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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学院社团联合会是在院党总支和院团委指导下由建筑工程学院社团组成的独立开展工作和活动的学生群众团体,简称“社联”。旨在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积极健康的内容和活泼多样的形式,配合学校通过多层面组织引导学生活动,进行能力培养,提高大学生思想觉悟,增强大学生的综合素质.社联共有四个职能部门和六个社团组成。四个职能部门为:主席团、秘书处、宣传部、新闻部;社团分别为:建工之家社团、东方英语社团、飓风足球协会、梦想大学生艺术团、日新曲艺社、太极拳协会。
建工之家社团成立于2001年,是一个大型的社团组织,该社团始终以“扬建工风采,丰富同学们第二课堂”为宗旨,以“团结创新务实,打造品牌社团”为口号,本着严谨扎实负责的工作作风,竭诚为广大同学服务。下设:秘书处、外联部、土木部、测绘部、城规部、工管部。开展活动主要以“城市规划、测绘工程、土木工程、工程管理”四个专业为中心,志在引导同学积极参见社会实践,采用喜闻乐见的具体实效的各种形式,开展学习科研文体等活动,激励同学们的创新意识,提高动手操作能力,积极为学校与学院的建设和发展做出努力与贡献。2100433B
二本,但是有些专业的招生分数线已经超一本很多,如建筑学!!但是有些新开的专业分数就相对比较低的。
吉林建筑工程学院位于长春市红旗街27号。 吉林建工学院是一所具有地方特色的土建类本科院校,隶属吉林省。她创建于1956年,当时隶属国家城市建设部,校名为长春市城市建设学校,1958年8月改为吉林省...
沈阳工程学院有二本和专科!能源与动力工程系和电汽系较好,主要针对电厂。学校原先是辽宁电力高等专科院校02年升本
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建筑装饰学院
1 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建筑装饰学院 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建筑装饰学院简介 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建筑装饰学院成立于 2000 年 6 月,是经国家 教育部确认 ,实施普通高等本科教育的独立学院。 学院坐落于美丽的北国春城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学城 (与吉林大学毗邻)锦河街 155 号。校园占地面积 26 万平方米,建 筑面积 15 万平方米(今年 9 月将达到近 19 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 备总值 2803 万元,图书资料 22 万册。 学院教学楼、行政办公楼、实验楼、环境艺术馆、图书馆、体 育馆、报告厅、电子信息楼、 “包豪斯学生实训动手车间”等建筑通 过空中廊桥连接,气势恢宏、浑然一体 ,充分体现了浓郁的欧陆风格。 整个校园表现出先进的建筑设计理念、 独特别致的建筑风格和和谐温 馨的工作学习氛围。 学院设置土木工程、艺术设计、管理、城建、基础科学五个系, 及院长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招生办公
它统一调动我校社团及其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开展有深度、有内涵、有品位、有价值、有意义的社团活动,繁荣水院文化,延伸求知欲,展现大学生的青春活力。社团联合会从2005年成立至今,现已拥有50多个学生社团,旗下管辖着含概文学学术、实践服务、艺术文化、爱好兴趣、体育活动等功能丰富、类型兼备的各类学生社团组织。 目前的社联机构设置合理,权责分工明确。社联共设5个部门:秘书部、组织部、通讯宣传部、外联部、财务部,并由主席团统筹规划整体工作,各部门各社团各司其职,相互配合。
水院社联作为一个比较年轻的集体,她的每一个足迹都见证着不断探索的发展历程,每一份探索都激励着不断前进的脚步,每一次进步都凝聚着千千万万水利学院社团人的汗水和心血。每学年社联都组织开展“社团文化艺术节”、“星级社团评比颁奖晚会”、社团统一纳新等一系列大型全院性的活动。这些活动不仅展现了我院社团建设成果,丰富了水院校园文化,还激发了学校的人文潜力,推动了校园精神文明建设。
建筑工程学院共有9个学生社团,分别是:鲁班之家协会、造价新星社团、滑时代轮滑社、数学建模协会、新生代协会、西泠书法协会、柳溪文学社、大学生KAB创业俱乐部、S—Power曳步舞团。
鲁班之家协会2012年4月荣获2011(第四届)全国高校优秀社团称号。
造价新星社团2013年4月荣获2012(第五届)全国高校优秀社团称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山东水利职业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以下简称 “社联” )是在院团委的指导下,管理我院社团工作、服务社团发展的学生组织。
第二条 社联任务是统一调动我校社团及其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开展有深度、有内涵、有品位、有价值、有意义的社团活动,繁荣水院文化,延伸求知欲,展现大学生的青春活力。
第三条 社联口号是“社联人,召之即来,来则能战,战则必胜”。
第四条 社联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会员服务。全心全意为会员服务是社联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的力量源泉,学生社团价值最终是在广大会员中实现的。第五条 社联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社联由全院学生社团代表大会产生,并对大会负责。各学生社团在社联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各学生社团的积极性、 主动性和创造性,开展自己的工作。
第六条 社联活动经费来源采取主管部门拨款、自主筹措、社会赞助的方式。
第七条 由院团委老师主管担任社联指导老师,代表学院对社联的工作进行指导和帮助。
第二章 成员的权利与义务
第八条 社联实行团体会员制,凡在社联注册、院团委批准成立的学生社团均为本会会员。
第九条 会员根据本章程享有下列权利:
1、有权通过符合本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参加讨论和决策本会的各项事务;
2、在遵守法律和校纪、校规的前提下,有权按照其组织章程,在山东水利职业学院以相对独立的组织形象,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
3、有权要求本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享受本会能提供的各种便利条件。
4、有权监督和质询本会的工作,对本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5、有权推荐本会优秀成员担任本会学生干部。
第十条 会员在行使本章程赋予的权利时,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1、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以及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2、遵守社联章程,执行社联决议,服从社联的领导,积极完成社联委托的工作任务。
3、积极有序地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活动,活跃校园文化,推进素质教育。
4、在享受有关权利的时候,不得侵害其他组织或个人的权益。
5、会员个人利益要服从学生社团联合会和所在社团的集体利益。
6、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完成社联交给的任务,在社团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并为学生社团联合会及社团发展献言献策。
第三章 权力机构
第十一条 全院学生社团代表大会(简称社代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二条 社代会每学期召开一次,社代会常委会由社联主席团组成,各学生社团代表根据学生社团规模及级别,拥有参与权
第十三条 在社代会召开期间,各代表享有如下权利:
1、就社代会职权范围内提出议案的权力, 所有议案应于社代会召开两周前向主席团提出, 并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议程;未列入议程之议案,由主席团于大会召开一周前做出批复。 如有异议,可自收到批复后的两日内提出复议。
2、就上一届主席团所做工作报告进行质询的权力;
第十四条 社代会代表应履行如下义务:
1、倾听我院各学生社团会员的呼声,反映其意见;
2、按时出席社代会;
3、认真履行职责;
第十五条 社代会行使下列职权:
1、听取、审议和通过上届主席的工作报告,决定本届社联的工作方针;
2、审议并通过社联章程;
3、选举新一届社联主席,主席票数至少过半;
4、行使应由本会最高权力机构行使的其他职权;
第十六条 本章程的修正须由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第四章 执行机构
第十七条 山东水利职业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是山东水利职业学院学生社团的领导机构, 实行主席负责制, 设主席一名,副主席若干名,社联主席团是社代会闭会期间时的最高权力执行机构,对外代表山东水利职业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
第十八条 社联委员会常委由主席团组成,委员有部长、副部长若干人,旗下有干事
第十九条 山东水利职业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行使下列职能:
1、社联负责制定全院学生社团发展规划,组织制定社团工作计划与工作总结。
2、对外代表全校社团,与各兄弟院校社团加强交流合作,与社会各界广泛联络,为各社团争取支持;对内代表广大会员利益,协调各社团之间关系,加强相互间的交流合作。
3、批准任免山东水利职业学院学生社团负责人,审核各社团负责人的任职资格。
4、负责社联及全院社团公用物品的登记与管理。
5、对各社团财务状况进行调查管理。
6、监督各社团日常活动的开展。
7、负责向社团传达学院有关精神。
8、每年负责对各社团进行考核评比。
9、其他规定的未尽事宜。
第二十条 社联主席职责:
1、召开社联委员会议,并执行其决议与决定;负责召开社联全体工作会议、社联主席团工作会议、社团负责人干部工作会议、社联各部门工作会议等各类会议。
2、对申请成立的新社团进行初步论证、审查并将审查意见上报院团委。
3、制定社联工作规划及工作报告。
4、合理、有效的引导学生社团开展工作,全面考核学生社团运行情况。
5、任免各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及其骨干。
6、筹备下届社代会的召开,向社代会报告工作。
7、决定学生社团工作的其他重大问题,行使社代会赋予的职权。
第二十一条 社联副主席职责
1、协助主席开展社联内部的各项工作;
2、定期召开所辖部门部长会议,指导所辖部门的工作,协调各部门间的工作;
3、定期跟踪各部门工作,了解并向主席反馈工作动态;
4、了解社团的最新发展动态,协调各社团组织和安排活动。
第五章 社联各部职能
第二十二条 秘书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名,职能如下:
1、协助主席处理日常事物,及时向老师、主席汇报社团近期工作,做好社团的考勤及各项制度的考核工作。
2、整理社联资料并定期存档,制定社联办公室值班和考勤制度。
3、制作每学期会议时间表,为社联常委会、会长例会等各种类型会议做好通知、参会考勤和会议记录工作。
4、制定并完善社联通讯录、并负责各类通知的下达。
5、负责起草社联每学期的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
6、负责社团联合会各项紧急性、临时性工作的通知、协调等工作。
第二十三条 组织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名,职能如下:
1、监督考核各社团主要干部日常工作情况,监督考核各社团会员大会开展情况。
2、审核审查各社团的日常活动,安排人员参加活动,做好活动记录并作出活动总结,协调协会日常活动所用场地。
3、学年社团评优:在社联常委会的指导下,收取评优材料,认真筹备评优答辩会。
4、社团换届工作:在社联常委会的指导下,收取换届材料,认真筹备换届答辩会。
5、负责组织各部以及各协会之间的活动。
6、负责学生社团申请成立初审工作
第二十四条 通讯宣传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名,职能如下
1、负责制作社团联合会工作所需要的海报、条幅等;
2、负责提醒各社团在活动举办前1—3天,将海报及时张贴出来。
3、对随意覆盖其他社团或组织的正在使用海报的社团,进行登记并根据情况上报社团联合会统一处理。
4、负责将社团活动新闻稿及照片上传至社联宣传媒体将其宣传,负责学院学生报的供稿工作。
5、负责社联网站、微信、微博、邮箱的日常管理。
6、负责社团活动申请策划通知的审核及社团活动的审批工作
第二十五条 外联部设部长一名,职能如下:
1、负责学生社团联合会对外联络活动。
2、负责组织、承担学生社团联合会以及社团工作所需的来宾接待工作。
3、负责学生社团联合会、社团工作所需的与各高校社联、社团、媒体及社会各界友好单位等的联系。
4、负责学生社团联合会因工作所需与企事业单位洽谈赞助事项,协助各社团活动所需的赞助事宜。
5、负责校内各社团之间联合性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6、对每次社团与校外商家洽谈赞助的结果予以登记并报资源管理部存档。
7、各学生社团与外界商家所签订的合作协议书需上报外联部初审,经学生社团联合会审批后方可签订,任何社团无权直接与商家签订或口头商定任何协议。
第二十六条 财务部设部长一名,职能如下:
1、负责学生社团会费管理
学生社团会费由院团委收取并统一管理,扣除社团会员证工本费和学生社团联合会公摊费用,剩余资金作为学生社团的可用资金。如果出现超支情况,学生社团联合会常委会、财务部将向该社团发出预警通知,并不再受理该社团财务报账等工作。
2、负责学生社团报账
(1)每两周进行一次统一报账,由各社团主要负责人携带财务报表到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部报账。
(2)经费开支在经费预算批准范围内凭正式发票、收据、经费批准报告报帐。
(3)帐务登记本需仔细填写开支项目,报账内容必须合理,餐费、饮料费等不合理开支不予报账。
(4)票据背面必须具备社团第一负责人签字,并注明社团名称、用途、经手人和时间。
(5)票据必须按实际支出项目开具,不得笼统的开写“办公用品”、“文具”等,若有物品太多情况时,应附带物品清单,否则不予报账。
(6)单笔经费支出超五十元须由凭院团委分管老师签字方予以报账。
(7)社团举办大型活动,需要有活动策划和详细的经费预算,活动在得到社团联合会批准后方可进行,所同意报销的经费只在活动预算范围内,超出预算的部分由社团自行承担。
3、学生社团换届财产交接
每学年年末,各学生社团换届期间须进行财务交接。社团第一负责人作为证明人。学生社团换届财务交接结束后,学生社团同步记录账本交由本届社团财务负责人管理、保存。在交接时,上一任社团负责人需把社团财务事宜交代清楚。
第六章 会旗、会徽、会歌
第二十七条 会旗是社联的象征,反映了我院社联工作的特色和文化内涵。各会员必须爱护会旗,不得涂污、焚烧会旗第二十八条 社联会徽寓意
1、整体寓意:与青春共舞,共创社联美好明天!
2、龙为“S”(社),人为“L”(联),水纹是水院的代表;
3、蛟龙旋而上:征着水院社团的青春活力与奋发向上的精神;
4、舞动的小人:“以人为本”,活力青春,代表着最好的团队;
5、水纹:水院标志的幻化,水院是我们最好的平台,而我们代表水院将舞出最好的团队;颜色解析:红色:象征激情与希望;
6、绿色:象征青春与活力,7、蓝色:以人为本,以水为魂,秉承“上善若水,海纳百川”的品格。
第二十九条 以《水院社联的日子》为会歌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山东水利职业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所有。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有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社团联合会内部队伍建设,提高干事的素质,增强并规范对社团联合会各部门干事的监督与考查,树立社团联合会的良好形象。激励并充分调动广大干事的工作积极性,社联实行干事考核制度。
第二条 考核目的是加强社团联合会干事的管理,规范行为,保证工作开展顺利,提高社联的办事效率,有效为下届社联核心力量做铺垫。
第三条 考核原则:公平、公正、公开。
第四条 考核办法:各干事有60分的起始分,每学期期末统计考核分数。
第五条 考核对象为山东水利职业学院社团联合会干事
第六条 基本要求:
1、干事应遵守学校以及社团联合会的各项规章制度,言于律己,在广大学生中树立模范带头作用。
2、正确处理好学习、工作与生活这三者之间的关系。
3、服从内部安排,对内部部署的任务应该保质、保量、按时的完成。
4、干事应有主人翁意识,团结一致,维护社团联合会良好的形象。
5、主动与协会会员进行沟通与交流。
第二章 考核内容
第七条 会议考勤
1、例会及另行通知的会议,迟到或早退者扣1分/次,无故缺席者扣2分/次,无故旷会三次或请假五次及以上者劝其退出。2、各干事在例会时间应认真听讲,做好会议记录,在期末进行检查,一次未做扣3分。开会玩手机或没认真开会者扣1—2分/次。
3、凡请假者需在例会前向主席团递交请假条,取得主席团同意之后请假方可有效。
第八条 工作情况
1、工作积极,认真负责且带头创新。在各项活动或工作中,提出建议并被采纳者加1--3分/次。
2、对分配的任务未完成者,根据情况酌情扣1--3分/次。
3、违反校纪校规及社团联合会各项制度情况,一次扣3分。
4、各干事值班,无故迟到或早退,一次扣1分;无故缺勤,一次扣2分。
5、工作材料(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活动总结、新闻稿等)上交情况,没按规定时间及时上交扣1分/次。
6、活动期间无故离席或无故早退者扣2分/次。
7、活动未佩带工作证者扣1分/次。8、积极组织、参加学校的活动,在活动中起良好的带头作用者加1分/次。
9、积极参与协会活动,并做好相关活动记录,加1分。
10、听从安排、有上进心且工作积极者在加1分。
11、积极的配合其他部门的工作或协助协会完成活动,并得到该部门或协会负责人的认同及表扬者,加2分。
12、社团联合会要求全体成员必须到的大型活动,所到成员加3分,无故缺勤者扣2分,迟到者扣1分(以签到表为准)。
第九条 民主评议
1、以本学期的工作表现为基础,各位干事在期末对社联全体干事进行客观评议,各位干事的最终得分为民主评议的平均分。
2、每学期对社联全体干事进行评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考核原则。
第三章 考核奖惩
第十条 考核结果作为社联内部年度优秀社联干事评选的主要依据。
第十二条 对于考核成绩优秀者及对社团联合会工作有突出贡献者,在评优评先时予以优先考虑。
第十三条 对于低于基本分社联人员,由主席团审核,在例会上公布,责令其反思,及时更正,并取消其评优评先资格;劝说未果者,由主席团审议决定是否予以除名处理。
为加强山东水利职业学院学生社团活动申请审批的规范性,突出各社团的活动特色,以挖掘出更多优秀的社团活动,经社团联合会全体批准,现对各社团活动申请、审批做出以下规定:
一、活动申请
1、各社团需在每学期的开始向社联上交一份本学期的工作计划(计划内容包括:活动的初步方案,活动覆盖面和预期效果,活动的经费等),在每学期的结束向社联上交一份本学期的工作总结(内容包括:组织情况,参加人数,活动计划,地点,效果及经费情况)。
2、社团活动的申请及策划方案必须提前两周,逾期或事后补交的一概不算,活动的申请书、策划书和经费情况须写详细。
3、对于应邀参加校外、其他社团或组织的活动需提前两周上交申请。
二、活动审核的要求及基本原则
1、审核要求
活动可行性:学生社团所举办的活动都应在国家法律政策以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范围内开展,学生社团应严格遵照本社团的宗旨和章程制定活动计划,开展各项活动。
活动开展的必要性:学生社团举办活动应从全局出发,明确活动目的,遵守必要性原则,尽量避免与其他单位在同一时间重复开展类似的活动,避免人力和财力上的浪费。
活动开展的可能性:学生社团开展活动应从客观实际出发,全面考虑自身以及外部条件,对活动条件不成熟的,将暂不予批准,待时机成熟时再予以批准。
活动时间的合理性:学生社团活动应在会员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开展,并不占用正常的教学时间。
活动是否涉外:学生社团一般在校内开展活动,特殊情况须涉及校外单位或个人(含外籍人员),社团应慎重考虑,经社团审核后报社团联合会常委会讨论通过方可进行。
活动经费的非营利性:学生社团出于自身发展和活动开展的需要,可适当筹集活动赞助,但不得以社团名义为社团或个人牟取暴利。
经费预算的集约性:学生社团应本着“必要、节约、量入为出”的原则使用会员经费,经费预算必须详细、合理。否则将不予批准或要求活动主办学生社团对经费预算作必要的调整后方予以批准。2、活动审核的基本原则
(1)项目要与申请资金的要求一致。
(2)对于可行性高、新颖的项目以优先考虑。
(3)对于存在高危险的项目一般不予批准。
(4)活动没有整体思路和完整流程及流程不畅的要驳回重修。
3、活动的通知
对于审核通过的活动,社团负责人应在活动开始前一周将活动通知上交至社联通讯宣传部。
三、活动的中期监管
社团负责人要在活动进行前与社联取得联系,以便社联组织人员对社团活动进行考察监管。
四、活动后的注意事项
社团负责人应在活动结束后将活动新闻稿并活动照片上传至社联邮箱。
五、其他
1、未经社联批准私自举办活动、现场监督不予配合的社团,将根据情节严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撤换会长、撤销社团等处分。
2、各社团每学期举办活动的数量不得少于1次,否则将取消其本学年评优资格;对于一学年未举办活动的社团,社联将予以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