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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企业基本情况,建筑业企业所属产业活动单位基本情况,建筑业企业生产情况,建筑业企业财务状况,建筑业企业房屋建筑完成情况及劳务分包建筑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等指标,其报送单位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以及国务院各有关部门。
建筑业企业生产情况表、财务状况表、房屋建筑完成情况表及劳务分包建筑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表的统计资料取自具有建筑业资质的所有独立核算建筑业企业的基层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及国务院各有关部门上报的综合表资料。
本报表制度实行全国统一的统计分类标准和统一编码,各级统计部门和有关业务部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本制度基层表和综合表以“千元”为计量单位的指标,均不保留小数。
本报表制度由国家统计局负责解释。
为了解全国建筑业企业生产经营的基本情况,为各级政府制定政策和计划、进行经济管理与调控提供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特制定本报表制度。
建筑业统计报表制度是国家统计调查的一部分,调查内容包括各级政府和业务主管部门共同的基本的需要,地方、部门特殊需要的统计资料应通过地方统计调查和部门统计调查搜集,并避免与国家统计调查相重复。各地区和各部门应按照全国统一的统计范围、计算方法、统计口径和填报目录,根据国家统计局拟定的建筑业统计报表制度的内容,认真组织实施,按时填报。
为了解全国建筑业企业生产经营的基本情况,为各级政府制定政策和计划、进行经济管理与调控提供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特制定本报表制度。建筑业统计报表制度是国家统计调查的一部分,调查内容包...
建筑业企业生产情况表、财务状况表、房屋建筑完成情况表及劳务分包建筑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表的统计资料取自具有建筑业资质的所有独立核算建筑业企业的基层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及国务院各有关部门上报的综...
http://baike.baidu.com/view/1143073.htm
根据建设部新的资质管理办法,定期报表的统计范围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是辖区内具有建筑业资质的所有独立核算建筑业企业(包括没有工作量的建筑业企业);国务院各有关部门(或企业)是直属的具有建筑业资质的所有独立核算建筑业企业。
建筑业统计报表制度
资质以内建筑业企业基层统计一套表报表制度 1 附件一 建筑业统计报表制度 (2005年统计年报和 2006年定期报表) 2005年 12月 - 2 - 资质以内建筑业企业基层统计一套表报表制度 目 录 一、总说明 ,,,,,,,,,,,,,,,,,,,,,,,,,,,,,,,,,,,,,, 2 二、报表目录 ,,,,,,,,,,,,,,,,,,,,,,,,,,,,,,,,,,,,, 3 三、调查表式 (一 ) 基层年报表式 1.建筑业企业生产情况 (湘建 C102 表 ) ,,,,,,,,,,,,,,,,,,,,,,,, 4 2.建筑业企业财务状况 (湘建 C103 表 ) ,,,,,,,,,,,,,,,,,,,,,,,, 5 3.建筑业企业房屋建筑完成情况 (湘建 C104 表 ) ,,,,,,,,,,,,,,,,,,,,, 6 4.劳务分包建筑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
建筑业统计报表制度 (3)
?C 建筑业统计报表制度 (2011 年统计年报和 2012年定期报表) 江 苏 省 统 计 局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1 年 12 月 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 组织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 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 真 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 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 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本制度由国家统计局负责解释。 建筑业统计报表制度 - 3 - 目 录 一、总说明 ······································································
释文:土地统计报表制度是中国国民经济基本统计报表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各级土地管理部门必须履行的统计报告职责。为了确保土地统计报表的质量,实现土地统计的完整性,土地统计报表制度应做到三统一,即统一组织、统一审查、统一实施。土地统计报表制度是中国土地统计调查的基本组织形式,是适应中国城乡地政统一管理的需要而产生和发展的,属于重要的国情、国力调查。土地统计报表制度建立于1987年,当时由国家统计局和国家土地管理局联合制定并发至各省,由各县级土地管理部门共同执行。国土资源部成立以后,土地统计报表制度归入国土资源综合统计年报制度,其内容主要包括每年的土地资源调查、开发利用、管理、科学技术研究和其他一些情况。
文件全文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华北石油管理局:
建筑业企业主要指标月度统计报表制度是建筑业行业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事关建筑业发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厅分别实施了建筑业企业主要指标月度报表制度。为进一步做好此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主体和时限
全省建筑业企业要严格执行月报表制度。住房城乡建设部核发的特级、一级建筑业企业务于每月22日前,网上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上报上个月统计报表。持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含各级别建筑业企业)的本省企业务于每月8日前,网上向省厅上报上个月统计报表。(上报路径详见附件)
尚未向省厅报送2012年12月月报表和年报表的企业,务于2013年1月30日和2月20日前,分别报送2012年12月月报表和2012年年报表,逾期系统自动关闭。
最近,省厅正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电子化工作。今后,企业资质审批所需的有关数据将直接从企业日常统计报表中获取和核查,凡报表中不存在的数据,在企业资质审批时不予确认。
二、报送要求
各市要认真组织企业统计报表上报工作,切实加强监督和指导,做好督报、审核、汇总、数据分析和应用工作,全力提高企业上报率和报表质量。建筑施工企业应对上报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认真填报,注意报表计量单位。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3年1月23日 2100433B
(一)为了解全国重点城市房地产价格变动情况,分析研究房地产价格变动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满足国家宏观调控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特制定本统计报表制度。
(二)本报表制度是国家统计调查的一部分,是国家统计局对派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查总队和开展房地产价格调查城市调查队的统一要求。各地区应按照全国统一规定的统计范围、调查目录、计算方法和统计口径,认真组织实施,按时报送。
(三)本报表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新建住宅销售价格调查、二手住宅销售价格调查、土地交易价格调查、住宅租赁和物业服务价格调查。
(四)本制度由国家统计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