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特殊符号
选择搜索类型
请输入搜索
企业资产:净资产 1 亿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1)矿业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12 人,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3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矿建工程专业高级职称;矿山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60 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5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150 人。
企业工程业绩:
近 10 年承担过下列 5 类中的 2 类或某 1 类的 3 项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100 万吨/年以上铁矿采、选工程;
(2)100 万吨/年以上有色砂矿或 60 万吨/年以上有色脉矿采、选工程;
(3)120 万吨/年以上煤矿工程或 300 万吨/年以上洗煤工程;
(4)60 万吨/年以上磷矿、硫铁矿或 30 万吨/年以上铀矿工程;
(5)20 万吨/年以上石膏矿、石英矿或 70 万吨/年以上石灰石矿等建材矿山工程。
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一、企业资信能力
1、企业注册资本金3亿元以上。
2、企业净资产3.6亿元以上。
3、企业近三年上缴建筑业营业税均在5000万元以上。
4、企业银行授信额度近三年均在5亿元以上。
二、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要求
1、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
2、技术负责人具有15年以上从事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及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两项及以上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要求的代表工程的技术工作或甲级设计资质要求的代表工程或合同额2亿元以上的工程总承包项目。
3、财务负责人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及注册会计师资格。
4、企业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50人以上。
5、企业具有本类别相关的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标准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科技进步水平
1、企业具有省部级(或相当于省部级水平)及以上的企业技术中心。
2、企业近三年科技活动经费支出平均达到营业额的0.5%以上。
3、企业具有国家级工法3项以上;近五年具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能够推动企业技术进步的专利3项以上,累计有效专利8项以上,其中至少有一项发明专利。
4、企业近十年获得过国家级科技进步奖项或主编过工程建设国家或行业标准。
5、企业已建立内部局域网或管理信息平台,实现了内部办公、信息发布、数据交换的网络化;已建立并开通了企业外部网站;使用了综合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和人事管理系统、工程设计相关软件,实现了档案管理和设计文档管理。
四、代表工程业绩
近10年承担过下列7项中的3项以上或1-5项中某一项的3倍以上规模工程的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100万吨/年以上铁矿采、选工程;
2、100万吨/年以上有色砂矿或60万吨/年以上有色脉矿采、选工程;
3、120万吨/年以上煤矿或300万吨/年以上洗煤工程;
4、60万吨/年以上磷矿、硫铁矿或30万吨/年以上铀矿工程;
5、20万吨/年以上石膏矿、石英矿或70万吨/年以上石灰石矿等建材矿山工程;
6、10000米以上巷道工程及100万吨以上尾矿库工程;
7、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矿山主体工程 。
一级:矿业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12 人,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于 3 人。二级:矿业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10 人,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2 人。三级:矿业工程专业注册建造...
特级资质标准 一、企业资信能力 1、企业注册资本金3亿元以上。 2、企业净资产3.6亿元以上。 3、企业近三年上缴建筑业营业税均在5000万元以上。 4、企业银行授信额度近三年均在5亿元以上...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一级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 净资产 1 亿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一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矿山工程的施工。
二级资质
可承担下列矿山工程(不含矿山特殊法施工工程)的施工:
(1)120 万吨/年以下铁矿采、选工程;
(2)120 万吨/年以下有色砂矿或 70 万吨/年以下有色脉矿采、选工程;
(3)150 万吨/年以下煤矿矿井工程(不含高瓦斯及(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复杂以上的矿井、立井井深大于 600 米的工程项目)或 360 万吨/年以下洗煤工程;
(4)70 万吨/年以下磷矿、硫铁矿或 36 万吨/年以下铀矿工程;
(5)24 万吨/年以下石膏矿、石英矿或 80 万吨/年以下石灰石矿等建材矿山工程。
三级资质
可承担下列矿山工程(不含矿山特殊法施工工程)的施工:
(1)70 万吨/年以下铁矿采、选工程;
(2)70 万吨/年以下有色砂矿或 36 万吨/年以下有色脉矿采、选工程;
(3)60 万吨/年以下煤矿矿井工程(不含高瓦斯及(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复杂以上的矿井、立井井深大于 600 米)或 180 万吨/年以下洗煤工程;
(4)36 万吨/年以下磷矿、硫铁矿或 24 万吨/年以下铀矿工程;
(5)12 万吨/年以下石膏矿、石英矿或 48 万吨/年以下石灰石矿等建材矿山工程。
注:
1.矿山工程包括矿井工程(井工开采)、露天矿工程、洗(选)矿工程、尾矿工程、井下机电设备安装及其他地面生产系统和矿区配套工程。其他地面生产系统是指转载点、原料仓(产品仓)、装车仓(站)以及相互连接的皮带输送机栈桥的土建及相对应的设备安装工程。矿区配套工程是指矿区内专用铁路工程、公路工程、送变电工程、通讯工程、环保工程、绿化工程等。
2.矿山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矿建、结构、机电、地质、测量、通风安全等专业职称。2100433B
企业资产:净资产 800 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1)矿业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4 人,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1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矿建工程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矿业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矿山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10 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30 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一、企业资信能力
1、企业注册资本金3亿元以上。
2、企业净资产3.6亿元以上。
3、企业近三年上缴建筑业营业税均在5000万元以上。
4、企业银行授信额度近三年均在5亿元以上。
二、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要求
1、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
2、技术负责人具有15年以上从事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及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两项及以上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要求的代表工程的技术工作或甲级设计资质要求的代表工程或合同额2亿元以上的工程总承包项目。
3、财务负责人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及注册会计师资格。
4、企业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50人以上。
5、企业具有本类别相关的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标准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科技进步水平
1、企业具有省部级(或相当于省部级水平)及以上的企业技术中心。
2、企业近三年科技活动经费支出平均达到营业额的0.5%以上。
3、企业具有国家级工法3项以上;近五年具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能够推动企业技术进步的专利3项以上,累计有效专利8项以上,其中至少有一项发明专利。
4、企业近十年获得过国家级科技进步奖项或主编过工程建设国家或行业标准。
5、企业已建立内部局域网或管理信息平台,实现了内部办公、信息发布、数据交换的网络化;已建立并开通了企业外部网站;使用了综合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和人事管理系统、工程设计相关软件,实现了档案管理和设计文档管理。
四、代表工程业绩
近10年承担过下列7项中的3项以上或1-5项中某一项的3倍以上规模工程的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100万吨/年以上铁矿采、选工程;
2、100万吨/年以上有色砂矿或60万吨/年以上有色脉矿采、选工程;
3、120万吨/年以上煤矿或300万吨/年以上洗煤工程;
4、60万吨/年以上磷矿、硫铁矿或30万吨/年以上铀矿工程;
5、20万吨/年以上石膏矿、石英矿或70万吨/年以上石灰石矿等建材矿山工程;
6、10000米以上巷道工程及100万吨以上尾矿库工程;
7、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矿山主体工程 。
企业资产:净资产 1 亿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1)矿业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12 人,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3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矿建工程专业高级职称;矿山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60 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5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150 人。
企业工程业绩:
近 10 年承担过下列 5 类中的 2 类或某 1 类的 3 项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100 万吨/年以上铁矿采、选工程;
(2)100 万吨/年以上有色砂矿或 60 万吨/年以上有色脉矿采、选工程;
(3)120 万吨/年以上煤矿工程或 300 万吨/年以上洗煤工程;
(4)60 万吨/年以上磷矿、硫铁矿或 30 万吨/年以上铀矿工程;
(5)20 万吨/年以上石膏矿、石英矿或 70 万吨/年以上石灰石矿等建材矿山工程。
企业资产:净资产 4000 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1)矿业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10 人,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2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矿建工程专业高级职称或矿业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矿山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25 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3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75 人。
企业工程业绩:
近 10 年承担过下列 5 类中的 2 类或某 1 类的 2 项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60 万吨/年以上铁矿采、选工程;
(2)60 万吨/年以上有色砂矿或 30 万吨/年以上有色脉矿采、选工程;
(3)45 万吨/年以上煤矿工程或 150 万吨/年以上洗煤工程;
(4)30 万吨/年以上磷矿、硫铁矿或 20 万吨/年以上铀矿工程;
(5)10 万吨/年以上石膏矿、石英矿或 40 万吨/年以上石灰石矿等建材矿山工程。
企业资产:净资产 800 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1)矿业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4 人,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1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矿建工程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矿业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矿山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10 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30 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一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矿山工程的施工。
二级资质
可承担下列矿山工程(不含矿山特殊法施工工程)的施工:
(1)120 万吨/年以下铁矿采、选工程;
(2)120 万吨/年以下有色砂矿或 70 万吨/年以下有色脉矿采、选工程;
(3)150 万吨/年以下煤矿矿井工程(不含高瓦斯及(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复杂以上的矿井、立井井深大于 600 米的工程项目)或 360 万吨/年以下洗煤工程;
(4)70 万吨/年以下磷矿、硫铁矿或 36 万吨/年以下铀矿工程;
(5)24 万吨/年以下石膏矿、石英矿或 80 万吨/年以下石灰石矿等建材矿山工程。
三级资质
可承担下列矿山工程(不含矿山特殊法施工工程)的施工:
(1)70 万吨/年以下铁矿采、选工程;
(2)70 万吨/年以下有色砂矿或 36 万吨/年以下有色脉矿采、选工程;
(3)60 万吨/年以下煤矿矿井工程(不含高瓦斯及(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复杂以上的矿井、立井井深大于 600 米)或 180 万吨/年以下洗煤工程;
(4)36 万吨/年以下磷矿、硫铁矿或 24 万吨/年以下铀矿工程;
(5)12 万吨/年以下石膏矿、石英矿或 48 万吨/年以下石灰石矿等建材矿山工程。
注:
1.矿山工程包括矿井工程(井工开采)、露天矿工程、洗(选)矿工程、尾矿工程、井下机电设备安装及其他地面生产系统和矿区配套工程。其他地面生产系统是指转载点、原料仓(产品仓)、装车仓(站)以及相互连接的皮带输送机栈桥的土建及相对应的设备安装工程。矿区配套工程是指矿区内专用铁路工程、公路工程、送变电工程、通讯工程、环保工程、绿化工程等。
2.矿山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矿建、结构、机电、地质、测量、通风安全等专业职称。
企业资产:净资产 4000 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1)矿业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10 人,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2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矿建工程专业高级职称或矿业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矿山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25 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3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75 人。
企业工程业绩:
近 10 年承担过下列 5 类中的 2 类或某 1 类的 2 项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60 万吨/年以上铁矿采、选工程;
(2)60 万吨/年以上有色砂矿或 30 万吨/年以上有色脉矿采、选工程;
(3)45 万吨/年以上煤矿工程或 150 万吨/年以上洗煤工程;
(4)30 万吨/年以上磷矿、硫铁矿或 20 万吨/年以上铀矿工程;
(5)10 万吨/年以上石膏矿、石英矿或 40 万吨/年以上石灰石矿等建材矿山工程。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建筑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特级资质标准 申请特级资质,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资信能力 1)企业注册资本金 3亿元以上。 2)企业净资产 3.6亿元以上。 3)企业近三年上缴建筑业营业税均在 5000万元以上。 4)企业银行授信额度近三年均在 5亿元以上。 2、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要求 1)企业经理具有 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 2)技术负责人具有 15年以上从事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经历, 且具有工 程序列高级职称及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 主持完成 过两项及以上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要求的代表工程的技术工作或甲 级设计资质要求的代表工程或合同额 2亿元以上的工程总承包项目。 3)财务负责人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及注册会计师资格。 4)企业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一级项目经理) 50人以上。 5)企业具有本类别相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特级资质标准: 一、企业资信能力 1、企业注册资本金 3亿元以上。 2、企业净资产 3.6 亿元以上。 3、企业近三年上缴建筑业营业税均在 5000万元以上。 4、企业银行授信额度近三年均在 5亿元以上。 二、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要求 1、企业经理具有 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 2、技术负责人具有 15年以上从事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及一级注册建造 师或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两项及以上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要求的代表工程的技术工作或甲级 设计资质要求的代表工程或合同额 2 亿元以上的工程总承包项目。 3、财务负责人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及注册会计师资格。 4、企业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一级项目经理) 50 人以上。 5、企业具有本类别相关的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标准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科技进步
矿山工程施工项目进度控制的过程
矿山工程施工项目进度控制,其控制内容包括事前阶段的进度控制、事中阶段工期控制和事后进度控制。在项目的具体实施过程中,项目管理人员要实时掌握进度计划的实际执行情况,发现进度计划出现偏差,应及时分析偏差产生的原因,并且采取有效措施,对进度计划进行调整,然后实施调整后的进度计划,确保施工进度在掌控之内。
净资产800万元以上。
(1)机电工程、矿业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7人,其中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冶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冶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5人,且冶金工程(或金属冶炼或金属材料或焦化或耐火材料或建筑材料)、结构、电气、给排水、动力、暖通、测量等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可承担各类型石油化工工程的施工和检维修。
可承担大型以外的石油化工工程的施工,各类型石油化工工程的检维修。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3500万元以下、大中型以外的石油化工工程的施工,以及大型以外的石油化工工程的检维修。注:1.石油化工工程是指油气田地面、油气储运(管道、储库等)、石油化工、化工、煤化工等主体工程,配套工程及生产辅助附属工程。2.石油化工工程大、中型项目划分标准:
大型石油化工工程是指:
(1)30万吨/年以上生产能力的油(气)田主体配套建设工程;
(2)50万立方米/日以上的气体处理工程;
(3)300万吨/年以上原油、成品油,80亿立方米/年以上输气等管道输送工程及配套建设工程;
(4)单罐10万立方米以上、总库容30万立方米以上的原油储库,单罐2万立方米以上、总库容8万立方米以上的成品油库,单罐5000立方米以上、总库容1.5万立方米以上的天然气储库,单罐400立方米以上、总库容2000立方米以上的液化气及轻烃储库,单罐3万立方米以上、总库容12万立方米以上的液化天然气储库,单罐5亿立方米以上的地下储气库,以及以上储库的配套建设工程;
(5)800万吨/年以上的炼油工程,或者与其配套的常减压、脱硫、催化、重整、制氢、加氢、气分、焦化等生产装置和相关公用工程、辅助设施;
(6)60万吨/年以上的乙烯工程,或者与其配套的对二甲苯(PX)、甲醇、精对苯二甲酸(PTA)、丁二烯、己内酰胺、乙二醇、苯乙烯、醋酸、醋酸乙烯、环氧乙烷/乙二醇(EO/EG)、丁辛醇、聚酯、聚乙烯、聚丙烯、ABS等生产装置和相关公用工程、辅助设施;
(7)30万吨/年以上的合成氨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
(8)24万吨/年以上磷铵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
(9)32万吨/年以上硫酸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
(10)50万吨/年以上纯碱工程、10万吨/年以上烧碱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
(11)4万吨/年以上合成橡胶、合成树脂及塑料和化纤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
(12)项目投资额6亿元以上的有机原料、染料、中间体、农药、助剂、试剂等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
(13)30万套/年以上的轮胎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
(14)10亿标立方米/年以上煤气化、20亿立方米/年以上煤制天然气、60万吨/年以上煤制甲醇、100万吨/年以上煤制油、20万吨/年以上煤基烯烃等煤化工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
中型石油化工工程是指:
大型石油化工工程规模以下的下列工程:
(1)10万吨/年以上生产能力的油(气)田主体配套建设工程;
(2)20万立方米/日以上气体处理工程;
(3)100万吨/年以上原油、成品油,20亿立方米/年及以上输气等管道输送工程及配套建设工程;
(4)单罐5万立方米以上、总库容10万立方米以上的原油储库,单罐5000立方米以上、总库容3万立方米以上的成品油库,单罐2000立方米以上、总库容1万立方米以上的天然气储库,单罐200立方米以上、总库容1000立方米以上的液化气及轻烃储库,单罐2万立方米以上、总库容6万立方米以上的液化天然气储库,单罐1亿立方米以上的地下储气库,以及以上储库的配套建设工程;
(5)500万吨/年以上的炼油工程,或者与其配套的常减压、脱硫、催化、重整、制氢、加氢、气分、焦化等生产装置和相关公用工程、辅助设施;
(6)30万吨/年以上的乙烯工程,或者与其配套的对二甲苯(PX)、甲醇、精对苯二甲酸(PTA)、丁二烯、己内酰胺、乙二醇、苯乙烯、醋酸、醋酸乙烯、环氧乙烷/乙二醇(EO/EG)、丁辛醇、聚酯、聚乙烯、聚丙烯、ABS等生产装置和相关公用工程、辅助设施;
(7)15万吨/年以上的合成氨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
(8)12万吨/年以上磷铵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
(9)16万吨/年以上硫酸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
(10)30万吨/年以上纯碱工程、5万吨/年以上烧碱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
(11)2万吨/年以上合成橡胶、合成树脂及塑料和化纤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
(12)项目投资额2亿元以上的有机原料、染料、中间体、农药、助剂、试剂等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
(13)20万套/年以上的轮胎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
(14)4亿标立方米/年以上煤气化、5亿立方米/年以上煤制天然气、20万吨/年以上煤制甲醇、16万吨/年以上煤制油、10万吨/年以上煤基烯烃等煤化工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