陈步龙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周 毅 党组成员、副局长
程建华 党组成员、副局长
吴 刚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刘仁华 党组成员、总经济师
刘海林 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 赵红星 刘万江 黄厚群印春荣 张梅康 张 强
储 玲 潘国健 陆 斌徐建中 谷有富 梁恒玉
顾 淮 张振华 周 正任冠松 蔡 樯
(二)、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全市国税系统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规划,确定开展政务公开的原则、目标、内容,制定中长期工作方案。对政务公开中重大事项、重要文件的审核与决策。
2.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国税系统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协调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所涉及的重要问题。
3.每半年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议,由组长召集,也可委托副组长召集;如工作急需,可随时召开。主要对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督促检查、考核。
二、市国家税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及职责
(一)、办公室组成
主 任: 刘海林
副主任: 赵红星 刘万江 陆 斌 周 正
工作人员:宋从勇 孙 微 赵 政 陶东宏 宋小梅 吴 俊孙瑶君唐 瑾 张海霞 高海春 颜庆丽 朱惠平杨海滨唐 健 冯牧宇 王 磊 潘书彬 顾小丽
市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办公室。
文件原文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华北石油管理局:
为加强绿色施工示范工程推动工作,充分调动建筑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积极性,提高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创建水平,使我省绿色施工管理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依据《关于推动我省建筑工程绿色施工的意见》(冀建安[2014]12号),决定成立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绿色施工示范工程指导委员会(简称“绿指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主 任:梁 军 省住建厅巡视员
副主任:时玉军 省安监办主任
张双群 省安监办副主任
秘书长:那建兴 省安监办总工
二、主要职责
(一)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绿色施工技术标准,规范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实施工作程序。
(二)研究绿色施工推广策略,确定绿色施工实施计划。制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申报和验收评价标准,组织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的审定,完善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工作规则和制度。负责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的组织指导和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建立绿色施工示范工程专家库,确定专家库成员的范围和标准,负责专家库成员绿色施工专业技术学习的组织实施。
(四)开展绿色施工技术研讨,组织绿色施工示范工程观摩交流,负责绿色施工新技术的推广宣传工作。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1月4日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