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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厅关于下达2003年行业标准项目补充计划的通知》(发改办工业[2003]873号文)的安排对DL/T5068-1996《火力发电厂化学设计技术规程》进行修订的。 本次修订主要对以下内容进行了修改和调整: ——标准适应范围改为125MW-1000MW级。 ——原水预处理改为水的预处理,增加了利用循环水排污水,再生水、海水、矿井排水等水源的内容;增加了超滤、微滤、生物滤池等处理方案。 ——增加了水的预脱盐章节,主要内容为反渗透、海水淡化。 ——取消了电渗析有关条文,增加了电除盐内容。 ——取消了汽轮机油及油处理室、露天油库有关条文。 本标准规定了火力发电厂化学设计的基本技术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汽轮发电机组容量为125MW-1000MW级的火力发电厂化学设计,125MW以下机组、燃机其他型式机组化学设计可参照使用。2100433B
ISBN: 155083.1566
出版时间: 2007-03-01
版 次: 1
页 数: 148
装 帧: 平装
开 本:
所属分类: 图书>科技>化学工业
火电是靠燃烧产生热能,再用热能转化为机械能去推动原动机转动,带动发电机发电,热能不能直接作用于原动机,因为这样对原动机要求太高,不可长久使用,因此必须找到一种中间媒介,安全、成本低、可持续工作,水就是...
水利电力部 通过试验确定时,应较详细介绍其过程、方法、结论及比较分析。 3.6.4允许排放量计算 3.6.5地面浓度计算 应有各类稳定度、不同方位、评价点的地面浓度。扩建电厂还要计算老厂地面浓度。 通...
火力发电厂选址原则:1,靠近煤炭产地,称为“坑口电站”,可以避免煤炭的长途运输。如淮南,淮北,徐州,山西,内蒙等。2,靠近铁路,江河,大海,煤炭运输方便,靠近用电负荷中心,称为“区域性电站”。如大连,...
火力发电厂化学水处理设计技术规定
火力发电厂化学水处理设计技术规定 SDGJ2—85 主编部门:西北电力设院 批准部门:东北电力设院 施行日期: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水利电力部电力规划设计院 关于颁发《火力发电厂化学水处理 设计技术规定》 SDGJ2—85的通知 (85)水电电规字第 121号 近几年来, 随着电力工业的发展和高参数大机组的建设, 电厂化学水处理技术 迅 速发展,积累了许多新的经验。 为了总结近年来水处理设计经验和在设计中更好 地 采用水处理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的新成果, 提高设计水平, 加速电力建设, 我院 组 织有关设计院对原《火力发电厂化学水处理设计技术规定》 (SDGJ2—77)进行了 修 改。修订工作经过调查研究、征求意见、组织讨论,并邀请了有关生产、科研、 设 计、施工、制造等单位的有关同志对修订后的送审稿进行了审查定稿, 现颁发执 行, 原设计技术规定作废。 本规定由水利电力部西北电力设计院和水利
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DL5000)-2
关于《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修订前后工程造 价对比分析报告 中国电力建设工程咨询公司 1999年 4月 北京 《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修编专题报告 工程造价对比分析报告 批准人: 杨旭中 审查人: 陈立新 编写人: 王静清 1 《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修编专题报告 工程造价对比分析报告 本次《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 (以下简称“大火规” )的修订工作是按照经审查通 过的修订大纲确定的原则进行的。 修订后的条文为适应体制改革形势和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把提高电厂的技术水平和经济效益放在首位,对电厂的建设提出了更为切合实际的要求。同 时,在总结国内电厂运行实践的基础上,并考虑到国内科技水平的发展,设备制造能力的提 高等情况,纳入一些新的技术与标准的内容。 按新规程设计的电厂,在安全可靠、经济适用以及自动化程度、劳动生产率等方面将有 提高,在占地、人员数量、厂前附属建筑、对环境的影响等方
《火力发电厂废水治理设计技术规程(DL/T5046—2006)》由中国电力出版社出版。
《火力发电厂化学设计》是电力工程设计手册之一,是按火力发电厂化学设计要求编写的实用性工具书,可以满足火力发电厂各设计阶段化学专业设计的内容深度要求。本手册简述了火力发电厂化学专业设计原则、设计范围、设计特点、设计内容和深度、设计分界和设计接口等,重点介绍了火力发电厂化学各系统设计所需的基础资料、需遵循的设计原则或应注意的问题、典型工艺系统、主要计算公式等,以及主流设备的功能、结构形式、主要参数、主要设备选型计算等,并根据各系统特点介绍了一些典型工程实例。
《电力工程设计手册:火力发电厂化学设计》是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的内容要求编写的,充分吸纳了21世纪新型火力发电厂建设的先进理念和成熟技术,广泛收集了火力发电厂化学设计的成熟案例,全面反映了近年来新建和扩建火力发电厂工程中使用的化学设计领域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列入了大量成熟可靠的设计基础资料、技术数据和技术指标。
本规程为条文强制性行业标准,其中划有下线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表格中有强制性内容时,在表注中提示。
DL5000—1994《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自颁布实施以来,对电力建设中贯彻国家的基本建设方针,体现经济政策和技术政策,统一、明确建设标准,保证新(扩)建的火力发电厂技术先进,实现安全、经济、满发、稳发和满足环保要求起到了积极作用,收到了良好效果。
随着改革的深入和技术的进步,DL5000—1994在有些方面已经不能适应电力建设发展的要求,根据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电力司电力[1999]40号文《关于确认1998年度电力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通知》中第42项的安排,电力规划设计总院组织力量对DL5000—1994进行了修编。
本次修编工作,贯彻了电力建设的基本方针,认真落实“安全可靠、经济适用、符合国情”的政策和控制工程造价的一系列措施,积极推广技术先进、成熟可靠的设计技术,注重节煤、节水、节电、节地和控制非生产性设施的规模和标准,注意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为电力建设进入21世纪作好设计技术准备。
本次修编,未对DL5000—1994的框架进行大的修改,仅对有关章节的内容进行了修改、删除和补充,并对部分章节进行适当调整。
推广应用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技术、烟气脱硫技术和洁净煤发电技术是21世纪电力工业的发展方向,但与常规燃煤发电技术相比,国内的实践经验较少,尚欠成熟。对此,本次修编从前瞻性出发,仅编写了部分比较成熟的条文。
本规程由国家电力公司提出。
本规程由中国电力规划设计协会归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