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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一、总体公开情况
2018年葫芦岛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政务公开做出的一系列决策和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始终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坚持执政为民、深化依法行政、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抓手  。

葫芦岛市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基本信息

葫芦岛市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简介

2018年5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精神,我市制定了《关于印发葫芦岛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将推进“五公开”、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推进政务服务公开、推进公开平台建设作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从组织领导体系建设、完善工作机制、制度建设、强化考核等方面着手,全力推进全市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着力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取得了一定工作实效 。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全市各级政府机关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47437条,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43330条,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39895条,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9546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11678条,通过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53条。在市政府网站共公开省、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413件;梳理公开权责清单,目前我市40个部门共计行政职权共1757项,已全部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及各部门网站予以公开;为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工作,市本级随机抽查事项208个,已全部向社会公开;在政府网站公开全市政务服务事项计664项。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抓好财政预决算

  在市、县政府门户网站及各部门网站建立专栏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并按要求预决算支出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决算公开到经济分类科目。同时公开“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做到分项公开“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按要求及时公开各级政府债务信息。

  (二)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市下发了《关于印发葫芦岛市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重点公开全市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中批准服务信息、批准结果信息、招标投标信息、征收土地信息、重大设计变更信息、施工有关信息、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竣工有关信息8大类信息。做好任务分解,编制《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清单》,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公开事项、公开载体、公开主体。

  (三)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市下发了《关于印发葫芦岛市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重点围绕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保障性住房分配、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等领域,依法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结果、交易过程信息、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做好公开工作,编制了《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清单》,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公开事项、公开实效、公开时限、公开方式、责任主体、监督渠道等内容。

  (四)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我市下发了《关于印发葫芦岛市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重点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教育、基本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灾害事故救援、食品药品安全、公共文化体育等领域信息推进公开。

四、推进“互联网 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为落实“五公开”深入推进服务公开,我市积极搭建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全面推广“互联网 政务服务”,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按照省政府关于建好政务服务“一张网”,大力推行“网上办”的要求,市本级29个部门的295项(654子项)行政许可事项在线运行,实行网上受理和现场受理相结合,全程网上办理的审批模式,努力实现让百姓“最多跑一次”的目标。通过网上审批服务平台栏目,群众对各项政务服务的受理条件、办结时限、申请材料、办理流程、收费标准、咨询监督、办理结果等信息均可一一查明。同时政务服务平台还为提供企业设立投资项目申报功能,包括项目申报流程、审批部门、申报条件、审批进度等信息已全部公开。不断完善实体政务服务办事大厅,建立行政服务中心,将工商、国地税、教育、工信、安监、民政、交通、人社、卫计等49个办事服务窗口各领域行政服务办事窗口全部集中,让群众“少跑腿,多办事”。

五、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通过政府网站、部门网站、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对落实省、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的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进展和完成情况做到每季度公开。为深入推进结果公开,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市政府网站共公开省、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413件,其中省人大代表建议3件、省政协提案1件、市人大代表建议90件、市政协提案319件。市政府还在门户网站开辟了“建议提案答复”专栏,对2018年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比较关注的建议提案办理复文、吸收采纳情况、办理结果进行了公开。

 六、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为加强政策解读,准确传递政策意图,我市制定了《葫芦岛市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实施办法》,要求各级政府及部门出台的政策性文件、规范性文件必须予以解读。2018年,共对44个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进行解读并在政府网站公开,政府网站设置了政策解读专栏,做到政策文件在政府网站发布3日内,发布相关解读信息,并将每条文件解读信息与相应的政府文件信息进行捆绑,两条信息的网址链接可以互联,以便公众及时准确地找到解读信息,市政务公开办还带头利用图表图解的方式解读所有政务公开工作文件,新颖了解读方式。同时要求明确公文公开属性,切实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公文办理程序。在市政府网站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栏目,对已公开的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出现修改、废止、实效的情况予以公布。

  围绕市政府各部门每年出台的重大决策性文件、重点民生工程、重点民生实事,我市还通过《政务访谈》形式向广大群众解读。今年以来共录制政务访谈节目56期,政务公开日期间,还开展了以“解决群众‘办事难’,打造优质办事窗口”为主题的系列访谈活动,邀请了14个服务窗口多,与百姓相关密切的部门领导参加,针对群众企业“办事难”问题进行了系统讲解,市政务公开办还组织工作人员赶赴部分办事窗口进行现场访谈,取得了较好效果。同时还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微信等平台发布各类解读信息,扩大宣传渠道。

七、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

  2018年,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受理公开政府信息申请69件,按时办结66件,延期办结3件。其中当面申请13件,网络申请34件,信函申请22件;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的30件,同意公开答复20件;因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不同意公开答复3件;由于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转其他途径办理11件;申请信息不存在的1件;告知作出更改补充2件;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的2件。

  为切实解决各地区、各部门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不断规范依申请公开流程,满足群众需要。今年我市又下发了《关于处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对接收受理问题、规范答复格式问题、告知书邮寄方式等工作进行了进一步规范。目前,我市政府门户网站首页设依申请公开栏目,包含申请须知、申请流程图、在线申请、在线查询、依申请规定、申请渠道相关内容,群众可在网站直接向各县(市)区、各部门提出依申请公开请求,申请流程简便。群众还可使用传真、信函申请政,渠道齐全;答复书内容及格式规范,包括编号、标题、称呼、正文、救济途径、编号及日期,答复意见统一编号,在告知书右上角标注。

八、政务舆情处置回应情况

  我市对涉及本地区的重要政务舆情、重大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按程序第一时间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新闻媒体等予以回应,公布客观事实,并根据事件发展和工作进展及时发布动态信息,2018年,我市积极回应公众关注热点157条,重大舆情3条;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明确规定,制定了《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葫芦岛市利益相关方代表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的通知》(葫政办发〔2018〕142号),要求凡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规划,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题的会议,均邀请利益相关方代表列席,听取意见建议;提交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重要改革方案和重大政策措施,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均对外公布;修改完善了市政府常务会议栏目,实现了文字、图解、视频“三公开”;政府网站开设征求意见栏,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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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造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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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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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文献

2012年葫芦岛市政府工作报告 2012年葫芦岛市政府工作报告

2012年葫芦岛市政府工作报告

格式:pdf

大小:25KB

页数: 9页

2012年葫芦岛市政府工作报告 ——2012年 1月 6日在葫芦岛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市长 都本伟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 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1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又一个丰收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全 市人民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圆满完成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各项 任务,开创了加快发展的崭新局面。 预计 2011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 650亿元,增长 15%;财政一般预算收入 70.3 亿元,增长 25.7%;固定资产投资 460亿元,增长 35%;社会 消费品零售总额 274 亿元,增长 17.5%;实际利用外资 4.4 亿美元,增长 100%;引进省外内资 170亿元, 增长 35%;进出口总额 13亿美元,其中 出口 8亿美元,增长 23%;城镇居民人均可 支配

建设局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建设局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建设局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格式:pdf

大小:25KB

页数: 3页

建设局 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08 年,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认真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按照区管委关于政府信 息公开的文件精神,建立了工作网络,健全了运行机制,保证 了政府信息公开效果。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全面、有效地主 动公开政府信息,积极受理和回复群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 请,为广大公众提供了比较好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一、主要工作作法 一是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政府信息 公开担任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 公室,指定专人(兼职)负责日常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 完善制度,加强管理。根据《条例》精神,结合建设局实际, 制定相关制度,以此来规范内部的信息公开工作,确定了政府 信息的公开原则,界定了职责,明确了主动公开、免予公开、 依申请公开的内容,规范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程序、形 式、地点,提出了保

葫芦岛市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基本信息

2013年,葫芦岛市各级行政机关在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辽宁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积极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取得了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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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名称

沈阳市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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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市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简介

一、总体公开情况

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辽政办〔2018〕27号)要求,我市下发了《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阜政办发〔2018〕84号),对全市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总体要求,并确定了重点领域牵头部门,明确了完成时限,在政府网站“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专栏下增设了“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三个子栏目,与重点领域牵头部门实现了数据交换。同时,要求县区政府统一按照要求开展本县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建立了考评机制,考核结果直接纳入同级政府对所属县区、部门的绩效考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市主要通过市、县区政府及市政府部门网站、政府公报、各部门微博、微信、电台、电视台、阜新日报等媒体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2018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9695条。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的有关要求,我市加大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下发了《阜新市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阜政办发〔2018〕100号)、《阜新市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阜政办发〔2018〕104号)、《阜新市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阜政办发〔2018〕105号),要求各县区、各部门网站统一开设“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专栏,并按文件要求公开重点领域信息。

  2018年,我市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28条。其中,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25条,公开“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1条,公开债务限额、债务余额和债务发行、使用、偿还等信息2条;公开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727条,其中,公开项目批准服务信息296条,公开项目批准结果信息296条,公开项目招标投标信息4条,公开征收土地信息18条,公开项目质量安全监督信息3条,公开竣工有关信息110条;公开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2247条,其中,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相关信息15条,公开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信息5条,公开政府采购信息2223条,公开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4条;公开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1516条,其中,公开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信息391条,公开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信息3条,公开教育领域信息7条,公开卫生领域信息316条,公开环境保护领域信息604条,公开食品药品安全信息182条,公开公共文化体育领域信息13条。

  四、推进“互联 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编制《阜新市群众办事指南(办事通)》。围绕群众生命周期主要经历的出生、上学、工作、生活、退休等阶段的14个领域需要办理的高频事项,梳理了办事流程,在市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市本级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于2018年7月末上线试运行,在全市519项政务服务事项中有392项可网上办理,可网办率为76%,政务服务事项中318项行政许可事项有259项可网上办理,可网办率为81%。

 五、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8年,我市公开省人大代表在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建议4件,公开省政协委员在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上的提案2件,公开市人大代表在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建议16件,公开市政协委员在市十二届一次会议上提案17件,以上答复全部全文公开。

 六、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我市已建立政策解读机制,要求各部门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对出台的重大政策及关系民生方面的文件进行解读,并在政府网站开设了“文件解读”专栏。截止目前,共发布政策解读信息28条,解读比例已超过应解读文件的50%,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市已制发了《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通知》(阜政办明电〔2015〕40号),对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加以规范。在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开设“依申请公开”、“工作机构及联系方式”、“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子栏目,通过政府网站将全市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依申请公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向社会公开,并为申请人提供办理流程图。2018年,我市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件39件,与去年相比,略有上升。其中,从申请方式看,当面申请29件,占比74.36%;网络申请1件,占比2.56%;信函申请9件,占比23.08%。按时办结39件。从答复情况看,属于主动公开范围1件,占比2.56%;同意公开19件,占比48.72%;不同意公开3件,占比7.69%;不属于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13件,占比33.33%;申请信息不存在2件,占比5.14%;告知作出更改补充1件,占比2.56%。对申请人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均依法依规答复,未发生因依申请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八、政务舆情处置回应情况

  2018年,我市承办省政府信息处转办的舆情信息2件,均按照程序及时转至责任单位并报市政府领导审批。

  九、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

  无。

  十、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我市各县区全部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各部门也指派办公室专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更新完善情况。

  2018年,我市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已经更新完善《指南》与《目录》 。

(三)工作机制、制度建设及落实情况: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多年来,我市建立健全了一系列工作制度。如:《关于印发阜新市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和阜新市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的通知》(阜政办发〔2009〕10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通知》(阜政办发〔2011〕6号),《阜新市政务公开工作评议制度》(阜政公开办〔2015〕2号),《阜新市政务公开工作举报投诉制度》(阜政公开办〔2015〕4号),《关于建立重要政策解读机制的通知》(阜政公开办〔2016〕3号),《阜新市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阜政公开〔2017〕1号),《阜新市人民政府邀请利益相关方列席会议制度》(阜政公开〔2017〕2号)等各项制度,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绩效考评体系,有利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

  (四)查阅场所建设情况:我市指定市档案馆为政府信息查询中心。2018年,市档案馆加强服务窗口建设,为查询利用者提供优质、文明服务。全年共接收政府信息391件,公报22本,整理鉴定47件并及时向社会公开。同时为社会提供利用政府信息12人次16件次。

  (五)宣传、培训情况:我市主要通过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5.15政务公开日”等渠道向社会宣传政府工作。

  政府网站建设情况:我市为进一步推动政府网站建设,下发了《阜新市政府网站管理责任追究办法》、《关于严格机关、单位互联网网站信息发布管理的通知》等文件,严格了考核,加大了工作人员的责任感,进一步规范了信息发布的内容。将政府门户网站每个版块责任落实到人,将县区、部门网站指导、检查和考核的责任落实到人。坚持日日有检查,月月有考核,并通过《工作通讯》对每月考核结果进行通报。通过一系列措施,我市网站管理水平有很大程度提高,在国务院办公厅抽查中合格率为100%。对没有能力的建设的网站,实施关停措施,2018年,我市关停1家网站,网站总数44家。

  政府公报建设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公报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22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公报工作的通知》(辽政办发〔2018〕21号)要求,大力规范我市政府公报工作,加快推进政府公报电子化进程,有序开放政府公报数据。2018年以来,累计编辑政府公报14期,免费向社会各界赠阅公报1400本。

  新闻发布会开展情况:2018年,我市就社会公众关注度较高的“营商环境建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引进高学历人才、保健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等方面的内容,召开新闻发布会9场。通过政府网站和阜新日报、电视台等媒体向社会发布。

  “5·15政务公开日”开展情况:按照省政府办公厅的统一部署,在2018年5月15日当天联合市营商局以“解决群众‘办事难’问题,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市”为主题,组织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政务公开日宣传活动。本次活动,共设置展台500余个,制作展板1000余块,发放宣传资料近10万份,解答群众咨询问题1000余个,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培训开展情况:2018年,我市主要以以会代训形式开展培训5次,培训人次达90余人次。通过培训,提高了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为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开展打下了良好基础。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存在的问题:一是将“五公开”落实到公文和会议办理程序等工作落实不到位。二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到位,重大建设项目实施等信息公开不够全面。三是政策解读多为文字表述,解读形式单一,个别解读内容不接地气,不够直观易懂。四是政务公开工作机构人员少,政府部门普遍没有专职从事政务公开人员,工作力量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紧紧围绕历年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稳步有序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五公开”。将“五公开”融入办文办会等工作程序、建立公开内容动态扩展和定期审查机制,加快制定主动公开清单,稳步有序拓展公开范围。二是规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标准化。畅通全市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保障群众合理信息需求。严格规范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依申请公开答复,从受理、办理、答复、存档等环节入手,理顺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按照法定时限和形式作答,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对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可以转为主动公开的,主动进行公开。三是加快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理顺政府网站管理机制,完善政府网站各项功能。进一步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大力推进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政务媒体应用,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和渠道,不断提升公众参与水平。四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能力建设。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工作常态化机制,增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公开意识,提升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科学合理制定培训计划,精心安排培训科目和内容,扩大培训覆盖面,有针对性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教育培训,及时总结并推广我市各级政府各部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五是强化督查考核。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定期对我市各县区政府及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有力有效推进。对公开信息不主动、公开内容不全面的单位,加大通报考评力度,同时,提高主动公开在绩效考评中的权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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