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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4日是世界标准日,由国土资源部组织制定的《滑坡防治工程勘查规范》(GB/T 32864-2016)的国家标准,获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于2017年3月1日起实施。
《滑坡防治工程勘查规范》适用于滑坡防治工程的勘查,该标准规定了滑坡防治工程分级、滑坡调查、可行性论证阶段初步勘查、设计阶段详细勘查以及施工阶段补充勘查要求、主要勘查方法、物理力学试验与稳定状态分析等内容。 2100433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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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排水措施 滑坡的发生和发展都与水的作用有关,排水是防治各类滑坡之本。但应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切合实际的排水方式。对滑坡体以外的地表水,应加以拦截和引出,在滑坡可能发展的边界5m以外修建一条或多条环形...
1、建立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工程。2、建立专业人员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队伍,对重要的地质灾害点建立专业队伍为主的监测网点。3、对其它地质灾害点建立群测群防为主、并与专业队伍指导和定期巡查相结合的监测...
滑坡防治工程勘查规范
滑坡防治工程勘查规范 发布时间: 2009-3-12 15:05:19 浏览次数: 654 前言 本规范的附录 E为规范性附录。附录 A、附录 B、附录 C、附录 D、附录 E、附录 F为资料性附录。本规 范由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提出。本规范由国土资源部国际合作与科技司归口管理。本规范主要起草单 位:中国地质调查局。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殷跃平、张作辰、彭轩明、张茂省、郑万模、赵松江、郭建强、张开军、李晓春、 黎力、刘安云、张斌、马飞、孙党生、陈红旗、杨旭东、魏兴丽。本规范由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负责 解释。 引言 为提高滑坡勘查技术水平,统一技术标准,确保防治工程地质依据充分、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技 术可行,特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是在充分研究国内外有关滑坡勘查技术标准和较为成熟的方法技术基础上,并结合市政与工 程建设,自然地质景观保护等编写而成。本规范将滑坡勘查作为动态过程,并将监测作为
大型滑坡灾害案例分析及滑坡防治工程勘查规范
大型滑坡灾害案例分析及滑坡防治工程勘查规范——本文列举大量滑坡案例详细讲解常见十种滑坡地质灾害特点;并讲解滑坡防治工程勘查规范要点供大家学习。包括滑坡勘查的基本规定、可行性论证阶段初步勘查、设计阶段详细勘查、施工阶段补充勘查、物理力学试验与稳...
《滑坡防治工程勘查规范(DZ/T 0218-2006)》由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
《滑坡防治工程勘查规范(DZ/T 0218-2006)》由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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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可行性论证阶段勘查
8.1一般规定
8.1.1可行性论证阶段勘查是滑坡防治工程勘查的重要阶段,应提交含对滑坡机理及防治方案的定论的勘查报告。
8.1.2应基本了解滑坡所处地质环境条件,初步查明滑坡的岩(土)体结构、空间几何特征和体积、水文地质条件,提供滑坡基本物理力学参数,分析滑坡成因,进行稳定性评价,满足制定防治工程方案的地质要求。
8.1.3勘查应结合防治方案可行性论证进行,采用互动反馈方式,合理确定滑坡体(包括滑面或滑带土)物理力学指标,判定滑坡稳定状态,提出防治工程建议方案。
8.2地质环境条件调查
8.2.1以资料收集为主,确定工作区地貌单元的成因形态类型。包括:斜坡形态、类型、结构、坡度,以及悬崖、沟谷、河谷、河漫滩、阶地、沟谷口冲积扇等;微地貌组合特征、相对时代及其演化历史。
8.2.2以资料收集为主,了解地层层序、地质时代、成因类型,特别是易滑地层的分布与岩性特征和接触关系,以及可能形成滑动带的标志性岩层。
8.2.3以资料收集为主,了解区域断裂活动性、活动强度和特征,以及区域地应力、地震活动、地震加速度或基本烈度。分析区域新构造运动、现今构造活动,地震活动以及区域地应力场特征。
8.2.4核实调查主要活动断裂规模、性质、方向、活动强度和特征及其地貌地质证据,分析活动断裂与滑坡、崩塌灾害的关系。
8.2.5调查各种构造结构面、原生结构面和风化卸荷结构面的产状、形态、规模、性质、密度及其相互切割关系,分析各种结构面与边坡几何关系及其对滑坡稳定性的影响。
8.2.6调查了解工程岩组,包括:岩体产状、结构和工程地质性质,并应划分工程岩组类型及其与滑坡灾害的关系,确定软弱夹层和易滑岩组。
8.2.7了解社会经济活动,包括:城市、村镇、乡村、经济开发区、工矿区、自然保护区的经济发展规模、趋势及其与滑坡灾害的关系。
8.2.8充分收集水文、气象资料。应掌握多年平均降雨量、最大降雨量、暴雨及降雨季节、勘查区沟谷最大流量、气温等信息。
8.3滑坡工程地质测绘
8.3.1测绘范围应包括后缘壁至前缘剪出口及两侧缘壁之间的整个滑坡,并外延到滑坡可能影响的一定范围。
8.3.2当采用排水工程进行滑坡防治时应对滑坡外围拟设置的地面排水沟或地下廊道洞口等防治工程所在的地区进行工程地质测绘。
8.3.3当滑坡危及剪出口下部建筑物或可能对下部河流堵江,应测绘包括危害区的纵向控制性剖面。
8.3.4地形地貌测绘应包括:宏观地形地貌(地面坡度与相对高差、沟谷与平台、鼓丘与洼地、阶地及堆积体、河道变迁及冲淤等)和微观地形地貌(滑坡后壁的位置、产状、高度及其壁面上擦痕方向;滑坡两侧界线的位置与性状;前缘出露位置、形态、临空面特征及剪出情况;后缘洼地、反坡、台坎、前缘鼓胀、侧缘翻边埂等)。
8.3.5岩(土)体工程地质结构特征测绘应包括:周边地层、滑床岩(土)体结构;滑坡岩体结构与产状,或堆积体成因及岩性;软硬岩组合与分布、层间错动、风化与卸荷带;粘性土膨胀性、黄土柱状节理;滑带(面)层位及岩性。
8.3.6滑坡裂缝测绘应包括:分布、长度、宽度、形状、力学属性及组合形态;并应对建筑物开裂、鼓胀或压缩变形进行测绘,现场作出与滑坡的关系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