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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负责规范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住房建设和住房保障、城乡规划、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提出全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拟定全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事业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并监督执行;指导开发行业管理和小区建设。
(二)负责全县建筑市场监督管理,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县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规范建筑市场,管理建筑市场准入清出、建筑施工、建设监理、工程质量和建筑安全生产;拟定全县工程施工建筑装饰装修、建设监理、工程造价、工程咨询、市政公用行业和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的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参与全县大中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等建设前期工作;组织管理全县重点工程建设,负责监管工程的竣工验收;负责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设工业产品进行监督管理。
(三)负责推进全县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全县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组织拟定适合县情的住房制度改革的综合配套政策并监督实施。
(四)负责建立全县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标准、工程建设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组织制定并会同有关部门发布全县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经济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的制度;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全县工程造价信息。
(五)负责规范全县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房地产市场监管的政策;指导全县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提出全县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负责指导、监督、管理全县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及物业管理工作。
(六)负责指导全县城乡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县管市政设施的管理和维修养护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县城区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园林绿化、市容和环境卫生和城建监察工作;研究拟定全县城市建设政策、制度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县城市建设项目的审查报批工作;负责城市建设维护资金的计划、安排;拟定全县风景名胜区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参与风景名胜区及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管理城市建设档案工作。
(七)负责规范和指导全县村镇建设工作。指导村镇基础设施建设,拟定全县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指导全县村镇规划编制、农村住房建设、住房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全县小城镇、村庄基础设施和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负责全县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全县重点镇建设,指导全县村镇房屋产权产籍的管理工作。
(八)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拟定全县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全县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拟定全县建筑业的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县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建设工程的抗震工作。
(九)负责推进全县建筑行业科技发展、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县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县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指导全县房屋墙体材料革新,推进城镇减排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经济政策;组织全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行业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
(十)代理政府行使和管理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中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维护装修装饰行业市场秩序。贯彻装饰装修行业政策、法规,维护市场秩序。监管室内装修、建设装饰工程招投标,安全、定额、质量和验收,外地进郏和外出施工许可证管理;
(十二)负责全县城乡规划管理,并组织实施;承办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修订、报批工作;负责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参与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负责县审批核准的建设项目的选址;指导和管理城镇勘察、市政工程测量工作。
(十三)负责对全县重点工程建设的协调、服务、监督、管理。
(十四)对本县规划区内建设工程、房地产业进行执法监察,规范参建各方市场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违规建设工程,对违法事实进行行政处罚。
(十五)管好用好城市建设资金,充分发挥投资效益,对政府统筹安排用于城市建设的资金或受政府委托代征的各项城市资金在财政部门和审计机关的监督下,负责提出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六)管理全县建设行业的对外经济合作和外事工作;指导企业发展县外市场和综合合作。
制定建设领域各行业人才培育规划,指导职工队伍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十七)管理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人事、劳资工作;指导行业的劳动工资、社会保险、劳动标准及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工作。
(十八)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党组副书记、局长胡晓恒:主持局全面工作。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张政军:协助局长做好日常工作。负责日常事务管理、行政综合楼、财务审计、老干、工会、团委、妇联、计生、统计、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工程定额造价管理、工程定额预算审查等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延杰:负责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访、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清欠、各类行政执法处理、市政管理、污水处理费征收、勘察设计管理、行政审批管理等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小伟:负责城乡环境卫生、垃圾处理、村镇建设、农村危房改造管理等工作。
党组成员张新豪:负责直属机关党委、纪委;纪检监察等工作,协助张政军同志做好党务、老干、工会、团委、妇联、计生等工作。
党组成员李永生:负责上级公共事业管理工作协调、新型材料的推广应用和管理、城区路灯管理、城市防汛、护城河维护管理及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的运行及管理等工作。
主任科员、房管局局长王青见:负责房管局全面工作。
主任科员、园林局局长孙中玉:负责园林局全面工作。
园林局支部书记林旭辉:负责协助孙中玉抓好园林局工作;协助张延杰同志做好行政审批管理工作。
『联系方式』
地址:郏县紫云路与行政路交叉口西北角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昆明市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设11个内设机构:党委办公室、行政办公室、计划财务科、城市建设科、村镇建设科、住房保障科、房产管理科、物业管理科、建筑行业管理科、建设项目招投标...
广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地址:广安 四川省岳池县安拱路88号,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岳池管理部附近的公交站: 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岳池管理部附近1公里...
地址:临沂市费县建设路西段阳光上城 途经公交:费县2路;费县3路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强两基、重民生、转方式、促发展” 主题活动查摆问题情况报告 市主题活动办公室: “强两基、重民生、转方式、促发展”主题活动开展以 来,我局紧紧围绕活动实施方案要求,从实际工作入手,坚 持把改善民生作为开展主题活动的落脚点,深入开展主题活 动,特别是主题活动进入查摆问题环节以来,我局结合市活 动办要求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走访服务对象、设置投诉意 见箱、公开投诉电话、网上征求意见和专题调研等形式广泛 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深刻查找在基层基础、改善民生、信访 稳定、方式转变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现将查摆问题情况汇报 如下: 一、基层、基础方面 1.在加强基层同志业务培训学习、技能提高方面做的不 够多。 2.在服务基层基础建设方面,实施上门服务、加强业务 宣传方面力度不够大。 3.对基层干部职工工作上要求的比较严,身体健康、思 想生活方面关心的比较少。 二、改善民生方面 4.所承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1 -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常州市武进区监察局 武住建发〔2010〕12号 关于印发《常州市武进区建设工程勘察 招投标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镇(开发区、街道) ,区级机关各部门,各勘察、 建设(开发) 企业: 为规范建设工程勘察市场,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工程质量,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武进区实际,制订《常州市武进区建 设工程勘察招投标实施办法》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八日 - 2 - 主题词: 建设工程 勘察 招投标 办法 通知 抄送: 常州市城乡建设局、常州市监察局、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 办公室。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0 年 6 月 18日印发 共印 100份 - 3 - 常州市武进区建设工程勘察招投标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工程勘察市场,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工 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惠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方少明
惠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张斌
惠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林春城
惠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宋佳德
惠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主任科员:翁伟峰
范恒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
夏庆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戴弋: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沈国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杭大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明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研员
张玉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调研员
余朝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调研员
匡乾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调研员
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刘湘波
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主任)、 党组副书记:赵爱云
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主任:陈德群
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彭辉
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朱建桥
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炜、蔡忠良、谭卫民、荣志刚
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欧阳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