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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贵州省应急管理厅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狠抓了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领域政务公开工作。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积极推进安全监管监察领域的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效果。据统计,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055条、审核办理各类行政许可36757件,向“贵州省人民政府网”政务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报送有关稿件2070余篇。 2100433B
基本包括三个阶段:一、准备阶段(未开工前的准备,包括预案编制、人员培训、物质准备)。二、实施阶段(应急事件发生,按事先准备的预案实施应急反应)。三、对应急事件处理的总结。
首先要明确,所谓政府信息公开,公开什么?对谁公开?如何公开?等等前提。不能违背宪法和法律和中央的有关规定。其次,像这种地区性网络型所谓“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是面向中国全体公民乃至世界各国...
源地保护力度,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生活垃圾处理、危险废物处置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探索发行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定向债券。加快西江流域重点江河和大中型水库库区水污染综合治理,加强省界水质监测和入河...
三台县环境保护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1 - 三台县环境保护局 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三台县环境保护局 2009 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 下简称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以 下简称《条例》 )和三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台县 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及其配套制度的通知》 (三府办发〔 2009〕 144 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等相关规定进行编制。全文包 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政府信 息依申请公开和咨询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4个部 分。年报电子版通过三台政务网网站( http://santai.my.gov.cn/) 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三台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联系(地址: 三台县 潼川镇九 倒拐 79 号;邮编: 621100;联系 电话: 0816-5229121;电子邮箱: scsthb@sina.com)。 一 概
宁波市质监局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08 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以下简称 ?条 例?)自 2008 年 5 月 1 日正式施行以来,我局按照市政府 的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 ?条 例?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 2008 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一)工作整体推进情况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 ?关于做好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信息公开条例 ?准备工作的通知 ?(甬政发, 2007? 115 号)的统一部署,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克服 了人员少、时间紧、任务重等困难,按照文件精神,并结合 质监工作实际,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建立健 全各项工作制度,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制。去年 5月 1日 ?条例?正式施行,我局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 率,提高政府信息透明度,确保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
广元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按照应急管理部、省应急管理厅、广元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相关工作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本单位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市应急管理局认真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各项规定,围绕应急管理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全年通过门户网站、微博等多种途径,推动部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公开力度,及时更新全市行业安全监管、县区工作等安全生产工作动态信息。全年通过网站公开各类信息3823条,其中动态信息3418条,行政执法信息92条,规范性文件及解读8条,公告40条,其他信息277条。微信公众号发布推文1360条,平均阅读量562次,共获点赞3250次,微博发布文章3335条,平均阅读量28541次,头条号发布文章127条,平均阅读量830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0年,市应急管理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依申请公开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专题研究、协调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局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牵头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统筹全市应急管理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各项工作任务分解到局内各单位。
(四)平台建设情况。开展信息公开平台安全防护工作,明确网站安全责任人,建立安全监测预警机制,全年开展安全检测评估4次,持续优化官网、微博、微信等信息公开平台。
(五)监督保障情况。根据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分解表,建立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台账,指导各县区应急局按职责完成政府信息公开目标任务,并将其纳入年度绩效指标体系,严格考评,确保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4897 |
1040 |
5937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35 |
8 |
43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 |
-1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 |
65.8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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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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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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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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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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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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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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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对修订后的《条例》把握不到位。《条例》修订后,对新旧《条例》的差异理解不准确,在实际工作中的落实不够。下一步,将《条例》列入党委会议会前学习的内容,努力提高对《条例》的认识和理解程度,全力改进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不足。
(二)业务能力有待提升。市应急管理局在机构改革后,人员变动较大,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业务能力亟待提升。下一步,我局将通过业务培训、业务检查、考核问责等多种形式提升相关工作人员业务能力。
(三)工作时效性不够。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局办公室与相关业务科室(单位)的沟通协调不到位,部分政府信息在公开时间上有延误。下一步,将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强科室之间的沟通协调整合作用,把工作任务、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人,确保信息公开及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处理各类信访案件52件,其中:四川省网上信访系统1件,书记市长信箱2件,12345政务服务热线4件,局长信箱11件,来信来访15件,案件处置率、群众满意率均达100%。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现公布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准确执行《条例》,围绕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以及群众关注关切,聚焦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着眼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0年,一是通过省政府门户网站、《广东省人民政府公报》及官方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92条,其中规章9条、规范性文件87条、其他文件72条;省政府工作报告2条(中英文各1条)、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提案办理信息36条、财政预决算信息2条、政务动态类信息379条、其他信息5条。在省政府门户网站上开展在线访谈活动27次,通过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新闻发布会85次。二是进一步丰富省政府工作报告发布方式,聚焦移动端传播,通过图解、直播、动画、海报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多渠道进行直观形象、通俗易懂的宣传发布,为公众获取省政府工作报告等政府信息提供更为多元化的方式途径。三是强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公开,坚持及时公开透明发布疫情信息,2020年举办新冠肺炎疫情相关新闻发布会69场。四是协调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全省2个不设区的地级市、147个县(市、区)和1635个镇(街)均按时编制完成、对外公布本级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五是依托全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正式上线运行“粤企政策通”,实现政策集中发布、权威解读、政策申报、智能推送、咨询反馈、政策评估等功能。目前,平台已汇集国家、省、市各项涉企政策2万余条,访问人数超184万人次,点击量超5000万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一方面,进一步规范全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以完善内部制度为抓手、以规范答复文书格式为重点,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切实满足公众合理信息需求。另一方面,妥善办理涉及公共卫生事件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最大限度向申请人提供相关信息,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
全年共收到和办理依申请公开1160件,其中自然人申请件968宗,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件192宗,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予以公开及部分公开773宗,占66.6%;不予公开80宗,占6.9%;因本机关不掌握等原因无法提供254宗,占21.9%;不予处理53宗,占4.6%;其他处理0宗。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15起,诉讼2起,均维持结果。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一是依托全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成全省各地、各部门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按照要求集中统一对外公布规章文件、组织机构、财政预决算、政府工作报告等政府信息,便于群众更加方便快捷获取信息。二是全链条做好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重点政务信息管理,通过省政府门户网站、司法部门网站等权威渠道集中公开省政府现行有效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提供在线查阅、检索、复制等服务。三是认真做好《广东省人民政府公报》编辑工作,2020年共编印发行36期,计1652版、182万余字,刊登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文件123份、省政府部门文件185份、政策解读材料92篇、人事任免信息12期,发行57万余份。加快推进历史公报数字化工作,进一步完善公报数据库。完成历史公报数字化转换工作,共转换1950年至2007年的历史公报659期、9254份文件约2000万字。同步推进全省各地级以上市政府公报数字化工作。
(四)平台建设方面。
继续对全省580多家政府网站提供统一支撑、强化“保底线、强运营”服务能力,进一步加强全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智能化、个性化建设,通过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新增基于知识图谱的智慧化搜索引擎、个性化精准推送等功能,提升政府网站智能化服务水平,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政府治理能力中发挥更大作用。在相关政府网站绩效评估中,广东省政府门户网站继续名列前茅。
(五)解读回应方面。
一是继续按照《广东省政府系统政策解读工作细则》,推动各部门切实做到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推动各地进一步建立健全政策解读工作机制。二是积极扩大政策解读覆盖面,开展线上线下媒体融合的多渠道、全方位、立体式解读。充分依托省政府门户网站“政策解读”专栏、“市长/厅长面对面”微访谈栏目、常务会议专栏、《南方日报》和南方 “新政速递”“新政解码”栏目、公报“政策解读”栏目、政务新媒体等线上途径,对省政府重要会议和重要政策文件进行全面解读。2020年,发布政策解读稿件245篇,比去年同期增长18%,包括图解68篇、部门解读稿50篇、媒体解读95篇、视频解读23篇、访谈解读3篇、新闻发布会解读6篇。围绕重点工作策划推出“厅局长直播访谈”“市长微视频访谈”等系列活动,全年共举办在线访谈27次。三是加强互动交流回应社会关切,全年共收到网民给省政府主要领导有效留言8064条,已办理回复7937条,并定期对网民留言情况进行汇总分析。省政府办公厅被人民网评为“2020年度人民网网民留言办理工作民心汇聚单位”。
(六)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加强对各地、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举办全省政务公开培训班,围绕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等重点工作,强化对基层政务公开一线人员的业务指导。二是继续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分值权重4%。结合法治广东建设等考评,加强对各地、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督促。规范开展全省2020年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工作,依托互联网手段和外部观察等,查不足、补短板、促提升,推动各单位有针对性地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三是继续强化对全省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日常监管和监督问责,建立省、市两级政府网站日常监测、季度抽查和年终考评工作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不足:基层政府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有待进一步深化细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政策解读有待进一步提质增效;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做好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落实好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政府信息处理费、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等国办文件要求,强化对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日常指导监督、帮助解决基层实际问题,规范做好政务公开相关考核评估工作。二是继续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围绕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平台规范化、完善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等重点任务,进一步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三是进一步强化省政府重点政务信息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对省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实行集中统一公开和动态更新,定期更新省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工作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相关制度文件汇编。全链条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四是推动政策解读提质增效,强化重大政策实施的跟踪评估,引导各地、各部门深化政策解读效果,形成政策发布前预期引导、发布时同步解读、发布后跟踪反馈的工作闭环,通过政策解读工作推动相关政策落地见效。五是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管理。通过集约化平台信息资源库为网站和新媒体向在线化、移动化拓展提供强力支撑,以深化政务公开为根本,全面强化网站及新媒体发布、传播、互动、办事等功能。升级平台功能应用,以集约全省政府网站数据的统一信息资源库为基础,以数据重构、服务创新、辅助决策为方向,围绕民生和服务企业,重点提升网站及新媒体信息整合重构和服务创新的能力,实施功能应用智能化改造,使政务在线服务主动化显著提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2020年吉林省财政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结合2020年度吉林省财政厅政务公开工作实际,编制发布此报告。按照《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吉政厅函〔2020〕63号)要求,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0年,省财政厅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按照《吉林省2020年政务公开要点及重点任务分工》相关要求,积极回应公众关切,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及时修订《吉林省财政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充分利用厅网站、微信公众号、政务微博等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财政政策和财政数据,全面推进财政预决算、减税降费、财政专项资金清单、收费基金项目清单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认真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积极做好政策解读,不断提升财政信息公开的影响力。
(一)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
1、省本级情况。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的2020年省级政府预算报告及报表和2019年省级政府决算报告及报表,在批准后20日内,通过省政府网站和省财政厅网站及时向社会进行公开。公开内容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等“四本”预算的预决算情况,以及本级政府财政转移支付安排和举借政府债务等情况。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功能分类公开到项级科目,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公开到款级科目,对税收返还、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支出分地区公开,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按具体项目公开。除涉密部门外,省级部门全部按规定格式,集中统一在省政府网站和本部门门户网站公开了部门预决算。公开内容包括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情况、部门和所属单位的收支情况、财政资金安排和使用情况。除涉密内容外,部门决算全部细化公开到收支功能分类项级科目。我厅网站设有专门区域集中收集整理省级部门的预决算信息,便于公众查询和监督。
2、市县情况。从统计汇总情况看,市县区政府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公开的及时性、完整性和规范性都比上年有了很大提升。全省各市县区均通过本级政府或财政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了2020年政府预算报告及报表和2019年政府决算,并按规定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经济分类款级科目,编制并公开了举借政府债务情况和“三公”经费情况,各市县参照省级预算公开的模板,进一步规范了公开的表格和文字格式。
(二)推进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
严格按照《预算法》和《吉林省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吉财预〔2016〕976号)等相关要求,省财政厅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印发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吉财办〔2020〕269号),按照该方案各市县均制定了本区域的实施方案。2020年12月,省财政厅与吉林省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开展了全省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集中验收工作,对各市县预决算公开领域确定的公开事项进行了检查和指导,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各市县和部门,对验收工作中发现的难点和问题及时进行指导和帮助。
(三)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
及时动态调整我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建立全省收费(涉企)清单一张网,逐项梳理收费基金的政策依据、征收标准、批准级次等,累计发布收费基金明细项目166项、政策依据600余项,实现我省已出台收费基金政策文件的电子化检索,进一步提高政策透明度,为市场缴费主体提供便捷查询渠道;开展减税降费主题服务日活动,召开媒体见面会,主动回应网上征集的减税降费热点问题;印制减税降费政策和税制改革宣传手册,通过税务部门办税服务厅向企业精准发放;对热点税费问题收集整理并进行集中解读,推动缴纳税费主体优惠政策应享尽享。
(四)推进政府采购意向公开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遵循“试点先行、分步实施、统筹推进”的原则,印发了《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政府采购意向公开的范围和内容、依据和时间、渠道和方式、推进的步骤等。
(五)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与处理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是落实专门工作机构和人员配备。我厅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建设工作,确定厅办公室为专门的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建设的各项工作。厅办公室设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使用省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发布系统,及时发布、维护、更新信息。2020年主动公开文件770件,同比增长28.7%。二是做好依申请公开,提升服务质量。全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36件,其中,通过省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收到信息公开申请31件,通过信函和当面收到信息公开申请5件,均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
(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做好厅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维护工作,强化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完善政务新媒体工作机制,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强化服务功能。注重借助主流媒体及新媒体对全省财政重要信息、重大政策发布进行报道解读。2020年,通过厅网站共发布信息2218条,网站总访问量19094233次,回复网民提问558条,均在5个工作日内答复。其中:信息公开栏目发布信息770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630条,新浪微博发布信息75条。参加省政府新闻发布会6场,在人民网、新华网、《中国财经报》《中国会计报》《中国政府采购报》《中国财政》等媒体上发表各类稿件25篇。
(七)加强政策解读
严格落实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在厅网站政策解读栏目,发布政策解读23条,2020年,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的政策文件5件,解读比例100%。通过撰写解读材料、制作图文解读等多种形式,解读财政政策。梳理编制《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减税降费政策汇总解读》《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政策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热点问题的解读》等系列解读资料,解读民生政策,传阅范围广泛。
(八)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
及时更新权责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并按要求在厅网站公开。按照省司法厅要求,对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进行清理,涉及立、改、废的政务服务事项,及时更新政务服务事项库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 |
1 |
25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2 |
0 |
17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9 |
0 |
634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7 |
0 |
23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3 |
27116587元 |
|
2020年本行政区域(或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总数量(非新闻类、消息类):77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1 |
5 |
0 |
0 |
0 |
0 |
36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0 |
2 |
0 |
0 |
0 |
0 |
2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6 |
3 |
0 |
0 |
0 |
0 |
9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3 |
0 |
0 |
0 |
0 |
0 |
3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30 |
5 |
0 |
0 |
0 |
0 |
35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 |
0 |
0 |
0 |
0 |
0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1 |
0 |
0 |
1 |
2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1 |
1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省财政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稳步推进,但仍然存在一些短板,主要表现在:一是制度建设方面存在少数公开方面的制度更新不及时的情况;二是厅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在内容保障、互动交流等方面有待加强;三是个别主动公开的内容不够规范,主动公开信息的标准化水平还有待提高。
针对存在的问题和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省财政厅将进一步做细做实信息公开工作,多措并举、持续改进和推进此项工作。一是要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更新本单位相关制度。二是要加强厅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强化内容保障,认真及时做好网民咨询留言答复工作,同时进一步优化发布、互动、引导、办事等功能。三是要梳理规范主动公开内容,确保主动公开的信息标准一致,便于公众查阅。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厅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