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特殊符号

选择搜索类型

热门搜索

首页 > 百科 > 建设工程百科

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

《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是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编 

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基本信息

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造价信息

  • 市场价
  • 信息价
  • 询价

湖南曳引轮

  • φ650×5/6×13
  • 13%
  • 广西南宁宏旺电梯配件经营部
  • 2022-12-07
查看价格

湖南曳引轮

  • φ610x5/6x13
  • 13%
  • 广西南宁宏旺电梯配件经营部
  • 2022-12-07
查看价格

湖南罗汉松

  • 15公分
  • 13%
  • 湖南省长沙县大众苗木基地
  • 2022-12-07
查看价格

湖南罗汉松

  • 8公分
  • 13%
  • 湖南省长沙县大众苗木基地
  • 2022-12-07
查看价格

湖南广玉兰

  • 15公分
  • 13%
  • 湖南省长沙县大众苗木基地
  • 2022-12-07
查看价格

工程驳船

  • 100T以内
  • 台班
  • 清远市英德市2015年4季度信息价
  • 建筑工程
查看价格

工程驳船

  • 200T以内
  • 台班
  • 清远市英德市2015年3季度信息价
  • 建筑工程
查看价格

工程驳船

  • 200T以内
  • 台班
  • 清远市英德市2015年2季度信息价
  • 建筑工程
查看价格

工程驳船

  • 200T以内
  • 台班
  • 清远市英德市2014年2季度信息价
  • 建筑工程
查看价格

工程驳船

  • 100T以内
  • 台班
  • 清远市英德市2014年1季度信息价
  • 建筑工程
查看价格

配套建设工程

  • 1.名称:配套建设工程 2.品牌:蓝盾 3.型号:定制4.产地:中国5.功能参数:天花、墙面、地板、辅材等
  • 24项
  • 3
  • 高档
  • 不含税费 | 含运费
  • 2020-10-23
查看价格

惠州建筑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

  • 惠州建筑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
  • 0惠州建筑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
  • 1
  • 不含税费 | 不含运费
  • 2010-01-28
查看价格

2007-2008年中山市建筑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

  • 2007-2008年中山市建筑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
  • 02007-2008年中山市建筑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
  • 1
  • 不含税费 | 不含运费
  • 2010-12-13
查看价格

建设工程竣工标识牌

  • 大理石,1.2cm厚,60×80cm,含刻字上色,不含税含运费,厂家尽量是广东河源
  • 2块
  • 2
  • 中高档
  • 不含税费 | 含运费
  • 2020-12-02
查看价格

管理制度建设

  • 、安全人员管理,包括:人员安全管理办法、信息安全培训与考核管理 4、系统建设管理,包括:供应商管理办法、信息系统等级保护管理办法 5、系统运维管理,包括:信息系统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存储介质管理规定、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规定等
  • 1项
  • 1
  • 中档
  • 不含税费 | 含运费
  • 2021-08-04
查看价格

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常见问题

查看详情

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文献

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资料 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资料

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资料

格式:pdf

大小:541KB

页数: 3页

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资料

《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消耗量标准解释汇总 《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消耗量标准解释汇总

《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消耗量标准解释汇总

格式:pdf

大小:541KB

页数: 17页

《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有关工程消耗量标准 统一解释汇总 《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 解释汇总 1、“检验试验费”计费标准如何确定?其费用是否进入工程总造价?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 141号)的规定,建设 工程的“质量检测业务,由 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据此规定, “检验试 验费”的检测内容不得委 托无相应资质的工程承包单位进行检测。 因此,工程招标投标时其“检验试验费” 可不予考虑,在施工过 程中发生的检测内容, 由建设单位按照省物价局湘价服 [2005]138 号文件规定以 及合同约定向受委托的建 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支付其费用。 即施工过程中发生的 “检验试验费” 由建设单 位承担。 2、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如何列项进入工程造价?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是指冬雨季施工时, 为确保工程质量所采取的防寒、 防雨 措施的人工、材料费用, 但不包

湖南印发2020《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

2020年4月15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印发2020<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的通知》(湘建价〔2020〕56号)。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组织制定了《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湖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标准》《湖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湖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湖南省市政排水设施维护工程消耗量标准》《湖南省仿古建筑工程消耗量标准》《湖南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标准》,适用于湖南省行政区域内的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市政排水设施维护工程、仿古建筑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工程计价,自2020年10月1日开始施行,2014年颁布的《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湘建价〔2014〕113号)《湖南省装配式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试行)》(湘建价〔2016〕237号)《湖南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消耗量标准(试行)》(湘建价〔2018〕212号)及与之配套的取费文件、补充定额、解释说明同时废止。

已发出招标文件并已公示招标控制价的工程或已签订施工合同的工程,仍按原招标文件的规定或施工合同的约定执行,合同约定不明确的,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明确是否按照新计价依据执行。

 

查看详情

湘建价〔2009〕3号 关于贯彻执行《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若干问题的通知

关于贯彻执行《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若干问题的通知
各市州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衡阳市、邵阳市建工局,株洲市招标局,各有关单位:  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08)(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已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并于今年12月1日起施行。为使我省已颁发的《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有关工程消耗量标准(以下简称《计价办法》)与《计价规范》更好地衔接执行,现就有关问题规定如下:   一、《计价规范》中第1.0.3、 3.1.2、 3.2.1、 3.2.2、 3.2.3、 3.2.43.2.5、 3.2.6、 3.2.7、 4.1.2、 4.1.3、 4.1.5、 4.1.8、 4.3.2、4.8.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其中:第1.0.3条应按湘建价[2007]236号文执行;第3.2.1至3.2.7条所指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计价办法》附录相关规定执行。   二、工程量清单是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础,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应作为编制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计算工程量、支付工程款、调整合同价款、办理竣工结算以及工程索赔等的依据之一。  三、工程量清单项目中出现未包括的项目,编制人应作补充,并报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补充项目的编号由字母A(建筑)、B(装饰)、C(安装)、D(市政)、E(园林绿化)与B(补充项目代码)和三位阿伯数字组成,并应从×B001起顺序编制,同一招标工程的项目不得重码。工程量清单中需附有补充项目的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工作内容。   四、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实际情况列项。若出现《计价办法》未列项目,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补充。   施工措施项目中可计算工程量的项目清单宜采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方式编制,列出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不能计算工程量的项目清单,以“项”为计量单位。   五、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应在招标文件和合同中明确投标人承担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同时明确风险包干系数。招标文件或合同中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者类似语句规定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工程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费、人工费、规费、税金及政策性调整不属于风险范围,应按规定执行。   六、招标控制价为投标报价上限值、标底、合理价,应按规定编制、公布。  七、除《计价规范》强制性规定外,投标价由投标人自主确定,但不得低于成本。   八、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索赔与现场签证、工程价款调整、竣工结算、工程计价争议处理应按照《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合同示范文本》)及《计价规范》规定执行。《合同示范文本》与《计价规范》相抵触的,除本通知第一条规定外应以《合同示范文本》为准。   九、工程量清单及计价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综合单价综合的费用内容、费率标准、计费程序、表格等,在《计价办法》未修订前仍按《计价办法》规定执行。   十、由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取消,《计价办法》规费发生变化,规费中除养老保险费费率保持不变外,其他规费费率由原3.14%、3.16%统一调整为3.04%。   十一、 根据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湘劳社政字[2007]4号)规定,农民工应参加工伤保险,其工伤保险费统一按照工程造价中人工工资总额的0.9%列于规费中单独计取。  十二、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以及省物价局《关于规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收费管理通知》(湘价服[2007]19号)等规定,对《计价办法》中检验试验费(质量检测费)作如下规定:  1、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业务,由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其质量检测费用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中列支。   2、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承发包造价价款不包括工程质量检测费用,工程质量检测费用由建设单位向委托单位支付。   3、设计单位在编制初步设计概算时除建筑幕墙工程、桩基工程两专项检测外的质量检测费计算,以建安工程费乘以相应费率确定,其参考费率如下:建筑工程2.5‰,市政桥梁、隧道工程3‰,市政道路、安装、装饰等其他工程均为1.5‰。桩基工程、建筑幕墙工程专项检测费应单独列项,每单位工程每单项可按5万元估算。   十三、本通知颁发前已签订施工合同的,仍按合同约定执行。   十四、本通知自颁发之日起施行。本通知颁发前的相关规定与本通知相抵触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录: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强制性条文   1.0.3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3.1.2 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   3.2.1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  3.2.2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根据附录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制。   3.2.3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应采用十二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一至九位应按附录的规定设置,十至十二位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设置,同一招标工程的项目编码不得有重码。   3.2.4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名称应按附录的项目名称结合拟建工程的实际确定。   3.2.5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应按附录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   3.2.6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计量单位应按附录中规定的计量单位确定。   3.2.7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应按附录中规定的项目特征,结合拟建工程项目的实际予以描述。   4.1.2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   4.1.3 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标明的工程量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   4.1.5 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价,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4.1.8 规费和税金应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4.3.2 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填写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人提供的一致。   4.8.1 工程完工后,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办理工程竣工结算。
查看详情

《湖南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湖南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解释汇编

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颁发《<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解释汇编(二)》的通知

湘建价建〔20184

 

各市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各相关建设、施工、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各相关单位:

为适应新材料、新工艺的发展,满足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建设的需求,解决《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湖南省装配式  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试行)》等有关计价依据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我站在广泛征集意见、深入讨论研究的基础上,编写了《<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解释汇编(二)》(以下简称《解释汇编(二)》)一书,并经专家评审会通过。《解释汇编(二)》与《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和《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湖南省装配式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试行)》、《湖南省仿古建筑及园林景观工程消耗量标准(补充子目一)》、《湖南省仿古建筑及园林景观工程消耗量标准(补充子目二)》配套,自201821日起执行。此前已签订施工合同的工程,仍按原合同约定执行。

我站之前发布的有关解释与《解释汇编(二)》不一致的,以《解释汇编(二)》为准。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和有关建议,请及时反馈我站。

 

 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8110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立即注册
免费服务热线: 400-888-9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