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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下列原因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不负责赔偿: (一)机器设备运行必然引起的后果,如自然磨损、氧化、腐蚀、锈蚀、孔蚀、锅垢等物理性变化或化学反应;
(二)各种传送带、缆绳、金属线、链条、轮胎、可调换或替代的钻头、钻杆、刀具、印刷滚筒、套筒、活动管道、玻璃、瓷、陶及钢筛、网筛、毛毡制品、一切操作中的媒介物(如润滑油、燃料、催化剂等)及其他各种易损、易耗品;
(三)被保险人及其代表已经知道或应该知道的保险机器及其附属设备在本保险开始前已经存在的缺点或缺陷。
(四)根据法律或契约应由供货方、制造人、安装人或修理人负责的损失或费用;
(五)由于公共设施部门的限制性供应及故意行为或非意外事故引起的停电、停气、停水;
(六)火灾、爆炸;
(七)地震、海啸、雷电、飓风、台风、龙卷风、风暴、暴雨、洪水、冰雹、地崩、山崩、雪崩、火山爆发、地面下陷下沉及其他自然灾害;
(八)飞机坠毁、飞机部件或飞行物体坠落;
(九)机动车碰撞;
(十)水箱、水管爆裂;
(十一)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
(十二)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冲突、恐怖活动、谋反、政变、罢工、暴动、民众骚乱;
(十三)政府命令或任何公共当局没收、征用、销毁或毁坏;
(十四)核裂变、核聚变、核武器、核材料、核辐射及放射性污染;
(十五)保险事故发生后引起的各种间接损失或责任;
(十六)本保险单明细表或有关条款中规定的应由被保险人自行负担的免赔额。
保险单承保机器设备的保险金额,应为该机器设备的重置价值,即重新换置同一厂牌或相类似的型号、规格、性能的新机器设备的价格,包括出厂价格、运输费和保险费、税款、可能支付的关税以及安装费用等。
如任何被保险锅炉、汽轮机、蒸汽机、发电机或柴油机连续停工超过三个月时(包括修理,但不包括由于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损失后的修理),停工期间保险费按下列办法退还给被保险人(但如该机器为季节性工厂所使用者除外):连续停工:三个月---五个月退费15%,六个月---八个月退费25%,九个月---十一个月退费35%,十二个月退费50%。
机器损坏险专门承保各种工厂、矿山安装完毕并已转入运行、且在国家规定使用期限内的机器设备。机器损坏险属于企业财产保险的附加险种,被保险人投保财产综合险或者财产一切险,可附加投保机器损坏险,实践中,保险公司通常只对诸如电力、矿山、船舶行业或者有重大价值的机器或者一般单位的如锅炉、电梯等特种安全设备接受投保机器损坏险。
承保对象及标的物
举凡各种正式使用的原动机械设备、生产制造设备或工具机械设备及附属机械设备等,如发电机、变压器、冷冻空调设备、纺织机械等。
保险责任范围
因下列情况所致保险标的需予修理或重置之赔偿责任:设计不当;材料、材质或尺度之缺陷;制造、装配或安装之缺陷;操作不良、疏忽或怠工;物理性爆炸、电气短路、电弧或因离心作用所造成之撕裂;除外责任以外的其它原因。
影响费率因素
影响因素一般有下列几条:机器设备制造商的水平、经验及产品的品质、可靠性;被保险人的经营性质、资信度,以往的损失记录;机器设备年龄、使用年限;零配件来源、库存及可替代程度;人为风险的高低,含工人技术水平、操作水平等。
常见附加险
附加机损利润损失险:承保由于主险责任范围内的原因使被保险人在一个时期内,停产、停业或营业受到影响所造成的间接经济损失。这一经济损失就是指毛利润损失和受灾后为了维持和恢复生产而支付的合理的增加费用。
你的机器断水了, 也就是没有水源进水了, 一般来讲是对机器没有任何损坏的,因为机器是有低压开关保护的,  ...
可以通过找回历史工程来处理,或者打开自动备份文件拷贝到桌面上将后面的.bak扩展名删除,用相应软件打开即可
可以到C盘找一下最近一段时间的备份文件,打开试试。
在保险期内,若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被保险机器及附属设备因下列原因引起或构成突然的、不可预料的意外事故造成的物质损坏或灭失(以下简称“损失”),本公司按本保险单的规定负责赔偿:
(一)设计、制造或安装错误、铸造和原材料缺陷;
(二)工人、技术人员操作错误、缺乏经验、技术不善、疏忽、过失、恶意行为;
(三)离心力引起的断裂;
(四)超负荷、超电压、碰线、电弧、漏电、短路、大气放电、感应电及其他电气原因;
(五)除本条款中“二、除外责任”规定以外的其他原因。
前述原因造成的保险事故发生时,为抢救保险标的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必要的、合理的措施而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及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以不超保险金额为限。
(一)对保险机器设备遭受的损失,本公司可选择以支付赔款或以修复、重置受损项目的方式予以赔偿,但对被保险机器设备在修复或重置过程中发生的任何变更、性能增加或改进所产生的额外费用,本公司不负责赔偿。 (二)在发生本保险单项下被保险机器设备的损失后,本公司按下列方式确定赔偿金额:
1.可以修复的部分损失
以将被保险机器设备修复至其基本恢复受损前状态的费用扣除残值后的金额为准,修理时需要更换零部件的,可不扣除折旧。但若修复费用等于或超过被保险机器设备损失前的价值时,则按下列第2项的规定处理;
2.全部损失或推定全损
以被保险机器设备损失前的实际价值扣除残值后的金额为准,但本公司有权不接受被保险人对受损机器设备的委付;
3.任何属于成对或成套的设备项目,若发生损失,本公司的赔偿责任不超过该受损项目在所属整对或整套设备项目的保险金额中所占的比例;
4.发生损失后,被保险人为减少损失而采取必要措施所产生的合理费用,本公司可予以赔偿,但本项费用以保险机器设备的保险金额为限。
(三)本公司赔偿损失后,由本公司出具批单将保险金额从损失发生之日起相应减少,并且不退还保险金额减少部分的保险费。如被保险人要求恢复至原保险金额,应按约定的保险费率加缴恢复部分从损失发生之日起至保险期限终止之日止按日比例计算的保险费。
(四)被保险人的索赔期限,从损失发生之日起,不得超过两年。
被保险人及其代表应严格履行下列义务: (一)在投保时,被保险人及其代表应对投保申请书中列明的事项以及本公司提出的其他事项作出真实、详尽的说明或描述;
(二)被保险人或其代表应根据本保险单明细表和批单中的规定按期缴付保险费。
(三)在本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及其代表应:
1.遵守有关安全法规,遵守制造厂商制定的关于机器使用的操作规程,制定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并付诸实施,聘任技术及技能合格的工人和技术人员,认真考虑并付诸实施本公司代表提出的合理的防损建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被保险人承担;
2.对因电压不稳容易造成损坏的机器部分配备稳压装置;
3.按照机器的规范要求,对被保险机器定期做好维修和保养工作,使之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被保险人在机器大修时应及时通知本公司并将修理记录提供给本公司。
(四)在发生引起或可能引起本保险单下索赔的事故时,被保险人或其代表应该:
1.立即通知本公司,并在七天或经本公司书面同意延长的期限内经书面报告提供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和损失程度;
2.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损失的进一步扩大并将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3.在本公司的代表或检验师进行查勘之前,保留事故现场及有关的实物证据;
4.在被保险机器遭受盗窃或恶意破坏时,立即向公安部门报案;
5.根据本公司的要求提供作为索赔依据的所有证明文件、资料和单据。
(五)若在某一保险财产中发现的缺陷表明或预示类似缺陷亦存在于其他保险财产中时,被保险人应立即自付费用进行调查并纠正该缺陷。否则,由类似缺陷造成的一切损失应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
机器损坏险附加利润损失险保险条款
机器损坏险附加利润损失险保险条款 承保责任范围 项目 保险金额毛利润( _____个月赔偿期 )RMB_______工资(____个月赔偿 期。头 ___周 100%,其余期间 50%)RMB_______ 第一项:第一项保险限于由于营业额减少、 营业费用增加所致的毛利润损失, 赔偿金额如下: 1. 营业额减少: 赔偿金额为毛利润率乘以赔偿期限内由于损失所造成的营业额低于标准营业 额的差额。 2. 营业费用增加: 专为避免或缩小营业额的减少而支出的,如果不予花费,营业额就要因出险 而在赔偿期限降低的,必要和合理的额外费用(以附录 2 的规定为条件)。 但这项费用以不超过毛利润率乘以因花费额外费用而避免降低的营业额所得 的金额为限。 以上两项应扣除在赔偿期限内因出险可能在毛利润中减少或停止支付而节约 的业务开支和费用。 但如本项的保险金额低于毛利润率乘以年度营业额所得的金额,给付的赔偿 金
为电厂运行期间所需要,属保险市场的常规险种之一,承保电厂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可能由于除核风险以外的其他特定原因造成的损毁损失。由于与核电厂的核财产损失险有接口,故一般提前在工程建设后期与核财产险一起统筹安排。随着保险市场的扩大和发展,根据工程的需求,国际市场可以同意将核电厂的核财产损失险与机器损坏险合二为一,将机器损坏险包含在核财产损失险一张保单内承保。
机器损坏保险的保险标的包括各类机器、厂设备、机器装置,如发电机组(锅炉、滑轮发电组)、电力输送设备(变压器和高低压设备)、生产机器和附属设备(机器工具、造纸机、织布机、抽水机),但主要是各类工厂、矿山的大型机械设备和机具。
在本保险期内,若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被保险机器及附属设备因下列原因引起或构成突然的、不可预料的意外事故造成的物质损坏或灭失(以下简称“损失”),保险公司按本保险单的规定负责赔偿。
(1)设计、制造或安装错误,铸造和原材料缺陷。
(2)工人、技术人员操作错误、缺乏经验、技术不善、疏忽、过失、恶意行为。
(3)离心力引起的断裂。
(4)超负荷、超电压、碰线、电弧、漏电、短路、大气放电、感应电及其他电气原因。
(5)除本条款中“除外责任”规定以外的其他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