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特殊符号
选择搜索类型
请输入搜索
第七条 建设、交通、水利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相关工程建设市场各方主体和人员的信用管理工作。分行业建立和完善全国联网的工程建设市场信用管理信息平台,并与湖北省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人民银行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等实现信息共享;采集、审核、汇总和发布建设市场各方主体和人员的诚信行为记录信息,实施信用评价;将工程建设领域商业贿赂行为及其相对应的行政处罚记入相关企业和个人的不良行为记录并予以公示。
第八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属地和分级管理的原则进入县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综合招投标中心,按照统一和规范的程序开展招投标活动。各级招投标中心应当建立健全招投标活动的运行机制,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现场的监管。建设、交通、水利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全过程的监督,严防商业贿赂行为的发生。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或以招标形式发包的,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对潜在投标人提出不得有商业贿赂行为记录的条件。对有商业贿赂行为记录但已经超过其限制投标期限的,在评标计分时,扣除一定的信誉分值。招标人在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时,应依据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建立的工程建设市场各方主体信用档案,对投标人进行商业贿赂行为专项审查,并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第九条 政府投资工程、其他国有和国有控股投资工程、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工程建设项目,实行廉洁承诺制度。承发包双方在签订工程项目合同时,应当同时签订廉洁协议,载明廉洁要求,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互相监督,并接受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
第十条 禁止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通过行贿受贿等不法手段,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施工,擅自变更设计,偷工减料,以及相互串通,弄虚作假。
第十一条 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标的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招标范围和标准的,应通过招标选择标的物供应单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标的物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除有特殊要求的建筑材料、专用设备、工艺生产线等外,设计单位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禁止建设单位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工程建设标的物,以及工程监理单位将不合格的工程建设标的物按照合格签字。
第十二条 政府投资工程、国有和国有控股投资工程、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建设项目造价文件的编制应当执行国家和省发布的计价规则和标准;竣工结算审查应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为依据,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禁止一切在签订合同或计价方面弄虚作假的行为。对于擅自通过设计变更、子项目调整、建设标准调整等行为抬高工程建设项目造价的,结算时不予认可。
第十三条 任何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被依法认定有商业贿赂行为的,一年内不得参与工程建设投标活动;情节严重的,两年内不得参与工程建设投标活动;已经中标的,中标无效。
通过商业贿赂行为所取得的行政许可,依法予以撤销。
第十四条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不得任用因犯有贿赂等罪行,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人员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对其负有责任的,在被吊销营业执照后三年内,不得担任任何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
第十五条 各级财政、审计部门应当加强对政府投资工程、其他国有和国有控股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的安全管理和审计监督。建立健全项目资金拨付监管制度,严格执行工程进度款拨付程序,监督企业运用资金的状态。企业被依法认定有商业贿赂行为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是否继续拨付资金进行评估,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项目资金安全。
第十六条 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规范所监督管理企业的经营行为,将企业防治商业贿赂的自律行为纳入考核评价范围并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企业在工程建设领域发生商业贿赂行为的,对企业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降低年薪和其他处分,具体办法由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第十七条 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工程建设领域商业贿赂行为,纳入劳动保障诚信评价体系并适时进行监控,对企业被依法认定有商业贿赂行为的,应及时通过劳动力市场、公共职业介绍机构或其他形式向劳动者提出风险警示,并依法处理该企业和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十八条 人民银行应当将被依法认定有商业贿赂行为企业和个人的相关信息纳入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及时向金融机构提示信贷风险,已经给该企业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应当加强其履行合同的监督,采取相应的抗辩措施,防范金融风险。
第十九条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工程建设企业的监督管理,在企业设立、变更登记时,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格审查,加强年检审查和市场巡查,强化监督管理力度,依法查处企业的违法行为。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建设、交通、水利、监察、审计等有关行政部门应加强与司法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联系,及时通报重大案件协查情况,建立工程建设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惩防结合的新机制。
第 308 号
《湖北省防治工程建设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暂行办法》已经2007年6月4日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二〇〇七年七月十一日
湖北省防治工程建设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暂行办法
因为监理单位只是经建设单位依据合同授权对合同范围内的建设工程进行管理、及技术服务的独立法人。不是政府行为。更不是行政监督单位。严谨的讲是建设技术服务行业。
在人员证书电子化的基础上,陕西省着手对住建领域企业实行电子化管理,包括住建厅行政许可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工程勘察企业、工程设计企业、建筑业企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工程监理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工程质量检...
一、认真研究制定整改落实方案 整改落实方案要在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的基础上研究制定,要对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中提出的整改落实思路和措施进一步细化。通过研究和制定整改落实方案,把解决问题和完善制度的工...
第一条 为规范工程建设市场秩序,防治工程建设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推进工程建设领域反腐倡廉工作,促进我省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以及与上述工程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与装修装饰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建设活动中,防治商业贿赂行为工作,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工程建设活动,是指从事工程建设的项目总承包、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货物(设备和材料)采购等业务及其发包、承包和分包及招标代理、代建等中介服务的活动。
第三条 本办法所认定的工程建设领域商业贿赂行为,包括经审判机关依法判决的行贿受贿犯罪行为,检察机关和行政监察机关依法认定的行贿受贿行为。
第四条 从事工程建设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平等、诚信的原则,遵守商业和职业道德,禁止商业贿赂行为。
对工程建设领域商业贿赂行为实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
防治工程建设领域商业贿赂行为的重点是实施对政府投资工程、其他国有和国有控股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领导当地防治工程建设领域商业贿赂行为工作。建设、交通、水利及工商、财政、审计、监察、劳动和社会保障、发展改革等部门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能分工,依法做好防治工程建设领域商业贿赂行为工作。
第六条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电子信箱,受理群众举报和投诉,并认真调查处理。采取有效措施保护举报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对控告、检举重大商业贿赂案件的有功人员,应当予以奖励。
第二十一条 单位和个人在工程建设活动中有商业贿赂行为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二条 在工程发包与承包中索贿、受贿、行贿的,应视情节轻重分别处以罚款,依法没收贿赂的财物,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在工程承包中行贿的承包单位,除依照前款规定处罚外,可以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第二十三条 在办理工程建设领域行政许可和其他事项时,有索贿受贿行为的,按照国务院《行政机关公务员行政处分条例》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 国土、通信、电力、信息产业、医药、冶金、地矿、石化等工程建设领域防治商业贿赂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湖北省防治工程建设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暂行办法
<正>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308号《湖北省防治工程建设领城商业贿赂行为暂行办法》已经2007年6月4日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省长罗清泉二○○七年七月十一日
工程建设领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汇报
工程建设领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汇报 R>集团公司监察部: 现将我部组织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管理商业贿赂工作事情汇 报如下: 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领域管理商业贿赂工作从两方面开展。 工程建设领域管理商业贿赂工作汇报 集团公司监察部: 现将我部组织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管理商业贿赂工作事情汇报如下: 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领域管理商业贿赂工作从两方面开展。 一、依照集团公司 《对于开展管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意见》 和港油党发 [ ×××× ] ×× 号文件要求, xxxxx 部首先组织本部门相关科室对文件进行了仔细学习和讨论,使大伙儿充 分认识了管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并对本部室负责的 ××××年以来治理工作进行 了自查。 经检查,在工程项目建设中, 我部室目前未发生妨碍工程公平竞争和对工程项目进行 别正当交易的违纪事件, 也未收到有关单位或个人的有关反映, 建设工程部在本部室各项工 作开展过程中基
招投标市场的问题:工程建设领域的商业贿赂
当前,我国正处在工业化和城镇化建设的重要时期,国家在城镇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投资巨大。城镇建设涉及土地出让、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审批管理、银行信贷等,这些领域和环节成为商业贿赂犯罪的高发部位。城镇建设领域商业贿赂犯罪涉案范围广,发案环节多,主要涉及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开发、单位所属工程建设、土地出让等领域和土地管理、城镇规划、市政建设和建筑企业等行业、部门;主要发生在项目规划审批、市场准入、土地出让、工程招标投标、验收和监管等环节,以及征地拆迁、工程建设、材料设备采购、资金管理、资产评估等环节,并且以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和单位所属工程建设居多。
《五金商业志》是《湖北省商业简志》十二册中的笫四册。按照湖北省商业厅编纂《湖北省商业简志》的要求,历经搜集资料、试写、编纂、审稿,于1988年5月总纂成册,这是全省五金、交电、化工公司系统二部比较完整的商业专志。全书共33万字。
封面
《湖北省商业简志》五金商业志
图片
1.湖北省五金公司门市部
2.湖北省五金公司门市部内顾客正在挑选自行车
3.营业员向顾客介绍商品
4.湖北省五金公司业务洽谈室(2幅)
5.湖北省五金公司家用电器维修中心
6.国营武汉五金商场五金柜一角
7.国营武汉五金商场外景
8.营业员微笑服务
9.武汉市民生交电商店
10.武汉市江汉五金商店
11.武汉市江岸区五金交电化土批发公司
12.国营武汉首创螺丝商店
13.黄石市无机盐厂生产的铬酸、铬酸酐、重铬酸钠(2幅)
14.武汉自行车一厂大门
15.自动喷漆生产线
16.生产的“永光牌”自行车系列
17.武汉市无线电二厂大门
18.陈列室
19.武汉市无线电二厂新建的总装大楼
20.整机生产流水线
21.整机装配车间
22.湖北电扇厂大门
23.厂领导成员在一起研究生产发展规划(右四为厂长韩厚国)
24.湖北电扇厂生产的“蝴蝶牌”电扇
25.吊扇总装车间(2幅)
26.黄石市自行车总厂生产的“双狮牌”自行车(2幅)
27.黄石市家用电器厂生产的“挹江牌”电扇(3幅)
28.黄石市第二制锁厂生产的“门神牌”、“牛头牌”双重保险弹子门锁
《湖北省商业简志》编审领导小组
《五金商业志》编辑和撰写人员
卷首说明
出版说明
前言
目录
第一章 建国前行业贸易概况
第一节 行业形成
一、五金铁业
二、电料业
三、无线电业
四、自行车业
五、工业原料业
六、颜料业
七、生漆熟油业
第二节 行业经营概况
一、经营范围及货源渠道
二、经营方式和方法
三、同业竞争
四、经营规模
第三节 行业组织
一、帮会
二、同业公会
三、外商洋行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一节 省公司机构沿革
一、省五金机械公司建立
二.省五金机械公司撤销,成立武汉工器站
三、武汉工器站撤销,并入省厅生资处
四、国合商业分设,恢复五交化专业机构
第二节 地市(站)县公司机构沿革
一、地区公司,二级站机构沿革
二、大中城市五交化机构
三、县级公司机构
第三节 职工队伍
一、职工队伍构成
二、学先进创先进活动
三、加强业务培训,提高职工业务素质
第三章 业务经营
第一节 经营范围
一、省五金公司建立前的经营分工
二、省五金公司成立至五十年代末期经营分工
三、国民经济调整时期的经营分工
四、经营分工相对稳定时期
第二节 供应区划
第三节 购销业务
第四节 商品调拨供应
一、系统内调拨供应
二、商品供应
三、对重点单位的供应办法
第五节 五交化商品下乡
一、对供销社调拨供应情况
二、农村供应渠道下伸状况
三、主要工作经验
第六节 修理业务
一、五金交电商品易损件的修配
二、“五机”维修
三、家用电器维修
第四章 主要商品经营
第一节 元钉镀锌铁丝
一、生产发展概况
二、商业经营与市场
第二节 自行车
一、生产发展概况
二、商业经营与市场
第三节 普通照明灯泡
一、早期电灯
二、生产发展概况
三、市场供求变化
第四节 收音机
一、生产发展概况
二、商业经营与市场
第五节 收录机
第六节 电风扇
一、生产发展概况
二、商业经营与市场
三、社会拥有量
第七节 电视机
一、生产发展概况
二、商业经营与市场
三、社会拥有量
第八节 电冰箱
第九节 洗衣机
第十节 硫磺
一、生产概况
二、商业经营与市场
第十一节 油漆
一、生产概况
二、油漆市场
三、供应愿则与办法
第五章 地产品
第一节 地产品发展
第二节 地产品收购
第三节 原材料管理
第四节 商业支工促产
第五节 地产品发展水平与教训
一、发展水平
二、发展中的教训
三、今后展望
第六章 计划统计
第一节 计划管理体制
第二节 商品分配原则
第三节 统计工作
第七章 财务会计
第一节 财务管理体制
第二节 资金及费用管理
一、资金管理
二、费用管理
第三节 会计核算
一、会计核算的记账方法
二、会计资料及报表
第四节 经营成果
第五节 “三清”,“两冲”
一、“三清”
二、“两冲”
第八章 物价
第一节 物价管理体制
一、省管价格商品目录与价格管理权限分工
二、省管市场
三、省公司价格管理权限
第二节 差价体系
一、进销差价
二、地区差价
三、批零差价
四、品质规格差价
第三节 调拨作价办法
一、五交化系统内调拨作价办法
二、统配部管物资(含金属材料)系统内调拨作价办法
三、按对象划分批发零售作价办法
笫九章 仓储运输
第一节 仓库设施和建设
第二节 运输管理
一、运输管理
二、省公司运输组织和管理
三、硫磺专用汽车管理
四、二级站商品运输
第三节 商品包装回收
第十章 大事记
勘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