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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2年建设标准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2012〕192号),由我部主编的《农村敬老院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工作已经完成,现印送给你们,请提出修改意见并填写征求意见表(见附件2),于2015年8月10日前将征求意见表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相关文件的电子版可在民政部网站通知公告内下载。
积极推进敬老院工程建设 首先体现了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得以延续的手段之一。 其次,敬老院建设是关爱老人、奉献社会、体恤民意、为民解忧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 ...
积极推进敬老院工程建设 首先体现了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得以延续的手段之一。 其次,敬老院建设是关爱老人、奉献社会、体恤民意、为民解忧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 ...
威海市敬老院情况一览表(2008年3月统计) 市(区) 名 称 地 址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床位数 (张) 收费标准 (元/月) 联系电话 详细内容 荣成市 荫子镇敬老院 荫子镇驻地 1000 70...
农村敬老院管理制度实例
1 / 16 农村敬老院管理制度实例 一、学习和会议制度 1、每月 15日和 30日为院民集中学习日,学习内容为党的 政策和法规、敬老院各项规章制度,评比好人好事,警示不 良风气。每次学习要有详细会议学习记录。 2、每周星期三为工作人员集中学习日,每次学习要有详细 会议学习记录。 3、每季季末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主要内容是:通报院办 经济收支情况,学习党和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开展批评与 自我批评,进行工作自查,交流思想。会议要求 :充分发扬民 主,畅所欲言,互相尊重,互相支持,互相信任,相互理解。 同时认真做好学习和会议记录。 (二 )文书档案管理制度 1、文件、文书、档案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2、凡上级有关单位和部门来文、来函,一律登记办理;文 件传阅和执行后,按保管期限分类立卷归档; 3、凡向上级部门报告或请示的文书,须和答复一起分类归 档; 4、加强文件、文书、档案的保密工作,保证
敬老院管理制度
- 1 - 敬老院管理制度 一、学习和会议制度 1、每月 15 日和 30 日为院民集中学习日,学习内容为党的政策 和法规、敬老院各项规章制度,评比好人好事。 2、每周星期三为工作人员集中学习日,要求每季写出一篇学习 心得体会。 3、每季季末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主要内容是:通报院办经济 收支情况,学习党和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 行工作自查,交流思想。 4、会议要求充分发扬民主,做到人人发言,畅所欲言,互相尊 重,互相支持,互相信任,相互理解。 二、财务管理制度 1、敬老院种、养、加工及所有经营收入,有关部门捐款捐物, 上级民政部门、乡政府的拨款、财产转让、出租收入、利息收入等均 应入帐。 2、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所有开支均需报院长审批,重大支出 需院务委员会集体讨论,并报上级批准。 3、支出凭证(除老人生活费开支发票外)必须符合国家规定, 并有经手人、证明人和领导签字
主要内容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征求《农村敬老院建设标准》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2年建设标准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2012〕192号),由我部主编的《农村敬老院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工作已经完成,现印送给你们,请提出修改意见并填写征求意见表(见附件2),于2015年8月10日前将征求意见表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相关文件的电子版可在民政部网站通知公告内下载。
民政部办公厅
2015年6月18日2100433B
为规范全区大件垃圾投放、收运和处理的全过程管理,进一步维护城市环境卫生面貌,我厅牵头起草了《关于加强自治区大件垃圾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在2022年4月8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请将意见发送1225639461@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关于对加强自治区大件垃圾管理工作公开征求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请将意见寄至:乌鲁木齐市中山路462号广场联合办公大厦A座1401(邮编830002),并在信封上注明“关于对加强自治区大件垃圾管理工作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传真方式。请将有关意见传真至:0991-8893122。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3月30日
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征求国家标准《建材工程术语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建标工征[2018]9号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7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6]248号文)的要求,现征求由中国建筑材料工业规划研究院牵头起草的国家标准《建材工程术语标准(征求意见稿)》(见附件)意见,请于2018年4月5日前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第一起草单位中国建筑材料工业规划研究院。
联系人:张红娜 联系电话: 13611352832
传真:010-62214484
Email:jcdezzhn@163.com
地址及邮编:北京市西直门内北顺城街11号;邮编100035
附件:建材工程术语标准(征求意见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2018年3月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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