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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制设计理论起源于赫尔维茨1960年和1972年的开创性工作,它所讨论的一般问题是,对于任意给定的一个经济或社会目标,在自由选择、自愿交换、信息不完全等分散化决策条件下,能否设计以及怎样设计出一个经济机制,使经济活动参与者的个人利益和设计者既定的目标一致。从研究路径和方法来看,与传统经济学在研究方法把市场机制作为已知,研究它能导致什么样的配置有所不同,机制设计理论把社会目标作为已知,试图寻找实现既定社会目标的经济机制。即通过设计博弈的具体形式,在满足参与者各自条件约束的情况下,使参与者在自利行为下选择的策略的相互作用能够让配置结果与预期目标相一致。
机制设计通常会涉及信息效率和激励相容两个方面的问题。信息效率(Informational efficiency)是关于经济机制实现既定社会目标所要求的信息量多少的问题,即机制运行的成本问题,它要求所设计的机制只需要较少的关于消费者、生产者以及其他经济活动参与者的信息和较低的信息成本。任何一个经济机制的设计和执行都需要信息传递,而信息传递是需要花费成本的,因此对于制度设计者来说,自然是信息空间的维数越小越好。激励相容(Incentive compatibility)是赫尔维茨1972年提出的一个核心概念,他将其定义为,如果在给定机制下,如实报告自己的私人信息是参与者的占优策略均衡,那么这个机制就是激励相容的。在这种情况下,即便每个参与者按照自利原则制订个人目标,机制实施的客观效果也能达到设计者所要实现的目标。
现实世界中的信息分散于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他们各自拥有自己的私人信息,因而信息具有不完全特征。在市场竞争机制下,参与者分散决策,依赖于供需信息的交换传递来做出生产和消费决策。机制设计理论从信息的观点出发,把经济机制看成是一个信息交换和调整的过程,在统一的模型和信息框架下研究了经济机制以及各种经济机制的信息成本问题。机制设计理论认为实践中可以从一个经济机制信息空间维数的大小来评价机制的好坏。从这个角度出发,机制设计过程就是针对想要实现的既定社会目标,寻求既能实现此目标,又要信息成本尽可能小的设计过程。比如设定资源的帕累托最优配置为社会目标时,竞争的市场机制就保证了此目标的达成。然而,竞争的市场机制是否是经济信息效率最高的呢?在给定的新古典经济环境下,是否存在其他的分散决策机制能够利用更少的信息成本来实现资源最优配置呢?赫尔维茨在1970年代的研究成果证明,在纯交换的新古典经济环境中,竞争的市场机制用最少的信息达到了有效的配置。在放松对新古典经济环境的假设之后,机制设计理论还对于商品不可分、偏好或生产可能性集非凸等并不满足新古典经济环境条件下,能够导致最优资源配置的分散决策的经济机制进行了探讨。赫尔维茨证明了这种机制是存在的,但却是以非常高的信息成本为代价的。
什么是激励相容呢?我们知道,现代经济学的一个基本假定是每个人在主观上都追求个人利益,按照主观私利行事。机制设计理论在信息不完全的情况下将该假定进一步深化,认为除非得到好处,否则参与者一般不会真实地显示有关个人经济特征方面的信息。赫尔维茨(1972)给出了著名的“真实显示偏好”不可能性定理,他证明了即使对于纯私人商品的经济社会,只要这个经济社会中的成员的个数是有限的,在参与约束条件下(即导致的配置应是个人理性的),就不可能存在任何分散化的经济机制(包括竞争市场机制)能够在新古典类经济环境下导致帕累托最优配置并使每个人有激励去真实报告自己的经济特征。当经济信息不完全并且不可能或不适合直接控制时,人们需要采用分散化决策的方式来进行资源配置或做出其他经济决策。这样,在制度或规则的设计者不了解所有个人信息的情况下,他所要掌握的一个基本原则,就是所制定的机制能够给每个参与者一个激励,使参与者在最大化个人利益的同时也达到了所制定的目标。这就是机制设计理论的激励相容问题。具体来说,就是假定机制设计者(委托人)有某个经济目标作为社会目标,比如资源帕累托最优配置、社会福利最大化或者是某个经济部门或企业主追求的目标,设计者采用什么样的机制或者制定什么样的游戏规则就能保证在参与者参与,并且满足个人自利行为假定的前提下,激励经济活动参与者(包括企业、家庭、基层机构等)实现这个目标。
很显然,机制设计理论提出的激励相容概念是非常深刻的。因为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不一致是一种常态,并且信息不完全、个人自利行为下隐藏真实经济特征的假定也是符合现实的。在很多情况下,讲真话不一定是占优均衡策略,在别人都讲真话的时候,可以通过虚假显示自己的偏好来操纵最后结果以便从中得利。赫尔维茨(1972)一般性地证明了在个人经济环境中,在参与性约束条件下(即导致的配置应是个人理性的),不存在一个有效的分散化的经济机制(包括市场竞争机制)能够导致帕累托最优配置,并使人们有动力去显示自己的真实信息。也就是说,真实显示偏好和资源的帕累托最优配置是不可能同时达到的。因而在机制设计中,要想得到能够产生帕累托最优配置的机制,在很多时候就必须放弃占优均衡假设,这也决定了任何机制设计都不得不考虑激励问题。由此,激励相容成为机制设计理论,甚至是现代经济学的一个核心概念,也成为实际经济机制设计中一个无法回避的重要问题。
如果做一个简单的概括,机制设计理论就是在把机制定义为一个信息交换系统和信息博弈过程之后,把关于机制的比较转化成对信息博弈过程均衡的比较。在研究初期,赫尔维茨主要是集中在机制的信息和计算成本方面,而没有考虑激励问题,马斯金等(1972)提出的团队理论(theory of teams)在很大程度上填补了这方面的空白。此外,1970年代显示原理(revelation principle)的形成和实施理论(implementation theory)的发展也进一步推动了机制设计理论的深化。显示原理大大简化了机制设计理论问题的分析,在Gibbard(1973)提出直接显示机制之后,迈尔森(1979)等将其拓展到更一般的贝叶斯纳什均衡(Bayesian Nash equilibrium)上,并开创了其在规制理论和拍卖理论等方面的研究。针对显示原理没有涉及多个均衡的问题,马斯金(1977)从中引申出了实施理论,目前该理论已经在包括社会选择、不完全契约等多个研究领域发挥了重要作用。
机制设计理论不仅让研究者能够在相对不严格的假定下系统地分析和比较多种制度,而且可以将很多现有的研究,如拍卖理论、规制理论、社会选择理论等纳入到统一的现代分析框架中。如在拍卖理论中,Vichrey(1961)提出了常见拍卖形式的收入等价原理,而迈尔森(1981)借助显示原理,证明了一个更加一般化的拍卖形式的收入等价原理。再如,垄断企业规制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经济问题,针对原有理论对规制过程做出过多武断假定的局限,迈尔森(1982)等将规制过程看做是不完全信息的博弈过程,垄断者拥有管理者不知道的私人信息,从而对这一问题做出了开创性的研究。还有,在社会选择理论中,针对能否设计一个机制,或者说一个投票程序来诱使投票者真实显示自己偏好的问题,机制设计理论也给出了明确的答案。总之,机制设计理论将制度定义为非合作博弈,根据这些博弈形式的均衡结果,比较了不同的制度,从而使经济学家能够相对于某个最优标准来评价不同制度的表现。
上述应用之外,机制设计理论还为许多现实问题提供了理论解释,从而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经济政策和市场制度。由于用一个统一的模型把所有的经济机制放在了一起进行研究,机制设计理论的研究对象大到整体经济制度的一般均衡设计,小到某个经济活动的局部均衡设计;其研究范围涵盖了计划经济、市场经济以及各种混合经济机制。同时,机制设计理论中“设计者”的概念也是非常广泛的,既可以是宏观经济政策制定者或制度设计者,也可以是微观经济单位的主管领导。这使得机制设计理论具备了非常广泛的应用前景,将大到宏观经济政策、制度的制定,小到企业的组织管理问题纳入到统一的分析框架中,对现实问题具有很强的解释力和应用价值。比如对于实践中一些出发点很好的规章制度却得不到有效贯彻执行,甚至参与者还利用既有政策来最大化个人利益,从而造成巨大效率损失的问题,机制设计理论认为这不仅仅是因为物质和技术等的约束,最主要的还是设计的制度不满足激励相容,因而无法保证个人理性与集体理性的同时实现。
与传统理论相比,机制设计理论不仅仅是指出了种种不可能性的困境,更重要的是提供了具体情况下走出困境的途径——如何设计机制或者规则,使得微观主体真实显示个人偏好,由个人偏好和经济机制决定的行为方式最终将能够保证社会目标的达成。可以说,由赫尔维茨开创并由马斯金和迈尔森做出发展运用的机制设计理论的基本思想和框架,已经深深地影响和改变了包括信息经济学、规制经济学、公共经济学、劳动经济学等在内的现代经济学的许多学科。目前,机制设计理论已经进入了主流经济学的核心部分,被广泛地运用于垄断定价、最优税收、契约理论、委托代理理论以及拍卖理论等诸多领域。许多现实和理论问题如规章或法规制订、最优税制设计、行政管理、民主选举、社会制度设计等都可归结为机制设计问题。
对于正处于制度创新和经济、社会制度转型时期的国家来说,机制设计理论同样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各个国家的具体情况千差万别,当既定经济环境不能用标准的新古典经济学来解释时,我们需要一个可以比较和研究各种经济机制优劣程度的基本标准和统一框架,需要一个能研究和比较各种经济机制的一般性理论来考虑制度选择问题,而机制设计理论无疑是这方面的最佳选择。机制设计理论关于信息效率问题的研究早就为转型经济的市场化改革提供了非常坚实的理论基础。从机制设计理论抽象的一般化的论证中,我们可以得出的结论是:指令性计划经济机制等非市场的经济机制,为实现资源有效配置所需要的信息一定比竞争的市场机制多,需要付出更高的机制运行成本。
当前,我国正在进行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无异于是在机制设计方面的一次大变革。机制设计理论对于我们深入理解“好的市场经济”与“坏的市场经济”,对于我们在改革中所遇到的诸如国企改革、税收改制、产权制度等许多现实问题都有许多值得参考和借鉴之处。
经济机制设计理论所提供的新方法和新观点有助于分析和研究中国经济机制转型中可能出现的许多问题,并可预测这些问题可能带来的什么后果。改革中出现的许多问题也能通过这一理论进行解释。依次这一理论对中国的现行改革(无论是经济体制改革还是政治体制改革)将会有较大的帮助和启发。对各种经济机制的设计、比较和分析也都可以从这一理论中获有益的启示。
利奥·赫尔维茨
利奥·赫尔维茨1917年出生于莫斯科,1938年在波兰的华沙大学获法学硕士,这也是他获得的最高学位。他现在是美国明尼苏达大学经济学名誉教授,讲授课程包括福利经济学、公共经济学、机制与制度、数理经济学等。赫尔维茨曾于1990年因为“对现代分散分配机制的前沿研究”获得美国国家科学奖,他在经济学理论方面进行了许多前沿性的探索,其主要研究领域包括经济组织和制度的比较分析、福利经济学、博弈论在社会选择目标上的运用以及经济制度的模型化。赫尔维茨是多家国际著名学术期刊的编委,是美国国家科学院、美国艺术与科学研究院成员,还是世界计量经济学会成员。赫尔维茨以90岁的高龄喜获本年度诺贝尔经济学奖,可谓是众望所归。近20年来,赫尔维茨就一直是诺奖的热门候选人。在关于制度的研究领域里,诺贝尔经济学奖颁发给了研究社会选择理论的阿罗和森,给了从广泛意义上探讨制度问题的哈耶克、布坎南和诺斯,也给了为制度研究提供博弈论作为微观工具的纳什、豪尔绍尼和泽尔顿,以及研究委托-代理理论的米尔利斯和维克瑞,甚至是在他的门生麦克法登于2000年因“发展了分析离散选择的理论和方法”获奖之后,他还是长期无缘于此号称经济学殿堂最耀眼明珠的奖项。时间如流水般的逝去,赫尔维茨历经多年翘首期盼终于在耄耋之年获此殊荣,也算是应了第二届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保罗·萨缪尔森的一句戏言—— 要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你必须足够的长寿。
埃瑞克·马斯金
埃瑞克·马斯金1950年出生于纽约,1972年获哈佛大学数学学士,此后于1974和1976年分别获哈佛大学应用数学的硕士和博士学位。毕业后马斯金进入剑桥大学工作,一年后转入麻省理工学院(MIT)成为经济学助理教授,1981年成为MIT的经济学教授,1985年重新回到哈佛大学任经济学教授,此后曾在多所学校担任客座教授或访问学者,2000年到普林斯顿大学社会科学院高等研究院任教授。马斯金教授曾担任2003年世界计量经济学会主席,其主要研究领域包括博弈论、激励理论、拍卖理论以及社会选择与社会福利,其相关理论成果已经在经济和政治科学及法律领域产生了非常深远的影响。目前,马斯金教授的研究兴趣和课题集中在机制设计理论、重复博弈、收入不均衡问题以及投票理论等方向。
罗格·迈尔森
罗格·迈尔森1951年出生于马萨诸塞州的波士顿,曾以最优异的成绩获取学士学位,后于1973年和1976年分别获哈佛大学应用数学的硕士和博士学位,其博士论文题为“合作博弈理论”。毕业后进入西北大学(NorthwesternUniversity),担任管理经济学和决策学的助理教授,1979年升为副教授,1982年成为教授后到2001年一直在该校任教。在此期间,他曾于 1978~1979年在德国比勒费尔德大学做访问学者,并于1985~1986年和2000~2001年两度进入芝加哥大学做访问学者。2001年,迈尔森正式进入芝加哥大学,成为芝大的经济学教授。迈尔森对博弈论有极为深入的研究,著有《博弈论:矛盾冲突分析》以及《经济决策的概率模型》等著作,目前他还是世界计量经济学会以及美国艺术与科学研究院的成员。
简单的讲,经济机制设计理论是研究在自由选择、自愿交换、信息不完全及决策分散化的条件下,能否设计一套机制(规则或制度)来达到既定目标的理论。
2007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评介
瑞典皇家科学院10月15日在斯德哥尔摩宣布,将2007年诺贝尔经济学奖授予美国明尼苏达大学经济学教授利奥·赫尔维茨(Leonid Hurwicz)、新泽西普林斯顿高等研究院教授埃瑞克·马斯金(Eric S. Maskin)以及芝加哥大学经济学教授罗格·迈尔森(Roger B. Myerson),以表彰他们为“机制设计理论(Mechanism Design Theory)奠定了基础”。为此,他们将共同获得价值1000万瑞典克朗(约合154万美元)的奖金。
上个世纪的20~30年代,西方经济学界爆发了一场非常著名的大论战。当时,在这场被称为社会主义大论战的讨论中,米塞斯和哈耶克等自由主义经济学家认为,社会主义不可能获得维持经济有效运转的信息;而兰格和雷纳等人作为论战的另一方则认为,利用一种分散化的社会主义经济机制,通过边际成本定价的方式能够解决信息量要求过大的问题,并进而保证资源的有效配置。哈耶克等人对此提出了一个更加深入的问题,即在企业拥有私人信息的情况下,政府如何保证企业如实显示其边际成本,又怎样才能激励企业完成生产任务并且按照边际成本来定价呢?随着论战的不断深入,学者们思考的问题已经不再仅仅局限于最初争论的核心问题——分散化的社会主义经济机制能否最终导致资源有效配置,而开始转向一个更加一般化的问题,即什么样的经济机制才是好的?或者说,当一个国家面临着两种或多种不同的可供选择的经济制度时,应该如何进行取舍?其判断的依据又是什么?
正确回答这些问题之前,有必要先对西方经济学关于市场机制的经典论述加以解读。按照亚当·斯密的设想,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在理想情境中能够有效配置资源。但现实世界是不理想的,总存在各种各样的约束,使得市场作用不能充分发挥,即市场总是容易失灵的。像在不完全竞争、不完全信息、外部性、公共物品、规模报酬递增以及不可分商品等情况下,市场机制就不能自动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以不完全信息为例,我们所面临的是一个信息不完全的社会,任何人都不可能充分掌握其他人的所有私人信息。由于所有个人信息不可能完全被一个人掌握,所以人们总是希望分散化决策。然而,有关个人偏好和可用生产技术的信息分布在众多参与者中,他们很可能会隐藏自己的真实信息,并利用私人信息来最大化个人利益。从社会总体的角度来看,这将导致资源配置效率的损失。
既然市场机制并不天然就是完美无瑕的,那么是否存在其他机制能够替代或改进市场机制,以保证资源的有效配置呢?或者更一般地,对于给定的经济环境,是否存在一个或多个机制来保证既定社会目标(通常是资源配置实现帕累托最优)的达成。如果存在,那么什么样的机制能够用更少的信息或更低的成本就能实现既定目标。通常认为,评价某种经济机制优劣的基本标准有三个:资源的有效配置、信息的有效利用以及激励相容。资源有效配置通常采用帕累托最优标准,有效利用信息要求机制运行需要尽可能低的信息成本,激励相容要求个人理性和集体理性一致。这样,问题就变成是什么样的经济制度能同时满足以上三个要求。为了满足或无限接近这三个要求,该如何设计经济机制的具体运行方式呢?
借助于由赫尔维茨开创并由马斯金、迈尔森进一步发展的机制设计理论,经济学家目前已经较好地回答了上述具有重大理论和实践意义的问题。按照瑞典皇家科学委员会在颁奖公告中的说法,机制设计理论“通过解释个人激励和私人信息,大大提高了我们在这些条件下对最优配置机制性质的理解。该理论使得我们能够区分市场是否运行良好的不同情形。它帮助经济学家区分有效的交易机制、管制方案以及投票过程”。正是因为在这方面的突出贡献,赫尔维茨、马斯金和迈尔森才共同获得了本年度诺贝尔经济学奖这一殊荣。他们在这方面的原创性成果包括赫尔维茨1960年的论文“资源配置过程中的信息效率和最优化”和1972年的论文“论信息分散系统”,前者载于阿罗(Arrow)等主编、斯坦福大学出版社出版的《社会科学的数学方法》,后者载于Radner和McGuire编辑的《决策与组织》;马斯金在1977年提交给夏季巴黎经济学会、后于1979年发表在《经济研究评论》上的论文“纳什均衡与福利最优化”;以及迈尔森于 1981年发表在《运筹学研究》上的论文“最优拍卖设计”。
思想内容、演变发展与应用前景
,包豪斯提出了三个基本观点:艺术与技术的新统一、设计的目的是人而不是产 品、设计必须遵循自然与客观的法则来进行
包豪斯的设计理论简而言之就是三个字“标准化”,其追求工业与艺术的结合,既反对批量化生产的粗制滥造,有反对脱离社会的纯艺术,主张将二者集合,是现代设计的开山鼻祖,影响深远,可以说我们现在之所以能用到花样...
LED照明设计就是将LED的技术灵活运用并应用到LED照明设计理论当中,并广泛应用到家庭照明里,让人回到家有一种舒适的感觉,不同的灯光营造出温馨的家庭气氛。人性化 折叠LED照明设计围绕人的情感体验、...
基于机制设计理论的建设工程招标最优机制完善
在对工程建设交易特点进行分析后,从而能够分析出合适的设计理论,从而设计招标人总成本的最佳的目标函数,从而能够分析参与约束和技术能力等制约条件的分析,从而能够构建建设工程招标的模型,从而能够在分析工程交易特征的基础上,实现最优的拍卖理论,还能够对模型简化,并确定了工程投标最优化的参数,能够为研究的成果提供招标方案的结构。建设工程在进行招标的过程中要进行详细的设计。
基于机制设计理论对项目管理中激励问题的探讨
借助\"机制设计理论\
随着电力体制改革深入,亟需深入、系统地研究电力监管的理论与方法,确保建立高效的监管体系,降低改革成本和风险,提高电力工业效率。《电力监管理论与方法》研究了机制设计理论及其在电力监管中的应用,对电力监管主要环节的理论与监管方法进行了深入、系统的研究。《电力监管理论与方法》首先研究了激励相容的机制设计理论及其在电力监管中的应用。分析了激励相容的机制设计的基础,提出了新的激励相容的设计准则和判断准则,增强了激励相容的机制设计的可操作性,实现公共利益和参与者利益全局最优,简化引导参与者选择最优策略的过程,为在电力监管中全面应用激励相容奠定基础。
序
前言
第1章 绪论
1.1 课题背景
1.2 招投标的有关概念及招标方式
1.3 国内外招投标研究的历史与现状
1.4 我国水利水电工程招投标的实践和经验
1.5 国内招投标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6 本书的主要研究内容
第2章 招投标基本理论和方法
2.1 效用理论
2.2 经典博弈论
2.3 演化博弈论
2.4 机制设计理论
2.5 本章小结
第3章 招投标的竞争规则研究
3.1 概述
3.2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3.3 综合评估法
3.4 评标方法对合谋的影响
3.5 综合评估法的改进建议
3.6 应用举例
3.7 本章小结
第4章 招投标约束机制研究
4.1 概述
4.2 我国招投标的法律制度约束(外生性约束机制)
4.3 法律制度约束失效的原因分析
4.4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合谋的种类
4.5 招投标约束研究
4.6 应用案例
4.7 本章小结
第5章 招投标的风险调节机制研究
5.1 概述
5.2 风险态度对投标报价的影响
5.3 招投标风险调节机制研究
5.4 应用举例
5.5 本章小结
第6章 水利水电工程内生性招投标机制研究
6.1 概述
6.2 水利水电工程招投标机制的选择
6.3 内生性招投标机制研究
6.4 内生性招投标机制的优势
6.5 内生性招投标机制在水利水电工程招投标中的应用
6.6 本章小结
第7章 评标办法的演化博弈模型研究
7.1 制度研究的新方法
7.2 招投标机制变革的演化博弈分析
7.3 综合评估法与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演化博弈分析
7.4 评标方法的发展趋势
7.5 本章小结
第8章 结论与展望
8.1 主要研究结论
8.2 展望
参考文献2100433B
第一章 导言
第一节 研究背景和意义
一 研究背景
二 研究意义
第二节 相关研究进展
一 国内外建筑节能发展历程
二 国内外研究综述
第三节 研究范围界定
第四节 研究思路和分析框架
第二章 基本概念和理论基础
第一节 基本概念
一 建筑能耗
二 建筑节能
三 政策设计
第二节 理论基础
一 外部性理论
二 信息不对称理论
三 制度变迁理论
四 机制设计理论
第三章 我国建筑节能政策需求分析
第一节 制度需求的产生机制
一 制度需求概念界定
二 制度需求的动力机制
第二节 建筑节能政策需求的经济社会背景
一 中国低碳转型背景下的建筑节能政策需求
二 城镇化过程中的建筑节能政策需求
第三节 微观经济主体的建筑节能政策需求
一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政策需求
二 消费者的政策需求
第四节 小结
第四章 我国建筑节能政策供给分析
第一节 导言
第二节 我国建筑节能政策体系
一 建筑节能标准
二 建筑节能法规与规章
三 建筑节能政策工具
四 建筑节能政策实施机制
五 对已有政策体系的评价
第三节 我国建筑节能政策供给效果评价
一 我国建筑节能的现状
二 我国建筑节能的障碍分析
三 从政策非均衡角度理解建筑节能障碍
第四节 体制改革是长期的政策供给
一 政策缺失的根源
二 政策执行不力的根源
第五节 小结
第五章 国外建筑节能政策供给的经验
第一节 美国
一 联邦政府政策体系
二 加利福尼亚州:将节能作为一项能源供给
三 美国地方政府:各种形式的经济激励
第二节 德国
一 能耗标识制度:建筑“能源护照
二 建筑保温经济激励
第三节 日本
一 家用电器和设备相关的节能政策
二 建筑节能政策
三 日本转型的经验
第四节 对我国政策供给的启示
一 政策结构均衡,政策供给以经济激励为主
二 政策对象明确,注重主体互动
三 公众意识的培养
第六章 建筑节能政策设计的总体思路
第一节 建筑节能政策设计的原则
一 政策供给与需求均衡原则
二 统筹兼顾各主体利益的原则
三 成本收益有效原则
四 政策系统总体协调原则
第二节 建筑节能政策目标与内容设计
一 政策目标
二 政策工具
三 政策实施机制
第三节 建筑节能政策的支持系统
一 能源价格改革
二 建筑节能服务业
三 建筑能效标识制度
四 建筑能耗统计
第四节 小结
第七章 新建建筑节能政策设计
第一节 导言
第二节 新建建筑节能市场利益主体行为分析
一 中央政府
二 地方政府
三 房地产开发商
四 部品和材料供应商
五 设计单位
六 施工、建设和监理单位
七 消费者的行为选择
第三节 各主体间利益关系对政策供给的影响
一 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目标责任制约束
二 政府与开发商:委托代理关系
三 开发商与消费者:成本收益分担
四 产业链上的团队协同
五 政策供求评价
第四节 激励开发商的政策设计:代理理论角度
一 基本模型
二 隐藏行动和风险分担
三 额外信息的价值
四 对政策设计的启示
第五节 对新建建筑节能政策设计的建议
一 政策设计思路
二 约束性政策
三 激励性政策
四 完善建筑节能产业链
五 中长期政策选择:住宅产业化
第八章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政策设计
第一节 北方城镇供热体制改革利益主体行为分析
一 地方政府
二 供热公司
三 用户
四 供热体制改革政策供给
第二节 大型公共建筑节能利益主体行为分析
一 政府
二 物业公司
三 业主
第三节 实证分析:唐山市某小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实践
一 项目概况
二 前期基本情况调查
三 改造方案
四 改造资金来源
五 改造效果与成本收益核算
六 对政策设计的启示
第四节 实证分析:北京海淀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中的
政府行为分析
一 海淀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驱动力
二 海淀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政策基础
三 海淀区既有居住建筑改造重点和资金机制
四 对政策设计的启示
第五节 对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政策设计的建议
一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责任主体和资金筹措渠道
二 按用热量计量收费的政策保障
三 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的五大保障体系
四 支持节能服务公司发展
第九章 结论与建议
参考文献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