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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善县招投标统一平台

在结束的全省招投标统一平台评优考核中,我县招投标统一平台脱颖而出,荣获“浙江省优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称号。

嘉善县招投标统一平台简介

在结束的全省招投标统一平台评优考核中,我县招投标统一平台脱颖而出,荣获“浙江省优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称号。

在结束的全省招投标统一平台评优考核中,我县招投标统一平台脱颖而出,荣获“浙江省优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称号。

自2005年1月县招投标统一平台正式运行以来,县招投标统一平台不断创新载体,健全制度,通过规范运作、集中交易、电子评标等方式,开展招投标工作;通过综合监管、查处违规、阳光操作,不断健全监管机制。截至2008年底累计完成交易额108.12亿元,增收节支19.3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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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善县招投标统一平台造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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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观照明控制云平台

  • 强弱电体化软件、数据可视化、GIS定位信息、键启动设置、组态场景编辑、演绎秀编辑等操作
  • 江苏明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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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苏明朗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 2022-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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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观照明控制云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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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佛山银河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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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佛山市银河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22-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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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观照明控制云平台

  • 强弱电体化软件、数据可视化、GIS定位信息、键启动设置、组态场景编辑、演绎秀编辑等操作
  • 大峡谷
  • 13%
  • 大峡谷照明系统(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 2022-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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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观照明控制云平台

  • 强弱电体化软件、数据可视化、GIS定位信息、键启动设置、组态场景编辑、演绎秀编辑等操作
  • 光联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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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光联照明有限公司
  • 2022-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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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统一接入预警平台软件

  • 感知设备统一接入模块
  • L.JO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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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京埃尔乔亿自控设备有限公司
  • 2022-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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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

  • 提升质量0.75t
  • 台班
  • 汕头市2012年1季度信息价
  • 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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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

  • 提升质量0.75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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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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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

  • 提升质量0.75t
  • 台班
  • 广州市2010年4季度信息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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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

  • 提升质量0.75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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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州市2010年2季度信息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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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

  • 提升质量0.75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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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汕头市2009年3季度信息价
  • 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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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运维管理平台

  • 统一运维管理平台
  • 1套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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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网管平台

  • 实现对云平台的网络、安全、服务、存储等设备进行统一管理,根据云平台设备数量配置响应授权,含服务器硬件×1,设备最大管理授权数量2000(具体功能模块要求见设备选型章节)
  • 1套
  • 1
  • 3
  • 中高档
  • 含税费 | 含运费
  • 2018-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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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视频服务平台系统

  • MHH-1200系列
  • 3套
  • 1
  • 中高档
  • 含税费 | 含运费
  • 2018-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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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网管平台

  • 详见原档/
  • 1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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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高档
  • 含税费 | 含运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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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灾统一管理平台

  • 集成灾备管理平台,实现数据库级别的灾难备份、数据同步、桌面演练、闪回、活动站点、计划内切换和灾难切换,集中WEB控制统一管理灾难备份节点,实现策略配置、集中监控、调度运行、键式操作等任务.含1个任意数据库容灾许可(包括Oracle、Sql server等),含3年7×24小时标准服务.
  • 3套
  • 1
  • 美创容灾系统
  • 中高档
  • 含税费 | 含运费
  • 2022-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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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善县招投标统一平台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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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善县招投标统一平台文献

西安:开通工程建设招投标统一平台 西安:开通工程建设招投标统一平台

西安:开通工程建设招投标统一平台

格式:pdf

大小:75KB

页数: 1页

西安工程建设招投标统一平台2011年1月5日起已正式运行,今后陕西省西安市政府投资和国有企业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都必须通过这个平台统一招标和投标。

打造廉洁高效的招投标统一平台 打造廉洁高效的招投标统一平台

打造廉洁高效的招投标统一平台

格式:pdf

大小:75KB

页数: 2页

近年来,江苏省淮安市针对招投标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改革招投标管理体制,强化制度创新,依托科技手段,构建招投标统一平台,对招投标活动进行集中交易和集中监管,初步实现了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目的,取得了良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益。

兰溪市招投标统一平台简介

兰溪市招投标统一平台由三部分构成: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承担各类招投标交易重大事项领导和协调职能;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为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负责各类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与监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各类招投标交易业务服务工作。2100433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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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招投标统一平台运行管理办法管理办法

六安市招投标统一平台运行管理办法

六安市招投标统一平台运行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的招投标活动,创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招投标市场环境和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平台,使政府职能与市场职能分离、管理机构和交易机构分离,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六发〔2004〕14号、市编委六编〔2004〕23号文件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市招投标中心是市政府设立的建设项目招标、国土资源交易、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活动的交易服务机构和集中交易场所。

第三条 市招投标中心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运行操作,坚持以下原则:

(一)统一进场。即与招标投标相关的监管行为、中介活动、交易活动统一在招投标中心场内进行,招标投标主体统一进场交易,招标投标信息统一在招投标中心现场和国家、省指定的媒体上发布,评标专家库场内统一使用。

(二)管办分离。即监督职能和交易服务职能分离。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招投标中心按规定组织或配合招标人实施招投标活动,提供交易服务。

(三)规范操作。招投标中心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交易规则,严格操作程序,确保进场交易的各项活动规范运行。

(四)集中监督。在招投标中心开展的各项招投标活动依法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

六安市招投标统一平台运行管理办法第二章 建设项目招标投标

第四条 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 市本级、金安区、裕安区、六安开发区法定限额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拆迁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除外)应实行招标,招标投标统一在市招投标中心进行:

(一)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能源、交通、邮电通讯、水利、城市设施、生态环境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二)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市政工程、科技、教育、文化、体育、旅游、卫生、社会福利、商品住宅(包括经济适用住房)等公用事业建设项目;

(三)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及国家融资的建设项目;

(四)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其他工程建设项目,根据业主自愿的原则,也可以进入市招投标中心,通过招标投标的方式进行发包。

民营企业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免除发包方进场交易费。

第六条 招标人自行或委托招标代理单位进场组织招投标各项活动。

第七条 市建设、交通、水利主管部门负责招标条件、招标人资格、招标方式等的审查,负责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招标公告、评标报告、中标结果等招标资料的备案工作。

第八条 市招投标中心负责受理招标登记,发布招标信息,办理投标报名,提供评标专家和投标人入围随机抽取服务,提供招标投标场地,进行中标结果公示,并将中标结果及时抄送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第九条 建设项目招投标进场交易活动依法接受市监察、工商和建设、交通、水利等部门的行政监督。

招标人可同步委托公证机构对招投标交易活动进行现场公证监督。

六安市招投标统一平台运行管理办法第三章 国土资源交易

第十条 国土资源交易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进行。

第十一条 金安、裕安、六安开发区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使用权、采矿权的招标、拍卖、挂牌活动,统一在市招投标中心进行。

第十二条 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编制国土资源出让计划、制定国土资源出让方案并报市政府或省国土资源厅批准,负责审查国土资源招标、拍卖、挂牌文件,确定底价及增价幅度,在有关媒体、网站上发布招标、拍卖、挂牌公告,主持召开招标、拍卖、挂牌现场会议,根据招标、拍卖、挂牌结果,确定中标(竞得)人,与中标(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和出让合同。

第十三条 市招投标中心接受委托,组织开展国土资源交易活动,承办国土资源进场交易的具体工作。主要包括在招投标中心场内发布国土资源出让招标、拍卖、挂牌公告和出让结果公告;发售招标、拍卖、挂牌文件,接受投标(竞买)报名,并进行资格初审;在场内更新显示挂牌价格;报名、挂牌结果报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定;为国土资源招标、拍卖、挂牌活动提供场所和服务。

第十四条 国土资源进场交易活动依法接受市监察、建设、审计、规划、国土资源等部门的行政监督。

出让人可同步委托公证机构对国土资源交易活动进行现场公证监督。

六安市招投标统一平台运行管理办法第四章 产权交易

第十五条 产权交易依据国家、省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国有产权交易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

第十六条 市属下列国有、集体产权的有偿交易活动应统一进入市招投标中心:

(一)国有、集体企事业单位整体或部分产(股)权或经营权、使用权;

(二)中外合资、合作企业或其他企业国有产(股)权;

(三)国有企事业单位由于破产、兼并、租赁、重组等发生的产(股)权或经营权;

(四)其他依法允许出让、受让的国家、集体所有的产(股)权。

第十七条 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国有(集体)产权交易方案的审核并报市政府批准,选择产权交易机构,受让方资格审查,产权交易合同的签订或审查,产权变更和注销的登记;国有资产占有方、授权经营人或企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国有(集体)企业的清产核资,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资产评估,并报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核准或备案,办理产权交接工作,依据产权交易资料办理资产变更手续。

第十八条 市招投标中心是市本级进行国有(集体)产权集中公开交易的场所和服务机构,其职责主要包括:在市招投标中心和有关网站、媒体上发布转让公告,办理受让方报名手续,按照规定采取招标、拍卖、挂牌、协议转让等形式进行交易,对成交结果进行公示,并及时将成交结果抄送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相关单位。

第十九条 国有(集体)产权交易活动依法接受市监察、国有资产管理、工商等部门的行政监督。

转让方可同步委托公证机构对产权交易活动进行现场公证监督。

六安市招投标统一平台运行管理办法第五章 政府采购

第二十条 政府采购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

第二十一条 市本级下列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采购活动应进入市招投标中心,由市招投标中心组织开展采购活动:

(一)列入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或未列入但超过采购标准限额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

(二)政府性资金参与投资的建设项目中的重大设备;

(三)政府委托招标的其他项目。

第二十二条 市财政主管部门负责编制政府采购目录草案报市政府批准,审核年度采购计划,受理政府采购投诉,支付采购资金等工作。

第二十三条 市招投标中心发布政府采购、招标信息和采购结果公告,受理供应商的询问或质疑并作出答复,协调或督促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负责政府采购专家库的日常管理使用。

第二十四条 政府采购活动依法接受市监察、财政、工商等部门的行政监督。

采购方可同步委托公证机构对政府采购活动进行现场公证监督。

六安市招投标统一平台运行管理办法第六章 招投标平台建设

第二十五条 市招投标中心应建立快捷透明的信息发布制度,通过收集、审核、发布各类招投标交易信息,规范招投标信息发布行为。各类招投标项目除在国家、省指定媒体上发布外,应及时在市招投标中心电子屏、公告栏和相关网站发布。

第二十六条 市招投标中心会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建立评标专家及投标人入围随机抽取系统,对评标专家的出勤情况和评标活动进行记录,并及时将记录情况抄送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第二十七条 市招投标中心建立招投标活动不良行为登记制度。对具有不良行为的企业、中介机构、执业人员进行记录,并及时将记录情况抄送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六安市招投标统一平台运行管理办法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八条 建设、交通、水利、国土资源、财政、国有资产管理等部门应加大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力度。对应进未进、场外交易和其他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第二十九条 监察部门应依法对招投标活动中负有行政管理职责的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监督。

第三十条 招投标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招投标中心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有关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安市招投标统一平台运行管理办法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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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招投标统一平台运行管理办法通知

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六安市招投标统一平台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六政〔2005〕26号

金安区、裕安区人民政府,六安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六安市招投标统一平台运行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六安市人民政府

二○○五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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