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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水利厅

河南省水利厅,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河南省水利厅是省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挂河南省移民办公室牌子。 
河南省水利厅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水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2021年5月,河南省水利厅人事处被河南省委,省政府表彰为“河南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 
现任领导:河南省水利厅党组书记:刘正才 
河南省水利厅厅长:孙运锋 

河南省水利厅基本信息

河南省水利厅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水利工作方针政策,负责全省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

(二)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指导和组织编制、审查、申报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专项规划。

(三)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拟订全省和跨省辖市、直管县(市)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江河湖库和重要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四)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中央下达的和省级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按省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中央和省级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按省政府规定权限,指导和组织编制、审查、申报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负责审批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工作。

(五)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开展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开展重要江河湖泊健康评估,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六)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全省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制定有关用水、节水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等制度,组织、管理、监督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七)指导水文工作。负责全省水文行业监督管理和水文水资源监测。负责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对江河湖库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质实施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全省水资源公报。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八)负责全省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江河湖库及滩地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承担水利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地区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验收与运行管理工作,负责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工程的调度工作,负责全省河道采砂的行业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并监督检查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

(九)负责河南省南水北调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南水北调工程运行管理和后续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参与制定我省南水北调工程供用水政策及法规。负责我省南水北调工程运行管理与后续工程建设的行政监督。拟定南水北调受水区年度水量调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南水北调配套工程运行管理、水量调度计划。负责南水北调配套工程水费征缴、管理和使用。

(十)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省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和全省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并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水土保持重点建设项目的实施。

(十一)负责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农村水能资源开发,指导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十二)负责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拟订全省水利水电工程征地移民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编制移民规划、计划。组织指导移民搬迁、安置验收、监督评估和后期扶持工作。管理和监督移民资金的使用。负责监督全省水利水电工程征地移民工作。

(十三)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查处工作。指导全省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仲裁并处理跨省辖市、直管县(市)水事纠纷。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督管理。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水利工程建设监督和稽察工作。

(十四)开展全省水利科技和对外合作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拟订全省水利行业地方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承担水利统计工作。指导水利系统对外合作交流。

(十五)负责落实全省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报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六)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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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水利厅造价信息

  • 市场价
  • 信息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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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护壁V形桩(PFV)

  • 预制构件:PFV-1000-A,板高500mm,壁厚 270mm,C60型号分为A-B-C-D-E,在以A型号除税价为基础,排序中的每种型号除税价在前一型号上递增58.8元/米
  • m
  • 华岩
  • 13%
  • 广东华岩建材有限公司
  • 2022-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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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护壁C形桩(PFC)

  • 预制构件:PFC-500-A,板高250mm,壁厚100mm,C60型号分为A-B-C-D-E,在以A型号除税价为基础,排序中的每种型号除税价在前一型号上递增29.5元/米
  • m
  • 华岩
  • 13%
  • 广东华岩建材有限公司
  • 2022-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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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护壁C形桩(PFC)

  • 预制构件:PFC-700-A,板高350mm,壁厚 130mm,C60型号分为A-B-C-D-E,在以A型号除税价为基础,排序中的每种型号除税价在前一型号上递增29.5元/米
  • m
  • 华岩
  • 13%
  • 广东华岩建材有限公司
  • 2022-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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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护壁C形桩(PFC)

  • 预制构件:PFC-1000-E,板高500mm,壁厚 130mm,C60型号分为A-B-C-D-E,在以A型号除税价为基础,排序中的每种型号除税价在前一型号上递增58.8元/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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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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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护壁V形桩(PFV)

  • 预制构件:PFV-800-A,板高400mm,壁厚 200mm,C60型号分为A-B-C-D-E,在以A型号除税价为基础,排序中的每种型号除税价在前一型号上递增29.5元/米
  • m
  • 华岩
  • 13%
  • 广东华岩建材有限公司
  • 2022-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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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

  • 台班
  • 汕头市2011年3季度信息价
  • 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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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

  • 台班
  • 广州市2010年4季度信息价
  • 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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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

  • 台班
  • 广州市2010年2季度信息价
  • 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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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

  • 台班
  • 广州市2010年1季度信息价
  • 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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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

  • 台班
  • 韶关市2009年11月信息价
  • 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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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水利厅信息系统接入(数据通讯接口软件)

  • 定制
  • 1套
  • 1
  • 金水、华颖泰科、众耀数成
  • 中高档
  • 含税费 | 含运费
  • 2022-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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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思想牌

  • (1)规格:长x宽x高=1.5mx1.5mx0.1m (2)材质:304不锈钢材质
  • 13个
  • 2
  • 中档
  • 不含税费 | 含运费
  • 2022-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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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碎石

  • 比较大的
  • 1m³
  • 1
  • 普通
  • 不含税费 | 不含运费
  • 2015-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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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测功机

  • (含静校装置) 用于电机发动机等动力机械输出功率测试 SG-400
  • 4台
  • 1
  • 金恒
  • 普通
  • 不含税费 | 不含运费
  • 2015-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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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测功机

  • (含静校装置) 用于电机发动机等动力机械输出功率测试 SG-50
  • 8台
  • 1
  • 金恒
  • 普通
  • 含税费 | 不含运费
  • 2015-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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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水利厅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审计处)。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新闻宣传及意识形态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拟订全省水利法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指导水利行政许可、依法行政工作并监督实施;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指导全省水政监察、水行政执法和涉水违法事件查处工作;承担水事纠纷协调工作;组织指导普法教育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三)人事处。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水利体制改革的有关工作。

(四)财务处。负责部门预决算的编制和预算执行工作,承担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的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全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征地移民资金和南水北调财务管理工作;组织提出省级水利财政资金安排建议,并协调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提出有关水利价格、税费、信贷的建议。

(五)规划计划处。指导和组织编制、审查、申报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专项规划,拟订全省和跨省辖市、直管县(市)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按省政府规定权限,指导和组织编制、审查、申报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负责审批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拟订全省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组织实施水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工作;指导协调实施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灾害统筹治理;承担水利统计工作。

(六)水文水资源管理处(河南省节约用水办公室)。承担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负责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用水总量控制等制度,负责水资源有偿使用、水权制度建设工作;指导水量分配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水系连通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有关工作,指导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建设工作;组织指导全省水文工作,组织编制全省水文发展规划、水文站网规划并督促实施;指导江河湖库和地下水水位、流量、水质、泥沙等水文要素监测、水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组织编制并发布水资源公报、信息和情报预报;拟订节约用水政策和制度,组织指导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协调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效率控制、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制度,承担节约用水考核有关工作;指导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等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工作。

(七)水利工程建设处。指导全省水利工程建设,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规章、制度、技术标准和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指导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安全、进度管理工作;负责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检查、考核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负责病险水库并指导大型水闸等重要水利工程的除险加固工作;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八)运行管理处。负责水域及其岸线、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指导江河湖库及河口、滩地的开发、治理和保护;组织编制水库运行调度规程,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与确权划界;组织开展水库大坝、堤防、水闸安全监测、鉴定及注册登记工作,指导水库养殖工作。

(九)水土保持处。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组织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并公告,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核并监督实施,负责省级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管理工作。

(十)农村水利水电处。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改造与管理,负责引黄灌溉工程管理,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农村水利技术推广,指导水利扶贫工作;组织拟订农村水能资源开发规划,组织开展水能资源调查,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等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

(十一)监督处。督促检查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及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负责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稽察、监督评估和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稽察管理工作;指导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监督水利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工作,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统计分析,依法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职责分工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二)水旱灾害防御处。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组织编制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情旱情预警工作,负责全省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组织协调指导蓄滞洪区安全建设、管理、运用补偿工作;组织指导全省水利物资储备与管理,指导水旱灾害防御队伍建设与管理。

(十三)南水北调工程管理处。协调落实南水北调工程有关重大政策和措施;组织南水北调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和工程验收有关工作;负责我省南水北调工程运行管理与后续工程建设的行政监督;拟定南水北调受水区年度水量调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南水北调配套工程水量调度、运行管理工作,并对南水北调配套工程供用水和设施保护工作进行监督、指导;负责南水北调配套工程水费征缴、管理和使用。

(十四)科技与对外合作处。拟订水利行业地方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重大水利科学研究、技术引进和科技推广工作;组织、指导水利系统对外交流合作。

(十五)移民安置处。负责全省在建和拟建水利水电工程征地移民安置管理工作;负责移民安置规划审核、组织实施和评估验收工作;承担新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的审核上报工作。

(十六)移民后期扶持处。负责全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落实工作;指导编制全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和大中型水库库区、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监测评估工作;指导和监督全省水利水电工程征地移民安置、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相关资金的使用管理;承担全省大中型水库移民遗留问题、小型水库移民困难处理工作。

(十七)河长制工作处。指导全省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拟订有关工作计划、政策、制度等;负责落实河长制工作任务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考核等;协调解决河湖管理保护重大问题和重点事项;指导河道采砂规划审批和计划的编制,监督管理全省河道采砂工作,牵头负责监督指导非季节性河流的采砂管理及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堤防安全等相关工作;承担省河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离退休干部工作处。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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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水利厅职责分工

1、自然灾害防救的职责分工

省水利厅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省应急管理厅负责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协调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统筹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2、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的职责分工

省水利厅对水资源保护负责,省生态环境厅对水环境质量和水污染防治负责。两部门进一步加强协调与配合,建立厅际协商机制,定期通报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有关情况,协商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水环境信息,对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负责。省水利厅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中涉及水环境质量的内容,应与省生态环境厅协商一致。

3、河道采砂管理的职责分工

省水利厅负责全省河道采砂的行业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省公安厅负责河道采砂治安管理工作,依法打击河道采砂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交通运输、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应急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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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水利厅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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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水利厅职能转变

着力改革创新水利发展体制机制,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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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水利厅行政编制

河南省水利厅机关行政编制204名。暂核定厅长1名,副厅长5名(其中副厅长、省移民办公室主任1名),总工程师1名;正处级领导职数26名(含防汛抗旱督察专员4名,总规划师、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离退休干部工作处处长各1名),副处级领导职数37名。

河南省水利厅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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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水利厅其他事项

本规定由省委负责解释,具体工作由省委编办承担,规定的调整由省委编办按程序办理。

本规定自2019年2月6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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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水利厅现任领导

河南省水利厅党组书记:刘正才

主持省水利厅全面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 分管审计处。

河南省水利厅厅长:孙运锋

负责省水利厅行政工作。分管省黄河流域水生态保护研究中心、省水利技术中心。

河南省水利厅副厅长、党组副书记(正厅级)、一级巡视员:王国栋

负责水文水资源管理、节约用水、南水北调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分管水文水资源管理处、南水北调工程管理处、省节约用水办公室,省水文水资源局、郑州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处、平顶山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处、新乡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处、安阳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处、南阳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处。

河南省水利厅副厅长、党组成员、一级巡视员:武建新

负责人事、水土保持、机关党建、教育培训、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群团等方面的工作。分管人事处、水土保持处、机关党委、水利工会,省水土保持监测总站、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省水利水电学校、省水利厅幼儿园。

河南省水利厅党组成员、省纪委监委驻省水利厅纪检监察组组长 :刘东霞(女)

负责纪检监察方面的工作。 分管省纪委监委驻省水利厅纪检监察组。

河南省水利厅副厅长、党组成员:刘玉柏

负责机关政务、离退休干部、信访稳定、水利宣传、意识形态、后勤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办公室、离退休干部工作处,省水利宣传中心、厅机关服务中心;协助刘正才同志分管审计处。

河南省水利厅副厅长、党组成员:任强(副厅级)

负责经济财务、河(湖)长制、水利信息化等方面的工作。分管财务处、河长制工作处,省水利信息中心。

河南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级):申季维

负责规划计划、水利改革、工程运行管理、水旱灾害防御等方面的工作。分管规划计划处、运行管理处、水旱灾害防御处、厅“四水同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沙颍河流域管理局、省白沙水库管理局、省白龟山水库管理局、省陆浑水库管理局、省石漫滩水库管理局、省燕山水库管理局、省防汛抗旱物资储备中心、省水下救助抢险队、省河口村水库管理局。

河南省水利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副厅级):李定斌

负责政策法规、行政执法、行政监督、行政审批、安全生产、扫黑除恶、水利移民等方面的工作。分管政策法规处、监督处、移民安置处、移民后期扶持处,省河湖事务中心。

河南省水利厅总工程师(参照部门副职管理使用):李斌成

负责工程建设、建设质量监测、农村水利、水电建设、乡村振兴、水利科技、国际国内技术交流与合作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工程规划、项目前期、建设管理、农村水利、农村水电开发、科学研究等领域的技术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和处理重大水利技术问题,指导相关技术领域规范修编和管理。分管水利工程建设处、农村水利水电处、科技与对外合作处、厅十项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省豫东水利工程管理局、省豫北水利工程管理局、省人民胜利渠管理局、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监测站、省水利科学研究院、省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中心、省农田水利水土保持技术推广站(省抗旱服务中心)、省水利第一工程局、省水利第二工程局、省出山店水库建设管理局、省前坪水库建设管理局。

河南省水利厅二级巡视员:郭伟

北京市水务局挂职一年(2021年10月-2022年10月)。

河南省水利厅二级巡视员:杜晓琳(女)

协助分管厅办公室、离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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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水利厅所获荣誉

2019年12月,河南省水利厅机关党委获得“全国水利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2020年1月7日,荣获2019年水利行业节水机关。

2020年11月20日,入选“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名单。

2021年5月,河南省水利厅人事处被河南省委,省政府表彰为“河南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

2021年12月16日,入选2021年黄河秋汛防御工作突出贡献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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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水利厅文献

河南省水利厅召开《河南省水利志》编纂工作动员会 河南省水利厅召开《河南省水利志》编纂工作动员会

河南省水利厅召开《河南省水利志》编纂工作动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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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16日上午,水利厅组织召开《河南省水利志》编纂工作动员会。会上,厅党组书记、厅长李柳身结合当前形势任务,就加快推进志书编纂工作进行了深入动员,副厅长崔军主持会议并对修志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厅总工程师戴艳萍出席会议。水利厅离退休老领导、老专家,厅机关各处室、相关厅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主要撰稿人、特约编审等70余人参加会议。

河南省水利厅召开全省水利工作推进视频会 河南省水利厅召开全省水利工作推进视频会

河南省水利厅召开全省水利工作推进视频会

格式:pdf

大小:222KB

页数: 1页

7月5日,河南省水利厅组织召开全省水利工作推进视频会,厅党组书记、厅长王小平出席会议并讲话,要求全省水利系统要统一思想、明确任务、鼓足干劲,确保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在郑厅领导,厅总工程师,厅机关各处室、在郑厅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在郑州主会场参加会议;各省辖市水利局班子成员和各科室负责人及所辖县(市、区)水利局主要负责同志,各直管县(市)水利局班子成员和各科室负责同志,驻郑外厅属单位班子成员在各地分会场参加会议。

河南省水利厅现任领导

河南省水利厅党组书记:刘正才

河南省水利厅厅长:孙运锋

河南省水利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王国栋(正厅级)

河南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武建新

河南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玉柏、任强

河南省水利厅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刘东霞(女)

河南省水利厅副厅长:戴艳萍(女)

河南省水利厅党组成员:申季维、李定斌(副厅级)

河南省水利厅总工程师:李斌成(参照部门副职管理使用)

河南省水利厅副巡视员:刘长涛、郭伟、杜晓琳(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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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水利厅所获荣誉

2019年12月,河南省水利厅机关党委获得“全国水利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2020年1月7日,荣获2019年水利行业节水机关。

2020年11月20日,入选“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名单。

2021年5月,河南省水利厅人事处被河南省委,省政府表彰为“河南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 2100433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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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水利厅行政编制

河南省水利厅机关行政编制204名。暂核定厅长1名,副厅长5名(其中副厅长、省移民办公室主任1名),总工程师1名;正处级领导职数26名(含防汛抗旱督察专员4名,总规划师、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离退休干部工作处处长各1名),副处级领导职数37名。

河南省水利厅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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