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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员考试大纲》为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员考试大纲,由五部分组: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员考试大纲、水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员考试大纲、港口码头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员考试大纲、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员考试大面向全国、交通运输工程建设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员考试大纲。
样表 安全质量标准化自评报告 企 业 名 称: (单位名称) 自评机构名称: 2010年 月 日 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内审自评报告 自评情况概述 本次自评过程中自评组走遍了(单位名称)的所有分厂、部室;...
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和发布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至少包含下列内容:安全目标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管理、领导现场带班、班组岗位达标、安全生产投入管理、文件和档案管理、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
第一章 编 制 说 明 第一节 编制依据 建设单位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日发布的“摩托车有限公司动力房、仓库工程”招标文书。 国家现行有关的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规程、标准以及省市主管部门对基本建设的有关规定...
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办法
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办法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 通知》(国发〔2010 〕23 号)和《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 (国 发〔2011 〕40 号),规范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及其管理行为,制定《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 标准化考评管理办法》。该《办法》于 2012 年 4 月 23 日由交通运输部以交安监发〔 2012〕175 号印发。 《办法》分总则、考评机构与考评员、考评与发证、责任与义务、附则 5 章 42 条,自发布之日实施。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 工作的通知》 (国发〔 2010 〕23 号)和《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 见》(国发〔 2011〕4
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发证实施办法
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发证实施办法
《交通运输工程建设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指南》,本书为交通运输工程建设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指南,其主要内容包括: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交通运输建设施工企业安全管理综述,人员,船机设备,作业现场,预防预控方法与应对措施。
《水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指标释义》为水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指标释义,介绍了每一项指标的制定依据,对指标内容进行了阐述,并给出了考评要点。本书适合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学习参考,也可供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员学习使用。
第六条 交通运输企业应根据经营类别分别申请达标等级。
第七条 申请达标等级的交通运输企业应对照《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指标》进行自评,逐项给出自评分值,形成自评报告,并通过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信息系统向相应的主管机关提出考评申请(申请表格式见附件)。
第八条 主管机关收到企业申请后确定考评机构受理考评。
第九条 考评机构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企业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符合性的核查,对核查通过的企业启动考评;核查不通过的,应及时告知主管机关和企业,并说明原因。
第十条 考评机构应组织3名以上(含3名)具有相应资质的考评人员成立考评组,制定具体考评计划,告知企业后实施。
考评机构应在接到申请后2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企业的考评。
第十一条 考评组实施考评可采取提问、交谈、查阅文件和记录、现场检查与抽查等方式。若有必要,可以进行现场检测与测量。考评组在企业从事考评活动,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考评启动。考评组应提前与企业协调确认考评计划及考评进度表,考评前应介绍考评流程、考评方法及保密承诺等。企业应向考评组介绍企业的组织构架和安全生产工作等情况。
(二)实施考评。考评组成员按照考评计划和任务分工实施考评,获取真实数据,给出公正客观的考评分值和评价。
(三)考评组内部评议。考评组应进行内部评议,具体审核汇总各考评人员提交的考评依据和考评结果,研究确定综合考评结论。
(四)交换意见。考评组应向企业通报考评情况,交换考评结果,并就考评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向企业提出整改建议。
第十二条 企业对考评机构提出的整改意见,1个月内能按要求整改到位的,经考评机构核实后,可视为达到考评要求。
第十三条 企业对考评结论存有异议的,可向同级主管机关、直至上级主管机关提出复核申请。主管机关应及时组织复核。
第十四条 考评组考评工作结束后,应向考评机构提交考评报告,考评报告包含下列内容:
(一)考评组人员组成;
(二)考评综述;
(三)考评材料(含考评员考评结果原件等);
(四)考评结论;
(五)对企业的相关整改建议;
(六)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第十五条考评机构收到考评组的考评报告并按程序审查后,向主管机关提交考评结论及达标等级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