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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刘瑞民:主持中心全面工作。
副主任胡伟玲:协助主任分管人事、基建和17个县(市)办事处的工作,负责县(市)地方协调、业务拓展、队伍建设。
副主任王梅华:协助主任分管计划财务科、房改业务科、机关党务、工会、网络建设、退休职工工作。
总稽核贾慧茹:协助主任分管信贷科、归集科、共青团、银行及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主任助理赖育军:协助主任分管秘书科、督查与信息科、计划生育、信访、综合治理及机关后勤保障工作。
根据上述职责,我中心内设5个科室,下设17个县(市)办事处:
(1)秘书科
负责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文件收发;负责综合性文件、材料起草呈报和各种会议的组织;负责人事、档案管理;负责机关后勤、保卫、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及其他事务性工作。
(2)计划财务科
负责编制市本级住房公积金的预算;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财务计划统计报表工作;负责市本级住房公积金的财务核算工作,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放贷工作;负责人员经费财务管理;负责县(市)住房公积金的核算,核定、管理派驻县(市)办事处的经费。
(3)归集科
负责督促市城区单位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负责市本级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转移、提取使用记载等工作;负责做好市城区单位、个人住房公积金的对账和计息工作;负责市城区住房公积金本息的查询、打卡工作;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政策拟定、检查、落实;负责市城区住房公积金支取的审核;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支取政策的拟定。
(4)信贷科
负责市城区职工贷款的调查、审核工作;负责记载市城区职工贷款的发放、回收等情况,督促借款人按时归还贷款;负责保管、归还借款人的抵押物(证);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信贷政策的拟定、检查、落实,对县(市)办事处公积金贷款进行规模审批。
(5)督查与信息科
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政策调研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管理有关文件的起草呈报;负责协调全市电算化管理工作;负责督促检查县(市)办事处的日常工作;负责县(市)落实《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督查。
(6)县(市)办事处
市中心下设赣县、大余、崇义、上犹、信丰、全南、兴国、瑞金、石城、寻乌、安远、南康、龙南、会昌、于都、定南、宁都17个办事处,办事处承担的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方针、政策,执行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制定的缴交、提取、使用管理办法。
(2)负责本县(市)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业务工作。
(3)负责本县(市)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
(4)承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交办的其他事项。
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立于1995年初,是直属于赣州市人民政府,由市财政局代管的副县级事业单位。我中心主要承担全市城镇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和运作,按照国务院颁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要求,于2004年底完成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全面上收。
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建立,不仅改善了我市城镇职工的居住条件,也为赣州市的经济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赣州市兴国县平川大道226号盛发写字楼3楼。途径公交,2路,8路。9路。
赣州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赣州市兴国路卫生局旁 网点名称:大余办事处 联系地址:大余县建设路(法院斜对面) 网点名称:崇义办事处 联系地址:...
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锦江路附近可乘公交:21.32.65.54.98.87.K92.K97(从火车站出发坐车即可途经此地)希望帮到您。
(1)贯彻执行国家、省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方针、政策,拟定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负责对县(市)贯彻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检查督促,指导县(市)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业务工作。
(3)组织编制、执行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4)负责市城区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负责制定全市住房公积金缴交、提取、使用的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
(5)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和县(市)住房公积金的经费核算、审批。
(6)负责县(市)住房公积金的贷款规模审批,负责拟定全市住房公积金信贷的有关规定及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7)承办市政府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2019年3月,获得“江西省第十五届文明单位”荣誉。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总结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总结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总结 一、2015年>工作总结 2015年,面对国内经济形势下行和房地产市场走低的双重压力, 管理部党支部紧紧围绕 中心的工作大局,瞄准“全省标杆,全国一流”的总体定位,积极践行“三严三实”, 科学分析形势、超前谋划思路、创新工作举措,攻坚克难,主动作为。管理部各项业务 指标全部超额完成任务, 获得了全国“模范职工小家”称号,管理部党支部被 **市评为 “先进党支部”和“先进自愿者服务队”。 ** 市管理部公积金事业继续保持稳步发展态 势。 2015年主要工作及特点 (一)、业务发展,稳中有进。 截止 2015年底,新增开户单位 59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 185%,新增归集人数 14543 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 207.76%,归集金额 45265万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 102.18%, 提取公积金 20375万元,提取 23328
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__年__月汇缴、变更表(自2012年7月1日起使用)
个人部分 单位部分 合 计 个人部分 单位部分 合 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人数 人数 个人部分 单位部分 合计 个人部分 单位部分 合计 上年度月 平均工资 缴存基数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元) 批处理文件》电子文档及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即可。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元) 单位缴存比例: % 个人缴存比例范围: %- % 本月增加 本月减少 序号 职工姓名 证件号码 减少 原因 增加 原因 个人缴 存比例 (%) 金额 单位名称(公章): 资金来源: □财政统发 □非财政统发 共 页第 页 单位登记号: 住房公积金 _ _年_ _月汇缴、变更表 本月增加汇缴合计 本月减少汇缴合计 金额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或盖章): 4 、办理多人新
2003年1月,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有关精神,将住房公积金管理体制进行了调整,县一级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统一上收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并更名为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石城县办事处。主要负责全县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支付、信贷核算和编制使用计划等各项管理工作;执行房委会决定的有关事项。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
赣州市城市管理局2100433B
根据《中共赣州市委、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赣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市字[2010]1号),组建市城乡规划建设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