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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1、负责办理局机关政务、财务、组织、人事、宣传、文秘等行政管理工作;
2、起草综合性工作方向;
3、负责文书档案、办公用品、劳保用品、行政接待等后勤保障工作;
4、负责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资、职称、群团和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5、组织编制年度规划事业经费;
6、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各项资金管理、国有资产管理、财务管理和审计工作。
主任:顾明军
政策法规处
1、负责城市规划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督促检查职能处室和局下属机构的行政执法工作;
2、负责办理涉及规划管理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3、负责全市规划系统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培训及执法证件的管理工作;
4、组织制订本市城市规划管理规定;
5、负责规划单位资质审查和规划设计市场管理工作;
6、计算有关规费,负责“一书两证”发放工作;
7、负责规划业务的咨询接待工作。
副处长:李森
规划管理处
1、组织编制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专项规划、详细规划;
2、参与其他部门专业规划的立项工作,负责各专业规划编制前期设计要求的拟定工作,组织对各专业规划编制成果的评审工作;
3、对申报的建设工程提出规划设计条件,对申报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进行审批,组织建设工程总体或单体设计方案的竞选工作;
4、对报批的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县城总体规划组织论证评审工作;
5、对城乡规划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参与各县分区规划、专项规划和重大建设工程审批和规划评审工作;
6、负责全市跨地区交叉土地上建设项目的规划协调工作;
7、参与全市历史文化遗产、风景名胜区、城市地名的评定工作及规划审查工作;
8、指导勘察、测绘和城市规划设计的技术管理工作。
处长:朱旭枫
用地规划处
1、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建设项目选址论证和定点工作;
2、对建设用地提出规划设计条件,初步审查总体规划设计方案、审核办理《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负责市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转让和集体土地征用租赁的规划管理;
4、参与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工作;
5、参与全市重大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
处 长:朱春阳
工程规划处
1、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工作。根据批准的规划设计条件、总体及单体建筑的设计方案审查建筑施工图、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市政管线工程、大型户外广告定点、临时建筑的报建审批工作;
3、根据已批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对建筑实地放、验线进行指导和检查。
4、参与主要基础设施项目的选址定点、可性行研究;
5、参与建设工程的批后管理和规划验收。
处长:张齐全
副处长:张玲
市政规划处
1、负责中心城市范围内城市道路交通、市政基础设施、环卫工程、城市河流水系、地下空间的规划及管理工作;
2、具体组织指导编制城市道路交通(停车)、供电供水、排水、污水、城市水环境、环卫工程、供热供气、地下空间等专业规划;
3、实施上述项目的规划许可管理(“一书两证”及方案审批);
4、配合市政项目批后监督检查和竣工验收;
5、参与市域范围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协调综合市域重大基础设施专业规划。
处长:陈永林
村镇规划建设处
1、组织编制全市村镇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
2、指导和组织开展县(区)域总体规划、建制镇、集镇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编制和调整工作、组织编制市、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工作;
3、负责县城总体规划与重点中心镇总体规划、沿高等级公路沿线乡镇总体规划的证论审核,参与县乡重大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选址和方案审查;
4、研究拟订县城以下建制镇、集镇和村庄建设政策、规章,指导全市村镇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理;
5、负责城市规划区民房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审核各规划分局上报的民房规划建设方案;
6、协助指导各县村镇建筑设计管理;参与组织指导村镇建设适用技术的研究和推广工作。
处 长:张洪霖
淮安市城市地理信息中心
收集管理淮安市城市规划信息资源,城市地理信息资源,建立可持续发展城市规划信息库、 城市地理信息库。为建立“数字淮安”创建城市地理信息平台,为制定相关政策、技术规定提供依据。为城市建设提供城市规划信息、城市地理信息服务。负责城市规划信息、地理信息的采集、分析及加工处理。负责城市规划信息、城市地理信息的查询与咨询。负责维护规划管理系统、监控系统、地下管线系统,使其正常运行。管理维护“淮安城市规划”网站。
主 任:陆江淮
副主任:黄兆亚
副主任:葛新明
地 址:淮安市北京北路108号
规划监察管理处
1、贯彻实施《城市规划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
2、负责建设工程批后管理工作;
3、受市局委托,依法查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负责行政处罚的具体工作;
4、负责来信来访接待和调解建设纠纷。
监察处主任:张士旺
主任科员:杨树林
副主任、主任科员:杨静涛
副书记:王润民
地 址:淮安市北京北路108号
城郊规划管理处
主要职责:受淮安市规划局委托,主要负责高速环内农民集中居住区规划的组织、项目选址和“一书两证”发放等工作。
主任、书记: 潘博
主任科员: 席德国
副主任: 冯辞海
副主任: 张汉宇
地 址:淮安市北京北路108号
盐化工区规划办公室
主要职责:
1、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
2、负责盐化工区范围内的规划管理工作;
3、受市局委托,核发《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受市局委托,依法查处盐化工区范围内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等。
主 任:王 忠
主任科员:李德明
副主任、主任科员:陈国强
副书记:李江波
地 址:淮安市北京北路108号
淮安区规划分局
1、贯彻实施《城市规划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
2、负责本辖区范围内的城市规划管理工作;
3、受市局委托,核发《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受市局委托,依法查处本辖区范围内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
局长、书记:孙召武
副局长、主任科员:颜士清
副书记:陈树亮
副局长:夏建勋
地 址:淮安区镇淮楼西路67号
淮阴区规划分局
1、贯彻实施《城市规划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
2、负责本辖区范围内的城市规划管理工作;
3、受市局委托,核发《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受市局委托,依法查处本辖区范围内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
淮阴区规划分局
局 长:刘震生
副局长:谭明武
副书记:袁 跃
地 址:淮安市黄河东路淮阴区建设局院内
经济开发区规划分局
1、贯彻实施《城市规划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
2、负责本辖区范围内的城市规划管理工作;
3、受市局委托,核发《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受市局委托,依法查处本辖区范围内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
经济开发区规划分局
局 长:张孟玉
副局长:王芙蓉 刘兆军
地 址:淮安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四楼
工业园区规划分局
1、贯彻实施《城市规划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
2、负责本辖区范围内的城市规划管理工作;
3、受市局委托,核发《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受市局委托,依法查处本辖区范围内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
局 长:朱彦柏
书 记:肖金兰
副局长、主任科员:周炜
副局长:许继法
地 址:淮安市淮海南路268号清浦区政府三楼
(一)负责贯彻国家、省有关城乡规划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组织制定我市有关城镇规划政策、管理规定、办法,并组织实施、督促检查。
(二)负责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分区规划、专项规划、详细规划及规划的论证评审、审批、报批工作;指导、参与其他部门编制本部门的专业规划,并负责对各专业规划进行技术协调、方案评审、审批、报批工作;参与编制全市土地利用规划、区划规划。
(三)负责对市辖县县城总体规划、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及重点乡镇的总体规划的组织论证、评审工作,对县城、乡镇规划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四)参与城市规划区及各县的大中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负责规划区内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工作,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五)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建设用地的规划管理工作,受理建设项目用地的规划申请,确定用地位置、界限、面积、土地使用性质和建设内容,提出规划设计条件,初步审查建设项目用地总体规划设计方案,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六)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工作,受理建筑物、构筑物、市政道路管线、园林绿化工程、广告标牌、小品雕塑等地上、地下建设工程规划申请,提出建设工程的规划设计条件,审查并批准设计方案,审查建设工程施工图并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七)负责组织建设项目总体、单体建筑设计方案的招标、竞标、方案评审和审批工作;负责对各类建设工程批后的跟踪管理、工程规划竣工验收工作。
(八)负责规划宣传、法规监察工作,依法查处各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办理涉及规划管理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九)主管城市规划设计市场、规划设计单位资格审查、规划测绘勘察、规划信息和城建档案工作。
(十)负责组织检查城市规划、村镇规划执行情况,制止、纠正违反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及越权审批行为。
(十一)管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职称、劳资、财务、统计、培训和行政监察等工作。
(十二)参与全市文物古迹、风景名胜、城市地名的评定工作及规划审查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组织人事、机构改革、财务审计、目标管理等工作。分管规划监察支队、办公室。
刘立硕(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区的规划编制工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功能区规划、分区规划、专项规划、详细规划、城市设计及规划的论证、评审、报批工作,指导、参与其他部门编制专项规划;负责中心城区建设项目的总体规划和单体建筑设计(含园林绿化、小品、雕塑等)方案竞选、评审和核准工作;负责市重点项目落实工作;负责市规划委员会、规划咨询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繁荣大文化、开发大旅游”相关工作、特色城市经典规划战略研究;受托主持规划业务例会;负责分管处室的风险管理工作、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工作;负责楚州区规划管理工作;负责落实市委、市政府及局办公会交办的其他事项;协助局系统软环境和效能建设。分管规划管理处、楚州分局。
金兆成(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市域综合交通规划、市政基础设施各专项规划的编制和管理工作;负责中心城区内建设用地的规划管理工作;参与市域重大建设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负责“构筑大交通、培育大产业”相关工作;城市应急救灾工作;负责组织分管事项提交市规划委员会、规划咨询委员会审议;负责分管处室的风险管理工作,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工作;负责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化工区规划管理工作;负责落实市委、市政府及局办公会交办的其他事项;协助局系统软环境和效能建设。分管用地规划处、市政规划处、经济开发区分局、盐化办。
秦华明(党组成员、副局长):市政府抽调负责市生态新城规划建设相关工作,任市低碳生态新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常务副主任;负责生态新城规划管理工作。分管新城分局。
王新亚(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创新课题研究与实践。协助市规划委员会、规划技术咨询委员会办公室做好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新“四城”创建工作中涉及到规划方面的服务;负责户外临时建筑、亭棚、广告的审核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美化亮化工作;负责“发展大流通”相关工作;负责全系统经济运行统计工作;负责工业园区规划管理工作;负责落实市委、市政府及局办公会交办的其他事项;协助局系统软环境和效能建设。分管工业园区分局。
刘新华(党组成员、总规划师):负责组织制定规划管理意见;负责中心城区的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工作;负责规划技术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建设工程的批后管理和监察管理工作;负责政策法规工作;负责质量体系管理、综合治理与平安法制建设、风险管理工作、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规划窗口“一书两证”发放、网上审批工作;负责法规宣传、规划公示工作;负责局信息化工作;负责“阳光淮安”工作,担任局网络发言人;负责淮阴区规划管理工作;负责落实市委、市政府及局办公会交办的其它事项;协助局系统软环境和效能建设。分管政策法规处、工程规划处、行政许可处、淮阴分局,协助分管规划监察支队。
姚国勤(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负责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反腐倡廉教育和行风建设工作;负责优化发展软环境和效能建设工作;负责信访稳定及“阳光纪检”工作;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协助分管财务、审计、目标管理工作;负责局“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检查、监督组织人事工作;负责市委、市政府会议纪要及局重大事项落实督查工作;分管纪检监察室、软建办,协助分管办公室。
淡定 小心被和谐 啊
规划局最重要的任务是负责城市的合理规划不过城市的规划一般要5至10年做一次 因此这反而不是规划局的主要工作其实规划局日常最主要的工作有2个一是对新的建筑的报建进行审批 这可是个肥差 很多地产老板在这个...
关于参观这里前几天去意式风情区吃饭时刚问过工作人员只要带着身份证,从意式风情区那边有个小门去拿身份证领票,不用花钱,也完全不用提前预约那里每周一闭馆,周六周日照常开放,开放时间9:00--16:00
哈尔滨市城市规划局
哈尔滨市城市规划局 因公出国人员管理制度 (暂 行 ) 根据哈政办发 [1996]29 号、哈力、发 [1993]14 号、哈办发 [1992]29 号文件精神,为明确我局因公出国人员的审批程序,严格执 行因公出国人员审查规定,做好我局因公出国人员的管理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一、因公出国人员的审查 (一 )人事科教处是局系统内因公出国人员审核、审查工作的责任部门。 (二 )审查工作的指导思想 在邓小平理论指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干部政策,以党中央对因公出国人员的基本条件和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 按照严格审查、保证质量、手续从简、方便基层的原则,对因公出国人员进行审查,保证出国任务顺利完成,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 设服务。 (三 )审查工作的基本原则 1.按人事行政隶属关系审批的原则; 2.把政治条件放在首位的原则; 3.严格按照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进行审批的原则; 4.严格审查、保证质量
绿化测绘须知(杭州市规划局)
1 绿化测绘须知 一、在测绘图上应标明的项目: 1、总用地面积、纯绿地面积、屋顶绿化面积、 地下室及半地下室顶绿化面积 (标 明覆土厚度),集中绿地面积; 2、用地红线、地下室范围线、集中绿地范围。 二、测绘单位需提供的测绘资料: 1、提供 1:500或 1:1000的测绘平面图及电子文档一份; 2、提供每块绿地的实测面积(包括园路、园林铺装)明细表。 三、绿地面积的计算方法: (一)景观水体、路宽小于 1.2 米的园路、园林铺装可计入绿化面积,但园林铺 装及园路等应小于总绿地面积的 30%; (二)下列绿化不计入绿地率: 1、绿地内的垃圾房、箱式变、采光井、窨井; 2、垂直绿化、阳台绿化、室内绿化、盆栽花草树木、墙、栏杆上的花台、花池; 3、小区道路、组团道路、宅旁道路; 4、游泳池、消防水池、嬉水池以及城市规划控制的溪、河等水体及城市公共绿 地; 5、停车场、消防登高面、消防通道及各
5月27日,淮安市规划局副局长刘新华带领村镇处等相关同志到金湖县督查指导镇村布局规划工作,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毛文博、住建局、银集镇主要负责人陪同督查活动。
2015年,金湖县根据“一主四辅”发展战略规划,将国家级重点中心镇银集镇与市级经济开发区建设相结合,扩权强镇试点,把涂沟一并纳入总规进行编制,两镇总体规划修编正在进行修改和提升完善。启动了塔集镇、前锋镇、吕良镇、陈桥镇、涂沟镇等5个一般建制镇总体规划修编;启动了金南镇、闵桥镇、塔集镇、吕良镇、陈桥镇、涂沟镇等6个镇的镇村布局规划编制,其中前锋镇、银集镇已经纳入总体规划同步修编。启动了金南镇时墩村、涂沟镇五星村2个特色村庄以及金南镇缸庙村、闵桥镇金桥村、塔集镇高桥村、银集镇红湖村、吕良镇金淮村等5重点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通过现场督查和看台账,刘新华认为金湖县委县政府重视镇村布局规划工作,镇村布局规划已经纳入政府考核内容;县分管领导亲自抓落实,住建局从规划行业管理角度牵头组织,科学编制镇村规划编制项目。对下一步的规划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继续强化政府规划责任意识。金湖县在做好镇村布局规划的同时,要注重集镇镇容镇貌环境整治,让规划好的重点镇成为农民宜居宜业的家园。二是用好规划资金,省市对镇村布局规划都有专项扶持资金,我们不仅要“马山就办”,加快镇村布局规划编制实施,更要“真抓实干”,把钱用在刀刃上,把规划做好,特别是规划集镇公园时,不能贪大,要因地制宜,多建设便于农民休闲健身的小公园。三是依法规划建设,当前,金湖县正在规划和实施镇村规划,各项规划建设程序要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程序和标准进行,为各个项目顺利实施奠定好的基础。
毛文博代表县委县政府表示,金湖县将按照市里要求,加强政府领导,督促各责任单位加大镇村规划推进力度,按时按质完成镇村规划编制工作;对没有实质性进展的村镇规划编制,认真查找原因,排出加快实施的进度表;积极筹措资金,保证村镇规划编制的必要投入;住建局作为县规划职能部门加紧牵头组织镇村规划编制工作,争取早日定稿,早日申报审批,圆满完成镇村布局规划。同时,结合全县全域村庄环境整治工程,不能遗漏集镇,把集镇环境整治作为重点,全面改善镇容镇貌,为集镇居民创造优美的生态宜居环境。
2015年8月18日,由淮安市规划局、洪泽县人民政府共同组织的《洪泽县城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年)》评审会在洪泽县人民政府召开。
《洪泽县城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年)》(以下简称《总规》)由中国城市规划研究院编制。《总规》立足洪泽生态水乡环境和资源条件,按照“资源保护、县域统筹、可持续发展、突出特色”“四大原则”,围绕“网络一体型城乡空间结构整合、产城融合型全民充分就业、幸福人本型文化资本构建、生态宜居型循环社会建设、一体统筹型体制机制创新”“五大战略”,打造独具魅力的湖滨生态旅游城市和先进制造业基地,带动县域城乡发展,将洪泽建设成为美丽、创新、幸福、富裕的淮安市新型城镇化示范区。
专家组认真审阅了相关文件资料,听取了编制汇报,认为《洪泽县城城总体规划(2013—2030年)》编制工作思路清晰,体系完整,特色鲜明,提交论证的规划成果目标明确,资料翔实,内容较全面,符合洪泽县的实际和城乡发展要求,基本达到了国家和省有关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的要求。规划提出的城乡统筹发展战略与目标基本符合洪泽的实际和城市发展需求,县域空间布局基本合理。为进一步完善城市总体规划,专家组建议,要进一步加强与上位规划以及相关专业规划的衔接;在环洪泽湖、白马湖生态环境保护、区域交通、旅游与产业布局等方面加强与周边县区的衔接与协调。补充完善镇村布局现状及规划内容,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标准应符合国家及省相关规定。细化县域综合交通组织,进一步研究县域路网结构、交通枢纽、高速公路出入口,综合考虑通用机场、港口码头、旅游交通设施等规划布局。处理好盐化工片区、乡镇工业集中区与城镇发展的关系;进一步深化环境保护规划,构建良好的生态、生产与生活的安全格局。细化近期建设规划内容,完善和规范规划成果。(洪泽县规划局:张学农 陈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