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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况
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促进依法行政、提高效率效能、防治权力腐败的有效途径。2008年以来,特别是5月1日《条例》正式实施以来,我市紧紧围绕《条例》要求,继续以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为目标,强化制度建设,丰富内容载体,拓宽工作领域,不断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向深入,促使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有力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经济社会事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贯彻落实《条例》情况
根据中央、省、苏州市关于做好《条例》实施前准备工作的相关要求,2008年年初以来,我市全面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拟定并由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等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全面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和《年度报告》的编制,明确了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容的设置,建立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送交机制,从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和制度等方面对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为确保《通知》的各项要求能得到有效的贯彻实施,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网络,明确了工作任务和职责。3月中旬,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了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会,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并全面部署我市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改版情况
按照《条例》和上级部门要求,并结合工作实际,我市对原有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进行了改版,重新设计了页面,调整了栏目设置,更新了内容。
新网站由“昆山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部分和“各区镇、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两部分组成。“昆山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部分以及 “各区镇政府信息公开” 部分主要包括16项内容:政府基本信息、政府重点工作、政府重要会议、统计信息、政府应急管理、政府文件、人事任免、人大审议通过的报告、规划计划、依申请公开、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公开制度、年度报告、行政权力公开、公开投诉信箱。“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部分主要包括10项内容:机构概况、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行政权力、依申请公开、公开指南、目录分类、公开制度、年度报告。
改版后的新网站是我市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载体之一,也是全市政务公开的主平台。全市58家政府信息公开单位通过OA系统的实时操作,在新网站上对各单位产生的信息进行公开,实现了政府信息的动态公开,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四、行政权力透明运行情况
一是清理完善行政职权目录。在2007年开展清理登记、编制职权目录、绘制流程图、集中审核和实行网上集中公开等工作的基础上,我市2008年继续深入开展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全市本级政府、3个区、9个镇、39个法定行政机关、19个法定授权组织共有行政执法类权力4189项,行政管理权力499项,内部权力623项,编制各类权力公开运行流程图 1572个。在 “中国昆山”网站上,建立“行政权力公开”专栏,对职权目录和流程图进行网上集中公开。
二是研究部署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根据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创新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苏府〔2008〕98号)要求,我市成立了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周雪荣为组长,市政府办、市纪委、市监察局、市国家保密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行政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工作人员,深入学习会议下发的文件和相关专业知识,强化理论水平和技术能力。市政府办召集市法制办、市纪委、市监察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召开专题研讨会,研究部署我市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明确各部门工作任务和责任目标。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拟定并出台了昆山市《关于进一步深化创新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昆政办发〔2008〕90号),对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构建行政职权阳光运行机制、构建行政职权网上监督机制提出了明确要求。
三是积极推进行政权力网上透明运行。根据“四网公开”的要求,我市积极推进行政许可(审批)、行政处罚、行政事业性收费、便民服务网上透明公开运行。印发《关于印发昆山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及行政处罚网上公开运行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昆政办发〔2008〕97号),将1880项行政处罚项目和细化的4838项裁量标准及1572项流程图进行汇编并在政府信息公开网页对外公开。同时,通过建立行政处罚网上运行系统,实现了行政处罚案件在内部信息网上流转办理;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全市行政许可(审批)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的实施意见》(昆政办发〔2008〕108号),在进一步清理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基础上,完善行政许可(审批)流程,推进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网络互联互通,拓展网上监察系统功能,深化“两集中、三到位”工作,到2008年年底,基本建成全市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程网上运行、全程网上监察、全程网上公开的工作格局;下发《关于印发昆山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网上运行平台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昆政办发〔2008〕113号),根据我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的内容,在全面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基础上,依托电子政务网络,结合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网上运行平台。
三是推进行政权力网上运行监督平台。2008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开通综合行政电子监察平台,运用现代电子技术手段,对全市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审批流程、审批期限等十项行政行为进行实时监察、预警纠错、绩效评估以及提供综合信息服务等活动。电子监察平台由视频监控和电子监察系统两大部分组成。电子监察系统首期包括行政审批、土地出让、信访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等8个监察子系统,在关键权力环节和高风险环节设置128个监察点,及时发现、制止、纠正部门行政行为中存在的工作效能低下、违反办事程序、不依法行政等行为,科学、规范行政监督行为,初步实现了行政监督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公开化。
五、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今年以来,我们继续坚持通过多种形式主动向社会发布各类政府信息,并不断进行载体创新,逐步实现干群沟通渠道的全面畅通。
一是实行网上公开。市政府以政府网站为政府信息公开主阵地,将需主动公开的政府文件、政府重要会议、政府重点工作、规划计划、人大审议通过的各类报告、人事任免、政府应急管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行政权力等事项都向社会全面公开,让群众知晓,接受社会监督。全市58家政府信息公开单位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将机构概况、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行政权力等向社会全面公开。2008年,全市各地各单位累计主动发布各类政府信息3200多条,按时发布率达100%。
二是实行现场公开。市级各单位、各部门针对不同服务对象和类型分别采用信息公开栏、触摸屏、办事指南等多种形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市行政服务中心还针对每一个审批事项制作服务手册等多种公示资料,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三是实行服务公开。全市各镇建立了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和村便民服务站(室),构建起市镇村三级便民服务网络体系,确保群众办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难事不出市。
四是实行结果公开。与政风行风建设结合,打造包括电台、电视台、报纸等多种媒体的“政风行风热线”品牌栏目,丰富市民与各部门领导对话交流方式。全年共播出44期,参与部门和单位48个。同时,我市将“民声110”与城市服务中心进行整合,建立市“民声110”城市服务中心,开设了“12345”城市服务热线电话。“中心”有近20名工作人员实行24小时不间断服务,并对群众投拆问题实行督查督办。全年共受理市民来电30712件,其中咨询件19412件;发放任务单11300件,办结或承诺办结11074件,办结率98%。
五是政府信息报送市现行文件查阅中心情况。我市现行文件查阅中心成立于2005年,设在市档案局。2008年,我市根据《条例》和上级有关要求,督促和指导各有关单位认真梳理2003年以来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向市现行文件查阅中心报送。按照现行文件存档规定,市现行文件查阅中心共收集全市100多家单位自2000年至2007年以来产生的文件3000多份。2008年的现行文件正在收集和上报之中。
六、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根据《条例》规定,我市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程序和途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中国昆山”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向信息所属部门申请公开自己所需的信息,也可以通过“政风行风热线”、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多种方式和渠道,向有关部门咨询。
七、对政府信息公开考核情况
为全面掌握各单位贯彻《条例》精神和落实《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等项工作的通知》要求情况,我市采取网上普查和实地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对督查结果作了相关记录,并明确将其纳入2008年度各单位效能评估和各区镇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核。另外,我市还组织数十位机关效能建设特约监督员,通过明查暗访等形式,对全市相关部门进行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及时掌握各单位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进展和成效,督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年底,结合市级机关效率效能考核,对市级机关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上传、更新等情况进行督察。
八、2009年工作目标
2008年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还有些差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然任重道远,为此,我们将秉承昆山“开放、融合、创新、卓越”的城市精神,强化组织领导,狠抓措施落实,确保今后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新成果。
(一)深入贯彻《条例》各项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规定和省、苏州市有关要求,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严格公开形式、公开程序和时限,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二)切实深化权力透明公开运行。根据苏州市政府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以依法行政、公开透明、全程监督、便民高效为原则,以“一网公开、四网运行、七网监督”主要内容,进一步深化创新政务公开工作,着力构建行政职权网上运行、监督新机制,为加快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建设提供保障。
(三)探索创新政府信息公开途径。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设,加大维护力度,积极为公众打造快捷便利地获取政府信息的主阵地。“政风行风热线”栏目尝试户外直播形式,提高社会知晓率,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继续做好“民生110”城市服务中心工作,实施与市电视台、电台的联动,进一步加大跟踪督办力度。充分发挥三级便民服务体系的作用,进一步提高审批事项下放基层及网上审批的比例,力争2009年网上审批办件量达到35%。
(四)切实加大监督检查考核力度。继续采取网上普查、实地抽查等方式,对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并将其纳入2009年度各单位效能评估和各区镇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核。组织机关效能建设特约监督员,通过明查暗访等形式,对全市相关部门进行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结合市级机关效率效能考核,对市级机关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上传、更新、效果等情况进行考核。
首先要明确,所谓政府信息公开,公开什么?对谁公开?如何公开?等等前提。不能违背宪法和法律和中央的有关规定。其次,像这种地区性网络型所谓“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是面向中国全体公民乃至世界各国...
对不起,这个现在没有电子版的
2006年,是我县全面贯彻落实“全党抓经济,重点抓工业”,实施“工业强县”战略的第一年。这年里我局按照县委、县政府对实施工业强县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在抓全县工业经济发展的同时,重点突出抓好工业重大项目建...
宁波市质监局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08 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以下简称 ?条 例?)自 2008 年 5 月 1 日正式施行以来,我局按照市政府 的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 ?条 例?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 2008 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一)工作整体推进情况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 ?关于做好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信息公开条例 ?准备工作的通知 ?(甬政发, 2007? 115 号)的统一部署,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克服 了人员少、时间紧、任务重等困难,按照文件精神,并结合 质监工作实际,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建立健 全各项工作制度,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制。去年 5月 1日 ?条例?正式施行,我局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 率,提高政府信息透明度,确保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
建设局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建设局 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08 年,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认真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按照区管委关于政府信 息公开的文件精神,建立了工作网络,健全了运行机制,保证 了政府信息公开效果。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全面、有效地主 动公开政府信息,积极受理和回复群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 请,为广大公众提供了比较好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一、主要工作作法 一是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政府信息 公开担任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 公室,指定专人(兼职)负责日常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 完善制度,加强管理。根据《条例》精神,结合建设局实际, 制定相关制度,以此来规范内部的信息公开工作,确定了政府 信息的公开原则,界定了职责,明确了主动公开、免予公开、 依申请公开的内容,规范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程序、形 式、地点,提出了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吉安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通知》精神,特向社会公布《永丰县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附表共七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03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
2008年是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第一年,根据《条例》的要求,按照上级政府的部署,我市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明确工作机构和人员,落实工作经费,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公开内容,拓宽公开载体,严格监督考核,典型示范引导,保证了《条例》在我市顺利实施。全年主要开展了如下工作:
开展宣传学习,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营造良好氛围。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人心,市政府将4月份定为《条例》宣传月,各级行政机关单位按照市政府的部署,积极行动,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宣传《条例》。一是在湘潭日报上开辟《条例》宣传专栏,以小知识形式向社会宣传;二是市、县两级政府门户网站将《条例》全文刊登,在网站首页以漂移和闪动的形式播出《条例》宣传标语;三是印发了各类宣传资料5万余份,购买、印刷《条例》单行本1万余册免费向社会公众发放;四是组织《条例》的学习培训。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专题学习了《条例》,市政务公开办除采取举办《条例》培训班形式对从事政务公开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外,还组织他们参加了中国政法大学举行的培训。市、县两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纷纷采取专题讲座、以会代训等形式,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条例》。还采取制作宣传展板在群众聚集地方摆放,悬挂宣传气球拱门,张贴宣传标语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宣传《条例》。
健全工作制度,为政府信息公开提供制度保证。一是建立了政府信息协调发布机制和保密审查机制,确保发布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二是建立了主动公开制度,明确了各级各部门主动公开的工作职责、程序、公开形式和时限要求,确保公民依法可以获取政府信息。三是建立了依申请公开制度,制定了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确保广大公民依法获取各类政府信息。四是建立了责任追究制度,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违法违规情形及相应的责任追究措施。五是建立了举报投诉机制,明确市长公开电话和行政效能投诉电话为举报电话,受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违法违规事项的投诉。
编制公开目录和指南,全面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市政府对依法应主动公开的信息进行全面清理、归类,逐项标明公开形式、时限及责任单位后,编制成《湘潭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同时将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及联系方式,主动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时限,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申请须知,处理申请的程序和答复、监督方式及程序等编成《湘潭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全市63个行政单位对本部门政府信息进行了全面清理,按照机构职能、机构设置、法律政策、行政审批、行政服务、工作动态和其它行政行为等七个类别予以分类,逐项明确公开内容、形式、期限、责任部门,编制了《政务公开目录》在网站上公布,并印刷成宣传册,在本单位办事窗口、市政务公开办及市政府在市档案馆、市图书馆设置的政府信息查阅点摆放,供市民随时查阅利用。
加强载体建设,搭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市政府在“中国湘潭”政府门户网站上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了12个栏目,将主动公开的信息目录、规范性文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申请公开相关事项、行政审批、人事任免等需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事项列入专栏进行动态公开,并明确了每个栏目的责任单位、审查程序、发布时限及公开时限等,对专栏实行动态管理,确保网上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全面准确、更新及时。在市档案馆、图书馆设立了市政府信息公开查阅服务中心。组织61个行政机关单位将主动公开的信息目录、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及其他办事项目的实施程序,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制度和办理程序,编制成《政务公开办事指南》(手册)供群众查阅和索取。
概述
2008年,我市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07〕185号)等文件精神,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准备工作,实现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良好开局。2008年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初步建立。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了市政府办公厅是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加大工作的协调推动力度。成立了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晋安、马尾、福清、闽清、连江、永泰等6个县(市)区也成立了专门的工作机构,其他县(市)区及市直各部门都依托办公室,确定专门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基本完成《目录》、《指南》编制以及信息梳理工作。认真对照《条例》规定的范围,学习和参照省政府办公厅《目录》、《指南》,结合福州市的工作实际,市政府办公厅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等工作的通知》(榕政办〔2008〕41号)文件,公布了《福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南(试行)》、《福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试行)》。目前,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都已完成本地区、本部门的《目录》和《指南》编制工作,并在“中国福州”门户网站对外公布。同时,认真梳理政府信息,截至2008年12月31日,我市各级各部门已基本完成了2003年以来的政府信息梳理工作,并将属于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各自的网站或“中国福州”门户网站的子网页上公布。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两大平台”建设。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中国福州”门户网站改版,在门户网站首页显著位置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并下设“指南与目录”、“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制度”和“信息公开意见箱”等4个二级栏目,开设了52个市直部门子网页,进一步强化“中国福州”门户网站的权威性。目前,“中国福州”门户网站已实现与13个县(市)区政府网站、27个市直部门网站的链接。13个县(市)区政府网站也都在各自网站的显要位置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为所属政府部门及乡镇(街道)政府信息公开提供统一平台。根据2008年中国政府网站绩效评估最新结果显示,“中国福州”门户网站在全国333个地市级政府网站中的排名从2007年的第53名上升到2008年的第43名,在2007年提升98位的基础上,2008年又再前进了10位,首次进入全国地市级政府网站绩效评估50强。此外,建成开放了市档案馆、图书馆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为社会公众查阅政府公开信息提供便捷服务。
(四)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制度逐步健全完善。为了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先后制定了《福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暂行规定》、《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以及公开信息报送、统计、年度报告等配套工作制度。转发了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暂行办法》、《关于政府信息发布协调的暂行规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暂行规定》等文件,并组织各县(市)区、市直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实施。
(五)加强对《条例》的宣传和培训。
2008年,我市各级各部门充分利用互联网、报刊、墙报、悬挂条幅等多种方式,重点通过“中国福州”门户网站和各县(市)区、部门子网站广泛宣传《条例》,扩大全社会对施行《条例》的知晓率与认知度。通过举办业务培训班、讲座等多种形式,扩大培训人员的范围,做好《条例》的宣传和学习培训工作。对全市机关干部、特别是新招录的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全面培训。在对全市机关干部全面培训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承办人员的规范性培训。据统计,2008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共举办了182场业务培训班,5236人次参加了业务培训,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截至2008年12月31日,我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已完成了2003年以来政府信息的梳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2848条,其中,市、县(市)区、乡镇各级政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359条,各级政府工作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489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2008年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机构职能类信息5385条,占12.57%;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5010条,占11.69%;规划计划类信息1269条,占2.96%;行政许可类信息3941条,占9.2%;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1533条,占3.58%;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2026条,占4.73%;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4064条,占9.48%;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4428条,占10.33%;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3086条,占7.2%。
尤其对于与社会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都能及时、准确、全面的公开。公共卫生、医疗、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方面,公开了《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容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卫生局等三部门关于福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农村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提高我市未成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和财政补助标准的通知》、《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政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流浪乞讨人员中危重病人精神病人救治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市直机关编外合同用工管理的通知》、《关于下达2007年全市失业保险基金收入计划和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扩面工作任务的通知》等。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的批准文件、补偿标准、安置方案等情况方面,公开了《福州市城市危险住房改造管理办法》、《福州市三坊七巷历史文化街区古建筑搬迁修复保护办法》、《关于提高房屋拆迁临时安置补助费(过渡费)标准的通知》等。
(三)对2003年以来政府信息梳理及公开情况。认真梳理政府信息,在各级各有关部门已完成对2007年以来的政府信息梳理的基础上,市政府办公厅又下发了《关于抓紧做好2003年至2006年政府信息梳理工作的通知》(榕政办〔2008〕108号),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在2008年12月底前完成2003—2006年间产生的政府信息梳理工作。目前,我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已基本完成了2003年以来政府信息梳理工作,将属于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报送市档案馆,并在“中国福州”门户网站上公布。
(四)信息公开的形式。目前“中国福州”门户网站、市档案馆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是我市政府信息公开的两大平台。
1、“中国福州”门户网站。据统计,截至2008年12月31日,我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8499条,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或网页访问量达132万人次。
2、公共查阅点。指定市档案馆为市政府公开信息查阅场所。据统计,截至2008年12月31日,市档案馆已接收到市政府及市直81个政府机关报送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7898件。各县(市)区也设立了政府公开信息公共查阅点,为公众查阅政府信息提供服务。2008年,我市各级政府公开信息公共查阅场所共接待现场查阅政府信息的社会公众2474人次。
此外,我市还通过政府公报、报刊广播电视、新闻发布会等其他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8年,我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42件,其中各级政府收到18件,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收到424件。当面申请411件,占93%;以网上提交表单形式申请13件,占3%;以电子邮件形式申请10件,占2%;以传真形式申请4件,占1%;以信函形式申请4件,占1%。申请内容主要涉及用地批文、拆迁许可和补偿安置、城市规划和建设、财政预决算、劳动保障、行政收费标准等方面的内容。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较多的部门有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和市发改委等部门。
(二)受理办理情况
442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已经全部答复。在442件答复中,“同意公开”413件,占93.4%;“同意部分公开”5件,占1.13%;“不予公开”9件,占2%;“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或者不属于本部门所掌握的信息”15件,占3.4%。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
“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申请内容主要涉及城市规划、城市建设等方面的内容。“不予公开”的主要原因有: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属于正在内部研究、讨论或审议过程中的信息,属于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信息等。
(四)咨询情况
2008年,全市共有5782人次通过各种方式咨询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事务,其中现场咨询620人次,占10.7%;电话咨询4344人次,占75.1%;网上咨询818人次,占14.2%。咨询内容主要涉及土地征用和拆迁政策、建筑项目用地规划、城区建设规划、最低工资标准、交通管理、质量监督、食品安全、环境卫生、医疗教育、房地产开发政策等方面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目前,我市政府信息公开暂不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8年度我市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2件、提起行政诉讼2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部分县(区)、市直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不到位,经费与人员不够落实,工作进展不平衡;二是各级各部门公开《目录》编制不够科学,政府信息的科学分类还有待提高,主动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增强;三是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网站建设、改版步伐应加快,技术改进与内容整合力度仍需加强;四是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需要加强与规范;五是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亟待规范;六是长效工作机制需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考核和监督评议等配套工作制度有待健全。
(二)继续规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措施
一是继续完善制度促规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政府办公厅相关文件要求,继续研究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通过完善规章制度,进一步明确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应完成的“规定动作”,明确工作职责,使各项工作程序化、规范化,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进一步规范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督促有关单位尽快建立依申请公开的具体工作机制,规范和细化依申请公开信息的流程、服务方式和内容,责任落实到人。
二是加强培训宣传促规范。继续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培训工作。通过举办业务培训班、讲座、研讨会、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扩大培训人员的范围,做好《条例》的宣传和学习培训工作。继续对全市机关干部、特别是新招录的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全面培训。在对全市机关干部全面培训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承办人员的规范性培训。
三是抓好试点促规范。着力抓好市交通局、晋安区政府、鼓楼区洪山镇政府等政府信息公开试点单位的规范工作,树立典型、以点带面,推动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运作。拟选择2家单位作为公用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试点,加快推进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
四是强化督查促规范。通过开展经常性的督查活动,强化落实,不断提高制度的执行力。重点检查各级各部门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并适时通报检查情况。制定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制度,每季度检查、通报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网页)建设情况,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各级政府和市直各部门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绩效评估的依据。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八、附表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年末统计 |
主动公开信息总数 |
条 |
42848 |
其中:1.网站公开 |
条 |
38499 |
2.政府公报公开 |
条 |
722 |
3.其他形式公开 |
条 |
6191 |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
条 |
442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411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4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10 |
4.网上申请数 |
条 |
13 |
5.信函申请数 |
条 |
4 |
6.其他形式申请书 |
条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442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413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5 |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
条 |
9 |
4.其他答复总数 |
条 |
15 |
行政复议数 |
件 |
2 |
行政诉讼数 |
件 |
2 |
行政申诉数 |
件 |
0 |