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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综合办公室(党组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新闻宣传、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机关后勤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党组日常工作。
负责机关和局属单位的人事劳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承担交通运输行业干部教育培训、职业资格制度建设、技术职称评审、职业技能鉴定等工作;承担有关智力引进和对外劳务合作工作;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党群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负责交通运输系统优化营商环境和“放管服”改革工作。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负责交通运输政务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具有行政审批性质行政职权事项的受理、办理或牵头组织联审联办工作,组织和指导本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承办交通运输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交通法制宣传教育,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承担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队伍建设、监督指导和重大案件查处及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配合工作。负责全县路政管理工作。组织拟定全县交通运输行业治超工作制度并监督实施,开展路政治超和源头治超工作,承担治超站点的运行和管理工作,负责治超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运行管理。
组织编制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和发展战略,承担有关协调工作;组织起草公路、水路行业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专项规划;参与拟定物流业发展规划;承担有关规划和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前期工作审核;提出全县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并监督实施;负责和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统计信息工作。
拟定全县交通行业财务会计、固定资产和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提出我县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并监督实施;负责交通运输发展资金的筹集、管理;负责专项资金、决算、政府采购、外汇、信贷等有关财务工作;负责局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保值增值的监督;指导全县交通行业财务会计工作。负责全县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机关和所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对全县交通建设工程和工程建设资金进行内部审计和监督。
组织拟定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维护相关制度并监督实施,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工作,维护建设市场的平等竞争秩序;承担全县路网运行监测、调度和协调工作;承担全县公路、水路工程设计、工程造价、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公路、水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工作。参与公路、水路年度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的拟定工作,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工作。
提出全县农村公路建设、维护年度计划和水毁灾害处置资金使用建议并监督实施;承担全县农村公路建设规划实施和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并监督乡、村公路和三级及以下(县道除外)农村公路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指导全县农村公路建设、维护工作;协调高速公路、国省干线等相关工作。
参与拟定全县综合运输体系发展规划,承担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与发展的协调工作。负责全县客运、货运(危货运输)、汽车维修行业、驾驶员培训学校等与道路运输相关的道路运输市场监管,指导全县道路运输管理工作,拟定相关制度并监督实施;承担交通枢纽,运输场站初步设计审核、建设和运营管理工作;承担物流市场有关管理工作。组织协调重点物资、抢险救灾物资、重要节假日旅客运输并进行监督实施。负责全县道路运输行业、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城区客运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城市公共汽车、出租车行业管理工作。承担全县水路运输市场、通航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船舶(含渔船)污染、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调查处置和指导工作;承担全县港航监督、船舶(含渔船)及水上浮动设施检验的管理工作。
拟定并监督实施公路、水路安全生产政策和应急预案;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承担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公路、水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防汛、防疫、防震、消防等工作,协调全县突发公共事件交通运输保障工作。编制2名。
(二)县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简称县交通战备办)。挂靠县交通运输局。承担县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管理、指导全县交通战备工作。编制1名。
县交通运输局机关行政编制6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科级领导职数1正2副。
县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交通运输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定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的地方性发展战略建议。
(二)负责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组织拟定并监督实施全县公路水路行业规划,执行有关行业标准,参与拟定全县物流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
(三)负责全县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公路、水路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指导和组织全县地方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负责有关重要交通设施的管理、维护和运营。指导和组织全县农村公路建设、维护、路政、监控、治超等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县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的规划与管理工作;负责城区客运管理,指导全县城市公共汽车、出租车行业管理工作。
(五)指导全县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紧急客货运输和公路、水路紧急抢修抢险工作。承担全县水上交通安全、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含渔船)及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航行保障、应急救助、危险品运输等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员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县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理。
(六)提出全县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规模和方向,提出国家、省、市、县四级财政性资金和省交通运输厅专项资金的安排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
(七)负责交通运输系统优化营商环境和“放管服”改革及行政审批工作。
(八)指导全县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组织指导全县公路水路行业科技开发、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等工作。
(九)承担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墨脱县曾经是全国2100多个行政建制县中最后个通公路的县,人力背夫是这里唯一的运输方式,当地人过着几乎与外界隔绝的原始生活;石锅和筷子是运出大山的仅有商品。自墨脱解放以来,政府曾选定了五条修路路线,并...
县交通运输局是县人民政府主管全县交通工作的职能部门。交通局是主管全市公路、水路和地方铁路交通行业管理的市政府工作机构,内设办公室、人事科、综合科、财务科、计划基建科、政策法规科等6个职能科室,共有市直...
交通运输是综合性的部门,只能不仅包括公路运输、还有水路运输、航空运输、铁路运输、邮政等。交通运输部门是属于政府部门,是一级单位。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简称运管)隶属于交通运输部门,属于二级单位。各地的交通...
县交通运输局要减少微观管理事务,从制度安排上激发市场主体的活力。加强综合运输体系建设组织协调,推进交通运输体制改革。
静乐县交通运输局局长:刘惠波
本规定由中共静乐县委负责解释,具体解释工作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其调整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本规定自2019年3月25日起施行。
静乐县林业生态建设的现状及发展对策
充分发挥林业在国民经济建设及自然环境生态平衡中的特殊地位与作用,保护并建设好生态环境,是确保我国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保证民族生存及国家发展长远大计的根本。本文分析静乐县林业生态建设的成果及存在问题,提出几点发展对策,以期充分发挥林业在国民经济建设及自然环境生态平衡中的特殊地位与作用。
XX县交通运输局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工作总结
XX 县交通运输局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 工作总结报告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委组织 部的大力支持下, 我局紧紧围绕 “强组织、 增活力、促发展、 惠民生,创先争优迎十八大”这一主题,以基层满意、党员 满意、群众满意为标准,按照“抓落实、全覆盖、求实效、 受欢迎”的要求,扎实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全面推动 基层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现将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主要做法 (一)精心谋划,认真安排,确保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 顺利实施。 一是制订了《交通运输局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 织建设年实施方案》 ,并及时组织召开动员大会,阐明开展 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重要意义,明确活动的总体要求、工 作目标,并对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工作内容、工作措 施及方法步骤进行了详细的安排。二是明确领导责任。成立 了基层组织建设年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党总支书记和 副局长任副组长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交通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县公路、水路交通行
业的地方性发展战略、规划,并监督执行。
2、组织编制全县公路和水路交通行业发展规划,拟定交通基础设施、交通运输生产、交通规费征收、交通科技教育的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计划,并组织实施和检查监督。
3、主管全县公路及其设施的建设、养护、规费征收和路政管理工作,并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安排使用和进行监督;主管水运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规费征稽和水上交通安全监督;主管水运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规费征稽和水上交通安全监督、船舶技术检验及港航设施建设的行业管理,组织实施交通工程建设,负责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4、主管全县公路、水路交通运输的行政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交通基础设施建筑市场的管理,制定市场规划,建立市场服务体系、发布市场信息、监督市场经营行为。
5、主管全县交通客运、货运、汽车维修、汽车场站规划管理、交通企业的资质评定、汽车驾驶员培训的管理工作;负责公路运输车辆技术、车辆维护检测工作。
6、主管公路路政、运政、水运航政行来管理工作、维护公路和水路交通行业平等竞争秩序;引导交通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拟定公路、水路投资、价格、劳动工资及其它有关交通行业的经济政策;负责动员和组织重要物资的运输和公路紧急抢修工作;指导协调城乡客、货运输的街接工作;协助建设部门搞好城市出租车的管理工作。
7、组织交通行业的体制改革;负责对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保值增值的监督;组织全县交通行业统计和信息引导。
8、主管全县交通系统教育、职工培训工作;指导交通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承办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人事、劳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按规定管理局属股级单位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指导交通行业职工队伍建设。
9、协调组织交通行业涉外工作和引进外资工作;开展省内、省际、国际经济全作交流。
10、主管全县地方各级交通部门的业务工作。
11、组织管理、指导全县交通战备工作。
12、承担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一、怀化市交通运输局职责调整
(一)将原市交通局的职责、市公用事业管理局指导城市客运的职责、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职责,整合划入市交通运输局。
(二)取消已由省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取消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六项交通规费的管理职责。
(四)加强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职责,优化交通运输布局,促进各种运输方式相互衔接,加快形成便捷、通畅、高效、安全的综合运输体系。
(五)加强统筹区域和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职责,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大力发展农村交通,加快推进区域和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
(六)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救助打捞、通信导航、船舶与港口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等工作。指导船员培训、船员管理等有关工作。负责市级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
(七)负责提出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资金安排方案,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公路、桥梁、渡口、隧道的行业管理。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
(八)承担全市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监督实施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组织实施公路、水路交通工程建设,负责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工程造价控制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九)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重要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全市重要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承担市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十)制订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政策、规划和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十一)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对外交流工作和交通外经外贸工作。
(十二)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福田管理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罗湖管理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盐田管理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南山管理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宝安管理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龙岗管理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龙华管理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坪山管理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光明管理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大鹏管理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深汕管理局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