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特殊符号

选择搜索类型

热门搜索

首页 > 百科 > 建设工程百科

建设部关于调整住房租赁市场税收政策有关情况的说明

《建设部关于调整住房租赁市场税收政策有关情况的说明》是建设部为满足部分居民租赁住房的需求,可以开辟新的投资渠道带动住房建设发展发布的国家法律法规。

建设部关于调整住房租赁市场税收政策有关情况的说明基本信息

建设部关于调整住房租赁市场税收政策有关情况的说明文件来源

关于调整住房租赁市场税收政策有关情况的说明

一、培育房屋租赁市场的现实意义

当前,我国房屋租赁市场潜力很大,加快培育房屋租赁市场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一是可以满足部分居民租赁住房的需求。我国城镇每年新增人口955万人,其中相当数量居民不具备即时购买住房的能力;每年有269万对新婚夫妇,其中相当数量的新家庭也需要先租赁住房;大量流动人口(1998年办理暂住证的有4000多万人)需要在城镇租住房屋。仅上述几个方面就已构成一个巨大的房屋租赁需求群体。二是可以开辟新的投资渠道,带动住房建设发展。这几年,尽管我国几经下调存款利率,但人们仍然热衷于银行储蓄,一个重要原因是城镇居民投资渠道不畅。进一步开放住房租赁市场,让业主能有可靠收益,将为城镇居民和社会机构提供新的投资渠道,吸引部分储蓄和社会散资分流到住宅建设领域,从而带动住房投资的持续增长。三是能够以存量带动增量,实现增量市场与存量市场的联动。上海、广州等城市已有相当一部分家庭将已购公有住房出租,同时以按揭方式购买适合家庭住房需要的商品住房,并以出租收入作为按揭贷款的月付款;还有一部分家庭则将已购公有住房向银行抵押,实现“零付款”按揭购房。

二、调整住房租赁税收政策是影响培育房屋租赁市场的重要举措

当前影响培育房屋租赁市场的因素比较多,如管理上的、消费观念上的,但税收负担水平偏高问题更为突出。按照现行房屋租赁税收的规定,对个人出租的住房,按租金收入征收12%的房产税、征收5.5%的营业税及附加;并按扣除800元费用(租金收入超过4000元时按20%扣减费用)后的净收入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依此计算,此类住房出租的整体税收负担为租金收入的17.5%-30%,如果再加上地方性的税收附加,负担更重。据测算,个人以市场价格购建的商品房进行出租,如果按照高纳税,其投资收益率约为2%,低于银行的存款利率。鉴于税收政策对房屋租赁市场的重大影响,此次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住房租赁市场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125号),对于培育和搞活住房租赁市场,从而进一步盘活房屋存量,消化房屋增量,鼓励住房投资,启动住房消费将产生积极作用。

三、税收政策调整前后住房租赁税收负担比较

财税[2000]125号文件主要内容:一是明确对按政府规定价格出租的公有住房和廉租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营业税;二是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其应缴纳的营业税、房产税分别暂减按3%、4%的税率征收;三是对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其中第二、三点大大减轻了个人住房出租的税收负担,详见附表。

查看详情

建设部关于调整住房租赁市场税收政策有关情况的说明造价信息

  • 市场价
  • 信息价
  • 询价

扣件租赁

  • 品种:扣件租赁;规格:十字、接头、扣件;说明:3个月起,不足3个月按3个月计算,超过3个月按实际天数计算;
  • 套/天
  • 华鑫润泰
  • 13%
  • 北京华鑫润泰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2022-12-07
查看价格

建设部封堵框

  • 品种:钢筋混凝土平开挡板;开启方式:单扇;
  • m
  • 宏泰
  • 13%
  • 河南省宏泰人防设备有限公司
  • 2022-12-07
查看价格

模板租赁

  • 品种:模板租赁
  • m2
  • 标晟
  • 13%
  • 河北标晟铝合金模板有限公司杭州办事处
  • 2022-12-07
查看价格

电视机租赁

  • 品种:电视机租赁;说明:电视机租赁;
  • 天雅
  • 13%
  • 东莞市天雅火乡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2022-12-07
查看价格

塔机租赁

  • QTZ5610塔机基础节安装形式:预埋螺栓式;最大起升高度:220米;独立起升高度:40.5米;最大幅度/起重量:56米/1.0t;生产厂家:长沙中联;
  • 台·月
  • 长建
  • 13%
  • 上海长建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 2022-12-07
查看价格

租赁木塑围挡

  • 木塑立柱:100×100 木塑围板:1980×200 冒盖:100×100 立柱底座:160×160 镀锌钢管斜撑:Φ32×1.2×1600(高度2.5米)
  • 年/m²
  • 惠州市2022年6月信息价
  • 建筑工程
查看价格

租赁木塑围挡

  • 木塑立柱:100×100 木塑围板:1980×200 冒盖:100×100 立柱底座:160×160 镀锌钢管斜撑:Φ32×1.2×1600(高度2.5米)
  • 年/m²
  • 惠州市2022年3月信息价
  • 建筑工程
查看价格

租赁木塑围挡

  • 木塑立柱:100×100 木塑围板:1980×200 冒盖:100×100 立柱底座:160×160 镀锌钢管斜撑:Φ32×1.2×1600(高度2.5米)
  • 年/m²
  • 惠州市2022年2月信息价
  • 建筑工程
查看价格

租赁木塑围挡

  • 木塑立柱:100×100 木塑围板:1980×200 冒盖:100×100 立柱底座:160×160 镀锌钢管斜撑:Φ32×1.2×1600(高度2.5米)
  • 年/m²
  • 惠州市2022年1月信息价
  • 建筑工程
查看价格

租赁木塑围挡

  • 木塑立柱:100×100 木塑围板:1980×200 冒盖:100×100 立柱底座:160×160 镀锌钢管斜撑:Φ32×1.2×1600(高度2.5米)
  • 年/m²
  • 惠州市2021年8月信息价
  • 建筑工程
查看价格

有关苗木价格

  • 说明
  • 11
  • 1
  • 不含税费 | 含运费
  • 2010-10-28
查看价格

房租赁

  • 22.5×7.5
  • 169m²/月
  • 1
  • 普通
  • 含税费 | 含运费
  • 2015-06-04
查看价格

东莞市关于工料机单价调整文件

  • 由于物价涨落事件
  • 1富盛
  • 1
  • 不含税费 | 不含运费
  • 2011-08-16
查看价格

市场传媒

  • 3mm亚克力,28×11cm
  • 1块
  • 1
  • /
  • 中高档
  • 含税费 | 含运费
  • 2022-01-10
查看价格

深圳住房保障政策体系5个阶段

  • 1、深圳住房保障政策体系5个阶段及英文:字幅:1046mm×360mm 汉字字体材质:树脂发光字;英文字体:白色亚克力雕刻、烤漆; 2、五阶段描述:字幅:1039mm×963mm,烤漆黑色亚克力激光
  • 1套
  • 3
  • 中档
  • 含税费 | 含运费
  • 2022-12-07
查看价格

建设部关于调整住房租赁市场税收政策有关情况的说明基本信息

【发布单位】建设部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2000-12-19

【生效日期】2000-12-19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查看详情

建设部关于调整住房租赁市场税收政策有关情况的说明常见问题

查看详情

建设部关于调整住房租赁市场税收政策有关情况的说明文献

杭州市住房租赁市场发展情况分析 杭州市住房租赁市场发展情况分析

杭州市住房租赁市场发展情况分析

格式:pdf

大小:10KB

页数: 6页

杭州市住房租赁市场发展情况分析 摘 要:住房租赁市场已经发展成为杭州房地产市场 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解决新就业大学生、外来务工人员及城 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问题上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 用,但也出现了缺乏政府有效调控、 租赁市场需求不断扩大、 租金上涨过快等问题。因此,有必要对杭州市住房租赁市场 的发展情况及存在问题作一探讨,从而提出促进住房租赁市 场发展的可行性建议。 关键词:住房;租赁;发展 一、杭州市住房租赁市场发展情况 根据杭州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统计,截至 2012年底,杭州全市(包括县市)登记在册流动人口总数为 417.7 万人,其中市区(包括萧山、 余杭)约有暂住人口 371.2 万人,通过租赁房屋解决住房问题的有 280.6 万,约占市区 暂住人口的 67.2%。另据杭州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浙江 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联合课题组《杭州市区住房租赁市场调 查报告》,通

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缓解高房价压力 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缓解高房价压力

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缓解高房价压力

格式:pdf

大小:10KB

页数: 2页

2009年全国房地产市场出现非理性繁荣,从而导致当年12月\"国四条\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指导意见意见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指导意见

建房〔2015〕4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房地局):

近年来,我国住房租赁市场快速发展,住房租赁规模逐步扩大,为解决居民居住问题、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据统计,城市居民家庭通过租赁解决住房问题比例逐年上升,进城务工人员主要通过租赁方式解决住房问题。与此同时,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还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存在供应总量不平衡、供应结构不合理、制度措施不完善,特别是供应主体较为单一等问题。为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统一认识,明确要求

(一)充分认识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重要意义。住房租赁市场是我国住房供应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经济社会发展中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没有发育完善的租赁市场,住房供应体系就不完整、居民对住房的合理消费就得不到满足、住有所居的目标就难以实现、人口有序流动就会受到制约、承租人的合法权益就难以得到保障、大量的存量房源就得不到充分利用。

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有利于完善住房供应体系,解决不同需求居民住房问题;有利于拓宽公共租赁住房房源渠道,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有利于盘活存量房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有利于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人口有序流动;有利于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和服务,提高社会治理能力。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切实把握当前有利机遇,加快推进住房租赁市场发展。

(二)总体要求。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积极推进租赁服务平台建设,大力发展住房租赁经营机构,完善公共租赁住房制度,拓宽融资渠道,推动房地产开发企业转型升级,用3年时间,基本形成渠道多元、总量平衡、结构合理、服务规范、制度健全的住房租赁市场。

二、建立多种渠道,发展租赁市场

(三)建立住房租赁信息政府服务平台。搭建住房租赁信息政府服务平台,是各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职能所在,是政府引导市场的重要手段。建立政府服务平台,为租赁市场供需双方提供高效、准确、便捷的信息服务,出租人可随时发布出租房屋的区位、面积、户型、价格等信息,承租人可发布租赁房屋的需求信息,逐步实现在平台上进行对接;提供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明确提示双方的权利义务;为房地产中介机构备案提供方便,公布经备案的房地产中介机构名单,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信用档案等信息。有条件的城市,要逐步实现房屋租赁合同网上登记备案,方便群众办事。

(四)积极培育经营住房租赁的机构。推进住房租赁规模化经营,能够提升租赁服务水平,稳定租赁关系,规范租赁行为,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发展。鼓励成立经营住房租赁的机构,通过长期租赁或购买社会房源,可直接向社会出租;也可以根据市场需求进行装修改造后,向社会出租。经营住房租赁的机构,要提供专业化的租赁服务。积极引导经营住房租赁的机构,从事中小户型、中低价位的住房租赁经营服务。探索建立支持经营住房租赁机构发展的融资渠道。

(五)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其持有房源向社会出租。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改变经营方式,从单一的开发销售向租售并举模式转变。鼓励有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新建商品房项目中长期持有部分房源,用于向市场租赁;也可以与经营住房租赁的企业合作,建立开发与租赁一体化、专业化的运作模式。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其持有的存量房源投放到租赁市场,也可以转成租赁型的养老地产、旅游地产等。

(六)积极推进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REITs是一种金融投资产品,推进REITs试点,有利于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发展,有利于解决企业的融资渠道,有利于增加中小投资者的投资渠道。通过发行REITs,可充分利用社会资金,进入租赁市场,多渠道增加住房租赁房源供应。积极鼓励投资REITs产品。各城市要积极开展REITs试点,并逐步推开。

(七)支持从租赁市场筹集公共租赁房房源。从租赁市场筹集公共租赁房房源,有利于提高安置工作效率,有利于盘活存量住房,有利于解决公共租赁住房管理难等问题。各地可以通过购买方式,把适合作为公租房或者经过改造符合公租房条件的存量商品房,转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住房要逐步从实物保障为主转向建设和租赁补贴并重,“补砖头”与“补人头”相结合。鼓励和支持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通过租赁市场解决住房问题,政府按规定提供货币化租赁补贴。

三、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八)加强组织领导。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是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的重要职责。各地要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切实加强指导和监督,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研究制定本地区支持政策,形成政策合力。各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积极与有关部门配合,切实抓好落实工作。

(九)加强统筹谋划。各市县要结合本地实际,科学规划本地区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工作方案要明确目标、主要任务、具体工作安排和政策措施。要建立健全工作机构,明确工作机构,充实人员力量,保证工作有序推进。

(十)加强政策支持。培育住房租赁市场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多个方面,各地要在金融、税收和经营管理等给予政策支持。积极鼓励和引导国内外资金进入住房租赁市场。对于机构、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租赁住房需要办理规划变更、装修改造等相关手续的,积极给予支持。对租房居民需要出具稳定居所证明的,应简化流程,积极办理。同时,各地要加强宣传,正确引导居民住房消费,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将本地区落实本指导意见的情况于2015年6月30日前报我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5年1月6日

查看详情

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简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精神,促进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建设和住房租赁市场的健康发展,经国务院批准,现将有关税收政策通知如下:

一、支持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税收政策

(一)对廉租住房经营管理单位按照政府规定价格、向规定保障对象出租廉租住房的租金收入,免征营业税、房产税。

(二)对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以及廉租住房经营管理单位按照政府规定价格、向规定保障对象出租的廉租住房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开发商在经济适用住房、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套建造廉租住房,在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套建造经济适用住房,如能提供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可按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开发商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三)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四)对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经营管理单位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相关的印花税以及廉租住房承租人、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人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

开发商在经济适用住房、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套建造廉租住房,在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套建造经济适用住房,如能提供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可按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开发商应缴纳的印花税。

(五)对廉租住房经营管理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回购经济适用住房继续作为经济适用住房房源的,免征契税。

(六)对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在法定税率基础上减半征收契税。

(七)对个人按《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建设部等9部委令第162号)规定取得的廉租住房货币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对于所在单位以廉租住房名义发放的不符合规定的补贴,应征收个人所得税。

(八)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于2008年1月1日前捐赠住房作为廉租住房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3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有关公益性捐赠政策执行;2008年1月1日后捐赠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有关公益性捐赠政策执行。个人捐赠住房作为廉租住房的,捐赠额未超过其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准予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承租人、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人以及廉租住房租金、货币补贴标准等须符合国发[2007]24号文件及《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建设部等9部委令第162号)、《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建住房[2007]258号)的规定;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经营管理单位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办或确定的单位。

二、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税收政策

(一)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三)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四)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上述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相关的新的优惠政策自2007年8月1日起执行,文到之日前已征税款在以后应缴税款中抵减。与住房租赁相关的新的优惠政策自2008年3月1日起执行。其他政策仍按现行规定继续执行。

各地要严格执行税收政策,加强管理,对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特此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〇〇八年三月三日

查看详情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指导意见基本信息

2015年1月6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指导意见》。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立即注册
免费服务热线: 400-888-9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