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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谈话
02.讯问
03.询问
04.留置
05.查询
06.冻结
07.搜查
08.勘验检查
09.鉴定
10.调取
11.查封
12.扣押
13.技术调查
14.通缉
15.限制出境
附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2018年3月2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节选)
(2012年3月14日修正)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
(2015年4月24日修正)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实施
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规定(节选)
(2012年12月26日)
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庭前会议规程(试行)
(2017年11月27日)
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规程(试行)
(2017年11月27日)
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第一审普通程序法庭调查规程(试行)
(2017年11月27日)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节选)
(2012年11月22日)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节选)
(2012年12月13日)2100433B
《监察机关15项调查措施学习指南》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赋予监察委员会的谈话、询问、讯问、查询、冻结、调取、查封、扣押、搜查、勘验检查、鉴定、留置等12项调查措施进行了全面解读,分别阐释了12项调查措施的涵义、适用对象、程序、方式方法以及要注意的相关问题。
《监察机关15项调查措施学习指南》对于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部署,正确运用12项调查措施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1、适用对象不同。监察机关调查权的适用对象是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的公职人员,监察对象是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检察机关等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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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机关是颁发证件的机关。
【办公室工作总结】检监察机关办公室工作总结
第 1 页 共 7 页 三一文库 (www.31doc.com)/ 范文大全 /工作总结 /办公室工作总结 〔检监察机关办公室工作总结〕 XX年,我们紧紧围绕工作大局,以建设学习型机关、务 实型机关、效能型机关和创新型机关为目标,大力加强能力 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效能建设,较好地完成了各项 目标任务,为委局各项工作有序、顺畅、高效运转提供了有 力保障。现总结汇报如下: 一、 XX年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抓学习实践,大力提升队伍素质。学习实践是永葆 工作活力和激情的法宝。我们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进一步加 强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和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要求,以 “创先争优”和“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贴心人”主题实 践活动为载体,大力加强学习教育。一是突出学习重点。坚 持精读原文与专题辅导结合、领导讲学与好书推荐结合、深 入调研与讨论交流结合等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学习 xx 届四 中、五中全会精神
工作总结-检监察机关办公室工作总结精品
检监察机关办公室工作总结 XX年,我们紧紧围绕工作大局,以建设学习型机关、务实型机关、效能型机关和 创新型机关为目标,大力加强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效能建设,较好地完 成了各项目标任务,为委局各项工作有序、顺畅、高效运转提供了有力保障。现总结 汇报如下: 一、XX年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抓学习实践,大力提升队伍素质。学习实践是永葆工作活力和激情的法宝。 我们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和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要 求,以“创先争优”和“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大 力加强学习教育。一是突出学习重点。坚持精读原文与专题辅导结合、领导讲学与好 书推荐结合、深入调研与讨论交流结合等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学习 xx 届四中、五中全 会精神,《廉政准则》、《行政监察法》等法律法规,中央和省市关于反腐倡廉工作 的重大决策部署,各级领导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纪检监察业
通知指出,党中央高度重视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在《规定》制定过程中对坚持党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监察机关依规依法开展监督执法工作,特别是对规范行使调查措施权提出严格要求。《规定》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监督执法程序,对监察机关开展日常监督、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调查的审批程序作出具体规定,明确各项调查措施的使用条件、报批程序和文书手续;落实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要求,明确互涉案件的管辖原则,以及与检察机关在案件移送衔接、提前介入、退回补充调查等方面的协作机制;强化法治思维,在措施使用、证据标准上主动对接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求进一步强化自我约束,自觉接受监督,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监察队伍。《规定》作为监察法的实施办法,与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相贯通,与刑事诉讼法、刑法等国家法律有效衔接,将发挥推进监察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的重要作用。
通知要求,打铁必须自身硬,监督者更要自觉遵纪守法、接受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把学习、掌握、遵守、运用《规定》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与正在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强化监督制约,防范风险隐患,防止滥用权力,保证国家监察权正确行使。纪检监察干部要增强法治思维、程序意识,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尽责、行使权力,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的“零容忍”。
监察部派出机构及其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十七条规定,监察部可以办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必要时也可以办理各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监察部在国务院有关部门设立了派驻监察局(监察专员办公室)。其职责是:
1.检查被监察部门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
2.受理对被监察部门和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
3.调查处理被监察部门和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
4.受理被监察人员不服行政处分决定或者行政处分复核决定的申诉;
5.受理被监察人员不服监察决定的申诉;
6.督促被监察部门建立廉政、勤政方面的规章制度;
7.办理监察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在进行水文调查时, 要进行野外查勘、测量、试验, 并向有关部门搜集历史文献档案资料 (如中国故宫档案及地方志等)。如在洪水调查时, 必须进行洪水痕迹、发生日期的现场调查, 洪痕高程及河道纵横断面的测量, 以及历史文献的考证, 才能利用水力学公式算出洪峰流量或利用统计学原理算出重现期。暴雨中心位置可以从房屋倒坍情况、道路冲刷程度、坡地的沟蚀以及灾情等方面判断。降雨量可根据群众使用的容器, 按其盛水体积和承雨面积, 折算成降雨深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