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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2009年工作要点
2009年标准定额的工作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基层、转变职能的总体要求,以不断提高标准定额的科学性、合理性为主线,以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市场形成工程造价、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标准制定为重点,以满足经济社会建设和项目投资的要求为动力,全面推动标准定额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一、认真履行承担建立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职责,突出解决技术支撑体系的建立
为了认真履行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2009年上半年完成城乡规划、城镇建设、房屋建筑部分的标准体系修订发布工作,下半年完成建筑节能、城镇轨道交通标准体系的制定和发布,同时推进煤炭、建材、石化、冶金、电子等工业领域标准体系的制订。
为加快工程建设标准技术支撑体系的建设,把“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技术支撑体系”作为重要课题来抓,力争提出标准化技术支撑体系的组织架构、层级目标、专业结构、专家队伍构成以及工作机制的方案,以适应政府科学决策和提高标准编制水平的需要。
二、加快“保增长”有关的标准出台,充分发挥标准定额的引导和约束作用
紧紧围绕我部的职能,在标准计划的下达上尽量满足当前的需求并加大投入,继续做好规范保障性住房、学校、医院、石油储备库等政府投资的建设标准制定工作。重点做好建筑节能减排标准制定,区别对待北方、南方的技术要求,制定公共建筑节能、给水排水等设计规范15项,修订完善抗震防灾方面等技术规范15项,加快城乡规划和村镇建设领域等10标准的审批发布,修订和制订住宅、城市轨道交通等基础设施标准规范15项。
为适应拉动内需的形势要求,重点制订为政府投资工程计价服务的定额、指标,加强工程实施阶段计价行为的监管。继续推进造价咨询企业和造价工程师的准入制度,加强工程造价专业队伍的建设与管理。开展相关强制性标准、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建设标准的宣传和贯彻,适时开展标准使用情况的督查活动。
三、强化标准项目管理的动态跟踪,建立工程造价信息发布制度的工作平台
为做好标准的动态管理,对2006年以前下达制订修订计划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对延期项目进行整改,逐步形成激励和约束机制,保证编制工作有序开展。在把2000年前标准复审中需修订的45项标准列入2009年的计划的同时,对2001年至2003年批准发布的147标准进行复审,逐步形成标准复审、修订和废止的良性循环。
为了确保工程造价信息有效地为政府宏观决策和社会公共服务,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要求,组织制定全国统一的工程造价信息数据标准,指导各地建立工程造价信息的搜集、整理和发布工作机制,建立建筑人工、住宅工程和城市轨道、党政机关办公楼等造价信息发布制度。
四、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加大重点领域、重要内容标准的宣传贯彻和监督检查
进一步完善标准的监督检查机制,以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或条文为主要依据,重点开展标准实施情况的检查活动,通过检查加强强制性标准的实施力度,分析标准规范的执行情况,对相关标准的修订和完善提出意见。
为促进社会建设的发展,按照国务院关于严格执行国家劳动标准的精神,落实建筑工人“劳有所得”,力争上半年完成《建设工程劳动定额》,并开展相关宣贯培训工作。做好做实无障碍建设工作,按照“创新工作机制、严格执行标准、加强维护使用、注重创建实效”开展全国无障碍建设的要求,组织开展创建100个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中期检查工作,加强创建城市的技术指导。
五、积极推进重大课题的研究,加强法规制度建设
为保证标准定额理论基础的扎实,继续开展基础性、战略性课题的研究,完成《工程建设技术支撑体系》、《工程建设标准实施与监督机制》、《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标准》、《工程建设标准的国际化》和《中国古代建设标准》等重大课题,大力推进《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条例》的起草工作。
组织研究定额测定费改革后,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展的体制机制,尽快理顺各级造价管理机构的职能和定位。同时做好工程总承包对计价提出的新要求,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开展加强和规范工程总承包方式下的工程造价管理的研究,适时组织修订《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部长令,做好标准定额的宣传工作及英文版翻译工作。
关于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2009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国务院有关部门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机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有关协会、单位: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2009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安排好标准定额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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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隶属于国务院,主要负责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其主要职责第三天明确规定:组织制定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
查了半天。 建市罚字[2016]11号 被处罚人:北京华清技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斌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8号科技财富中心B座1501室 北京华清技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2009年工作要点
2009年标准定额的工作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基层、转变职能的总体要求,以不断提高标准定额的科学性、合理性为主线,以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市场形成工程造价、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标准制定为重点,以满足经济社会建设和项目投资的要求为动力,全面推动标准定额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关于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2009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国务院有关部门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机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有关协会、单位: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2009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安排好今年的标准定额工作。
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印发2016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建标综函[2016]17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规划局(委),国务院有关部门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机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有关协会、单位: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2016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安排好今年的标准定额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2016年1月26日
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2016年工作要点
2016年,标准定额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围绕住房城乡建设中心工作,继续完善工程建设标准和计价依据体系,加强工程造价咨询业监管,强化标准实施指导监督,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加强人员队伍建设,促进标准定额事业改革发展。
一、继续完善工程建设标准和计价依据体系
(一)树立“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基本理念,做好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修订工作
一是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配合城市地下管网和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的实施,强化运行阶段管理,加快综合管廊监控预警系统技术标准编制,研究制订综合管廊运维及安全管理技术标准;全面梳理地下管线探测、鉴定、修复、更新等相关标准,加快供热管网改造、供水设施改造等标准编制。
二是支撑海绵城市、绿色城市和森林城市建设,协同推进城市规划、市政排水、园林绿化、市政道路等相关标准同步修订,研究制订城市竖向规划、城市排水设计、园林绿地雨水渗滞、模块化雨水调蓄设施、海绵城市评价、民用绿色建筑和城市绿道等标准。
三是结合建筑产业工业化、现代化,传承建筑文化,振兴传统工艺,推进预制构件质量检验、钢结构住宅、装配式整体厨房,以及传统木结构、现代木结构、传统建筑技术、名村名镇和历史街区保护等标准制订。
四是指导城市形态和功能优化,拓展基础设施建设空间,推进绿色规划,提高城市规划设计水平和权威性,加快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标准编制,开展全文强制的城市建设规范研究。
五是统筹城乡发展,配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研究制订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标准,加快推进村庄整治、村镇住宅设计、村镇防灾规划、乡村环境设施规划、给水工程规划、乡村道路工程、乡镇集贸市场规划设计等标准编制。
六是推动低碳循环发展,强化约束性指标管理,研究提高严寒寒冷地区建筑节能标准,加快民用建筑能耗、建筑碳排放计算、近零能耗建筑设计、太阳能供热采暖等标准研究制订。
七是配合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优化调整,促进发展方式转变,研究编制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分布式电源并网、海上风力发电、云计算设施、移动通讯基站,以及医疗药品生产设施、钢铁渣综合利用、金属矿山土地复垦、冶炼工艺设计等工程标准。
八是规范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提高项目确立的科学性、前瞻性,研究编制工程项目建设标准体系,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相关机制、程序及管理办法,加快养老服务设施、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残疾人扶助设施等建设标准编制工作。
(二)完善工程计价依据体系
一是编制城市基础设施造价指标,指导预算编制,满足城市综合管廊工程建设的需要。
二是组织编制绿色建筑和建筑产业现代化典型工程造价指标,为推动绿色建筑及建筑产业现代化提供支撑。
三是修编完成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概预算编制办法。研究海绵城市等相关基础设施的工程计价依据。
四是完成建筑业“营改增”后工程造价有关计价依据的调整。
五是制定建设项目总投资费用项目划分,为工程建设前期的投资估概算编制服务。
六是完成建设工程数据交换等标准和建筑安装工期定额编制。
二、加强工程造价咨询业监管,规范咨询市场秩序
一是落实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的有关改革措施,降低准入门槛,简化资质标准,开展电子化审批。
二是开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造价工程师执业检查,按照“双随机”的方式开展随机抽查,2016年开展一次集中检查活动。
三是推进诚信建设。制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指导建立企业和个人信用档案,做好信息公开。
四是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完成造价员制度取消后转为助理造价工程师工作,做好制度转换的平稳过渡。完善造价工程师考试和注册制度。
五是完成工程造价咨询业统计分析工作,推动工程造价全过程咨询服务和国际化研究。
三、强化标准实施指导监督
一是加强光纤到户国家标准的实施监督。按照国务院文件要求以及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精神,继续开展光纤到户国家标准贯彻实施情况检查工作,促进各相关责任主体严格执行标准。
二是加大高性能混凝土、高强钢筋推广应用力度。组织开展高性能混凝土推广应用试点,指导地方研究制定配套措施,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加强高性能混凝土评价标准宣贯培训。继续推进高强钢筋应用工作,推动优质钢材在建筑中应用。
三是做好重要标准的宣传、培训和技术交底。围绕我部中心工作,制定重要标准宣贯培训计划,采取多种形式做好重要标准宣贯培训工作。
四是继续推动工程建设标准实施监督工作。在总结强制性标准全过程实施监督信息化试点工作的经验和成果的基础上,组织制定相关技术导则,借助信息化手段,进一步推进标准实施监督工作,提高标准实施的全面性、公平性和有效性。
五是继续推进养老服务和无障碍设施建设。在总结各地创建无障碍环境市县开展工作、取得成效、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的基础上,配合中国残联,研究编制无障碍环境建设“十三五”规划。按照部里统一安排,研究制定老旧小区无障碍改造的标准和有关政策,加快推进与老年人、残疾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坡道、电梯等公共设施改造。
六是推动检验检测认证联盟正常运转。落实国办要求,按照工作方案,支持“中国工程建设检验检测认证联盟”健全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统一规则、统一标识、统一监管的认证制度,推动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认证工作开展,服务住房城乡建设中心工作。
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深化改革促发展
(一)积极稳妥推进工程建设标准化深化改革
加快印发《关于深化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改革的意见》,推动建设领域标准化深化改革。加快印发《关于培育和发展工程建设团体标准的指导意见》,鼓励社会团体制定工程建设团体标准。
一是启动全文强制性标准体系建设。结合工程建设管理体制机制和建设活动特点,建立健全强制性标准体系,逐步取消现行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文。2016年拟构建21个部门行业强制性标准体系框架,开展8项强制性标准研究编制。
二是开展现行工程建设标准清理复审。按照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要求,对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进行全面清理复审。
三是积极培育工程建设团体标准。借鉴国外先进国家标准化管理成熟经验,立足国内实际情况,根据行业发展需求和技术创新趋势,按照公开、透明、协商一致原则,制定工程建设团体标准,供市场自愿选用。
四是完善标准制定工作机制。加强标准制定与各行业需求紧密对接,强化部内各司组织制定标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建立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标准制定工作规则,优化标准编制工作流程,提高编制工作效率。
五是加强标准化技术支撑机构建设。进一步细化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充分发挥标委会标准技术研究和协调优势;建立健全标委会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提升标委会工作效率和技术支撑作用;开展标准化管理业务培训,提高标委会专家工作能力。
(二)加强工程造价管理改革和制度建设
一是开展工程造价管理立法调研和交流,加强市场决定工程造价和政府投资工程造价控制有关法规制度建设。
二是完善工程量清单计价配套制度。推进工程量清单全费用综合单价,开展指数调价法试点。
三是研究编制多层级工程量清单,满足工程总承包等不同工程建设组织方式对工程造价管理需要。
四是提高定额科学性。制定建设工程定额体系表,减少定额交叉、矛盾。制定定额编制规则,规范各类定额表现形式。研究新形势下定额水平测定方法及表现形式,提高定额服务工程计价的水平。
五是按照建立与市场相适应的工程定额管理制度要求,完善定额动态调整等管理机制。针对反映的各地定额中人工单价与市场脱节的问题,进一步研究提出解决措施。
六是完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并加强在政府投资工程实施力度。
七是为适应工程建设全过程项目管理咨询发展趋势,调整造价咨询企业资质中对执业人员出资的有关标准。
(三)加强标准实施监督的改革与发展
一是积极推动标准员制度建立。在总结有关省市、企业和项目开展标准员岗位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指导各地结合实际大力推动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标准员岗位设置工作,进一步完善标准员制度,发挥标准员在工程建设标准化活动中的积极作用。
二是组织开展标准实施评估机制研究。总结近2年开展的建筑节能标准、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等标准实施情况效果评估研究的经验,开展工程建设标准实施评估技术导则研究,为研究制定标准实施评估机制奠定基础。
三是研究探索标准实施的双随机抽查制度。积极探索建立“双随机”机制,研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督随机抽查的制度、措施,以及有关信息系统、数据库建设规则等,为依据强制性标准开展监督检查提供有效途径。
四是加强对标准实施监督有关制度和机制的研究。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实施〈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行动计划(2015-2016年)》(国办发[2015]67号)的要求,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加强对标准实施监督有关制度和机制的研究,开展强制性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指标、标准实施效果评价、标准的国际化等方面的研究,积极探索改进标准的培训、解读、咨询、技术服务等工作,推动发展标准化服务业的发展。
关于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201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建标综函[2010]18号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2010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安排好今年的标准定额工作。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2010年工作要点
2010年标准定额的工作思路是:认真贯彻学习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密结合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着力推进标准体系、标准实施监督的建设,认真梳理和清理现行和在编的标准项目,建立和完善标准制定程序、工程造价管理、政府投资建设标准等各项制度,夯实基础、增强能力,促进标准定额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精编标准立项计划,全面清理标准项目
在全面贯彻科学立标、民主立标、公开立标原则基础上,按照标准体系框架的规划要求,优先安排急需的加快经济发展方式中结构调整、可持续发展等标准项目,确保能效、低碳、环保、高强材料及城市轨道交通等内容得到落实。与此同时对已下达计划完成情况等基础资料进行清理和整理分析,对标龄满5年的标准进行复审,形成“五年一复审”良性循环,使复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加强标准贯彻落实,积极探索标准实施监督办法
大力加强标准的实施监督,认真履行政府监管职能,以维护公共利益和消费者权益为重点,加强工程建设过程中标准的实施监督工作,针对工程质量安全、建筑节能、保障性住房建设等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研究建立工程建设标准实施监督系统,积极采用信息技术,按照资源整合、分工协作的原则,拟在上海、深圳、沈阳等城市进行工程建设标准全过程实施监督的试点,并及时总结试点的经验,加快全国工程建设标准实施监督系统的建立。
三、继续完善工程计价依据的编制
加强各类定额编制工作,重点完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计价体系,完成城市轨道概算定额和工程费用编制规则的编制工作。不断推进工程造价信息化建设,继续完善中国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平台建设,做好人工成本信息、住宅建安造价指标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有关造价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发布工作,强化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面向行业的公共服务职能。
四、加快高强钢筋、混凝土结构规范的修订,促进钢材产业的调整
认真贯彻落实加快经济结构调整的精神,以建筑工程用量较大的钢筋、水泥为重点,按照《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要求,加快推进高强钢筋在建筑工程中的应用,实现节约用钢量、节约资源能源的同时,提高建设工程结构的安全性、耐久性和可靠性。重点加强《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高层混凝土结构设计规程》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修订工作,突出引导钢筋、混凝土消费结构升级,将结构用主要钢筋从335MPa提升到400MPa,积极采用高强钢筋和高性能混凝土。
五、大力开展村镇标准体系研究,适应城镇化的需要
以围绕推进中小城市为重点的城镇化要求,针对村镇建设技术基础薄弱,标准体系建设滞后的现状,全面分析我国村镇建设的标准需求,开展国家科技支撑项目《村镇建设标准体系及关键技术标准研究》的可行性工作,组织开展《镇(乡)域村镇体系规划规范》、《村镇危险房屋鉴定标准》、《村庄污水处理设施技术规范》等村镇建设关键领域急需技术标准的制修订。
六、科学界定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完善项目评价方法和参数
认真落实四中全会大兴艰苦奋斗之风,刹住贪大求洋、豪华装修办公楼不正之风,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的建设的有关要求,做好办公楼建设标准的修订工作;完成公共机构办公楼节能建设标准的制定,加强业务用房建设标准的编制和修订工作。做好《城市建设项目社会评价导则》和《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项目后评价导则》的编制工作,着力推进有关行业的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实施细则的编制和修订工作。
七、建立和完善工程造价控制制度,做好《工程建设标准化条例》的起草
在推进市场形成工程造价机制的同时,充分发挥工程造价管理的引导约束作用。重点加强工程造价管理约束机制建设,组织完成《建筑工程施工承发包计价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积极做好《建设工程市场管理条例》中工程造价部分条款的起草工作,完善工程量清单计价制度,建立工程招标控制价等工程造价管理的约束制度。继续修改完善《工程建设标准化条例》,继续深化工程建设标准化体制改革,研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形成机制,加强工作机制创新,强化标准的编制管理,研究起草工程建设标准编制程序规定。
八、加快保障性住房标准规范编制,做好技术支撑工作
按照落实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中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要求,尽快完成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同时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认真分析保障性住房建设的信息管理要求,加快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的信息基础数据标准和信息系统技术规范的编制工作。
九、继续完善市场形成工程造价机制建设,深入推进清单计价的改革
不断总结实施工程量清单计价积累的经验,并着力研究解决工程量清单计价制度实践中遇到的问题,积极推动工程量清单计价在招投标和合同管理中的应用;组织完成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附录部分的修订工作,进一步推进各地区、各行业工程量清单计价工作的发展。
十、推动工程造价咨询业发展,不断规范工程造价咨询市场的执业行为
加强工程造价咨询监管,发布并实施《工程造价咨询监管实施办法》,推动各地区各行业将工程造价咨询监管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管理。建立工程造价咨询诚信管理和发布体系,发布并实施《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信息档案管理办法》,利用工程造价咨询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平台,发布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注册造价工程师的信用信息。进一步完善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和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审批的工作程序和监督制约机制,强化落实各个审批环节的责任。加大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违规后清出市场的力度,并选择部分地区进行试点工作。
十一、开展无障碍物质环境建设,全面启动创建城市验收
大力推动公益性服务基础设施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加快老年护理院、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标准的制定,大力推动《无障碍建设条例》出台,力争成为我国兑现《残疾人权利公约》的重要成果。及时总结、推广上海世博会场馆无障碍建设的国际国内先进经验,加强对各地无障碍建设的指导,提升无障碍建设品质。组织部门和专家对申请创建的100个城市进行全面验收,对符合创建标准的城市予以命名、表彰。
十二、着力推进战略研究与能力建设结合,不断夯实基础
认真总结工程建设标准化的发展经验、探索发展规律,促进工程建设标准化科学发展。继续开展基础性、战略性课题的研究,完成《工程建设技术支撑体系》、《工程建设标准应对气候变化重大问题前期研究》、《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标准》、《工程建设标准的国际化战略研究》和《中国古代建设标准》等重大课题。组织开展工程总承包对计价行为和工程造价管理影响的研究,并推动纳入《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的修订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二〇一〇年三月九日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青建抗〔2015〕92号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5年
抗震防灾工作要点的通知
现将《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5年抗震防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安排好今年的抗震防灾工作。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3月23日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5年抗震防灾工作要点
2015年,我省建设工程抗震防灾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和省政府要求,坚持以抗震防灾体系建设为主线,以工程抗震设防为重点,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和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编制,推动城镇既有公共建筑抗震加固改造,强化地震应急响应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工程抗震能力、城市抗震防灾能力和地震应急处置能力。
一、加强新建工程抗震设防管理。一是加强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竣工验收等环节的抗震设防质量监管。二是加强城镇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工作,对超限高层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率达100%。三是加强高原美丽乡村、农村危房改造和奖励性住房建设等工程抗震设防政策引导与技术指导,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二、推进抗震防灾规划编制与实施工作。加强对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切实把好城市抗震防灾规划质量关,努力实现城市的抗震防灾规划要求。督导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积极向当地政府财政部门申请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编制经费,提供资金支持,确保编制工作有力推进。
三、提高地震应急处置能力。完善地震应急工作机制,督查指导各地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地震应急预案修编工作,切实做好地震应急准备工作。各地适时组织地震应急演练科学有序有力开展应急工作,提高地震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降低国家和人民群众的财产损失。
四、继续做好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的抗震设防工作。与教育厅配合,积极提供相关技术指导和服务,做好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的抗震设防工作。
五、进一步做好我省城镇既有公共建筑抗震加固工作。一是把城镇既有公共建筑抗震加固工作作为抗震防灾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二是引导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积极争取当地政府财政资金支持,多元化筹措资金,采取有效措施,对城镇既有公共建筑实施抗震加固,确保抗震加固工程有力推进。
六、重视以减震隔震技术为代表的抗震防灾新技术的推广应用。结合我省实际,并借鉴省外减震隔震技术先进经验和做法,积极开展减震隔震技术工程应用,提高建筑物的抗震性能。联合图审中心向我省工程设计单位及项目业主推广建筑工程减震隔震技术。建立减震隔震工程信息库和专家库。
七、完成《青海省城乡建设防震减灾“十三五”规划》编制任务。贯彻“预防为主,防、抗、避、救相结合”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突出重点、统筹规划的原则,结合我省城乡建设防震减灾实际,认真编制完成《青海省城乡建设防震减灾“十三五”规划》,促进我省城乡建设防震减灾工作健康发展。
八、大力开展建设工程抗震防灾知识宣传。充分发挥宣传舆论的导向作用,加大抗震防灾科普知识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防灾减灾日”等宣传活动,通过宣传展板、发放资料、群众咨询、走村入户、现场指导等形式,积极向广大群众宣传抗震防灾知识和实施抗震安全工程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全民抗震防灾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