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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县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招投标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县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的施工、监理合同进行审查和备案;负责全县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的标后监管工作;负责受理招标投标投诉,调解和处理招标投标中的纠纷,依法查处和纠正违反招投标法规的行为;负责县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的日常管理工作;承办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建设工程实行招标投标的意义建设工程实行招投标,是我国工程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也是与国际接轨的需要。1、有利于降低工程建设项目成本,优化社会资源的配置。2、有利于合...
建筑工程招标是指建设单位对拟建的工程发布公告,通过法定的程序和方式吸引建设项目的承包单位竞争并从中选择条件优越者来完成工程建设任务的法律行为。根据《招标投标法》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
建设工程项目报建 提出招标申请、自行招标或委托招标报主管部门备案 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编制备案 刊登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 资格审查 招标文件发放 勘察现场 投标答疑...
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是上海市建设管理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受市建委委托.负责上海市建设工程承发包活动的管理.工程报建和施工许可的审核管理.对各区县招投标管理工作实行业务指导。上海市招投标办认真贯彻《建筑法》和《招标投标法》,以改革为动力,以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不断完善优化管理手段,在各方面取得了成效。改革招投标管理.全面落实备案制。优化政府程序监督.将原来招投活动审核管理改为备案管理。建立了新的工作流程.对招标活动全部办事流
(共 6 人,其中在编 6 人,超编 人)
在编人员名单:徐洪波、焦勇、温梅、王向华、戴晓强、倪洪太
超编人员名单:
宁波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是宁波市的一个组织机构。
获得荣誉
2011年,经联评核查和会议审议,宁波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获得了由浙江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的“浙江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100433B
德州市建设委员会
德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共计( )个
8 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