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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简审批事项规范中介服务完善企业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制度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精简审批事项规范中介服务实行企业投资项目网上并联核准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4〕59号)精神,深入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制度改革,切实解决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前置审批手续繁杂、效率低下,依附于前置审批的中介服务行为不规范、收费不合理等突出问题,现就精简审批事项、规范中介服务、完善企业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制度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
按照国务院提出的实现“精简审批事项、网上并联办理、强化协同监管”的目标,重点工作包括:一是精简与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相关的前置行政审批事项;二是规范行政审批过程中的中介服务行为;三是完善现行并联审批系统,建设连接国家、省、市、县,覆盖相关部门的在线审批和监管平台;四是健全制度体系,有效加强对投资活动的事中事后监管。
二、重点工作任务安排
(一)精简前置审批事项和规范中介服务。
1.清理。省直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务院“五个一律”(一是属于企业经营自主权的事项,一律不再作为前置条件;二是对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为前置条件的,一律不再作为前置审批;三是对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为前置条件的,除确有必要外,都要通过修改法律法规,一律不再作为前置审批;四是核准机关能够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方式解决的事项或者能够通过后续监管解决的事项,一律不再作为前置审批;五是除特殊需要并具有法律法规依据外,有关部门一律不得设定强制性中介服务,不得指定中介机构)的要求,对本系统正在实施的与企业投资项目相关的前置审批及中介服务(包括名称、依据、内容、流程、时限等)进行清理,提出精简调整审批事项、规范中介服务的意见。对确需保留在项目开工前完成的审批事项及中介服务(包括设定强制性中介服务、指定中介机构)作出说明,于2015年3月底前报送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政务服务管理办。
对属于企业经营自主权的前置手续,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编办《关于一律不得将企业经营自主权事项作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前置条件的通知》(发改投资〔2014〕2999号)的有关要求执行。
2.确认。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政务服务管理办会同省法制办、省编办、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组织对省直相关部门报送的审批事项和中介服务逐项进行审核,在充分征求省直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取消、整合、保留的审批事项及中介服务,以及需要省级修改的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于2015年4月底前报省政府审定。
3.修改。省政府决定取消的前置审批事项和中介服务事项,属于省政府规章、省政府(办公厅)规范性文件、部门规范性文件设定的,省政府公布取消前置审批事项和中介服务事项后,由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起草部门按程序启动修改废止工作。省政府决定取消的有关前置审批事项和中介服务事项属于地方性法规设定的,由有关地方性法规的起草部门于2015年6月底前向省政府报送地方性法规修正案草案代拟稿,省政府按程序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修改有关地方性法规。
4.公布。视工作进展情况,一是及时公布有关修改决定和修改结果;二是相关工作完成后,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政务服务管理办统一制订并公布保留的审批事项及其强制性中介服务事项目录。
(二)完善并联审批。改进、完善并联审批系统,对清理确认保留的前置审批事项,与项目核准并联办理。今后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等项目核准机关一律不出具同意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函,相关部门根据职能职责独立办理、快速批复项目核准前置要件。按照项目核准前、项目核准后开工前、项目开工后三个阶段划分,同一阶段同一部门实施的多个审批事项予以整合,“一次受理、一次评估(评审)、一并办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规范、高效、公开、透明的要求,及时制订、更新工作规则、办事指南,并公开受理情况、办理过程、审批结果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1.完善网络系统。省政务服务管理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会同省直相关部门,按照新的核准制度和推进网上审批的要求,根据国家统一标准对现有并联审批系统进行升级、完善。尽快建立纵向连通国家和市(州)、县(市、区),横向覆盖省直相关部门,集并联审批、审批监督、事中事后监管于一体的纵横互通信息化平台,并加快推进与省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的统一认证和用户数据对接工作。通过平台及时发布区域性、行业性发展规划和宏观政策、产业调控、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等方面信息,引导企业投资行为,接受社会监督。2015年6月底前开始试运行。
2.加强协同监管。进一步强化并联审批系统的电子监察功能和网上查询功能,实现行政机关、项目业主、社会公众对投资项目整个建设周期全过程的可查询、可监督。
(三)健全制度体系。国家层面政府核准和备案投资项目管理条例发布后,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直有关部门抓紧研究起草我省实施办法。其主要内容包括:
1.精简前置审批。按国家管理条例要求进一步精简企业投资项目前置审批事项,只保留规划选址、用地预审两项前置审批,其他审批事项实行并联办理。对需将环评作为前置审批的项目范围,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
2.优化审批程序。对其他确需保留在项目开工前完成的审批事项,与项目核准实行并联办理。
3.规范中介服务。编制行政审批所需申请文本等工作,企业可按照要求自行完成,也可自主委托中介机构开展,行政机关不得干预。行政机关委托开展的评估评审等中介服务,要通过竞争方式选择中介机构,一律由行政机关支付服务费用并纳入部门预算,严格限定完成时限。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规范中介服务市场秩序,对中介机构出具假报告、假认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从严惩处。
4.加强市场监管。坚持“各负其责、依法监管”原则,建立健全纵横联动协管体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结合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立投资项目建设信息在线报告制度。对未依法取得审批手续即开工建设的,有关部门要依法查处。建立企业和中介机构信用档案制度,向社会公开有关信息,将企业和中介机构信用记录纳入国家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
三、工作要求
省直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落实“五个一律”、加快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严格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要求,从改革创新制度入手,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向纵深推进,着力营造便捷、高效、公正、透明的投资环境,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要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结合职能职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专人负责推进相关工作。加强与国家对应部委的工作衔接,及时掌握国家层面相关工作推进情况,相应细化我省具体改革举措。各重点工作牵头部门要成立专门工作小组,抓紧推动重点工作任务落实,确保改革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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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精简审批事项规范中介服务实行企业投资项目网上并联核准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
<正>陕政办发[2015]17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精简审批事项规范中介服务实行企业投资项目网上并联核准制度的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一五年三月十七日精简审批事项规范中介服务实行企业投资项目网上并联核准制度的工作方案为深化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制度改革,精简前置审批事项,规范中介服务行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政府服务效能、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精简审批事项规范中介服务实行企业投资项目网上并联核准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4]59号),结合我省
按照《精简审批事项规范中介服务实行企业投资项目网上并联核准制度工作方案》相关要求,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成立了工作小组,抓紧推动清理、确认等重点工作任务的落实。
一是,发改委、中央编办印发通知,率先公布一律取消属于企业经营自主权的前置手续。
二是,会同环保部、海洋局研究将环评(海洋环评)审批作为核准前置条件的重大项目范围。
三是,发改委、中央编办对核准涉及的31项前置审批事项和18项中介服务事项,形成了分类逐项的清理确认结果,并对审批事项涉及的法律法规等提出了具体的修法建议。经国务院同意,已转请国务院法制办抓紧开展修法相关工作。
娄底市聚焦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不畅的“堵点”,部分审批程序繁、时间长的“痛点”,部门信息壁垒的“难点”,以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覆盖改革、全流程优化、全要素管控”为目标,变“要我办”为“我来办”,持续深化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积极打造工程建设领域优质营商环境。目前,娄底市工程建设项目已全流程实现“一网通办”,审批事项从71项精简至45项;减少项目申请材料181份次,审批材料精简率为45%。
“减、放、并、转、调”五大举措
——推进审批提速提效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以“统一审批流程、统一信息数据平台、统一审批管理体系、统一监管方式”为目标,将“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间、减跑动”覆盖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和公共设施接入服务审批全过程,并正在逐步延伸至不动产登记环节。
娄底市工程建设项目事项审批申报依托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下称“工程审批系统”),提供“统一受理、并联审批、实时流转、跟踪督办、信息共享”等一体化功能。将工程建设类审批事项全部纳入“一窗式”集成服务,整合各审批部门在政务中心设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专区,实现“进一个窗办所有事”。整合各阶段办事指南,做到一个阶段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
重点围绕“减、放、并、转、调”五大举措,娄底市精简规范审批事项和条件,在工程建设每一阶段实行“一家牵头、并联审批、并行推进、限时办结”。统筹整合各类规划,构建“多规合一”平台,充分运用区域评估成果红利,落实到“一张蓝图”上,对部分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办理,提速审批服务。市政公用服务机构统一进驻政务服务大厅,提供“一站式”服务。将消防、人防等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实现“一套标准、一家机构、一次审查、一个结果、多方互认、全程留痕、实时监管”的“多图联审”;统一验收事项、部门、办事流程和验收时限,实行消防、人防等事项限时联合验收;将竣工验收阶段涉及的8个测绘事项整合为规划条件核实和土地核验测量、地籍测绘、房产测绘3个测绘事项,实行“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
通过创新审批机制,娄底市推行“用地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实行提前服务、告知承诺、区域评估、并联审批、多图联审、多规合一、多测合一、联合验收,大幅度压减事项审批时限;审批用时最长97个工作日,最少18个工作日。率先在全省启动住房领域信息化“一网通办”平台建设,实现了施工图审查零跑腿、零接触、零付费的“三零”目标,并联审批、告知承诺、“一张蓝图”策划生成、市政公用服务报装评价观察指标在全省位于前列。
娄底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仍在持续升级优化,下一阶段将全面推进落实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市住建局(人防办)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建立起交房与交证联动机制,缩短新建商品房项目从预售、竣工验收到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及转移登记的全过程时限,确保完成房屋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即具备办理首次登记条件,在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后20个工作日内,由房地产开发企业组织交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申请为购房人办理转移登记(分户证),实现购房业主“收房即拿证”。
分阶段精准指导报批报建
——打通助企增效“最后一公里”
社会投资建设的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是娄底市在工程审批系统中高频办理的项目类别。市工改办制作了详细的办事指南指导建设单位报批报建。该类项目全周期包含四个阶段: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工程建设许可阶段、施工许可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分别可对应报批报建过程中四个关键节点事项。
办理企业投资备案。一般建设项目企业1个工作日即可取得项目备案手续,节能审查、建设用地许可手续、环评等手续并联办理即可,还可借助“多规合一”平台提前获取项目规划和建设要求,作为项目前期策划依据,避免盲目建设。
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经过前期建设准备工作,建设项目企业拿出项目设计方案后,可在线上同时并联申请办理规划总平面图和设计方案审查、人防工程建设审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水电气等市政公用服务报装等事项。在前期准备工作充分的情况下,不同类型的项目在1到23个工作日就可办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简易装修项目还可免于办理。
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满足条件的建设项目,线上申请后在2-5个工作日内即可获得电子施工许可证,随时可线上下载和查证。为便于企业投资项目加快建设进度,娄底市推出多项优化措施,施工图审查可容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入,以告知承诺方式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可根据项目需要分“土方开挖与基坑支护”“基础与地下室”“±0.000以上及室外工程”等三阶段办理施工许可,施工涉及的破占道审批、占绿毁绿审批、施工排水许可等事项可与施工图文件审查并联申报,人防易地建设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规费可预核算,由市政公用服务机构承担工程建设项目市政公用设施外线工程建设等。
申请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备案。项目即将完成施工时,建设单位即可向验收主管部门征询和申请提前指导服务,通过统筹安排验收事宜,加快竣工验收进度。竣工后,完成质量安全检测和“多测合一”测绘,汇总建设、施工、监理、勘察、设计等五方竣工验收资料,建设单位可以在线上申请土地规划、档案、消防、人防、雷电、国安等事项联合验收,一般6个工作日内可办完,然后建设单位组织五方责任主体联合验收,合格后即可申请竣工验收备案,2个工作日内可办结,随后按照“交房即交证”政策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20个工作日内可办结。
娄底市工改办在与办事企业群众的交流中了解到,前期筹备不到位、安排报批报建时序不合理、费用未缴清、手续不齐全、工程未完工等因素是一些建设项目办事时间较长的主要原因。为了帮助建设单位加快适应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进,娄底市工改办协同市政务中心组织各审批部门成立了报批报建帮代办专班,在市政务服务大厅设立了工改帮代办综合窗口,前置服务指导,信息交流互享,打通助企增效“最后一公里”。
优质帮代办服务
——企业省心省力省成本
用水用气是日常生活必不可少的,为将市政公用服务报装接入与工程项目建设更好地衔接,娄底市工改办牵头联合有关部门制定了“获得用水”“获得用气”攻坚行动实施方案,集中市政公用服务机构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一站式”窗口,为建设单位提供“一次申请、综合受理、同步办理”的市政报装帮代办服务。
娄底吾悦广场城市综合体项目在市政公用服务平台线上申请供水报装,市政报装接入帮代办专员获取系统信息后及时与建设单位联系预约上门服务,办理环节从原来的4个减少至2个,审批时长从原来的13个工作日减少至4个工作日。娄底贤童农贸综合体项目在工程审批系统办理审批事项时,市政公用服务机构通过工改监管平台和市政务一体化平台第一时间获取了项目信息,主动前移服务,指导建设方合理设置接入点,提前做好外线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准备,有效缩短了办理时限。
工程验收在以前是一块难啃的硬骨头,涉及部门众多,需要整合大量的前期材料,现场勘查验收流程反复,手续繁琐,这些都是办理过程中让建设单位头疼的“难点”“堵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以来,验收从“线下”走到了“线上”,从“独立”走向了“联合”,从“串联”转变为“并联”,逐步压缩了验收办结时限,优化了审批协同机制。
娄底市住建局作为联合验收牵头部门,在了解到大汉龙城项目不熟悉工程审批系统操作后,主动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工改帮代办综合窗口与建设单位签订免费的帮代办服务。配置报建报批专班人员,指导联合验收办理流程、注意事项,并通过市直工改帮代办微信群与验收主管部门及时推送项目情况。各专项验收部门主动与建设单位对接沟通,提前指导其准备申报材料,部门之间沟通协调、信息互通互享,线上正式申请联合验收后3个工作日即实现一次性办结通过,建设单位跑腿少了、耗时少了、办事通了,满意度、幸福感也就提升了。实行线上联合验收后,不需要任何纸质材料,多项审批事项同步限时办结,减少了现场勘查次数,避免了重复核验,大大加快了竣工验收进度,企业和购房群众实实在在享受了改革带来的经济效益和便利。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遵义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9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