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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室成立于1991年,1993年4月通过了广东省技术监督局计量认证;按照新《产品质量检测机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评审准则》进行改版工作,2003年7月通过了广东省技术监督局计量认证;2007年7月根据《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要求进行转版工作。本检测室设置桩基检测部、建材检验部、南沙检测部和办公室。
本检测室总部位于广州市黄沙大道粤南大街5号,建筑面积546平方米。 本检测室拥有各类人员28人(其中高级工程师5人,工程师5人,助理工程师6人,检测人员12人),检测项目包括:建筑用砂、石、砖、砌体、钢材、水泥的检验,混凝土抗压、抗渗、抗折,砂浆抗压,混凝土和砂浆配合比试验,铝合金建筑型材检验,饰面砖粘结强度检验,回弹法和钻芯法检测混凝土强度,土壤氡浓度含量检测,地基检测(低应变法、钻芯法、静载、平板荷载等检测项目),建筑主体结构检测(回弹法、钻芯法、钢筋保护层厚度等检测项目),岩土锚杆承载力检测以及后锚固件抗拔性能检测等。 本检测室多年来以优良的服务质量,在检测市场赢得了良好的声誉;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为质监部门和委托单位提供准确的检测数据,为质量监督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1993年4月通过了广东省技术监督局计量认证;按照新《产品质量检测机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评审准则》进行改版工作,2003年7月通过了广东省技术监督局计量认证;2007年7月根据《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要求进行转版工作。
本检测室总部位于广州市黄沙大道粤南大街5号,建筑面积546平方米。 本检测室拥有各类人员28人(其中高级工程师5人,工程师5人,助理工程师6人,检测人员12人),检测项目包括:建筑用砂、石、砖、砌体、钢材、水泥的检验,混凝土抗压、抗渗、抗折,砂浆抗压,混凝土和砂浆配合比试验,铝合金建筑型材检验,饰面砖粘结强度检验,回弹法和钻芯法检测混凝土强度,土壤氡浓度含量检测,地基检测(低应变法、钻芯法、静载、平板荷载等检测项目),建筑主体结构检测(回弹法、钻芯法、钢筋保护层厚度等检测项目),岩土锚杆承载力检测以及后锚固件抗拔性能检测等。 本检测室多年来以优良的服务质量,在检测市场赢得了良好的声誉;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为质监部门和委托单位提供准确的检测数据,为质量监督发挥了重要的作用。2100433B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员年工作总结书写建议:1、全区范围内所有监管工程施工人员因工死亡率控制在市、区目标范围以内。2、全区范围内所有监管工程未发生较大及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未发生重大火灾事故。3、认真贯彻...
象填写施工日志一样填写。日期,工作内容,施工进度,质量问题,如何解决的。会议记录,领导的指示,向上汇报或反映的问题等等。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工作岗位比较好,相对来说工资比较高。通常来说质监站是个好地方,原因如下:1,事业单位。2,在现在各个地方工程多的年代各种机会多得多。3,有机会升迁。4,横向和其他社会部门单位有联系,...
广州市天河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室.
广州市天河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室 钢筋原材、焊接检验委托表 送样日期 监督登记号 帐目凭证号 / 委托单位 工程名称 检验类别 □普通送检 □常规见证检验 □监督见证检验 □其它: 送样人 见证人 监督员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监督单位 □天河站 □其他 样品种类 □钢筋原材 (GY) □钢筋焊接 (GH) □机械连接 (GH) 检验项目 □常规 [ □拉伸□弯曲□重量偏差 ] □其它: 检验依据 □GB/T228 □GB/T232 □JGJ18 □JGJ/T27 □JGJ107 □其它 : 钢筋原材 名称及依据 ①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 GB1499.2 ④冷轧扭钢筋 JG190 ②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 GB1499.1 ⑤其它 : ③冷轧带肋钢筋 GB13788 样品编
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报表
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报表 监督受理号 : ( )第( )号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所在区、县 工程规模 m2 (m) 工程 总造价 万元 工程类别 □ 建筑 □ 市政 □ 设备专项 其中人防 面积 m2 层数 (地上 /地下 ) / 结构类型 计划开工 日期 计划完工 日期 基坑深度 (m) 建设性质 □新建 □扩建 □改建 □装修 □安装 □复工 □其他 立项级别 □国家 □省 □市 □区(县) □其他 参建单位 □勘察 □设计 □施工总承包 □施工 □监理 工程性质 □单体工程 □群体工程 是否重点工程 □是 □否 其他说明 事项 有:□给排水 □电气 □智能系统 □通风及空调 □燃气 □电梯 □其他 建设工程规划 许可证号 中标通知书编 号 施工图设计审查 批准书编号 基坑审查文件 编号 人防工程审批 文件 工程投资性质 建设单位 法定代表人 电话 项目负责人 电话 经办人
本规定由广州市荔湾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广州市荔湾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广州市荔湾区财政局局长:高启超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布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收费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组成。
一、概述
(一)制定工作规范文件,指导信息公开工作
我区制定印发《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荔湾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明确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等16个领域共57项政务公开工作内容,督促各单位按照分工落实。我区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制定了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公共资源配置领域、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等3份工作方案,细化各部门工作内容,落实工作责任。
(二)理顺信息公开栏目,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我区对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进行了梳理和优化。按省、市政务服务“十统一”的要求,区政府门户网站的办事指南、网上办事服务等功能统一对接广东政务服务网。针对区政府门户网站栏目过多、存在重复建设、部分栏目更新不足等问题,通过合并类似栏目、调整栏目架构、开设专栏等方式,在确保各领域公开工作的同时,精简栏目数量,提高信息可复用性,便于各部门集中精力维护栏目内容信息。主动发布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区政府办理建议提案结果4件。
(三)统一规范工作标准,提升政务公开效能
结合我区政务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制定标准化的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规范化建设,开设荔湾区政务公开工作专栏,汇总发布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文件,指导区属各单位参考《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告知书模板》,使用标准格式答复信息公开申请。我区在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过程中,严格遵守申请受理、意见征询、材料审查、制作告知书、按时答复等环节的工作规定,同时在答复过程中,征询区法制办意见,做到依法依规答复申请人。
(四)加快网站集约化建设,加强网站管理维护
为加强区政府门户网站的安全,提高管理水平,我区加快区政府门户网站集约迁移到市统一平台的工作。我区已完成区属政府网站群关停整合、新版区政府门户网站版面设计、栏目架构梳理等前期工作。同时,加强网站监控和值班,进行网站错漏信息的监测,安排专人通过网站搜索、关键字搜索、人工复核等手段,对区政府网站群进行关键字扫描,全面扫描清理各类错漏信息,并将扫描清理纳入网站维护常规项目。
(五)组织检查考核,检验提升工作实效
制定荔湾区政务公开考核评分细则,按工作台账和信息公开各系统的实际情况评定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考核分值。通过政务公开考核,全面梳理我区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查找不足,研究改进措施,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在国务院大督察期间,认真自查自纠我区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研究改进措施,编制我区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备检材料。多次开展了检查督促工作,进行了政府信息公开数据情况的抽查,巩固规范工作成效。组织全区进行网站、微信、大厅服务设备、办事指引等自查自纠专项工作。我区对所有被纠错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案件逐一剖析错误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形成工作参考材料。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区人民政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606条,其中:1.组织机构类信息51条;2.部门文件类信息324条;3.动态类信息5346条;4.行政执法类信息826条;5.办事指南类信息22条;6.财政预决算信息178条;7.其他信息1859条。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发布政府信息情况:通过政府网站发布信息7178条,通过微博微信发布信息1173条,通过新闻媒体发布信息255条。
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13次。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情况:举办新闻发布会31次,组织政府网站在线访谈2次,发布政策解读稿4篇,通过微博微信回应事件26次,通过新闻媒体等其他方式回应事件3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区人民政府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727宗。其中,网上申请286宗,占39.3%;信函申请130宗,占17.9%;当面申请311宗,占42.8%。
已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681宗。其中,属已主动公开范围31宗,占4.6%;同意公开405宗,占59.5%;同意部分公开26宗,占3.8%;不同意公开83宗,占12.2%;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54宗,占7.9%;申请信息不存在59宗,占8.7%;申请内容不明确9宗,占1.3%;其他答复情形14宗,占2.1%。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根据国家部委有关规定,自2017年4月1日起,本区人民政府及区属各部门、街道办事处依申请公开不收取费用,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区人民政府及区属各部门、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案件15宗。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6宗,占40%;被依法纠错的0宗;其他情形9宗,占60%,主要为申请人撤销复议申请。
本区人民政府及区属各部门、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类行政诉讼案件6宗。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4宗,占66.7%;被依法纠错1宗,占16.7%;其他情形1宗,占16.7%。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一定的薄弱环节,如:部分行政机关推进政务公开意识不强;个别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仍需加强;现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业务技能参差不齐、部分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变动频繁等。我们将采取措施加以改进:
(一)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理顺了信息公开的受理、答复、审核签批、保密审查、上网发布等工作流程,提高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规范性,推动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规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和答复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提高答复质量,规范答复形式。对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加以改进。
(二)督促落实重点工作
继续推进我区“五公开”和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拓展公开的深度和广度。督促各单位按分工落实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着力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和社会公益事业领域信息公开。
(三)组织开展业务培训
加强日常工作指导,强化政务公开队伍培训,科学开展政务公开年度考核,提高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自觉性。通过培训会、编制信息公开工作手册、网上交流等形式,提高我区政务公开工作业务知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