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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执行一般计税法的房地产企业增值税税率11%;一般纳税人执行简易计税法的和小规模纳税人房地产企业增值税税率5%。
营改增后,房地产企业建安成本,出去下列不能抵扣的,其他都可以抵扣。一、票款不一致的增值税专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192号)第一条第(三)项规定:“购...
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开发商,开发商必须一次性或分次支付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即为土地出让金。政府并未收取开发商的增值税,所以开发商无法渠道增值税专用并进行抵扣。房地产企业营改增...
房地产企业“营改增”后的财税问题研究
当前我国正步入经济转型、产业结构调整的攻坚阶段。改革开放以来,每次遇到重大改革时,财税体制改革都以先行军的身份出现。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提出要加快财税体制改革以促进第三产业的快速发展,然而全面推进\"营改增\"的步伐、完善增值税抵扣链条尚未按预想的全部实现。本文主要针对即将迎来的房地产业\"营改增\"问题,分析与之相关的上下游行业、其自身税收征管情况及行业特点,并提出\"营改增\"后房地产业会计处理方面的变化,以期为推进\"营改增\"提供参考。
房地产企业营改增的税务探讨
我国根据经济发展的总体态势,决定实施营业税改增值税,并且也出台了相关的政策文件,这一政策的实施,对于房地产企业来说者既是一种风险,也是一种挑战,需要认真的把握这次机遇,探讨房地产企业面临的影响,从而对于其税务问题进行分析。
7月26日,建筑业营改增实务工具书《建筑业营改增操作指南》初稿编审会在京召开。中国建筑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吴涛以及来自中建、中铁等十大建筑企业集团的财税负责人和税务研究机构的参编专家出席会议。会议由中国建筑业协会副秘书长王秀兰主持。
随着“营改增”政策的全面实施,建筑业已进入增值税时代。“营改增”不仅对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合约规划、造价控制、竣工结算带来一系列重大变革,而且对建筑业企业的组织架构、业务模式、投资管理、项目承接、关联交易、合同管理、财税管理、信息化建设等诸多方面产生了深远影响。为更好地帮助广大建筑业企业借鉴相关经验,尽快适应新税制,实现平稳过渡,中国建筑业协会牵头组织中国建筑、中国中铁、中国铁建、中国交建、中国电建、中国能建、中国中冶、中国核建、上海建工、陕西建工十大建筑企业集团和北京华政税务师事务所、新中大软件公司的营改增专家,共同编写《建筑业营改增操作指南》一书。该书立足“营改增”操作实务,充分吸收各参编单位的实践经验和研究成果,从各个层面对与营改增密切相关的企业经营管理和财税管理实际操作做了系统性的梳理和总结。
吴涛副会长在编审会上指出,“营改增”已经正式实施两个多月,在此期间,国家税务总局陆续出台补充政策,地方税务机关的征管措施也逐渐明确,建筑业企业走过了最初的迷茫期,顺利完成了两次纳税申报。但随着企业各项业务的推进,一些与“营改增”相关的问题逐渐显现出来。因此,随着“营改增”的推行,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推动建筑业企业转型升级,是行业当前最重要的课题。我们要抓住重点,坚持问题导向,带着问题来写这本书。各编写单位要通力合作,把各自“营改增”实践过程中切实有效的方案和经验分享出来,汇集众智、博采众长,为建筑行业编出一本有实用性、有借鉴价值的操作工具书。在本书正式出版发行后,还要通过培训和解读等方式,帮助企业理解这些方案,促进整个行业的共同发展。
该书拟分为上下两册,上册为“营改增与经营管理”,包括营改增政策要览、业务模式与组织架构、项目承接管理、项目成本管理、工程结算管理、投资业务管理、老项目管理、制度办法修订、税收筹划、信息化管理等十个章节;下册为““营改增与财税管理”,包括增值税财税管理体系、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增值税会计核算、纳税申报管理等五个章节内容。本书是建筑业企业应对营改增的必备实务操作工具书,具有非常高的实用性和学习借鉴价值。
与会参编专家各抒己见,对书稿提出了修改意见,旨在把最完善的经验成果分享给整个行业。来自建工出版社的赵晓菲副主任从图书编辑和发行角度给出了许多建议,并表示将通过专业的发行渠道做好本书的宣传、推广工作。
最后,王秀兰副秘书长表示,下一步将吸纳各方修改意见,加快《建筑业营改增操作指南》的编写工作,通过专家编委会集思广益,共同努力,争取早日完成本书的编辑出版,助力建筑行业健康发展。
第一章 营改增改革历程与现实挑战
1.1 改革历程 ·1
1.2 现实挑战 ·2
第二章 房地产业营改增税收政策要点
2.1 纳税人 ·4
2.2 征税范围 ·4
2.3 税率和征收率 5
2.4 计税方法 ·5
2.5 销售额的确定 5
2.6 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 7
2.7 纳税地点 ·8
2.8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9
2.9 疑难问题 ·9
1. 房地产老项目指的是什么? ··9
2. 房地产开发企业“代建”房屋的行为如何征收增值税? 9
3. 纳税人自行开发的房产出租如何缴纳增值税? ··10
4. 房地产公司以房产抵顶工程款如何处理? ··10
5. 房地产开发企业预收款如何开票? 10
6. 房企销售时收取的定金、订金、诚意金、意向金是否需要纳税? ··11
7. 房地产企业公共配套设施建成后,移交到相关部门时是否视同销售? ·11
8. 买房赠车位的情况,车位和房写在一张发票上,是按照买一赠一分配金额,
还是视同销售对车位部分另行缴税? 11
9. 代收的办证等费用是否属于价外费用? 11
10. 房地产公司一般纳税人一次购地、分期开发的,其土地成本如何分摊? ··11
11. 房地产企业将建设的医院、幼儿园、学校、供水设施、变电站、市政道路等配套
设施无偿赠送(移交)给政府的,是否视同销售? ·· 12
12. 房地产企业销售不动产的同时,无偿提供家具、家电等货物的怎么征税? · 12
13. 房地产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不动产,赠送的面积是否征税,如何开具发票? · 12
第三章建筑业营改增税收政策要点
3.1 纳税人13
3.2 征税范围··13
3.3 税率和征收率··14
3.4 计税方法··14
3.5 销售额的确定··15
3.6 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16
3.7 纳税地点··17
3.8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18
3.9 税收优惠··19
3.10 疑难问题 19
1. 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何确定? · 19
2. 哪些建筑业纳税人可以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 20
3. 建筑企业选择使用简易计税办法,是否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20
4. 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能否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 20
5. 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或者甲供工程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开票是总金额的还是分包之后的? 20
6. 甲供材料是否计入建筑服务销售额? ·· 21
7. 甲供材建筑劳务中的收入确认范围是哪些?材料款,施工安全费,保险费等
如何处理? · 21
8. 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能否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 21
9. 建筑工程如何确定老项目? 21
10. 为确保建筑行业营改增后税负只减不增,国家给予了哪些税收扶持政策? ··22
11. 如何界定纳税人提供的建筑服务属于“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 · 22
12. 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应如何缴纳增值税? 23
13. 绿化工程、绿化养护的增值税税率是多少? 23
14. 关于幕墙专业分包的混合销售问题? 23
15. 销售门窗同时提供安装服务的业务如何征税? 24
16. 从事电梯保养和维修的企业提供电梯维修、保养,税率是多少? ·· 24
第四章金融业营改增税收政策要点
4.1 纳税人25
4.2 征税范围··25
4.3 税率和征收率··26
4.4 计税方法··27
4.5 销售额的确定··27
4.6 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29
4.7 纳税地点··31
4.8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32
4.9 税收优惠··32
4.10 疑难问题 36
1. 金融企业发放贷款后,自结息日起90 日内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怎么计算缴纳
增值税? · 36
2. 贷款业务不收取利息(无息贷款)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 36
3. 对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服务收入,
营改增后有什么税收扶持政策? 37
4. 金融机构开展的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如何征收增值税? 37
5. 纳税人单独提供汽车按揭服务,是否缴纳增值税? ·· 37
6. 典当、小贷、担保公司等是否属于金融企业?其开展的业务是否属于金融服务? 37
7. 保险公司开展的联共保业务如何征收增值税? ·· 38
8. 个人保险代理人汇总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如何确定增值税起征点? · 38
9. 融资性售后回租属于营改增金融服务还是租赁服务? · 38
10. 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收入要交增值税吗? 38
11. 金融商品转让的销售额应该如何确定? 38
12. 商票转让是否属于金融商品转让? 39
13. 商品回购债券,纳税义务的时间点如何确定? 39
14. 企业买卖股票应如何纳税? · 39
15. (非)关联企业拆借资金,不收利息,要缴纳增值税吗? ·· 39
16. 投资入股获得分红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39
17. 股权转让是否缴纳增值税? · 40
第五章服务业营改增税收政策要点
5.1 纳税人41
5.2 征税范围··41
5.2.1 现代服务业 41
5.2.2 生活服务业 46
5.3 税率和征收率··48
5.4 计税方法··48
5.5 销售额的确定··48
5.6 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50
5.7 纳税地点··51
5.8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52
5.9 税收优惠··52
5.10 疑难问题 55
1. 采取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物业公司,承接的开发公司维修工程如何计算? 55
2. 物业公司代收水、电、暖气费问题如何征税? ·· 55
3. 楼宇清洗归于哪种行业? 55
4.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手续费返还如何纳税? ·· 55
5. 劳务派遣服务如何征税? 55
6. 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按什么税目,如何征税? ·· 56
7. 职业中介和劳务派遣如何分辨? 56
8. 餐饮业外卖餐食适用税率如何确定? ·· 56
9. 酒店式公寓按月或按季向客户提供住宿服务,同时提供客房服务,按住宿服务
还是按不动产租赁服务征收增值税? ·· 57
10. 酒店业赠送餐饮服务是否视同销售? 57
11. 住宿业的酒店在房间里有售卖食品饮料的,如何确定是混合销售还是兼营? ·57
12. 酒店的会议室出租给其他公司开展会议使用,按会议展览服务还是
按不动产租赁? ·· 57
13. 健康咨询公司向其他个人无偿提供咨询服务,是否要缴纳增值税? · 57
14. 商场以各种形式收取的入场费是否属于物业管理服务? ·· 57
15. 销售电信服务时附带赠送用户识别卡,应如何缴纳增值税? ·· 58
16. 翻译服务和市场调查服务应按照什么征收增值税? ·· 58
17. 垃圾清运属于什么行业? · 58
18. “拖车服务”应该按照什么税目缴纳增值税? 58
19. 代驾按照什么税目缴纳增值税? · 58
20. 网吧按什么税目缴纳增值税? · 58
21. 提供滑雪服务按什么税目征收增值税? 58
22. 一般纳税人在景区等游览场所内提供的游船、脚踏车、观光车、缆车、云霄飞车
服务等适用什么税目? · 58
第六章销售无形资产营改增税收政策要点
6.1 纳税人59
6.2 征税范围··59
6.3 税率与征收率··60
6.4 计税方法··60
6.5 销售额的确定··60
6.6 纳税地点··62
6.7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62
6.8 税收优惠··62
6.9 疑难问题··63
1. 景区经营单位收取景区线路管理费如何征税? ·· 63
2. 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如何计税? ·· 63
3. 办理会员卡取得收入如何计税? 63
第七章销售、租赁不动产营改增税收政策要点
7.1 纳税人64
7.2 征税范围··64
7.3 税率与征收率··65
7.4 计税方法··65
7.5 销售额的确定··67
7.6 纳税地点··68
7.7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69
7.8 疑难问题··69
1. 停车场收取的停车费按什么税目征税? ·· 69
2. 出租整个院落(场地),是否属于出租不动产? ·· 69
3. 个人出租商铺增值税征收率是多少?个人出租住房增值税税率是多少? 69
4. 一般纳税人出租房屋,可否选择简易征收? ·· 70
5. 商用房屋出租,免租期是按照视同销售还是买一赠一? · 70
6. 纳税人二次转租,自己没有取得该不动产,适用什么税率? · 70
7. 不动产租赁企业预收账款后怎样确定销售额? ·· 70
8. 出租附着在土地或不动产上的空位、楼面、屋顶给他人安装竖立
广告牌等是否属于出租不动产范围? ·· 71
9. 纳税人出租在外地的不动产,是否需要申请《外出经营活动管理证明》? 71
10. 广告位置的出租是按什么行业缴纳增值税? 71
11. 楼体广告、电梯间广告、车辆广告行为如何适用增值税税目? ·· 71
12. 出租建筑物、构筑物等不动产或者飞机、车辆等有形动产的广告位应按什么
征税?·· 71
13. 超市出租场地、柜台收入应如何征税? 71
14. 一般纳税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应该如何缴纳增值税? ·· 71
15. 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应该如何缴纳增值税? ·· 72
16. 个体工商户转让其购买的住房,应该如何缴纳增值税? ·· 73
17. 自然人转让其购买的住房,应该如何缴纳增值税? ·· 73
18. 买房违约赔偿收入是否为价外费用需要纳税? 74
第八章交通运输业营改增税收政策要点
8.1 纳税人75
8.2 征税范围··75
8.3 税率和征收率··76
8.4 计税方法··77
8.5 销售额的确定··77
8.6 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78
8.7 纳税地点··79
8.8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79
8.9 税收优惠··80
8.10 疑难问题 81
1. 其他个人将车辆挂靠到某公司,该公司收取挂靠车辆的管理费用,但运输发票由该
公司开具,那么,该公司属于交通运输业还是物流辅助业务? 81
2. 汽车维修单位提供的汽车清障、施救、牵引等业务是否属于交通运输业的
应税范围? · 82
3. 航空公司设在飞机场外的售票点,仅收取机票费,没有收取代理费用,
是否适用货运客运场站服务或航空服务? ·· 82
4. 航空运输企业已售票但未提供航空运输服务取得的逾期票证收入,是否缴纳
增值税? · 82
5. 客车快件业务衍生的代收货款业务、保价费、违约金等业务是否按物流辅助
行业6% 计税? · 82
6. 行包收入是否属于交通运输服务? 82
7. 企业无偿为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交通运输服务,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82
8. 航空运输企业的销售额包括代收的机场建设费吗? ·· 82
9. 未与我国政府达成双边运输免税安排的国家和地区的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
或者个人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应如何计算代扣代缴增值税? · 83
10. 从事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的一般纳税人差额征收所扣除的是含税还是不含税
金额?·· 83
11. 从事交通运输业的营改增纳税人取得的车辆保险费发票可以抵扣吗? · 83
12. 交通运输车辆非正常报废,已抵扣的进项税额如何处理? · 83
13. 非交通运输车辆,油费进项税额是否可抵扣? 84
14. 变卖自己使用过的车辆的税务处理? 84
15. 打表计价收费的“货的”和面包车,如果销售额超过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的,
可否选择简易计税方法? · 84
第九章邮政电信业营改增税收政策要点
9.1 纳税人85
9.2 征税范围··85
9.2.1 邮政业的征税范围 85
9.2.2 电信业的征税范围 86
9.3 税率和征收率··86
9.4 计税方法··87
9.5 销售额的确定··87
9.6 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88
9.7 纳税地点··89
9.8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90
9.9 疑难问题··90
1. 电信企业开展单位员工以外的个人(含其他个人)代理服务,向代理人支付的
代理手续费或佣金应如何征税? ·· 90
2. 电信集团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涉及捐款服务时,应如何确定销售额? · 91
3. 销售电信服务时附赠货物或服务应如何计税? ·· 91
第十章增值税账务处理
10.1 增值税会计科目设置 92
10.1.1 会计科目设置的原则··92
10.1.2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会计科目及专栏设置·92
10.1.3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会计科目及专栏设置94
10.2 增值税账务处理 94
10.2.1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账务处理·94
10.2.2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账务处理·99
10.3 增值税科目余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列示·· 101
10.4 增值税账务处理综合实操案例分析 101
10.4.1 案例背景 ·101
10.4.2 案例资料及账务处理·102
10.5 疑难问题 ··115
1. 增值税核算影响会计利润吗? ··115
2.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账户期末有余额吗? 117
3.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需要设置三级明细吗?为什么? 119
4.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如何设置明细专栏才是合理的? 119
5.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应该如何进行明细设置 ··119
6.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应该如何进行明细设置 ··121
7.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应该如何进行明细设置? ··121
8. 取得可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可以直接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进项税额)”账户吗? ·122
9. BT 项目如何计算缴纳增值税? 123
第十一章增值税发票管理
11.1 发票使用 · 125
11.1.1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 125
11.1.2 增值税发票使用 ·126
11.2 开具发票(金税盘版) 127
11.2.1 开具正数发票 ·127
11.2.2 开具红字发票 ·129
11.2.3 开具折扣折让发票 ·131
11.3 开具发票(税控盘版) 134
11.3.1 开具正数发票 ·134
11.3.2 开具红字发票 ·136
11.3.3 开具折扣折让发票 ·139
11.4 代开增值税发票 · 141
11.4.1 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141
11.4.2 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142
11.4.3 不可代开增值税发票的情形 144
11.4.4 代开增值税发票的流程 ·144
11.5 发票作废与红字发票 · 146
11.5.1 增值税发票作废 ·146
11.5.2 增值税红字发票 ·147
11.6 发票认证与稽核比对 · 149
11.6.1 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处理 149
11.6.2 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 151
11.6.3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稽核比对 152
11.6.4 差额扣除凭证 ·153
11.7 发票丢失处理 · 155
11.8 发票查询与走逃(失联)发票处理 156
11.8.1 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 ·156
11.8.2 走逃(失联)发票处理 ·156
11.9 疑难问题 · 157
1. 如何申请增值税发票? ··157
2. 增值税发票不够用了怎么办? ··157
3. 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什么情况作废或者冲红? 158
4. 以张三开票员身份进系统开具的发票,可以以李四开票员身份进入系统作废吗? ··158
5. 非本月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开错了,如何处理? 158
6. 非本月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错了,如何处理? 158
7. 哪些情况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58
8. 预售充值卡、会员卡,发票应当如何开具? ·159
9. 纳税人不开发票是否还需要安装税控装置? ·161
10. 哪些纳税人需要应用税控设备开具增值税发票? ··161
11. 达到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就可以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161
12. 开具专票,可否一票多率? ··161
13. 营改增后,国税机关有哪些发票种类? ··161
14. 税收分类编码自带税收优惠政策,开票软件是会自动关联,还是都靠用户自己
选择?·162
15. 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登录时提示错误怎么处理? ··162
16. 纳税人办理跨区迁移,跨区迁入是否需要重新购买税控设备? ·162
17. 地税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的范围是哪些? ··162
18. 个人临时取得收入,如何到主管税务机关代开发票? ·163
19. 高速公路通行费、过路(过桥)费发票如何做进项税额抵扣? ·163
20. 小规模劳务派遣纳税人选择差额5% 纳税,是否需要备案?发票是否按全额
开具?·163
第十二章增值税纳税申报
12.1 纳税申报流程 · 165
12.1.1 纳税申报的基本规定·165
12.1.2 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流程165
12.1.3 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申报流程166
11.1.4 抄报税操作 ·166
12.1.5 网上申报 ·171
12.2 纳税申报资料 · 174
12.2.1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资料174
12.2.2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申报资料176
12.3 金融服务纳税申报(一般纳税人) 176
12.3.1 贷款服务纳税申报 ·176
12.3.2 直接收费金融服务纳税申报178
12.3.3 保险服务纳税申报 ·178
12.3.4 金融商品转让纳税申报·178
12.3.5 金融综合业务纳税申报·180
12.4 建筑服务纳税申报(一般纳税人) 181
12.4.1 本县(市)提供建筑服务(一般计税)181
12.4.2 本县(市)提供建筑服务(简易计税)182
12.4.3 本县(市)提供建筑服务(简易计税且有分包款) ·184
12.4.4 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一般计税)186
12.4.5 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简易计税)189
12.5 生活服务纳税申报(一般纳税人) 192
12.5.1 一般计税 ·192
12.5.2 简易计税 ·193
12.6 销售不动产纳税申报(一般纳税人) 195
12.6.1 一般计税 ·195
12.6.2 简易计税 ·199
12.6.3 预售形式 ·202
12.7 不动产租赁纳税申报(一般纳税人) 205
12.7.1 不动产融资租赁 ·205
12.7.2 不动产经营租赁 ·208
12.8 不动产进项税额抵扣纳税申报(一般纳税人)211
12.8.1 一般业务 ·211
12.8.2 不动产进项转出 ·214
12.8.3 不动产进项转入 ·216
12.9 售后回租纳税申报(一般纳税人) 217
12.9.1 老项目 ··217
12.9.2 新项目 ··220
12.10 劳务服务纳税申报(一般纳税人) ·· 221
12.10.1 劳务派遣服务 ··221
12.10.2 人力资源外包服务 ··225
12.11 通行费抵扣纳税申报(一般纳税人)·· 227
12.12 差额征税纳税申报(一般纳税人) ·· 228
12.12.1 全额开具普通发票 ··228
12.12.2 差额开具专用发票 ··229
12.13 减免税业务纳税申报(一般纳税人) ·· 230
12.13.1 免税业务 ··230
12.13.2 即征即退 ··231
12.13.3 税控专用设备及维护费全额抵减 ·237
12.14 简易征收纳税申报(一般纳税人) ·· 238
12.15 汇总纳税申报(一般纳税人) ·· 239
12.15.1 金融服务总机构汇总纳税 ·239
12.15.2 除金融企业外的总机构汇总纳税 ·247
12.16 小微企业纳税申报 250
12.17 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申报 ·· 257
12.17.1 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257
12.17.2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259
12.17.3 提供服务、销售无形资产 ·260
12.17.4 销售自建不动产 ··261
12.17.5 销售取得的不动产 ··262
12.17.6 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销售住房 ·264
12.17.7 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 ·265
12.17.8 个体工商户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 ·267
12.17.9 综合业务 ··269
12.18 疑难问题 272
1. 增值税纳税地点是如何规定的? ··272
2. 增值税的纳税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273
3. 如果某月不开发票,开票软件还需要每月清卡吗? 273
4. 如何查看本月抄税是否成功? ··273
5. 一般纳税人网上申报出现尾差怎么处理? ·273
6. 哪些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可以适用1 个季度的纳税期限? 274
附录
1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及其
附列资料 275
附录
2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及其
附列资料 286
附录
3
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营改增”主要政策文件 ·· 2892100433B
本书以我国“营改增”最新政策为依据,分别介绍了房地产业、建筑业、金融业、服务业、销售无形资产、销售和租赁不动产、交通运输业、邮政电信业等主要试点行业的财税新政策,不仅包括纳税人、征税范围、税率和征收率、计税方法、销售额的确定、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纳税地点、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等税收要素,还涵盖了增值税涉税业务的账务处理、增值税发票的开具与管理、增值税纳税申报等核心实务内容,并在每章都以问答的形式列示了实操过程中的疑难问题。本书既可以作为企业财税工作者的 “营改增”实操百科全书,又可以作为学者、专家的对“营改增”问题进行研究的实用参考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