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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全文
关于光伏电站项目由核准制改为备案制的通知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定州市、辛集市、扩权县(市)发展改革局:
根据国家能源局《光伏电站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能新能〔2013〕329号)要求,光伏电站项目实行备案管理。自发文之日起,我委不再受理各地光伏电站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请示。光伏电站项目按照《河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管理办法》(冀政〔2005〕32号)及相关文件进行备案管理。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4月4日 2100433B
光伏电站是指与电网相连并向电网输送电力的光伏发电系统,属国家鼓励的绿色能源项目。太阳能发电分为光热发电和光伏发电。通常说的太阳能发电指的是太阳能光伏发电。分布式光伏电站是目前目前国内应用最为广泛的光伏...
你好,首先说明一下,EPC是对一个工程负责进行“设计、采购、施工”,与通常所说的工程总承包含义相似。所以,1.你说的施工方,设计方,还要包括采购方,都属于EPC总承包方,也就是承包建设光伏电站项目的公...
按照电压分的,220V/380V的都属于小型电站,10KV及以上的属于大型电站
河北省光伏电站项目由核准制改为备案制-中电投
河北省光伏电站项目由核准制改为备案制 来源:计划部 作者:陈志刚 时间: 2014-4-17 9:54:47 4月 4日,河北省发改委下发通知,明确自发文之日起,光伏电站项目由核 准制改为备案制,不再受理光伏电站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请示,光伏电站项目 按照《河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管理办法》 (冀政〔 2005〕32号)及相关 文件进行备案管理。 目前,公司的平泉、孝墓二期、龙洞山二期、宣化二期、沽源、行唐、沧州 羊二庄、沧县等光伏项目均已取得省发改委路条,正在推进前期工作。下一步 将按照省发改委备案制的有关规定进行备案。
光伏电站项目备案流程流程
光伏电站项目前期申报流程 选定项目 确定项目性质(地面 还是分布式) 确定项目指标 查阅 国家和 地 方 的政策文件支持 市场调研 前 期投资财 务 分析 编制可研报告 当 地 发改委 立 项 建设用地连续一年的实测太阳能辐射 数据 当地电力部门同意接入、 消纳、平衡的 意见 获取金融部门贷款承诺函 签订用地协议(或合同) ,做项目土地 的地下及地表勘测 (屋顶分布式电站则 需要企业与屋顶商签订的屋顶租赁合 同) 获得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函 获取当地政府对项目的支持性文件 确定是否有草原补偿费以及牧民安置 费(屋顶分布式不涉及该项) 确定是出具环评报告书还是环评报告 表 上报上 一级 发 改委备案 获取指标 气象局出具 电力局出具 政府部 门出 具 国土局出具 政府 部门 出 具 农林局出具 环保局出具 金融 机构 出 具 获取项目土地规划许可证 (屋顶分布式 不涉及该项) 规划局出具 光伏
关于由李东冶同志负责宝钢工程组织协调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各经济部门,上海市、江苏、山东、浙江、安徽省人民政府:
为了保持宝钢工程组织协调工作的连续性,国务院决定:由李东冶同志接替韩光同志,作为国务院代表,协调处理宝钢建设涉及有关部门和有关地区的问题。特此通知。 2100433B
文件全文
关于规范招标项目文件资料备案的通知
各市、县发展改革委(局),有关项目建设单位,招标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招标项目文件资料备案工作,促进标准化管理,提高办事效率,并依法加强对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现将规范招标项目文件资料备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河北省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发展改革部门核准招标方案的项目,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前,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将招标文件报发展改革部门备案。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发展改革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二、 自2013年8月1日起,在全省发展改革系统试行“招标项目备案记录单”制度。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应当向备案招标文件、提交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的单位出具“招标项目备案记录单”。
三、 今后,招标代理机构提供在河北省内的招标代理业绩,涉及发展改革部门核准招标方案的项目,需同时附有“河北省发展改革系统招标项目备案记录单”。
附件:河北省发展改革系统招标项目备案记录单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7月3日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2013年7月3日印(共印300份) 2100433B
《国土资源部关于建设用地备案制度执行情况的通报》是在2003年12月8日,国土资源部下发的通报,目的是为了为加强对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后监管,促进土地集约利用。
为加强对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后监管,促进土地集约利用,2003年12月8日,国土资源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和严格执行建设用地备案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发[2003]400号),国土资源部决定对1999年至2003年12月31日期间经国务院批准的城市分批次建设用地的供应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核查,要求各有关城市要立即组织力量,抓紧汇总其具体供应情况,根据汇总结果分年度填写“城市分批次建设用地供应情况备案表”,在2004年1月15日前报部土地利用管理司。对未按上述要求向部上报有关备案材料的,国土资源部将暂停受理建设用地的审查报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