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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主要刊载有关地方经济建设的论著和记载,内容方面主要是政府发布的有关地方建设的法规、命令、公牍、报告、计划、调查、提案、会议记录、论著、选载、专载和附录等。设有通令、公牍和附载等栏目。
“通令”栏目主要刊载上级政府下达的行政命令,尤其是有关地方基础建设方面的指令,以及一些规章条文,载文《今贵阳龙里平坝、清镇安顺、贵定镇宁等县政府知照本厅派技正罗存武前往该县调查煤矿》、《今各直属机关奉省政府令各机关长官如有更调经中央议决政府任命》、《今令各直属机关抄发修正控告官吏递呈办法文》、《今各县政府令发修正实业部直辖地质调查所组织条例第三条及第六条文》等。“公牍”栏主要刊载呈文、咨文、公函、训令和指令等,载有《呈省政府遵令抄呈前厅长刘民杰呈覆觅定设立气象测候所地址文》、《咨财政厅长以修筑公路征用人民田地应予免粮请主稿会令各县文》、《函国立中央大学工学院俟盘县政府将该县类似沥青之烟煤采取到厅后即行分寄文》、《呈覆省政府奉令订定分段清修改善黔北公路一案文》、《咨覆财政厅应奉令将修筑公路征用人民田地查明应免田赋一案拟具会稿咨请核阅加章文还缮发文》等。“附载”栏目主要刊载关于地方经济、资源、建设、通讯等民生方面的各类调查统计资料,载有《各县兽疫调查表式》、《各县市火柴厂产销调查表》、《各省长途电话线状况调查表》、《实业部牧畜调查表式三份》、《通信建设状况报告表》、《贵州省各县矿产调查表》等,此外,该栏还刊载了有关维护基础设施的规则和有关情况的处理办法,载文《控告官吏递呈办法》、《江宁自治实验县党指委会公务人员服用国货办法》、《保护国有电报电话杆线规则》、《交易所交易税条例》等。
找啥依据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地址:紫林庵延安西路2号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地址:紫林庵延安西路2号
建设厅节能检查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0年第二次全 省建筑节能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市(州、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民用建筑节能条例》,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完成 “十一五 ”建筑节能任务 的通知》(建科 [2010]73 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 全省 2010年节能减排开展专项督查的通知》(黔府办发电 [2010]98 号)文件精神,我厅于 9月 23日至 28日抽调专家 组成三个检查组,对全省在建或竣工验收民用建筑项目的建 筑节能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现将检查主要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专项检查的主要内容是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 文件和在建工程施工现场、竣工验收、备案等 建筑节能相关 技术文件、施工实体质量及工程参建各方的质量行为。为体 现检查的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随机抽签的形式确 定检查项目。 检查组通过听取当地建设主管部门
贵州省建设厅关于人工费指导价的文件
贵州省建设厅关于人工费指导价的文件
中国环境保护部4日向媒体通报了《2014中国环境状况公报》。公报指出,2014年,中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迈出新步伐,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年度任务顺利完成,环境法制建设、执法监管和环境风险管理更加有力,生态环境保护稳步推进,核与辐射安全可控。
在备受关注的大气环境方面,公报显示,在全国开展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的161个城市中,仅有16个城市空气质量年均值达标,145个城市空气质量超标。此外,全国有470个城市(区、县)开展了降水监测,而酸雨城市比例为29.8%,酸雨频率平均为17.4%。
针对全国423条主要河流、62座重点湖泊(水库)的968个国控地表水监测断面(点位)的水质监测显示,Ⅰ、Ⅱ、Ⅲ、Ⅳ、Ⅴ、劣Ⅴ类水质断面分别占3.4%、30.4%、29.3%、20.9%、6.5%、9.2%,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总磷和五日生化需氧量。
这份公报还对32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开展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取水总量为332.55亿吨,达标水量为319.89亿吨,占96.2。在4896个地下水监测点位中,水质优良级的监测点比例为10.8%,良好级的监测点比例为25.9%,较好级的监测点比例为18%,较差级的监测点比例为45.4%,极差级的监测点比例为16.1%。
此外,在春季、夏季和秋季,全海域劣于第四类海水水质标准的海域面积分别为52280平方千米、41140平方千米和57360平方千米,主要分布在辽东湾、渤海湾、莱州湾、长江口、杭州湾、浙江沿岸、珠江口等近岸海域。全国近岸海域301个国控监测点中,一、二、三、四及劣四类海水分别占28.6%、38.2%、7.0%、7.6%、18.6%,主要污染指标为无机氮和活性磷酸盐。
公报显示,2013年,全国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一般”。2461个县域中,“优”、“良”、“一般”、“较差”和“差”的县域分别有558个、1051个、641个、196个和15个。生态环境质量为“优”和“良”的县域占国土面积的46.7%,“一般”的县域占23.0%,“较差”和“差”的县域占30.3%。
截至2013年底,全国共有农用地64616.84万公顷,年内净增加耕地面积0.49万公顷。中国现有土壤侵蚀总面积294.91万平方千米,占普查范围总面积的31.12%。
全国现有森林面积2.08亿公顷,森林蓄积151.37亿立方米。
全国草原面积近4亿公顷,约占国土面积的41.7%,是全国面积最大的陆地生态系统和生态安全屏障。
截至2014年底,全国共建立各种类型、不同级别的自然保护区2729个,总面积约14699万公顷。其中陆域面积14243万公顷,占全国陆地面积的14.84%。国家级自然保护区428个,面积约9652万公顷。
《2014中国环境状况公报》由中国环境保护部会同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统计局、国家林业局、中国地震局、中国气象局、国家能源局和国家海洋局等主管部门共同编制完成,是反映中国2014年环境状况的公开年度报告。2100433B
2020年中国国土绿化状况公报(摘要)
(2021年3月11日 全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造林677万公顷
■森林抚育837万公顷
■种草改良草原283万公顷
■防沙治沙209.6万公顷
■全国湿地保护率达50%以上
■开展国家森林城市建设的城市达441个,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4.8平方米
■新增公路绿化里程18万公里、铁路绿化里程4933公里
2020年,各地区、各部门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土绿化工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深入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国土绿化事业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全国完成造林677万公顷、森林抚育837万公顷、种草改良草原283万公顷、防沙治沙209.6万公顷,有力保障“十三五”规划目标如期实现,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作出重要贡献。
一、防疫条件下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有序推进
习近平总书记就防疫条件下做好春季造林绿化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作出批示。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防疫条件下积极有序推进春季造林绿化工作的通知》,全面部署春季造林绿化工作。全国绿化委员会印发《深入推进造林绿化工作方案》,明确今后一个时期造林绿化的重点任务。
国家林草局印发《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有序推进2020年国土绿化工作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保障2020年造林绿化中央投资。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城市公园绿地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运行管理指南》。交通运输部下发防疫条件下积极有序推进公路绿化工作通知。水利部结合春季造林绿化推进重点区域水土保持生态治理。农业农村部部署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春季战役。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要求各大单位积极做好防疫条件下春季造林绿化工作。22个省份下发通知或召开视频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北京等地实施线上招标。黑龙江等地及时掌握造林进度并跟踪督导。浙江等地采取网络视频培训、线上技术服务等措施。福建等地组织返乡滞留农民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地就近造林。江西等地开辟造林苗木运输绿色通道。湖北等地科学调整造林计划安排。湖南等地实行线上订单育苗。广东等地积极解决造林资金紧缺问题。
二、全民义务植树创新发展
2020年4月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首都义务植树活动时强调,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扩大城乡绿色空间,为人民群众植树造林,努力打造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常新的美丽中国。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华民族生生不息,生态环境要有保证。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是推进国土绿化的有效途径,是传播生态文明理念的重要载体。植树造林、保护森林,是每一位适龄公民应尽的法定义务。要坚持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全社会人人动手,鼓励和引导大家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一起来为祖国大地绿起来、美起来尽一份力量。
全国人大、全国政协、中央军委分别开展“全国人大机关义务植树”“全国政协机关义务植树”“百名将军义务植树”活动。全国绿化委员会组织开展第十九次共和国部长义务植树活动。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领导以不同方式参加义务植树。
义务植树尽责形式不断丰富拓展,各级各类义务植树基地体系逐步完善,“互联网 全民义务植树”持续推开。全民义务植树网年访问量突破2400万人次,发放尽责证书860多万张。北京市率先建成国家、市、区、街乡、社村等5级“互联网 全民义务植树”基地。吉林省规划建设89个“互联网 全民义务植树”基地。上海市连续六年举办市民绿化节。福建省在75个县开展“春节回家种棵树”活动。广东省推出“网友植树节”活动。辽宁、河南和湖北等地在防疫期间上线一批尽责项目。天津、海南、重庆、青海、宁夏和新疆等地开展植纪念林活动。
三、重点生态工程深入实施
印发《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南(试行)》。天保工程完成建设任务24.6万公顷。退耕还林还草、退牧还草工程分别完成建设任务82.7万公顷和168.5万公顷。长江、珠江、沿海、太行山等4项重点防护林工程完成营造林32.9万公顷。三北工程完成营造林47.4万公顷。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完成营造林18.5万公顷。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完成营造林24.7万公顷。建设国家储备林44.8万公顷。出台《红树林保护修复专项行动计划(2020—2025年)》《海岸带保护修复工程工作方案(2019—2022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治理1.34万平方公里。
河北省实施国土绿化三年行动。山西省实施“两山”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工程。内蒙古自治区推进黄河流域湿地生态系统修复和水源涵养提升工程。河南省实施建设“森林河南”国土绿化提速行动。湖北省实施长江两岸造林绿化和精准灭荒工程三年行动。四川省开展大规模绿化全川行动。陕西省实施秦岭和黄河流域生态空间治理十大行动。
四、部门绿化协同推进
教育系统推进绿色学校建设。交通运输系统全年完成公路绿化里程18万公里。水利系统新增造林种草面积999.37公顷。中央直属机关干部职工植树(含折算株数)11.1万株,更新改造机关庭院绿地面积32.6公顷。中央国家机关编印《中央国家机关节约型绿化美化单位建设指引》,加快机关庭院绿化美化建设。共青团组织动员83.4万青少年参与“保护母亲河”行动青年林项目建设。妇联组织开展“最美庭院”“乡村生态文明家庭”创评。国铁集团新增铁路绿化里程4933公里。中国石油组织41.69万人次实体植树231.6万株。中国石化完成义务植树(含折算株数)170.3万株。全国冶金系统深入开展矿山复垦、绿化厂区、美化家园行动。中国邮政建设植树基地164个,植树(含折算株数)16余万株。
五、城乡绿化美化统筹推进
新增66个城市开展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开展国家森林城市建设的城市达441个。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4.8平方米。全国建成绿道近8万公里。成功举办第四届中国绿化博览会。印发《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要点》,全国95%以上村庄开展清洁行动,引导4亿多人次农民参加。完成全国村庄绿化覆盖率调查。编写《全国乡村绿化美化典型模式选编》。出台《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录建设工作方案》,公布第二批680个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单,开展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和乡村休闲旅游精品景点线路推介活动。
六、草原保护修复有力加强
编制全国草原保护修复和草业发展规划,印发《全国草原监测评价工作指南》,出台《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规范》。启动首批国家草原自然公园试点建设39处,覆盖11省(区)14.7万公顷草原。落实草原禁牧8200万公顷、草畜平衡1.74亿公顷,天然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56.1%,天然草原鲜草总产量突破11亿吨。
七、湿地保护修复持续强化
推进红树林保护修复专项行动,开展国际重要湿地生态状况监测,印发《中国国际重要湿地生态状况》白皮书。发布《2020年国家重要湿地名录》,新增国家重要湿地29处。全国湿地保护率达50%以上。
八、防沙治沙扎实推进
完成省级政府“十三五”防沙治沙目标责任中期督促检查。在内蒙古、青海等黄河流域5省(区)启动实施规模化防沙治沙试点项目,建设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13个。全国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面积扩大到177.17万公顷。开展第六次荒漠化和沙化监测。有效应对春季7次沙尘天气。
九、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全面加强
编制《国家公园空间布局方案》,制定《国家公园设立规范》等5项国家标准。印发《国家公园监测指标和监测技术体系(试行)》和东北虎豹、大熊猫、祁连山、海南热带雨林等4个国家公园总体规划(试行)。开展国家公园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开展三江源等10个国家公园体制试点评估验收。国家公园体制试点任务基本完成。
完成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省级预案编制。推进地质公园、海洋公园、世界自然遗产相关办法修订工作。命名1处国家地质公园,湖南湘西和甘肃张掖成功申报世界地质公园。推进河北大海陀、内蒙古图牧吉、安徽扬子鳄、海南澄迈、甘肃祁连山和新疆卡山等自然保护区问题整改及后续评估、调整等工作。联合开展“绿盾2020”“碧海2020”等专项行动。
完成禁食野生动物的处置和养殖户补偿任务。开展春季候鸟等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执法行动,继续实施严格禁止商业性进口象牙及其制品措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新增517种(类)野生动物。调升穿山甲为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大熊猫、朱鹮、野马、苏铁等300多种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种群数量稳中有升。
十、森林草原资源保护管理力度不断加大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全国24个省份建立林长制。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全国完成退化林修复197万公顷。推进全国森林经营方案制度体系建设,在73个单位启动全国森林经营试点。开展全国“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工作,报请国务院批准重点林区“十四五”期间年采伐限额。形成《黄河流域林草资源及生态状况监测报告》。完成古树名木抢救复壮第二批试点。
发布火险气象预报422期。印发《森林草原防火督查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发出森林火险及安全生产整改通知书361份,整改隐患1646处。全国发生森林火灾1153起、草原火灾13起,分别比2019年下降50.8%和71.1%。制定《蒙辽吉黑四省(区)松材线虫病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工作方案》。实施松材线虫病科技攻关“揭榜挂帅”项目。对9省份27个县级疫区松材线虫病防治进行督查。完成草原有害生物防治面积926.87万公顷,挽回鲜草直接经济损失12.5亿元。
十一、绿色富民产业发展和生态扶贫成效显著
全国林业产业总产值达7.55万亿元,林产品进出口贸易额达1600亿美元。经济林、木竹材加工、生态旅游年产值均超过万亿元。出台促进木本粮油和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公布首批国家森林康养基地名单,发布第二批国家花卉种质资源库。全国经济林节庆活动纳入中国农民丰收节,参与人数上亿人次。举办第十三届中国义乌国际森林产品博览会,累计成交额达26.48亿元。
累计选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110.2万名,精准带动300多万贫困人口脱贫增收。依托森林旅游实现增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约46.5万户、147.5万人,户均增收5500元。制定《林业草原生态扶贫十条意见》。林草生态扶贫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十二、国土绿化支撑保障能力持续增强
推进《国家公园法》《自然保护地法》研究起草和《草原法》《森林法实施条例》《自然保护区条例》《风景名胜区条例》修订进程。出台《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启动9项重大工程专项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印发《关于严格保护耕地切实做好造林绿化工作的通知》。推动造林绿化任务落地上图管理。修订完善《资源环境综合统计报表制度》。
落实中央资金约1400亿元,新增政策性开发性贷款322.2亿元,用于支持林草生态建设。印发《关于推进开发性金融支持长江经济带大规模国土绿化的通知》。探索林业经营收益权和公益林补偿收益市场化质押担保贷款,质押贷款达20多亿元。全国森林保险参保面积1.62亿公顷,提供风险保障1.59万亿元。出台10多项制度办法,构建国家储备林良性发展机制。
国有林场数量整合为4297个,95.5%的国有林场被定为公益性事业单位。国有林区改革基本实现政企分开、管办分离,改革任务基本完成。集体林权流转稳步推进,新型经营主体达28.39万个。
实施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项目537项,新建国家林草局重点实验室3家,建立第二批长期科研基地60个。完成首次全国林草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秦岭地区调查试点工作。全国主要造林树种良种使用率达65%,林木种子样品合格率稳定在95%以上。建设生态网络感知系统,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林草管理深度融合。
十三、积极主动参与全球生态治理
2020年12月1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气候雄心峰会上对外宣布,到2030年,中国森林蓄积量将比2005年增加60亿立方米,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作出更大贡献。全国森林植被碳储量达91.86亿吨。我国政府对外承诺到2020年森林面积、森林蓄积量“双增”目标如期完成。编制《实现2030年森林蓄积量目标实施方案》。
参加《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湿地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及二十国集团、联合国森林论坛、国际热带木材组织、联合国粮农组织、亚太经合组织等线上会议,积极维护多边机制。协调参与世界经济论坛“全球植万亿棵树领导者倡议”。推动与东盟、中东欧、东北亚、上合组织等林草区域合作。援助卢旺达项目被列为联合国南南合作优秀案例,11个林草援外培训课程被评为援外培训经典项目。
2020年,国土绿化工作虽然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但与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要求相比,还面临许多困难和挑战。生态资源总量不足、质量不高、功能不强的问题依然存在,自然生态系统多种效益尚未充分发挥,科学绿化理念有待进一步深化落实。国土绿化仍需持续发力,补齐短板,不断提升质量和水平。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起步之年。国土绿化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新发展理念,坚持绿化为民、绿化惠民,科学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不断提升国土绿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全力推动国土绿化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备注:公报中涉及的全国性统计数据,均未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
《 人民日报 》( 2021年03月13日 15 版)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