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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综合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事务,负责人事、文秘、劳动工资、会务、保密、接待、信访、人事档案管理、财务、统计、机关行政后勤工作;负责组织拟定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组织落实局机关的内保、安全、扶贫工作;负责工会、青年团、妇女、计划生育;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工程管理股
负责全旗建筑业的行政管理、工程招投标工作;审核建设工程承发包条件及合同,办理报建手续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审查建设工程开工报告;负责房屋建筑、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指导和监督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工程招标投标(标底审定);审查、申报施工企业和持证上岗人员资质及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管理建筑业劳保基金,指导测算本旗建设工程地方材料价信息;负责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的管理;参与建筑工程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城建股
编制市政公用事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审核市政建设工程设计和施工方案,协调、监督市政工程施工有关工作,核定工程量和工程进度的签证;组织市政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审核市政建设工程预结算;指导、监督城镇供水节水、燃气、市政设施、园林、市容、环境卫生和城镇绿化工作;审查、申报供水、供热、燃气企业的资质;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保障性住房和村镇建设股
负责拟订全旗建制镇和村庄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建制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组织村镇建设试点工作;负责村镇建设的统一开发、综合建设,指导农村牧区住房建设、村镇基础设施建设和危房改造以及村镇居民住宅通用图推广工作;提出农牧民转移定居的住房政策建议;负责指导监督住房制度改革和保障性住房建设;审核上报保障性安居工程(主要棚户区改造)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工程质量监督站
贯彻执行国家各项建设、建筑材料、构件、安装规范和标准,对建筑工程实施质量监督;监督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和建筑构件厂执行技术标准情况,检查其工程(产品)质量,并提出改进工程质量建议;对工程实体和工程质量资料的真实性进行核验,核定建筑工程的质量等级;对建筑材料、构配件、预拌砼生产及设备供应实施监督;参与房屋建筑、市政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参与调查处理工程质量事故;负责技术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和保密工作,编报各项统计报表;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工程安全监督站
认真贯彻国家及上级部门颁发的有关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标准。负责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建设工程安全检查,负责安全监督的计划统计工作;参与建筑行业伤亡事故的统计上报和对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本地区建设工程安全管理信息汇总及时掌握建筑施工安全动态,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负责“文明工地”的评选和推荐工作;负责工程消防设施的规划、验收和监管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人防工程规划建设管理股
承担人民防空工程项目的规划审批,检查指导全旗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维护管理和开发利用;负责旗本级人民防空建设资金的筹集、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负责组织编制人民防空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人民防空训练演练;拟订全旗疏散基地规划并指导建设和管理;拟订全旗人民防空信息化、通信警报中长期建设规划;组织协调有关部门编制重要经济目标防护规划、方案和目录,监督指导重要经济目标单位开展防护行动和防护专业队伍的训练演练;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园林局
(一)机构规格
园林局是住建局的二级单位,属于科级建制,设局长一名,副局长两名。
(二)机构职能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城市园林绿化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编制城区园林绿化、建设和实施计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编制园林绿化有关经费计划,会同旗财政局对有关园林绿化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负责城区园林绿地的绿化美化工作。
5、负责园林绿化宣传指导工作,推动群众绿化工作。
6、指导园林绿化社会团体的工作。
7、会同政府其它部门评选表彰园林式单位、园林式小区、绿化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8、负责局机关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
9、承办旗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环卫局
(一) 机构规格
环卫局是住建局二级单位,属于科级建制的事业单位,设局长一名,副局长两名。
(二)机构职能
1、负责城区13个居民社区289个生活垃圾点垃圾的收集、清运和卫生填埋。
2、负责城区500万平方米黑色道路及两侧的清扫、保洁工作。
3、负责13个居民社区820多条约50万平方米巷道的清扫保洁、垃圾收集工作。
4、负责城乡结合部以及城区道路出口定期清扫和垃圾清运工作。
5、负责城区107座厕所(其中水厕91座,旱厕16座)、清扫、清掏及粪便无害化处理工作。
6、负责对城区建筑工地、各类市场、运输车辆、商业门点、居民住房等单位和个人不良卫生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7、负责城区新建居民住宅小区垃圾中转站、公厕等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与管理。
8、负责环卫机具的更新购置及城区公厕、转运站(点)、积渗井和果皮箱、垃圾箱等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维护。
9、承办旗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房屋征收局
(一)机构规格
杭锦后旗房屋征收局隶属于杭锦后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当于正科级建制的事业单位。
(二)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法律法规和政策。
2、编制房屋征收计划,拟定补偿安置方案,组织论证补偿方案并公布征求意见。
3、拟定房屋征收决定公告。
4、负责房屋征收调查、补偿安置和已征收房屋的拆迁工作。
5、负责管理和监督房屋征收评估工作。
6、负责补偿安置资金的管理工作。
7、负责房屋征收补偿安置纠纷的调解工作。
8、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数据信息统计和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
9、完成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政设施维护管理站
(一)机构规格
市政设施维护管理站隶属于杭锦后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股级建制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设站长一名,副站长三名。
(二)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地方有关市政设施管理与维护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
2、为生产生活正常提供市政工程设施管理与维护。陕坝镇建城区内的道路、路灯、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包括糖厂工业园区、蒙海工业园区内道路、路灯、排水)等维护管理工作。
3、广场景观照明、喷泉、雨污泵房及一体式泵站;路灯专变、路灯控制箱和排水用户许可证发放的管理工作。
4、负责组织和实施城区市政设施建设及维护管理,保证市政设施完好率。
5、负责做好市政设施保护宣传工作。
6、负责编制道路设施、排水管网设施、泵站排水设施和道路照明设施管理与维护年度工作计划和维护预算。
7、负责市政设施维护安全生产工作。
8、切实加强对站内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争创群众满意单位。
9、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房屋管理中心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房地产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房地产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方针、政策;拟定全旗城镇房地产市场管理的地方性政策及规定。
3、负责全旗保障性住房建设及管理;
4、负责全旗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审核工作;
5、负责保障性住房相关资料的归档利用;
6、负责全旗房屋产权交易工作;
7、负责全旗房屋测绘工作;
8、负责全旗房屋评估工作;
9、承担与履行职能相应的责任;
10、承办旗委、旗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100433B
(一)承担规范全旗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巴市关于建设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旗城市、村镇有关住房保障、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建筑节能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起草全旗住房和城乡建设的地方性规定和实施办法;提出全旗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拟订全旗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事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监督执行。
(二)指导全旗城市、村镇勘察和市政工程测量工作;管理城市建设档案;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
(三)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全旗保障性住房政策并指导督查;拟订全旗保障性住房、保障性安居工程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拟订廉租住房政策及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安排中央、自治区和市有关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并监督实施。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全旗住房制度改革政策并监督实施。
(四)承担监督实施工程建设标准的责任。负责执行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地方标准,执行工程建设全区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执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和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和工程造价评估,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五)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拟订全旗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六)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旗建筑活动,监督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活动,拟订勘察设计、施工、建筑装饰装修、建设监理、施工图审查的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拟订工程建设、建筑、勘察的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筹集管理,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对外承包、建筑劳务合作;负责全旗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督管理。
(七)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协调城市供水、排水、污水处理等工作;拟订全旗风景名胜区的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风景名胜区的初审报批和监督管理,组织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工作,会同文物等有关主管部门组织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申报,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八)承担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全旗农村牧区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村庄基础设施和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负责小城镇建设和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全旗重点镇的建设。
(九)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拟订建筑业、工程勘察咨询业的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
(十)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旗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指导房屋墙体材料革新工作;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科技政策和发展规划,组织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
(十一)负责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确保公积金的有效使用和安全;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旗住房公积金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定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监督全旗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
(十二)负责全局职工行业普法、行政培训;负责全旗建筑市场的动态监管,负责工程建设参建主体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监理人员的市场、质量安全等行为的监督;负责对违反《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安全管理条例》等重大案件的行政执法、行政处罚工作;配合局有关部门落实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
(十三)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四)承办旗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防办机构职能
(一)、认真贯彻落实人民防空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工作。
(二)、广泛开展人民防空的宣传教育,增强公民的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有效地组织群众采取防护措施。
(三)、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制定人民防空建设规划和计划。
(四)、依法实施对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规划、审批和管理。
(五)、积极筹集人防建设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对民用建筑收缴人防易地建设费。
(六)、组织实施重要经济目标防护。
(七)、抓好组织指挥、疏散基地、人防专业队、通信警报建设与管理。
(八)、完成旗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喀喇沁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赤峰市喀喇沁旗河滨南街734 乘坐5路在运管局站下车后步行617米即可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你。
办公地址:河池市江南东路29号 河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你好!【云南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云南省德宏州芒市芒市大街168号 希望对你有帮助。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强两基、重民生、转方式、促发展” 主题活动查摆问题情况报告 市主题活动办公室: “强两基、重民生、转方式、促发展”主题活动开展以 来,我局紧紧围绕活动实施方案要求,从实际工作入手,坚 持把改善民生作为开展主题活动的落脚点,深入开展主题活 动,特别是主题活动进入查摆问题环节以来,我局结合市活 动办要求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走访服务对象、设置投诉意 见箱、公开投诉电话、网上征求意见和专题调研等形式广泛 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深刻查找在基层基础、改善民生、信访 稳定、方式转变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现将查摆问题情况汇报 如下: 一、基层、基础方面 1.在加强基层同志业务培训学习、技能提高方面做的不 够多。 2.在服务基层基础建设方面,实施上门服务、加强业务 宣传方面力度不够大。 3.对基层干部职工工作上要求的比较严,身体健康、思 想生活方面关心的比较少。 二、改善民生方面 4.所承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1 -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常州市武进区监察局 武住建发〔2010〕12号 关于印发《常州市武进区建设工程勘察 招投标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镇(开发区、街道) ,区级机关各部门,各勘察、 建设(开发) 企业: 为规范建设工程勘察市场,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工程质量,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武进区实际,制订《常州市武进区建 设工程勘察招投标实施办法》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八日 - 2 - 主题词: 建设工程 勘察 招投标 办法 通知 抄送: 常州市城乡建设局、常州市监察局、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 办公室。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0 年 6 月 18日印发 共印 100份 - 3 - 常州市武进区建设工程勘察招投标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工程勘察市场,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工 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邱斌
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高全军
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仇元定
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吴鹏
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王琳
惠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方少明
惠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张斌
惠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林春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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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主任科员:翁伟峰
黄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汪跃平
黄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级调研员:凌强
黄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级调研员:方卫斌
黄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级调研员:徐树红
黄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级调研员:刘幸华
黄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汪序
黄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余强
黄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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