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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概论
第二章 基本质量术语
第三章 质量体系结构及其要素
第四章 质量体系的建立与完善
第五章 内部质量体系审核
第六章 质量体系的审核重点及其不合格项的判断
第七章 质量认证
第八章 工程项目质量计划编制指导大纲
第九章 程序文件举例
附录 质量管理与质量保证标准
参考资料
2100433B
《GB:T19000-ISO9000建筑企业质量体系的运行与认证》由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
需要,有时投标需要。一般是质量、职业健康、环境三大认证一体化。但是用到实处的少,因此现在好多招标条件不做强制要求。
北京:深化以质量为核心的建筑市场信用机制建设,提升住宅工程质量-工保网为解决住宅工程质量突出问题,北京市住建委针对在建以及交付两年以内的住宅工程开展了质量提升专项行动(以下简称“提升行动”),落实了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加强公司建设工程管理工作,提高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管理水平,确保公司建设工程质量,促进施工项目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结合公司现实情...
建筑企业质量体系文件的编制与实施
由于建筑行业自身的特点,建筑企业按照ISO9000族标准建立质量体系无疑是一项复杂的工作,特别是体系文件的编制有许多具体问题难以从标准条款中直接找到答
独立的第三方质量体系认证诞生于70年代后期,它是从产品质量认证中演变出来的。质量体系认证具有以下特点:
1.认证的对象是供方的质量体系。质量体系认证的对象不是该企业的某一产品或服务,而是质量体系本身。当然,质量体系认证必然会涉及到该体系覆盖的产品或服务,有的企业申请包括企业各类产品或服务在内的总的质量体系的认证,有的申请只包括某个或部分产品(或服务)的质量体系认证。尽管涉及产品的范围有大有小,而认证的对象都是供方的质量体系。
2.认证的依据是质量保证标准。进行质量体系认证,往往是供方为了对外提供质量保证的需要,故认证依据是有关质量保证模式标准。为了使质量体系认证能与国际作法达到互认接轨,供方最好选用ISO9001、ISO9002、ISO9003标准中的一项。
3.认证的机构是第三方质量体系评价机构。要使供方质量体系认证能有公正性和可信性,认证必须由与被认证单位(供方)在经济上没有利害关系,行政上没有隶属关系的第三方机构来承担。而这个机构除必须拥有经验丰富、训练有素的人员、符合要求的资源和程序外,还必须以其优良的认证实践来赢得政府的支持和社会的信任,具有权威性和公正性。
4.认证获准的标识是注册和发给证书。按规定程序申请认证的质量体系,当评定结果判为合格后,由认证机构对认证企业给予注册和发给证书,列入质量体系认证企业名录,并公开发布。获准认证的企业,可在宣传品、展销会和其它促销活动中使用注册标志,但不得将该标志直接用于产品或其包装上,以免与产品认证相混淆。注册标志受法律保护,不得冒用与伪造。
5.认证是企业自主行为。产品质量认证,可分为安全认证和质量合格认证两大类,其中安全认证往往是属于强制性的认证。质量体系认证,主要是为了提高企业的质量信誉和扩大销售量,一般是企业自愿,主动地提出申请,是属于企业自主行为。但是不申请认证的企业,往往会受到市场自然形成的不信任压力或贸易壁垒的压力,而迫使企业不得不争取进入认证企业的行列,但这不是认证制度或政府法令的强制作用。
一是认证的申请和评定阶段,其主要任务是受理并对接受申请的供方质量体系进行检查评价,决定能否批准认证和予以注册,并颁发合格证书。
二是对获准认证的供方质量体系进行日常监督管理阶段,目的是使获准认证的供方质量体系在认证有效期内持续符合相应质量体系标准的要求。
CASCO的主要任务是:研究关于产品、加工、服务和质量体系符合适用标准或其他技术
规范的评定方法;制定有关产品认证、检验和检查的国际指南,制定有关质量体系、检验机
构、检查机构和认证机构的评定和认可的国际指南;促进国家和区域合格评定制度的相互承
认和认可,并在检验、检查、认证、评定和有关工作中,促进采用适用的国际标准。
CASCO为了开展和指导国家、区域和国际认证、实验室认可和质量体系评定活动,先后
制定了合格评定指南20余个,由ISO和IEC(国际电工标准化组织)联合发布。其中与质量体系
认证有关的国际指南有:ISO/IEC指南61《认证注册机构评定和认可制度的基本要求》、IS
O/IEC指南62《质量体系评定和认证/注册机构的基本要求》(此两项指南预计将于1995年6
月正式批准颁布),国际指南《互认协议的建立与保持》正在起草中。
英国于1979年开始实行质量体系认证,依据的标准是BS5750的三种质量保证规范。与此
同时美国标准协会也发布了AN-SI/ASQCZ1.15《质量体系通用指南》,加拿大标准协会发布
了Z299质量保证系列标准,法国标准化协会发布了NF X50-110《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指南》。
为了能在全世界更好地开展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活动,国际标准化组织(ISO)于1979年9月决
定成立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技术委员会ISO/TC176,负责制定有关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的国
际标准。1987年3月,ISO/TC176在总结世界各国,特别是工业发达国家质量管理实践经验的
基础上制定了举世瞩目的ISO9000系列标准。在国际上掀起了一股"ISO9000热"。国际
上已有75个国家直接采用该系列标准,其中有欧洲联盟和自由贸易联盟、日本和美国。我国
于1988年就等效采用了该标准1987年版,1994年经修订改为直接采用该系列标准1994年版。
ISO9000系列标准在国际上现已被各国认证组织作为本组织开展工作的基本模式,其中
欧洲联盟还在某些领域立法中引用ISO9000标准。例如,欧共体于1992年颁布了一项"建筑产
品(管理)规定","规定"中要求建筑施工、建筑用材料、建筑物中安装的所有仪器设备,包括
空调和制冷设备都必须严格执行ISO9000标准。 自ISO于1987年发布ISO9000系列标准以来
,在全球范围内出现了一个体系认证的潮流。即使是不属于欧共体的一些国家,如澳大利亚
,在政府的干预下也在实施ISO9000标准;东欧各国为促进与西方国家的贸易往来也投入到实
施ISO9000的"大潮"中。捷克、匈牙利、波兰、罗马尼亚和俄罗斯都已经采用了ISO9000标
准;亚洲国家如马来西亚、新加坡、沙特、我国台湾地区等也在按照ISO9000来健全完善自
己的质量体系;南美和非洲国家如阿根廷、巴西、智利、哥伦比亚、突尼斯、津巴布韦也是
如此。
各国质量体系认证机构由1992年7月的125个增至1995年1月为321个。质量体系认证发
证至1994年6月为70517家,涉及76个国家。其分布为:英国占52.2%、欧洲其它国家占26.3%
、北美占6.9%、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占6.6%、远东占4.4%,其它国家占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