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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本区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制度,以及2020年金水区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报告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
一、总体情况
2020年,金水区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全面落实《条例》要求,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聚焦社会公众需求,不断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方面
踏实做好主动公开工作,维护金水区政府门户网站、金水区政务公开平台,并建设金水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平台。今年全年通过金水区门户网站公开信息1871条,通过郑州市金水区政务公开平台公开政府信息2025条,通过金水区基层政务公开平台发布信息5396条,通过政务新媒体“金水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102篇,通过报纸、电视及其所属新媒体共计刊发稿件7446篇。
做好政策解读工作,精准传递政策意图。严格落实解读材料和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三同步)工作制度。2020年全年发布政策解读共计28条,通过多种方式解读政策文件,其中解读文本材料10条,视频解读11条,访谈解读5条,图文解读2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积极处理依申请公开,保障依申请公开渠道的畅通,监督、督促全区各单位建立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并依法依规妥善处理依申请信息公开。今年全年,金水区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23件,产生行政复议21起,行政诉讼12起。
(三)政务新媒体方面
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号),进一步推进全区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在推进政务公开、优化政务服务、凝聚社会共识、创建社会治理等方面的重要作用。金水区开设政务新媒体“金水发布”微信公众号,通过政务新媒体强化公众参与、突出民生事项。
(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方面
全面落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20〕5号)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办〔2020〕13号)文件要求,梳理并发布26个试点领域标准目录,并在基层政务公开平台发布信息5396条。
建设区、街道办、社区三级政务公开服务场所。区政务服务中心、各街道政务服务大厅设立了功能、标识、设备、资料、管理“五统一”的“政务公开专区”,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建设完成了“政府信息查阅点”。
(五)监督保障方面
充分发挥考核促进工作的良性作用。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区绩效考核,对全区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的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考核,同时,结合实践经验和各方建议,对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进行修改和完善。
抓好业务培训工作。结合新《条例》出台,针对政务公开工作面临的新要求和新问题,组织开展了全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对政务公开新形势新要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要求、依申请办理等方面内容开展专题授课,不断提升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6 |
6 |
517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459 |
88 |
120556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090 |
360 |
78604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824 |
164 |
5001 |
行政强制 |
53 |
21 |
96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9 |
-3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313 |
99346.4473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22 |
0 |
0 |
1 |
0 |
0 |
32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29 |
0 |
0 |
1 |
0 |
0 |
230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3 |
0 |
0 |
0 |
0 |
0 |
3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16 |
0 |
0 |
0 |
0 |
0 |
16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3 |
0 |
0 |
0 |
0 |
0 |
3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7 |
0 |
0 |
0 |
0 |
0 |
17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38 |
0 |
0 |
0 |
0 |
0 |
38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7 |
0 |
0 |
0 |
0 |
0 |
7 |
|
(七)总计 |
318 |
0 |
0 |
1 |
0 |
0 |
319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7 |
0 |
0 |
0 |
0 |
0 |
7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17 |
2 |
0 |
2 |
21 |
4 |
2 |
4 |
1 |
11 |
1 |
0 |
0 |
0 |
1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新《条例》实施后,专业领域的理论学习仍需加强,提升对《条例》新内容的准确把握;二是依申请公开回复不够规范,有些单位没有区分答复书和告知书,有些单位没有提供救济途径;三是政策解读方式不够多元,精准解读效果仍需提高。
(二)改进措施
一是深入做好《条例》的贯彻落实,细化《条例》主体具体适用,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和工作年报编制,完善依申请办理工作全链条管理,动态拓展主动公开范围。二是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方式,统一答复格式。三是加强深化解读回应。重点做好精准解读和多样化解读工作,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为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公开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及有关法律、法规,...
杭州市莫干山路1325号....1: 从文星桥出发,乘坐403路/K403路(焦家村公交中心站-三墩),抵达祥符桥. 约0.83公里 2.从文星桥出发,乘坐333路(武林门北-三墩),抵达祥符桥. 约...
洪湖好吗?当地政府部门都不上网吗?他们都是在家里上班吗?不要出门的吗?看不到洪湖南滨大楼出了这么多骗子公司吗?耳朵也听不到吗?还是每天都在哪里和他们一起吃饭喝酒?洪湖政府办公室是不是木有人上班了?我都...
三台县环境保护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1 - 三台县环境保护局 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三台县环境保护局 2009 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 下简称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以 下简称《条例》 )和三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台县 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及其配套制度的通知》 (三府办发〔 2009〕 144 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等相关规定进行编制。全文包 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政府信 息依申请公开和咨询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4个部 分。年报电子版通过三台政务网网站( http://santai.my.gov.cn/) 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三台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联系(地址: 三台县 潼川镇九 倒拐 79 号;邮编: 621100;联系 电话: 0816-5229121;电子邮箱: scsthb@sina.com)。 一 概
宁波市质监局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08 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以下简称 ?条 例?)自 2008 年 5 月 1 日正式施行以来,我局按照市政府 的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 ?条 例?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 2008 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一)工作整体推进情况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 ?关于做好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信息公开条例 ?准备工作的通知 ?(甬政发, 2007? 115 号)的统一部署,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克服 了人员少、时间紧、任务重等困难,按照文件精神,并结合 质监工作实际,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建立健 全各项工作制度,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制。去年 5月 1日 ?条例?正式施行,我局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 率,提高政府信息透明度,确保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
潮州市人民政府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规定,现公布潮州市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潮州市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落实省委“1 1 9”工作部署和市委“1 5 2”中心工作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突出重点信息公开,加强公开力度。
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政府信息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实现“应公开尽公开”,准确把握新时期政务公开的新要求,围绕“六稳”“六保”着力加强重要政策发布解读和跟踪评估工作,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回应。围绕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公开,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疫情信息发布工作,及时、公开、透明发布疫情信息。持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交易、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信息公开,不断细化公开内容,切实加大公开力度,提高公开成效。
(二)加强信息管理,推进工作要点落实。
积极推进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工作,加强基层政府信息发布范围、形式和载体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分类细化政务公开事项,逐个列明公开内容、公开依据、公开时限、公开主体、公开渠道和载体、公开方式等要素,覆盖重大建设项目领域等26个试点领域重要信息公开,打造标准化、规范化的基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打通政府信息公开“最后一公里”,让群众更加方便快捷获取政府信息。全市4个县区、53个镇区(街道)已于2020年底前向社会公布本地区、本部门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专栏集中展示。
(三)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关切。
推动落实《潮州市政府系统政策解读工作细则(试行)》,多措并举切实提升政策解读工作实效。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积极开展政策解读工作,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第一平台阵地作用,全市各级政府网站均设立“政策解读”专栏,对重要政策文件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解读。完善政务舆情回应制度机制,拓宽公众信息反馈渠道,接受公众监督,促进政民互动,有效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了解。在潮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互动交流专栏,2020年度开展“政风行风热线”在线访谈19次,发布政策解读稿件45次,发布征集调查信息19次,收到网民留言988条,平均办理时间为3天,办结率100%。
(四)加强监督保障,提升公开质量。
继续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发挥绩效考核激励导向作用。同时结合全面依法治市等考评,切实加强对各县区、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考核。通过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年度全市政务公开评估工作,有效促进被考核单位找准工作薄弱环节,提升整体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开展市、县两级政府网站季度抽查和年终考评工作机制,每季度组织对本地区各级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营情况进行抽查并通报抽查情况,有效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工作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1 |
1 |
5 |
||
规范性文件 |
68 |
64 |
282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63210 |
-1133 |
211959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274 |
320 |
639887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70091 |
-12879 |
475456 |
||
行政强制 |
28534 |
1812 |
105645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359 |
28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万元) |
|||
政府集中采购 |
7118 |
91773.31857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51 |
5 |
2 |
0 |
0 |
0 |
58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3 |
4 |
2 |
0 |
0 |
0 |
29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1 |
0 |
0 |
0 |
0 |
1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9 |
0 |
0 |
0 |
0 |
0 |
19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2 |
0 |
0 |
0 |
0 |
0 |
2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七)总计 |
52 |
5 |
2 |
0 |
0 |
0 |
59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5 |
0 |
1 |
3 |
9 |
6 |
0 |
0 |
5 |
11 |
2 |
1 |
2 |
0 |
5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主要问题:2020年,我市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上级要求,仍然存在一定差距。如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等。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理顺和完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管理机制,根据政务公开新任务新要求,加强政务公开机构建设、专职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二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认真抓好《条例》相关规定的落实,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建设。三是深化政策解读工作。进一步深化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的质量和时效。四是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加大对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全面提高队伍的战斗力和整体素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衢州市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规定要求编制。由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综合2020年度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本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到2020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0年,衢州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条例》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20〕20号)等上级政策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社会公众关切热点,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以队伍建设为抓手,以内容建设为基础,以平台建设为载体,以机制建设为依托,扎实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深入推进各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继续提升。
(一)以内容建设为基础,全面推进主动公开。
把内容建设作为抓好政务公开工作的根本,聚焦重大决策、重点工作、重大项目、重点领域,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服务,不断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
一是聚焦重大决策主动服务。认真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公开发布机制,及时发布市政府及组成部门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围绕政府常务会议议题,会前充分做好征求意见发布收集,会后及时准确公开会议信息,第一时间主动做好政策文件的宣传解读,释放权威政策信号。
二是聚焦重点工作主动回应。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认真做好打赢疫情防控、推进六稳六保、抓好民生实事等方面政策信息公开发布,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在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开设“众志成城,打赢疫情防控之战”专栏,及时通报每日疫情300多期,广泛宣传防疫知识、强化政策解读、加强舆论引导、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筑牢抗击疫情政务公开阵地,为疫情防控工作营造良好信息环境。
在服务复工复产工作中,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策信息发布第一平台的作用,全面阐释“六稳”、“六保”各项政策举措及其效果,对市政府制定出台的一批惠民惠企政策包及时进行信息发布和图文解读,并结合政务新媒体矩阵进行精准推送,让企业和群众第一时间掌握有关政策信息。依托大数据分析,创新打造上线“政企通”平台,破解企业服务碎片化难题,推动政策在线兑付、诉求在线直达、服务在线落地,变“企业跑”为“政府跑”、“跑一次”为“不用跑”、“线下跑”为“线上跑”,精准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三是聚焦重点项目主动公开。围绕铁路、高速公路、水利、市政等基础设施和教育、卫生、文化卫生、文化事业等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建立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公开专栏,按项目全生命周期分类集中公开项目内容,着力解决相关信息公开不全面、碎片化问题。做好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信息公开,积极主动公开招投标法规政策、招标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信息、投诉处理意见、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让政府投资项目在阳光下实施。
四是围绕重点领域主动创新。围绕优化营商环境、规范行政执法、规范财政资金使用等重点领域,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
促进营商环境更加优化。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深度融合,围绕解决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群众不便到现场办事的难题,在全省率先发布通告,全面推行政务服务“网上办”“掌上办”,全力保障群众顺畅办事。在衢州市参加全国营商环境评价过程中,时刻待命,第一时间提供大量政务公开领域的佐证资料,助力衢州成功入选全国营商环境标杆城市。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跨省通办”工作要求,依托前期积累的政务服务“全市通办”经验基础,借助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有力支撑,建立“跨省通办”线上服务专栏和线下服务专窗,开发“跨省通办”办件流转平台,探索电子证照互传互认、归集管理,以系统集成和标准化理念扎实推进浙闽赣皖四省边际城市(衢州市、南平市、上饶市、黄山市)“跨省通办”改革,推动政务服务实现“异地办、跑一次”,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构筑新优势、培育新动能。目前,四省四市已有101个事项实现“跨省通办”。
促进行政执法更加透明。建立全市统一的综合执法事项指导目录,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向社会公布执法人员、执法依据、行政执法流程图、执法结果和行政处罚信息,规范行政执法,接受社会监督。推行“互联网 监管”改革,使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开“双随机”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等执法信息,并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进行公示。
促进财政资金使用更加规范。做到预决算公开规范化、全覆盖。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部向社会公开;市级预算部门的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全部向社会公开;根据资金特点和民众需求,创新民生资金分类分层公开制度。
持续做好民生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完善就业、教育、医疗、生态环境、征地拆迁等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领域政府信息常态化公开机制。及时发布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和就业供求信息。针对性做好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校和职业教育招生等领域信息公开。做好传染病防治、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医疗保障政策等方面信息公开工作。持续加大污染防治监测等信息公开力度,多种渠道公开空气质量预报、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等方面信息。
(二)以规范化建设为抓手,不断推进依申请平台建设。不断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质效,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2020年,全市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案件数和政府信息类行政败诉案件均呈现下降趋势,其中全市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案件数为456件,比2019年的598件下降了25.6%。其中,涉及公民切身经济利益的申请占主导地位,咨询类、信访类的申请呈上升趋势。
全部申请办件中:予以公开及部分公开327件,占71.7%;不予公开22件,占4.8%;无法提供85件,占18.6%;不予处理15件,占3.3%;其他处理7件,占1.5%;结转下年继续办理3件。因依申请公开引发行政复议件37件,行政诉讼件71件,其中未经复议直接起诉62件,复议后起诉9件。行政争议主要集中在土地征用、信访等领域。
(三)以平台建设为载体,持续提升政务公开传播力。
一是推进政府门户网站功能提升。开展政府门户网站规范性文件清理400多件,安全有序做好政府网站集约化管理和数据迁移工作。全面提升政务公开版面,优化页面布局,增强信息搜索和服务体验功能。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在政府网站统一设置“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基础上,优化栏目页面设置和检索功能,按照法定时限及时发布并实时更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年新增主动公开各类有效的政府信息3.99多万条,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日均有效访问用户达25000人,比往年同比增长5%。完善“新闻发布”“在线访谈”“回应关切”等栏目,增设“通衢问政”模块链接,积极回应关切信息,方便社会公众快速准确获取所需信息。
二是推进政务新媒体规范管理。抓实管好政务新媒体,进一步明确主管主办职责,按照做强主账号和集约节约的原则,对不符合运营规范、难以继续运营的要求清理整合。严格内容发布前审核把关,对重点稿件要反复校核,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信息。
三是推动政府公报创新发展。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报送政府公报集中统一刊登工作,充分发挥政府公报权威、规范发布政策信息作用。全年共编发《衢州政报》12期,免费向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赠阅。推进政府公报数据库建设,优化文件精准查询和分类检索功能,积极拓展政府公报利用方式和传播渠道。
(四)以队伍建设为抓手,不断夯实政务公开基础。
把政务公开队伍建设作为抓好政务公开工作的先手棋,通过市县联动,以学促干,边干边学,逐步提高了各级公开队伍的业务水平和能力素质。
一是“常态 动态”提高培训效果。坚持市县联动,以实效、实用、实操为导向,以常态化培训为主、动态化培训为辅,把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作为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的重要内容。各县(市、区)也充分履行培训职责,对基层行政机关政务公开负责人员开展不定期培训,增强服务意识和专业技能,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是“专职 专业”提升素质能力。充分发挥统筹指导作用,将43家市直单位和6个县(市、区)的政务公开工作具体负责人员作为全市政务公开的主力军,强化专职队伍素质建设,建立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联络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和任务能准确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人。
三是“统筹 统一”夯实公开力量。注重力量统筹协调,由政府办公室牵头,整合司法、大数据、资源规划等专业部门力量和政府律师顾问团等第三方力量,建立工作协调联动机制,打造一支集各方专业人才的政务公开顾问团队,为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提供专业指导和技术保障。建立政务公开沟通交流机制,建议部门合理配置人员,安排懂业务、善学习的年轻同志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保障政务公开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五)以机制建设为依托,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影响力。
把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在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四方面发力,以机制建设助推全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不断提升。
一是发挥推进机制。充分发挥市级组织领导作用,及时调整全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担任,小组成员不仅把机构改革后的政府部门全部纳入,还顺应基层政务公开形势,把县(市、区)一同纳入。充分发挥领导小组的指导协调作用,全市一盘棋,合力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同时,以试点工作抓推进,采用双重试点模式全力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同时,积极鼓励市级部门和县(市、区)及时总结经验做法、报送信息材料、主动发言发声。2020年,全市多篇信息被省政府门户网站采用发布,2篇信息被推荐到国务院中国政府网上刊发。
二是健全指导机制。严格对照国务院和省里的指导意见,在年初制定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时,就将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今年政务公开的重要任务。召开全市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专题推进会,明确市级部门的业务指导责任和县(市、区)的主体责任。
建立基层政务公开月度工作例会制度,每月交流分析各地在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取得的成效以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指导基层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考核和评议、责任追究、保密审查、政务新媒体管理等规范性制度,及时掌握全市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的推进情况。
三是完善协调机制。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协调作用,围绕事项清单梳理、标准体系建设和工作流程编制三个重要环节,要求市级部门指导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注重发挥市县两级部门的指导作用,协调市级部门重点加强财政、农业、林业、扶贫、计生、综合执法、市场监管等领域和村级集体管理事项、便民服务事项目录梳理的指导。
以标准化建设为依托,协调市级标准化管理部门围绕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编制发布“最多跑一次”等相关地方标准10余项。协调市级部门优化完善工作流程编制,完成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征地拆迁补偿安置、保障性住房等8个领域流程图19个。
四是强化监督和评议机制。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要求,继续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政府年度工作考评。同时,以工作为导向,提前下发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细则,将“两化”建设推进情况列为重要考核内容。推进市级部门和县(市、区)持续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加强社会评议,认真贯彻落实社会公众代表列席市政府会议制度,建立社会公众代表名录库,邀请社会公众代表参加了市七届政府全体会议和市政府常务会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150件 |
150件 |
1368件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997项 |
0 |
388973件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408项 |
0 |
3455176件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3177项 |
0 |
17474件 |
|
行政强制 |
151项 |
0 |
21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23项 |
减少5项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118笔 |
27042.62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46 |
4 |
0 |
1 |
0 |
0 |
45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8 |
0 |
0 |
0 |
0 |
0 |
8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67 |
1 |
0 |
1 |
0 |
0 |
269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58 |
0 |
0 |
0 |
0 |
0 |
58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2 |
0 |
0 |
0 |
0 |
0 |
2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8 |
0 |
0 |
0 |
0 |
0 |
8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7 |
1 |
0 |
0 |
0 |
0 |
8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3 |
0 |
0 |
0 |
0 |
0 |
3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78 |
2 |
0 |
0 |
0 |
0 |
8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3 |
0 |
0 |
0 |
0 |
0 |
3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2 |
0 |
0 |
0 |
0 |
0 |
2 |
|
2.重复申请 |
10 |
0 |
0 |
0 |
0 |
0 |
1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
(六)其他处理 |
7 |
0 |
0 |
0 |
0 |
0 |
7 |
||
(七)总计 |
451 |
4 |
0 |
1 |
0 |
0 |
456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3 |
0 |
0 |
0 |
0 |
0 |
3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
15 |
5 |
15 |
2 |
37 |
7 |
3 |
48 |
4 |
62 |
4 |
1 |
3 |
1 |
9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存在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有待优化完善;二是政策解读质量良莠不齐,解读形式过于单一;三是部门信息公开负责人员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有待提升。
改进措施:一是深刻学习国务院和省政府相关文件和工作指导精神,结合本市实际,进一步优化目录设置;二是加强政策解读专项学习培训,注重民生需求,拓展解读形式,提升解读质量;三是编制一套内容全面、通俗易懂、可学可查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手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云浮市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有关工作要求,现公布云浮市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涵盖2020年云浮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市各级行政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关注关切,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0年,全市各级行政机关通过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政务新媒体等载体发布各类主动公开信息96583条。其中,通过云浮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组织机构、政策文件、财政预决算信息、规划计划、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及其他信息共67879条;编印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公报30期,刊印2.24万份,其中,《云浮市人民政府公报》12期,刊印1.56万份,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公报”专栏发布,方便公众、企业查询应用。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2020年,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共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158宗,同比减少23.3%,其中自然人申请件96宗,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件62宗。予以公开及部分公开98宗,占62%;不予公开5宗,占3.2%;因本机关不掌握等原因无法提供40宗,占25.3%;不予处理10宗,占6.3%;其他处理5宗,占3.2%。全市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11起,行政诉讼7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实施《云浮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对6大方面15项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单位,并提出具体要求。进一步完善市政府门户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积极推动公共资源交易、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益事业建设、财政资金、住房保障、就业创业、医疗卫生、减税降费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有关文件要求,积极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和各镇(街道)政府以国务院部门制定的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为基础,结合本级政府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镇〈街道〉政府结合实际行政管理职能)全面梳理细化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于2020年12月全部编制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充分用好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政务服务中心、基层便民点等基层政务公开平台予以公开。
(四)平台建设方面
深入开展政府网站集约化工作,市政府部门、县(市、区)政府部门、镇(街道)政府均以网站频道(栏目)形式挂靠在政府门户网站。实现全市政府网站管理的统一标准体系、统一技术平台,为实现数据资源共享、集约融合打下良好基础,进一步提升我市政府网站的管理和服务水平。进一步规范政务新媒体管理,清理关停一批运维不到位的政务新媒体。加强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日常监管,推动政务公开平台规范发展。去年,我市在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第三方评估、全省政府网站考核中分别获得优秀、良好等次。
(五)解读回应方面
多措并举切实提升政策解读工作实效,做到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同时,还通过撰稿解读、在线访谈、媒体专访、微信微博、制作动画宣传片等形式,对文件主要内容及出台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解读。通过市县政府门户网站政策解读专栏发布政策解读稿件101篇;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栏目刊登“美丽圩镇创建”系列访谈共5期,由各县(市、区)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深入解读政策背景、重点任务等。强化政府网站互动交流功能,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留言办理实效进一步加强。其中,省政府办公厅交办“我有话对省长说”留言18条按时办结;全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共受理业务咨询、投诉留言2315条。
(六)监督保障方面
加强政务公开考核,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市直机关单位绩效考核范围,分值权重不低于4%。督促各地、各部门做好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日常运维、监测自查工作,认真开展季度检查通报、年度考评工作。全市各级、各部门致力将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打造成更加全面的政务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2 |
2 |
6 |
规范性文件 |
104 |
104 |
212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0603 |
-2591 |
113282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2487 |
97 |
315808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6276 |
350 |
12884 |
行政强制 |
777 |
66 |
2157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70 |
74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7345 |
239699.83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 益组织 |
法律服 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00 |
54 |
0 |
2 |
0 |
6 |
16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6 |
49 |
0 |
0 |
0 |
4 |
89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9 |
0 |
0 |
0 |
0 |
0 |
9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3 |
0 |
0 |
0 |
0 |
3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2 |
0 |
0 |
0 |
0 |
0 |
2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6 |
1 |
0 |
0 |
0 |
1 |
28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10 |
0 |
0 |
1 |
0 |
1 |
12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3 |
0 |
0 |
0 |
0 |
0 |
3 |
|
2.重复申请 |
6 |
0 |
0 |
0 |
0 |
0 |
6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六)其他处理 |
3 |
1 |
0 |
1 |
0 |
0 |
5 |
||
(七)总计 |
96 |
54 |
0 |
2 |
0 |
6 |
158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5 |
0 |
0 |
0 |
0 |
0 |
5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 果 维 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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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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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0 |
6 |
0 |
11 |
2 |
0 |
1 |
1 |
4 |
1 |
0 |
0 |
2 |
3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需深入推进;二是政策解读方式相对单一,解读质量和效果不够理想;三是个别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和日常运维管理仍需进一步加强。
2021年,我市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继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网民留言处理等工作,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回应群众诉求。继续加大基层政府信息公开的业务指导力度,扎实开展业务培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建设,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监督管理,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不断提高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能力和水平。
(二)加大政策宣传和解读力度。把政策解读工作作为政务公开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提高解读意识和工作能力。落实政策解读工作任务,确保政策解读与公文办理相关环节的有机融合、有序推进。加大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重大公共利益、需广泛知晓的重要政策文件的解读力度。
(三)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政务新媒体监管。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专栏进行梳理,对市政府部门频道的栏目进行精简;对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信息更新情况实行动态监管,坚持定期对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监测抽查;以便民利企为导向,加强政府网站建设,不断提升政府网站服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